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体”是与“现象”对立的不可认识的“自在之物”,是一个事物的主要部分和本质部分。法理学中用本体理论来研究法律现象究竟是什么,形成了“法的本体论”。本书使用“本体”这一术语,即设立中公司本体论是以设立中公司为研究对象,探讨其地位、特征和组织构造,并探讨其性质归属。 本书的基本结论是:设立中公司是公司设立阶段的主体,设立中公司以其机关从事设立活动,虽然还不能承认设立中公司的有限责任,但设立中公司可以被视为独立的民商事主体,应当以其自有财产先承担设立责任,发起人承担补充责任。 本书是我国学界对于民法与商法契合的一次有益的尝试,是对我国新公司法修订后设立中公司研究的一次全面的探索,不仅具有较深的理论性,而且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本书定名为《公司法学理与判例研究》,旨在突出公司法理论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的特点。全书涉及我国《公司法》适用的25个专题,均有司法判例作为支撑。这些判例大致反映了法院审理公司法案件的主要类型。每个专题分为四个部分,法理解说,概述该专题涉及的公司法领域及基本法理。第二,判例介绍,每个专题选取的一至数个公司法判例,为各级法院处理的真实案件,文中均注明出处,尽管作者对其中内容作了一些技术上的处理,但基本案情和法院判决都保持了原貌。第三,适用研究,结合判例情况进行必要的评析并由此及彼,着眼于法律适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讨论,力求阐明解决该类问题的法理依据。第四,参考法条,列出处理该实务问题应当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
本书稿主要研究公司章程自由及其实现机制问题,指出公司章程自由是公司章程的本质属性,并在此基础上对公司章程自由的理论展开论述,寻求公司章程自由的实现机制,进而提升公司章程在我国公司实践中的地位。
本书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五个相关司法解释全文。其中,《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和转让,公司董事、监事、 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公司债券,公司账务、会计,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公司解散和清算,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公司法司法解释(一)》对 在审理相关民事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公司法的有关问题作了规定。《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就 审理公司解散和清算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了规定。《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对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设立、出资、股权确认等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了规定。《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对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
本书选取读者学法、用法的常用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为主法,并收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考虑选收相关指导性案例。本书中所收录的法律文件均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 会、 及部委、 、 人民检察院经过清理修改后的现行有效标准文本;实用附录旨在为读者提供使用参考;指导性案例为 人民法院、 发布的案例。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各条附加【条文主旨】,以便读者 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同时,本书采用大字排版,提升读者的阅读体验。
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的主体法。2023年12月, 《公司法》修订通过。此次修法力度较大,旨在贯彻落实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保护、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等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为打造 具活力的中国市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本书以全新修改的《公司法》法律内容为基础,配以公司法律相关司法解释,以及相关规定,还配上部分相关典型案例进行指引,让读者 好地了解公司法律相关内容,进而 好地履行相关职责。
本书包含公司登记管理、公司证券发行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与改制、公司治理、公司财务与会计、公司破产清算、法律责任等内容。立足读者的法律需求,精选常用法律领域,全面收录核心法律及司法解释标准文本;条文关联请示答复,将批复、答复、复函等一一关联至主法具体条款,作为脚注加以收录;针对修法引起条文顺序调整,导致读者在学习其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时难以对应正确条文的问题,设置条文序号变动提示;附录精选指导案例,以案释法,以期方便读者查找、学习、理解法律的内涵和外延,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本书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五个相关司法解释全文。其中,《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和转让,公司董事、监事、 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公司债券,公司账务、会计,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公司解散和清算,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公司法司法解释(一)》对 在审理相关民事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公司法的有关问题作了规定。《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就 审理公司解散和清算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了规定。《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对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设立、出资、股权确认等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了规定。《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对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
本书选取读者学法、用法的常用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为主法,并收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考虑选收相关指导性案例。本书中所收录的法律文件均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 会、 及部委、 、 人民检察院经过清理修改后的现行有效标准文本;实用附录旨在为读者提供使用参考;指导性案例为 人民法院、 发布的案例。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各条附加【条文主旨】,以便读者 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同时,本书采用大字排版,提升读者的阅读体验。
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的主体法。2023年12月, 《公司法》修订通过。此次修法力度较大,旨在贯彻落实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保护、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等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为打造 具活力的中国市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本书以全新修改的《公司法》法律内容为基础,配以公司法律相关司法解释,以及相关规定,还配上部分相关典型案例进行指引,让读者 好地了解公司法律相关内容,进而 好地履行相关职责。
本书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五个相关司法解释全文。其中,《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和转让,公司董事、监事、 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公司,公司账务、会计,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公司解散和清算,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公司法司法解释(一)》对 在审理相关民事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公司法的有关问题作了规定。《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就 审理公司解散和清算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了规定。《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对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设立、出资、股权确认等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了规定。《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对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案件适
本丛书有三大特点 1、各分册均以海关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对外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为写作依据。作者在每一章的前面列出了该章写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的标题、发布机关、文号以及实施起始日期;在书中必要的地方引用了法规条文;在书后附有相关法规的原文;有些分册还指出了必须掌握的方法、提醒注意的问题和需要掌握的一般知识等。 2、作者在融会贯通了散见于各种法律法规中的相关内容的基础上,用"通俗、简明、实用"的写作方法,详细解读了当前中国海关事权、事务的运作状况,系统介绍海关对社会提供的服务以及社会需要了解的有关海关管理的基本知识。重点介绍办理各种海关事务的程序、步骤、途径和方法,提醒读者在办事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3、语言简练朴实,文字活泼生趣,易读易懂易解。为避免读者时常抱怨的枯燥乏味,全套
本书稿主要研究公司章程自由及其实现机制问题,指出公司章程自由是公司章程的本质属性,并在此基础上对公司章程自由的理论展开论述,寻求公司章程自由的实现机制,进而提升公司章程在我国公司实践中的地位。
中国企业将面临的不是经营风险,而是重大的税收风险。产生税收风险的主要原因——中国企业不会管税,将税收问题全交给财务来管理,放松了业务过程的税收管理。导致了:1.老总在决策时不考虑税;2.业务部门做业务、签合同也不考虑税;3.财务在交税时又没人监管。这使企业的税呈失控状态,给企业带来重大税收风险。要管好税,首先要管好发票。发票是国家控制企业税收的主要手段,也是企业财务做账、交税的主要凭证和依据。今年国家出台新的发票管理规定,从发票的印制、领购、使用、结报等各环节都做了大量修改。尤其是对发票违规使用和倒卖使用都加大了处罚力度,目的是保障国家的财政收入。企业如何使用和管理好发票?应该取得什么样的发票?发票如何填写?增值税发票如何抵扣?怎样辨别和虚开发票?等等诸多问题,宋洪祥主编的《企业发
本书稿主要研究公司章程自由及其实现机制问题,指出公司章程自由是公司章程的本质属性,并在此基础上对公司章程自由的理论展开论述,寻求公司章程自由的实现机制,进而提升公司章程在我国公司实践中的地位。
本书即是以该课题研究为基础,并在课题报告基础上进行系统化和理论化整理而成的、兼具理论和实务性的专门性论著。本书共分为六个部分,分别对上市公司董事处罚的历史与现状、上市公司董事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义务与责任、董事行政处罚的责任要件及免责、证券监管机关对上市公司董事的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处罚、董事行政处罚程序的完善及行政处罚的救济等问题进行了理论上的阐释和实务上的分析和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相应的立法建议。
新公司法一方面引入了大量已为各国和地区实践证明为成功的制度,如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一人公司、累积投票制、股东代表诉讼及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等制度。另一方面,新公司法完善了原公司法中的部分制度,如转投资、资本额、出资方式、股权转让、股东知情权等制度。为了使司法人员、执法人员及各类学习、研究公司法的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掌握和适用新公司法,本书对新公司法进行逐条释解。通过对新旧公司法条文的比较和分析,阐释每个法条的内涵和修改的原因和背景,旨在使读者更快、更深入地掌握新公司法。在内容上,本书按照新公司法条文的顺序,对其进行逐一释解。每个条文释解大体上包括三部分:本条主旨、本条释解和相关理论。本条主旨部分概括了法条的主要内容,本条释解部分较为详细和全面地对条文的内容进行阐释,相关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