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即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监察法将对国家机构作出重要调整和完善,即在原来人大下的"一府两院"(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增加"一委"(监察委员会),同时对监察委员会的组织、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等作出规定。 作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一环,构建国家监察体系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安排,是加强反腐败工作的根本举措。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指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共中央提出,要依法建立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机构,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监察法草案明确,各级监察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该法就国家监察机关、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等方面作出规定。对该法,亮点如下:1.监察委员会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上下一体。2.监察委员会可以设置派出监察机构,根据授权行使部分监察权。3.监察委员会实行监察官制度,作为监察权行使的基本单元。4.监察机关的监察范围实现全覆盖,监察对象不以身份为限,关键看是否履行公职、从事公务。5.监察机关的职责包括监督、调查、处置三项具体权能。6.监察机关只有在调查涉嫌重大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时,才可以采取技术调查措施。7.调查、处置充分体现坦白从宽。8.立案报告由监察机关主要领导人员依法审批。9.留置权的行使有严格限制,且折抵刑期。10.监察机关内部监督严格,防止 灯下黑 。
在过去几十年里,资本市场发生了重大变化。股东积极主义者变得更加突出,机构投资者开始掌握并发挥更大的权力,机构投资者投票顾问服务机构等中介机构的影响力也大大增强。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环境的这些变化超过了基本公司法的变化,使公司不确定如何应对新的动态并遵守其对股东的受托义务。这种不确定性导致了类似于 精神分裂 的反应,包括越来越多地使用双层股权结构,以及旨在对抗或安抚某些股东群体的效果不确定的大规模公司治理改革。 本书汇集了全球顶尖的公司法学者、法官和来自头部公司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共同探讨公司法在哪些方面需要改变,迄今为止又是哪些因素阻碍了改革。 许多规制公司行为的判例法是在20世纪80年代制定的,但现实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因此,值得对公司法进行反思,进一步审视变革时代背景下所需的调整
2023年3月30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修订通过《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条例共六章、七十七条,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规定。
本书为 法治原理与实务丛书 的一种。作者刘平自1996年开始从事政府法制工作,有法制监督、行政复议、行政立法、政府法制研究等多岗位经历,曾任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市司法局一级巡视员,长期兼任上海市行政法制研究所所长。在行政法学、宪法学、立法学、法理学等领域理论造诣深厚,实务经验丰富。 法治原理与实务丛书 目前拟收入作者刘平 行政法治四部曲 :《法治与法治思维》《行政执法原理与技巧》《立法原理、程序与技术》《行政救济的法理思辨》。 本书初版是基于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修订的《立法法》,全国许多设区的市刚刚获得立法权,迫切需要立法理论与技术结合的工具书的背景应运而生的。全书共分三篇;上篇,立法基本原理;中篇,立法规则与程序;下篇,立法技术规范。集立法原理、程序与技术为一体,更集作者20
H.L.A.哈特是现代法哲学的奠基人,位居20世纪重要的哲学家之列。他1961年出版的《法律的概念》已是法哲学永恒的经典,并给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留下了非常深刻的烙印。 本书中,马修 克雷默教授立足《法律的概念》,以极清晰的框架、极准确的理解与重述、极娴熟且深入浅出的剖析和批判,以及极优美又可近的文笔,为所有对法哲学感兴趣的学者与学生提供了一整套理解哈特的法理论与当今法哲学发展的指引和说明。在目前市面可见的对《法律的概念》进行分析、阐释、批判的学术著作中,这是可靠又优质的权威版本。
九鼎重器,百炼乃成。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这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也是国家制定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宪法具有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宪法的修改将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提供强大的宪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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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圈正义》一书共收录作者的49篇随笔文章,分为 圆圈正义 何谓榜样 道德谴责的打开方式 身负权力 各自珍重 法律人的理智和多数人的情感 生命的尊严 心怀永恒 活在当下 七大部分,作者在本书中运用特有的坦诚、自省而尖锐的笔调,探讨了法律、正义、道德、权力的理念与现实、分析了如张扣扣案、莫某纵火案等社会热点案件、分享了自身求学经验和对人生的思考。本书不仅启蒙读者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在于帮助读者理解法律背后 深层次的价值基础。
自人类建立法律以来, 性 一直是法律力图规制的内容,婚姻、避孕、堕胎、淫秽、同性性行为等议题在不同时代都曾引起激烈的斗争。《性与宪法》以古代性观念、性风俗为起点,又从美国建国之初的立宪理念,讲到 19 21世纪美国性道德和性观念的演化,再到美国Z高法院在格列斯伍德诉康涅狄格州案(避孕)、罗伊诉韦德案(堕胎)、奥贝格费尔诉侯吉斯案(同性婚姻)等一系列涉性判决中扣人心弦的观点以及判决背后生动的时代背景,史诗般地讲述了「性」与「法律」相互碰撞的精彩历程。
本书对我国涉外公法、涉外民商事法律、国际争端解决、全球公域等前沿和热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借鉴国外最新理论研究成果,从不同视角对国际法前沿问题进行解读、阐释、探究和剖析,就各类解决措施,结合国际法原理、规则和我国实情,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以对我国涉外法治的研究和司法实务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同时,本书对涉外法治课程群教学改革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分析教学的疑难环节,结合涉外法治课程的性质融入不同的教学方式,关切文科代的涉外法治人的培育,对激发学生的学习动能和全面提升学生的科研能力、实践能力提出了独到的见解,对研究与学习国际法的师生有启发和指导作用。
本书关注的问题是:为何政府依法或没有依法办事。 法学家们历来是这样回答的:法律能促成一种自发性因果效应 当人们的行为遵守既定规范时,法律就居于统治地位;行为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服从、义务或遵循的关系。与这种 规范性 观念相反,本书捍卫了一种实证主义解释。依据这种解释,法治是相关行动者实施策略性选择的结果。法治不过是政治主体借助他们所能积聚的一切资源,处理彼此之间冲突的可能性结果之一。唯有当这些主体寻求诉诸法律来解决彼此之间的冲突时,法律才能居于统治地位。 法治 (rule of law)之所以能成为一种有别于 法制 (rule by law)的制度性均衡状态,原因就在于权力分置。当任何群体都无法强大到足以支配其他群体,并且当多数人皆运用制度去促进自身利益时, 法治 便产生了。多数统治与法治之间的不一致性,仅仅
本书通过对清代性规范的专门研究,探讨了 将一部分性行为定为犯罪的社会背景。长期以来,不同社会群体的成员都被要求按照其身份遵守不同的家庭道德和性道德标准。清朝政府则建立了一种新的性别制度,它规定了跨越身份界限的性道德和刑事责任的统一标准,要求所有人都应遵守正统婚姻中界定的社会性别角色。这种转变,表现在官方关于通奸、异性 、 、女性贞节和 等的法令谕旨与司法处理上面,代表着帝国政府为了应对当时正在发生的那种令人不安的社会和人口变化而做出的努力。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五条*款第二项修改为:"(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将第二款修改为:"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将第六条*款*项修改为:"(一)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将第七条第三项修改为:"(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四)在第五十三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不得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但系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当事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数据治理的黄金时代即将开启,如何迎接随之而来的法律挑战? 我们必须回答好以下三个核心议题:如何平衡数据权利保护与数据流动?如何实现数据确权和利益分配机制?如何实现国际数据新秩序和竞争规则? 本书包括案例编和热点编,聚焦我们数据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大数据杀熟 如何禁止? 考勤信息属于个人信息吗? 房产中介泄露个人信息,找谁负责? 人脸识别系统能随意安装吗? 不提供个人信息就拒绝服务,违法吗? 推送精准广告,我可以说不吗? 未经家长同意,可以收集儿童个人信息吗?
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主要在三个方面作了修改和完善。一是取消了有关 同类 农产品或者 同类 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中的 同类 的限制,扩大了法律的调整范围,同时以列举的方式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和服务的业务范围。 二是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比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三是增加了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一章,对联合社的成员资格、注册登记、组织机构、治理结构等作了规定。三个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依法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在我国的历史长河中,中华法系的精神一直伴随着我国法治的建设历程。中华法系中不乏有一些今天看来仍然是优秀甚至先进的立法理念,这些立法理念和精神值得我们弘扬与传承,并进行创造性转化。 本书立足于传承中华法系精神,将中华法系中的优秀立法精神和理念向读者传递,以期为我国的法治建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提供文化滋养。这些优秀的法治精神包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底蕴浓厚的法律文化、注重亲情的法律伦理、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以和为贵的法律价值、引领时代的法医检验、宏篇巨制的判例研究、历久弥新的调解制度等。
算法规制的目标无他:其一,警惕本来应当是中立的智能应用,被用来掩饰未取得 多数人同意 的少数人集权;其二,建立利益相关者对话和商谈的场域,避免法律沦为 技术寡头 的帮凶。本书从凯伦 杨 跳出 数据道德 或 AI道德 窠臼 以寻求 数据驱动机器时代正义、民主和自由 的主张开始,以李 拜格雷夫 将数据保护法的价值观贯彻进信息系统架构之中 的倡导结束,中间穿插着马丁 洛奇等学者对 风险导向监管路径 的反思与改进;这背后是 自然人正义观 与 算法正义观 从排斥到融合、 个人数据保护 与 技术公共利益 从对立到统一的艰苦历程。本书英文版虽出版于新冠疫情爆发之前,但作者们从不同角度对 算法规制 的路径探寻,无不包含着从 个人健康 促进 社会健康 的现实隐喻,以及人本主义 责有攸归 的道德哲学,对我国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及疫
第四次修正的律师法,将推进设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推动建立从优秀律师中招录法官检察官制度,探索建立律师职业水平评价制度。
本书对数字法学的研究内容进行总括式的研究,也是国内首次尝试对数字法学的基本研究对象做出体系性的研究。对数字法学学科建设起到引领性的作用,为数字法学的具体领域研究,提供理论和方法上的指引。具体内容包括:如何以地方立法加快区域数字经济体系发展,以数字社会立法为数字治理提供依据,以制度安排提升数据要素的流通效率,以自治公约自觉净化网络空间行为,打造司法办案智能化的新高地,以司法裁判形式给数字产品权威定性,以执法协同向网络失序行为亮剑,以界定平台责任促进平台经济发展,以法治化促进数字金融稳步前行,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健康数字消费环境。
基于相互关联的技术、场景和治理系统的存在,元宇宙从纯粹的 虚拟世界 转变为自足和现实的社会经济系统。感知层、网络层、数据智能层和应用层构成元宇宙的底层技术,其承载并结合社交、娱乐、创作、文化、教育、金融等应用场景,形成虚拟世界中的经济现实,但该底层技术和经济现实会引发技术风险、权力风险和虚拟世界与物理世界的交互风险,对此需要依伦理和法律进路展开治理,并适时构建元宇宙利害关系人共同体,以实现元宇宙的 善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