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引用了近200个合同法案例,*早的来自17世纪,距今已经300多年,很多合同法历史上的经典案例都收录其中,*近的案例则发生在21世纪。本书共分15章,从合同的订立、要约、承诺、对价等基本概念,到合同的解释、履行、条件、无效、救济、解除以及非法合同的处理,覆盖了合同法理论的方方面面。本书的案例既涵盖买卖、租赁、雇佣等传统合同,也涉及资产收购、电子商务、互联网交易等新类型合同。
本著作中所描述的法学部分被称为“当代罗马法”(das heu tige Roemische Recht)。较之单纯的标题所显示的,在以下的对立中,此特别的任务才会被界定地 为准确。1.本著作所描述的是罗马法。因此只有以下法律制度才属于本著作的任务,即这些法律制度(Rechtsinstitute)起源于罗马法,但包括其之后的发展,尽管这些发展可能并不能被回溯于其罗马起源。由此,所有起源于日耳曼的制度就必须被排除。2.本著作所描述的是当代罗马法。由此排除以下内容:首先是这种法律制度的历史; 其次是属于早期法而并不属于优士丁尼法的所有具体规定,因为只有优士丁尼法这种罗马法的 近形态与我们的当代法状态存在联系; 是虽然属于优士丁尼法但是在我们的法状态中已经消失的所有制度。3.只有私法(das Privatrecht)属于本著作的任务,公法(das ffentliche Recht)并不属于;因此,其范
鉴定意见是证据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鉴定人出庭关系到鉴定意见的公正性、鉴定意见能否被采信为证据,关系到鉴定事业的前景,出庭技巧对鉴定人非常重要。胡祖平编写的《出庭质证方法与技巧》收集了全国知名司法鉴定人、公、检、法、司系统专家、学者写作的关于出庭方面的文章,他们以扎实的理论知识、丰富的实务案例展现,可作为鉴定人出庭的重要参考资料。
法学,归根结底是一门科学制定法律并准确适用法律的学科。法学是一门科学,需要构建其自身的理论体系,但法学不是象牙之塔,不能仅仅满足于概念、体系的自我周延,更应当以解决实践中具体的法律问题为目标。法学方法论作为直接服务于法律适用的一门科学,集中地体现了法学学科的价值和真谛。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法学方法论的意义和作用也将不断突显。
《戴雪莫里斯和柯林斯论冲突法(第14版上英文版)》详细解释了决定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法律与其他法律体系在法律选择上的规则、原则和惯例,为所有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指南,例如在其他行政区域或者与外国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海外资产纠纷、涉及域外侵权行为的纠纷、倒闭破产等企业案件,涉及婚姻、子女、继承人和收养问题的案件,以及不动产、信托、继承权管理和婚姻财产效力等。该书还研究了在国际私法领域中民事诉讼规则的影响,分析了普通法系的司法裁决。本书由劳伦斯·柯林斯著。
《戴雪莫里斯和柯林斯论冲突法(第14版下英文版)》详细解释了决定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法律与其他法律体系在法律选择上的规则、原则和惯例,为所有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指南,例如在其他行政区域或者与外国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海外资产纠纷、涉及域外侵权行为的纠纷、倒闭破产等企业案件,涉及婚姻、子女、继承人和收养问题的案件,以及不动产、信托、继承权管理和婚姻财产效力等。该书还研究了在国际私法领域中民事诉讼规则的影响,分析了普通法系的司法裁决。此外,基于已全面修订和更新的国际公约以及欧盟相关资料,该书还涵盖了所有的关键立法和案例,关注立法与判例的*发展。
在风险社会背景下,社会风险的预防与规制已成为现代侵权法应对的重要任务。本书围绕“现代侵权法在风险社会的危机和挑战下不断提升和扩张危险责任的地位与范围,危险责任如何从制度层面有效应对和规制现代社会风险”这一核心议题,重点证成了危险责任的生成与扩张是侵权法应对风险社会的必然结果,从多学科视角论述了危险责任的正当性基础,重点分析了危险责任构成的新变化与责任承担的新发展,在域外危险责任立法模式比较考察和我国现行危险责任立法现状评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应从内部立法完善与外部多部门法协调并进的发展进路。
就法理学而言,关于法学基础理论的书虽然说不上汗牛充栋,但也确实比比皆是。学说史方面的书也不在少数。关于法理学研究方法的书虽然没有前两种丰富,但近年来陆续也有不少出版。然而,关于前沿问题研究的书却至今尚未问世。於兴中教授的这本小册子旨在填补这一空缺。本书共有十五章,内容主要涉及一些新兴的法理学和法理学中的热点问题。这些内容大体上基于作者近年来在法学院校讲座或参加会议提交的论文,有些内容曾在不同的地方发表。收在本书是因为这些内容仍然属于法理学的前沿,比如社会理论与法的研究和人工智能与法的研究;也有一些是首次进入的学术界,比如愈疗法理学;还有一部分是作者以前曾经多次提到过的,比如大地法理学。这本书并不是对法理学前沿问题系统而全面的论述。我把它发表出来算是一个开端,希望引起学生、学
清末民初,西学东渐,医学、工程学与法学相继发轫,起点相若。顾七十余年来,医学、工程学早自“医生”、“工匠”阶段起飞,进步一日千里;独法学犹邯郸学步,笼罩在概念阴影之下,良堪浩叹。 本书首尾贯连,民刑兼顾,理论实务并重,内容新颖。因之,望读者披阅时,由首至尾,循序渐进,较能心领神会。 《法学方法论》一书。作者仔细地拜读该书后,发现该书不仅已初步构建了一门实用而又新型的学科即法学方法论的体系和框架,而且在中国大陆法学者有关法律解释学的论述的基础上多有创新和开拓。本书逻辑严密,见解深邃,立意深远,实为一部精品佳作。
全书选取当前国外治理理论及其相关主题研究的知名学者代表性成果。通过比较不同视角下的治理分析,实现对21世纪以来治理理论发展现状的系统追踪和全面剖析,进而重新思考治理概念内所蕴含的价值期翼和行动旨趣,评估治理类型演化和实践效能。拓展了治理研究的学术视野,丰富了治理议程的研究方法,为治理现代化的实现贡献新的研究知识。
本书系统、完整地向国内学术界介绍了德国和日本有关本问题的研究历史,提出了需要在故意论领域根本性地解决正当化事由的事实前提错误问题,提出了故意论需要系统地协调故意和过失的体系地位、故意和过失的区别、故意犯处罚重于过失犯的根据、故意的认识对象这四个问题。本书对于国内学界重新审视德日有关正当化事由的事实前提错误的学说、完善错误论的体系、深化故意论的研究有着重要意义。
《中外合作办学:法律制度与实践》是“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工程系列丛书”之一。本书分为七章。第一章为中外合作办学概念的法律要素。第二章为中外合作办学适用的法律渊源。第三章为中外合作办学的形式。第四章为中外合作办学的主要法律文件(一):合作协议。第五章为中外合作办学的主要法律文件(二):机构章程。第六章为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监控法律问题。第七章为中外合作办学的法律责任。
返还法领域权威的著作。该书论述了该领域的理论,原则和实践应用。该书研究了不当得利领域的潜在原则,解释了返还利益的不同方法。覆盖了包括错误,强迫,必需,无效交易要约这些领域的理论和实践。通过对典型案例和*案例的深入剖析,让读者理解该领域法律的变迁以及对现在你现在办理的案件的影响。通过对案例额度分析解释法律原则如何被法庭应用于实践。罗列出对抗返还诉讼的抗辩理由。重新编写了一些章节,包括违反信托关系,泄密,转换位置等。
绪论讨论法理学研究的对象,讨论法理学研究的方法。在绪论中,我们需要理解“法律现象”、作为法理学研究对象的“法律现象和法律中普遍性根本性的问题”、“法理”,我们需要理解法理学研究的方法,以及相关的理论。 本书讲述法理学的内容。在讲述之前,我们当然应该知道“法理学”是研究哪类对象的。知道了法理学研究的对象,我们自然应该了解法理学研究的方法。毕竟,法理学作为一门学科知识,是由来已久的,在法理学中,殚精竭虚终其一生的学人已是浩如烟海,人们在法理学研究中注意并使用了许多方法。 在绪论中,我们谈论两个基本内容:其一,法理学研究的对象;其二,法理学研究的方法。
媒体法律工作者,诽谤罪相关实践从业者和研究者的一本一站式论著。该书对诽谤法进行了权威详尽的论述指导。包括了专家评论和一个卓越的编辑团队的分析。给实践从业者提供了诽谤法*的发展,包括实体和程序两方面。 对诽谤法领域的有关程序实践原则给出了详尽的论述。 讨论了欧洲人权法院的司法程序,1998年人权法的对诽谤法和隐私法的后续影响。包括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案例,以及这些案例对英语国家立法和程序方面的关联性,尤其是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案例。解释了因为发表言论或者图像而引发的案由,例如不正当使用私人信息,骚扰,抗辩以及这些问题的*案例。 观察了1996年诽谤法中程序和抗辩的修改意见;包括日常使用的表格和程序文件。重新探讨了关键法律,还有诽谤法的摘要。
由Sweet and Maxwell出版公司出版的“普通法图书馆”系列初出版于1826年,被认为是普通法系列权威、全面的丛书。这套权威的著作集中了众多杰出的法律从业人士和学者的知识思想财富,涵盖了普通法体系中可能涉及的广泛主题,包括合同、货物销售、损坏、证据等,并为这些关键的法学主题提供充分的信息、解释与建议,对于法律人来说是不可缺少的专业法律图书馆。
本套丛书共 10卷,384万字,是 十二五 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2013年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 这套丛书在当代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张晋藩先生倡导并主持下,经过十多年时间,组织国内法史学、民族学等相关专业数十名专家学者进行大量的田野调查,获得丰富的一手资料,并形成一定规模,*终得以顺利出版并与读者见面。 本丛书卷帙浩繁,每一卷自成体系。十卷本分别是:*卷(蒙古族);第二卷(藏族);第三卷(回族、维吾尔族);第四卷(满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赫哲族);第五卷(壮族);第六卷(傣族、佤族、德昂族、布朗族、景颇族、阿昌族、拉祜族、基诺族、哈尼族);第七卷(白族、纳西族、独龙族、傈僳族、怒族、普米族);第八卷(苗族、瑶族);第九卷(仫佬族、毛南族、彝族、羌族等);第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