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以清代民事裁判文书为研究对象,关注整个民事裁判中出现各种类型文书,从文书层面还原和解读清代民事裁判程序。本书将结合官方档案和私人所藏文书,对清代明示裁判文书进行详细解读,并从历史视角考察明清时期裁判文书乃至裁判程序的变迁。
《中华法文化史镜鉴》是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法律史学研究院名誉院长、著名法学家张晋藩先生多年来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学习时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北京日报》《人民法治》《经济导刊》等党政报刊上发表文章的首次精编结集。全书共收录融历史性、趣味性和普及性为一体的法律评论文章48篇,辑为鉴古明今的中华法文化、中国古代的官吏管理、中国古代的监察与廉政、中国古代的司法镜鉴四大部分,并附有作者的学术自述和精彩访谈各一篇,有助于读者了解中华法文化的历史传统、法治经验和现实价值。 2022年5月恰逢中国政法大学建校70周年,本书也是张晋藩先生值此之际对中华法文化学科多年来研究成果和学术主张的一次简明扼要的梳理和阐释。
本书系统论述了中国古代法理在我国文字学上之意义,在我国思想史上之地位,阐述了其对我国封建法制制定的影响,分析了法的功效及法理学不昌之原因,并把古代法家关于法的观念及解释罗列出来,语言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即便是初学法律之人也可轻松阅读,是不可多得的通俗型法律图书,具较高出版价值。
本书为《近代名家散佚学术著作丛刊》系列图书之一 ,1933 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全书分为九章,从宇宙现象及其法则以及社会生活的方面切入题目,进而分别论述了院士社会时代、原始国家时代、封建制度时代、资本主义时代和社会主义时代的法律现象,提出了以社会生活为根据的法律观。
本书借助萨义德 理论旅行 的基本观点,完整而清晰地呈现法国1789年《人权宣言》在晚清中国的际遇,从被译介到解读和接纳,以及引发异见,直到*后被应用。本书的研究表明,对于晚清中国来说,《人权宣言》不仅仅是一个 舶来品 ,也不仅仅是一种 非我族类 ,而是事实上已经逐步融入晚清中国的话语、思想文化和法政结构之中。在这个意义上讲,所谓 《人权宣言》在晚清中国的旅行 ,其*根本的含义,就是它的 入中国 以及 中国化 。
从故史堆中将这些故事,用现代人的思维、逻辑和语言进行重新系统性整理,试图展示给大家一系列较为完整的古代法治故事汇编,从而引发读者对古代法治的思考。本书共分四篇,从法治理念、法治事件、法治人物和法治艺术四个方面进行编写。
本书作者是一位具有心理学背景的资深律师,她致力于探索如何将心理学知识和技术运用于律师工作中。通过讲述社会心理学的实用知识、心理咨询师的谈话技术、对待不同人格特质的客户的方式、调适工作压力和自我保护的技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从1946年5月3日至1948年11月12日,在日本东京进行了历时两年零六个月的“世纪大审判”。来自同盟国11国的法官组成远东靠前军事法庭,对日本甲级战犯进行了清算战争罪行的审判。 历经818次开庭,法庭证实了日本甲级战犯所犯罪行罄竹难书:在日本靠前利用新闻检查制度、警察镇压体制向人民宣传对外扩张计划,大力推行军国主义政策;对中国人民犯下滔天罪行,扶植“伪满”、发动“卢沟桥事变”、制造骇人听闻的南京大屠杀等;积极建立轴心国同盟;侵略东南亚诸国;偷袭珍珠港…… 东京审判本身面临哪些法律困境与挑战? 审判团如何服辩护方基于英美诉讼程序规则实施的拖延策略? 能否对发动战争的领导、策划和实施者追究个人刑事责任? …… 这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法律较量。余先予、何勤华、蔡东丽编著的《东京审判(正义与
《中国法学电纲》,从汉语“法学”词的起源入笔,系统梳理了中国古代法学的诞生、发展、兴盛,成熟到衰亡,近代中国法学的成长,以及1949年新中国建立至今现代中国法学的变革之两千五百余年的历程。 全污对在此过程中,中国法学各个学科的形成和发展,以及这形成和发展背后所涉广阔的社会历史背景进行了论述,对推动中国法学从古代向近代乃至走向现代化的历史上著名法学作品和法学家(律学家)进行了具体的介绍和点评,对中国法学史在中国学术发展史中的历史地位和重要意义给予评价,后作者还阐述丁对法学发展之规律的基本看法。本书资料翔蛮,条分缕析,是研习中国法律学术史的力作。
《中国古代生活丛书:中国古代的告状与判案》是叙述中国古代诉讼程序与制度的通俗性学术著作,兼及某些文体介绍,如状纸、录供、判词等;某些人物介绍,如讼师、书吏、刑名师爷、衙役、长随等;某种社会现象介绍,如行贿与勒索等。使用材料遍及正史、野史、小说、档案等历史文献。写法上横排竖写,以说明体文字取胜,绝无学院派中国法制史研究著作之艰涩,生动地展现了中国古代一个特定领域的社会生活画面。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从1946年5月3日至1948年11月12日,在日本东京进行了历时两年零六个月的 世纪大审判 。来自同盟国11国的法官组成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甲级战犯进行了清算战争罪行的审判。 历经818次开庭,法庭证实了日本甲级战犯所犯罪行罄竹难书:在日本国内利用新闻检查制度、警察镇压体制向人民宣传对外扩张计划,大力推行军国主义政策;对中国人民犯下滔天罪行,扶植 伪满 、发动 卢沟桥事变 、制造骇人听闻的南京大屠杀等;积极建立轴心国同盟;侵略东南亚诸国;偷袭珍珠港 东京审判本身面临哪些法律困境与挑战? 审判团如何克服辩护方基于英美诉讼程序规则实施的拖延策略? 能否对发动战争的领导、策划和实施者追究个人刑事责任? 这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法律较量。本书一一为您呈现。
曹全来所著的《中国近代法制史教程》是部以六法为线索、系统梳理近代中国法律制度的专著型教科书。本书按照现代法学部门法知识体系和比较法律史学方法,对发生于中国清末、*南京政府、北京政府、国民政府近半个世纪的法制变革过程,进行了比较深入系统的研究和阐释。本书着重围绕形成于近代中国的《六法全书》法律体系所包含各部门法的立法沿革、传统特点及其发展成就等,比较深入地探讨了我国法律近代化的基本问题,全面回顾了近代中国在“国际化”与“本土化”双重目标指引下法律制度产生、发展和演变的复杂历程。“以法律的眼光对待法律问题”的学术立场和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的法史学方法,是本书两个鲜明的特点。《中国近代法制史教程》资料详实,体系严整,方法新颖,视角独特,是近年来我国法律史学界对中国近代法制史和法
明代的市场,是在国家财政税收、贡赋制度、货币制度等因素的共同催生下发展起来的,脱离国家制度这样一个错综复杂的大背景,市场也无从运转。从法律条文的形式上看,明代的市廛法经历了从“律”到“例”的格式调整。
儒家民本思想在古代法中的价值,家族主义法律传统的渊源,古代人性论对传统法思维的影响,“礼”、“法自然”、“天志”与自然法的关系等,均系世人在传统法研究中千百度寻求答案的问题。本书从人、著作、专题三个方面寻求这些答案,寻求法的传统。计论人10篇,论书6篇,论专题4篇。 论人者称,孔子所持的是一种伦理法思想,荀子的“治人”与“治法”并非今人之谓人治与法治,墨子论法的全部价值在于“求利”,黄宗羲的“天下之法”仍属于社会批判主义性质,张之洞“整顿‘中法’、采用‘西法”’的主张揭开了晚清修律的帷幕,“自由权利论”是严复法思想的集中体现,康有为实为提出以宪法为根本大法的近现代新法律体系模式之人,孙中山五权宪法并非分权制,其三民主义实质在于人民权利思想。论书者说,源于《周易》的“法自然”与西
明清两朝是距离我们所处时代*近的王朝,明清的法律体系实行了有五百余年,以明清司法体系而言,府州县官都要办理狱讼,一个府州县官年平均办理2000多件诉讼,当时全国有2000左右各府州县,一年下来就有400万案件。可见明清两朝的律法制度多么重要和繁多。 该书是著名法学家柏桦关于明清两朝法制建设和案例评判的作品。全书分明、清两部分,每部分又分为历史发展和案例分析两部分,基本涵盖了明清两朝的主要律法,也重点梳理了重要律法的发展,并通过案例分析使广大读者更直观地了解到明清律法。
《中国近代民事司法变革研究--以奉天省为例》由张勤所著,本书依据辽宁省档案馆馆藏的珍贵司法档案,以奉天省为例探讨二十世纪前三十年民事司法领域所发生的变革。对这些变革的讨论主要集中在法院组织、民事程序、法律职业、实体法、基层调解等领域。奉天是清末“新政”期间少数首先推行近代司法改革的省份之一,民国初期在奉系军阀张作霖的统治下,司法改革继续被推行开来。这种军阀政治中所包容的司法改革以及所体现的法律现代性,是各种力量和势力不断碰撞、博弈的结果,这些力量和势力包括了地方精英、民族主义、共和思想等等。《中国近代民事司法变革研究--以奉天省为例》的主要研究发现有:一是法院系统和调解机制的官僚化趋势;二是民事诉讼程序的形式化;三是习惯在司法实践中被“发现”和现代化;四是在离婚诉讼领域,男女
《清朝对外贸易法制研究--十七世纪中叶至十九世纪中叶》内容介绍:清朝没有以对外贸易法或海外贸易法命名的专门规范与管理对外贸易的法律法规,但《大清律例》、《大清会典》及事例、各部院则例、皇帝在对外贸易方面的敕诏谕旨和经过皇帝御批的对外贸易章程规条等法律文献中具有非常丰富的对外贸易法律法规及相应制度的内容,各种法律文献之间具有明显的互补性,在对外贸易法制建设中被锤炼成为一个主旨、立意和原则清晰的法规体系。 清朝建立了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对外贸易管理体制,在中央政府所设立的礼部、户部、兵部、理藩院均有一部分管理对外贸易的职能。在户部之下设立专门负责对外贸易管理和征收关税的海关,海关监督由户部提名经皇帝批准,同时也接受地方督抚的监督甚至直接由督抚兼管。清朝政府坚持传统的朝贡体系,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