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染料标准经技术委员会(SAC/TC 134)归口。
本标准代替HG/T3703--2002《荧光增白剂OB-1》。 本标准与HG/T3703--2002的主要差异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荧光增白剂OB-1(C.L荧光增白剂393); ——增加了有害芳香胺的量和重金属元素的量的指标和试验方法(本版的3、5.8、5.9); ——修改了增白强度的评定方法(本版的5.4.6,2002年版的5.3.5)。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3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传化华洋化工有限公司、沈阳化工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蒋东文、董仲生、徐会志、李春梅、高林峰。 本标准于2002年首次发布为推荐性化工行业标准HG/T 3703-2002。
本标准代替HG/T2556-1993~荧光增白剂DT》。 本标准与HG/T2556-1993的主要差异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荧光增白剂DT(C.I.荧光增白剂135)(本版的标准名称,1993年版的标准名称); ——增加了紫外吸收指标和试验方法(本版的3、5。3); ——增加了有害芳香胺的量和重金属元素的量指标和试验方法(本版的3、5.5、5.6); ——取消了颗粒细度指标和试验方法(1993年版的3、4。3); ——修改了增白强度的评定方法(本版的5.4.6,1993年版的4.2.6); ——增加了每桶净含量(本版的7.2)。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l34)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