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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公司法详论
    •   ( 8 条评论 )
    • 陈丽洁 著 /2005-11-01/ 经济科学出版社
    • 新公司法的颁布和实施,必将对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公司发展进而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产生深远影响。 为配合新公司法的学习与宣传,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局陈丽洁博士撰写了这本《新公司法详论》。陈丽洁博士长期从事经济立法特别是企业立法与研究工作和企业改革工作,参与发了1993年公司法和新公司法的起草、修改工作,对公司治理、股东保护、并购重组等问题有较深入的研究。《新公司法详论》理论联系实系,对新公司法进行了系统而翔实的阐述,同时也对外国公司法律制度作了相应介绍与评价,并对我国公司实务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理论见解。该书对于从事公司理论研究与实际运作的同志,不失为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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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设立中公司本体论
    •   ( 27 条评论 )
    • 茅院生 著 /2007-06-01/ 人民出版社
    • “本体”是与“现象”对立的不可认识的“自在之物”,是一个事物的主要部分和本质部分。法理学中用本体理论来研究法律现象究竟是什么,形成了“法的本体论”。本书使用“本体”这一术语,即设立中公司本体论是以设立中公司为研究对象,探讨其地位、特征和组织构造,并探讨其性质归属。 本书的基本结论是:设立中公司是公司设立阶段的主体,设立中公司以其机关从事设立活动,虽然还不能承认设立中公司的有限责任,但设立中公司可以被视为独立的民商事主体,应当以其自有财产先承担设立责任,发起人承担补充责任。 本书是我国学界对于民法与商法契合的一次有益的尝试,是对我国新公司法修订后设立中公司研究的一次全面的探索,不仅具有较深的理论性,而且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 ¥14 ¥28 折扣:5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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