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盛与危机 论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为金观涛,刘青峰代表作之一,简体字版初版于1984年,收入第一批《走向未来丛书》,在全民族反思的八十年代畅销一时。1992年在香港修订再版,二十余年来在国内几近绝版。2010年法律出版社在修订版基础上,重新印行旧作,以飨读者。 本书以超稳定结构假说来分析中国社会及文化在两千多年间的演变,代表了作者对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观点。本书续篇为《开放的变迁 再论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
本书用简明易懂的语言概括并批判性地评论了当代著名法学家哈特凯尔森、菲尼斯、富勒、德沃金等人的法律理论,对正义、惩罚、权利、权威、普通法推理、成文法解释、道德的法律强制、守法的义务等法哲学中的基本主题和原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讨论,也对20世纪以来异军突起的研究法律和法律教育的一般性方法进行了评介。作为现代分析法学第三代学人的代表人物,比克斯对现代分析法学的概念分析方法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并用这一方法厘清各种关于法律性质的理论。
市面上以中国纳税人为出发点,且从法律技术角度系统阐述FATCA和CRS下具体规则的著作十分鲜见。在此背景之下,《认识FATCA和CRS:涉税信息交换与全球资产透明全指引》的作者基于期在根西岛、泽西岛和英国等地具体进行FATCA和CRS下反避税合规与咨询工作的经验,以及数年来对于FATCA和CRS制度的系统研究,编写了本书。本书以相关国际法律准则为依托,结合目前已经开始实施FATCA和CRS国家的实操经验,分别从信托、离岸公司与合伙、基金、保险等角度介绍和讨论不同行业金融账户的涉税信息披露问题。本书的出版填补了目前中国国内对于FATCA和CRS法律规则研究的空白,同时对进行FATCA和CRS合规工作的金融机构,以及私人财富管理领域的专业人士有较大参考价值。
侦查工作是需要思维的,侦查思维是一个包括很多方面的案情信息处理过程,而推理是其*主要的方面和*重要的过程。本书作者结合自身教学与实践的经验,从侦查逻辑与侦查工作的紧密联系出发,整合国内外侦查推理方面的先进研究成果,系统探讨了侦查思维中的各种推理方法,同时对大量鲜活而典型的刑侦案例加以提炼和归纳,明晰展现了实践中侦查推理的过程与要点,使读者能够快速地掌握侦查推理方法和思维策略。
本书从数字法治基础理论入手,对数字社会的法律规制、数字社会的法治化治理、面向数字法治的时代转型等进行论述,试图全面回应现代法治向数字法治转型升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通过加快规制理念的更新转型、推进规制体系的重建和加强规制方式的探索来应对挑战和风险,有效推进数字法治建设。 首先,本书致力于回应法治转型。面对数字社会的加速发展与迭代变革,世界各国纷纷出台相应的数字化战略予以应对,我国则作出了 数字中国 的重大规划和部署,各地也不断地进行试验创新。这些数字化转型的战略安排和制度变革,必然会对法律体系和法治机制产生深刻而长远的影响,产生从现代法治迈向数字法治的重大转型。本书编写就旨在回应这一时代趋势,提炼其中的实践问题和理论命题,在知识、理论和实践上作出一定的阐释、解析和回答
本书不是一部严谨的学术著作,更不是学术论文的汇集,而继续保留了学术随笔的性质。本书绝不是对法律格言作出专门研究的学术作品,不拘泥于法律格言的原始出处和含义,而是结合我国法律制度和法律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利用这些格言所包含的理念,来作出新的理解和评论。或许,制度也罢,规则也罢,法律条文也罢,在程度上都属于 过眼云烟 ,甚至稍纵即逝。但那些隐藏在制度背后的 理念 或 思想 ,则具有长久的生命力,并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而具有了新的生机和活力。我们之所以高度重视那些历经数百年而仍具影响力的法律格言,其原因就在于此。
典型合同具有学理上的复杂性和实践上的丰富性之特点,本书从 有名合同 之细微着手,展民法典时代合同法分则之要义。 全书贯通立法、学说和案例,在内容方面,以《民法典》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为基础,对典型合同进行 合纵连横式 阐释。纵向上,对《民法典》合同编所涉十九类典型合同之基本概念、性质、成立、效力、终止等内容分章进行逐一深入分析,并对合同编的制度变迁作简要介绍。横向上,在关照民法典体系效应、阐释典型合同制度及其内部架构的同时,亦注重联动《民法典》其他编乃至其他相关制度原理。通过纵向和横向两个向度,向读者展示出典型合同法律架构的三维全景图。在结构方面,设置 案例 拓展 思考 等栏目,以供加深理解或者延伸探讨。 本书既可为深入学习合同法提供路径,亦可为司法实务工作提供参考。
本书为陈瑞华老师的一部学术演讲稿,收录了作者在全国各地所做讲座的精华:既有为初涉法律之门人士准备的法律入门知识、为法律实务人士准备的职业技能训练、也有为法学研究人员准备的问题研究。全书分为法律人的思维方式、程序法的基本理念、证据法的九大原理、刑事诉讼中的公平正义理念、刑事诉讼中的人权问题、刑民交叉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行刑交叉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法官的思维方式、辩护律师的思维方式、检察官的思维方式、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困境和出路十一部分。
法律知识是很重要,辩护技巧与起草文书的技巧也很重要,但传统观点认为,法律人的独特性在于他们还拥有一些与此不同的东西。 弗里德里克 肖尔 这是一本有关思维与推理的书。说得更确切点儿,本书讨论的是律师和法官的思维、推理和论证方法。这个群体的思维、推理和论证方法可能与普通人不同,也可能与普通人没什么差别。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是否有别于普通人,这个问题至今尚无定论;尽管如此,人们还是认为某些推理技术是法律决策所独有的。本书就着眼于这些技术。它的目标既在于对法律推理的各个话题进行严肃的学术探讨,更在于向刚进入或即将进入法学院的学生们介绍法律思维的本质。
本书是法学领域不可逾越的经典,是一部写了超过四分之一个世纪的作品。全书以讽刺的手法对19世纪的 概念法学 展开批判,并认真提出了改善法学教育的若干方法,由此奠定了20世纪 利益法学 的基础。该书一改法学著作枯燥乏味的文风,尽显诙谐与幽默,系德国法律与文学的开山之作, 铁血宰相 俾斯麦、社会学巨擘韦伯、法理学大家庞德等大咖均爱不释手。即使在今天,也很难再找到这样一部独一无二的作品。
本书以评判法学为依托,以正当为一般、抽象权利(right)之精准本义,提出体现中国学者独立思考的权利阐释的进路、方法和结论。本书作为一部论述权利概念的专著,以人类由农耕文明向商工文明转型的历史变革为视野,回溯了权利概念的形成、演变过程,辨析了西方三个主要法学流派及其代表性人物的权利思想的成败得失,否定了西方既有权利概念给中国法学界带来的思想禁锢,形成了以权利构成、权利本体、权利载体、权利功能、权利变义等核心概念为支撑的权利理论体系。本书历史背景叙事宏大,问题辨析思维缜密、观点论证逻辑严谨,值得法学人作为根基性知识而细读。
《德国刑法总论:以判例为鉴(第四版)》分为七编共三十四章,体裁新颖、结构安排独特,面向实务与法学考试中的实际问题。《德国刑法总论:以判例为鉴(第四版)》在理论、实践与法学教学方面均有其特色。 《德国刑法总论:以判例为鉴(第四版)》抛弃了传统刑法教科书关于刑法基本原则、刑事立法史与学术史、犯罪论体系演进等抽象理论内容,将过失犯、故意犯的结果归责体系置于第一、二编,作为其刑法理论的基石与出发点,开宗明义直指过失犯、故意犯结果归责的具体问题与具体标准,是普珀教授在结果归责领域多年研究的集大成者。 《德国刑法总论:以判例为鉴(第四版)》面向实务,为加强理论与实践的互动采取了与传统刑法教科书不同的编排体例,在每一个具体理论问题上选取德国联邦法院(少数为州高等法院)的代表性案例。 《德国刑
● 全书十章多角度并结合案例阐释讯问原理 ● 着眼于规范办案、科学讯问,从技术操作层面提出讯问的环节和任务
在风险社会的背景下,刑法解释在方法论上面临转型的命题。为确保刑法体系与外部环境之间实现有效的沟通与互动,有必要倡导一种功能主义的刑法解释。解释论中的功能主义,主要是将如何有效发挥刑法规范作为行为规范的预防效果的考虑,纳入刑法解释的过程。全书旨在对功能主义的刑法解释作方法论层面的勾勒与展开,主体内容分为三编。上编主张对刑法的刑事政策化进行方法论加工,由此推动解释论实现功能性的转型;中编探讨在解释论领域,如何实现对刑法的刑事政策化的一般制约;下编试图将一种既强调应变又注重自我控制的解释论,自觉地作为方法论而适用于刑法中具体的问题领域。
在大数据时代,数字技术正在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数字法学是现代法学适应数字时代变革发展的转型升级。在数字法学的理论背景下,大数据时代的证据法变革,将在数字四元世界中整合证据法学等哲学社会科学,以大数据数字技术为支持,实现 数字证据法 的方法论与知识体系。具体来看, 数字证据法 主要有两种推进路径:一是传统线下证据及其制度的变革进路;二是新兴线上证据及其制度的变革进路。前者主要强调的是传统线下证据、制度及其规则的大数据分析与数字化、电子化进路,如《数字证据法:大数据时代证据法变革初论》所研究的对传统人证的大数据分析,对技术侦查证据的数字化呈现与审查,以及对于特定网络犯罪的 人-机 印证证明模式等。后者则强调对新兴线上证据的反思与前瞻,基于大数据技术而特定形成的大数据证据、算法
人工智能的兴起,将对人类社会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法律也不会置身事外。近年来,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的运用备受关注,法律人工智能的影响日益深广。《法律人工智能导论》一书充分运用手资料,通过外国的法律人工智能、中国的法律人工智能、法律人工智能的原理、法律人工智能的影响4编18章的篇幅,全面介绍了法律人工智能发展的历史脉络、现实状况和未来前景,为读者提供了一份完整的、值得信赖的法律人工智能指南。 《法律人工智能导论》由姜伟主编,江溯、邹邵坤副主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院校从事法律人工智能研究的青年专家,法律科技公司的计算机专家,法律AI研发管理的专业人士共同编写。
本书旨在阐述抗辩权的基础理论,分别探讨抗辩权的 历史源流 与 教义争论 。 历史源流 部分,旨在检视抗辩权如何从罗马法、中世纪法、近代法,发展成现代法上的面貌:抗辩权可溯源至罗马法上责令的exceptio(例外)机制,其被用以对抗诉权。此机制后被中世纪法上注释法学派结合亚里士多德哲学改造成 事实上抗辩 (exceptio facti)与 法律上抗辩 (exceptio iuris),二者即诉讼法上抗辩权(异议权,Einwendung)和实体法上抗辩权(Einrede)的雏形。在近代法上,抗辩权概念虽被部分德国学说拒斥,但在萨维尼(Savigny)的巨大影响力下,终被普通法继受。经温德沙伊德(Windscheid)改造后,抗辩权又从对抗诉权,变成对抗请求权。最终,在现代法上,抗辩权概念被德国民法典的法条直接采纳,从此其影响遍及各国包括我国民法学。 教义争论 部分,则旨在检视
本书是在专利局多年以来积累的局级典型案例的基础上,经过研究讨论、再次梳理和提炼形成的专利审查经典案例集。全书基本按照专利审查主要涉及的法律条款进行编排,共九章,收录104个案例,每个案例均涉及相关法条、关键词、案例要点、相关规定、案例简介、焦点问题,以及审查观点和理由,方便读者理解和学习参考。指导案例既是审查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升华,也是对专利审查标准的进一步诠释,期待本书的出版能够为知识产权行业的从业者和广大创新主体提供更加明晰的指引和帮助。
当前法律理论的前提是法官在现代法律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往往忽视了立法者的作用。本书则从立法者的视角出发,认为立法是一种理性创造,试图建立起 立法法理学 ,探究实践理性在立法过程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作者通过分析亚里士多德、笛卡尔、霍布斯、哈贝马斯等从古至今众多思想家的法哲学思考,在学理上阐明了 法律从何而来 立法者应该如何立法 等重要问题,可谓近几十年来以立法为核心的法理学研究的集大成之作。
H.L.A.哈特是现代法哲学的奠基人,位居20世纪重要的哲学家之列。他1961年出版的《法律的概念》已是法哲学永恒的经典,并给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留下了非常深刻的烙印。 本书中,马修 克雷默教授立足《法律的概念》,以极清晰的框架、极准确的理解与重述、极娴熟且深入浅出的剖析和批判,以及极优美又可近的文笔,为所有对法哲学感兴趣的学者与学生提供了一整套理解哈特的法理论与当今法哲学发展的指引和说明。在目前市面可见的对《法律的概念》进行分析、阐释、批判的学术著作中,这是可靠又优质的权威版本。
本系列作为其多年民法理论的积累和拓展,除保留了其一贯的民法理论脉络,也吸收了*的民法学界理论研究成果和*判例等。主要阐述和探讨了让与之债及其效力问题,对中国民法学界开展深入研究以及对我国的民商事立法具有较为积极的指导意义。
《物权:规范与学说 以中国物权法的解释论为中心》(上、下册)(2011年)入选 三个一百创新图书出版工程 ,荣获第三届中国出版政府奖。第二版在版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阐释了物权及物权法的概念,介绍了物权法及物权法学的体系,分析了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描述了物权法的发展和中国物权法的制定,依次介绍和讨论了物权的类型、物权的客体、物权的效力、物权的变动、物权的保护、占有、所有权总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共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及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养殖权、捕捞权诸用益物权,以及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诸担保物权。本书适于法学硕士生、博士生学习之用,也为司法实务人员工作提供参考用书。
本书按照立法的过程,以纵向推进的方式,从总则开始,沿着管理体制、监管主体、监管手段、法律责任、执行、附则等的顺序,推进对特定立法环节的研究。就其内容的本质而言,本书可以概括为是一部探讨法律的逻辑与逻辑的法律的专著。其中探讨的核心的问题,是如何将立法者意念中的法律转化为执法者、司法者、守法者可以理解的规则,进而现象化为社会秩序的现实。本书有三大优势:一是精确再现当代立法技术的实况;二是推进法治理念在立法中的落实,尽可能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立法实践;三是探究梳理当代中国立法的规律,通过分析执法主体的设立、行政行为的规范、法律责任的设定、立法技术的完善等方面,阐述当代中国立法的理论与实务,特别是通过立法的不断完善,所反映出来的规律和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