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盛与危机 论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为金观涛,刘青峰代表作之一,简体字版初版于1984年,收入第一批《走向未来丛书》,在全民族反思的八十年代畅销一时。1992年在香港修订再版,二十余年来在国内几近绝版。2010年法律出版社在修订版基础上,重新印行旧作,以飨读者。 本书以超稳定结构假说来分析中国社会及文化在两千多年间的演变,代表了作者对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观点。本书续篇为《开放的变迁 再论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
法律知识是很重要,辩护技巧与起草文书的技巧也很重要,但传统观点认为,法律人的独特性在于他们还拥有一些与此不同的东西。 弗里德里克 肖尔 这是一本有关思维与推理的书。说得更确切点儿,本书讨论的是律师和法官的思维、推理和论证方法。这个群体的思维、推理和论证方法可能与普通人不同,也可能与普通人没什么差别。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是否有别于普通人,这个问题至今尚无定论;尽管如此,人们还是认为某些推理技术是法律决策所独有的。本书就着眼于这些技术。它的目标既在于对法律推理的各个话题进行严肃的学术探讨,更在于向刚进入或即将进入法学院的学生们介绍法律思维的本质。
本书用简明易懂的语言概括并批判性地评论了当代著名法学家哈特凯尔森、菲尼斯、富勒、德沃金等人的法律理论,对正义、惩罚、权利、权威、普通法推理、成文法解释、道德的法律强制、守法的义务等法哲学中的基本主题和原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讨论,也对20世纪以来异军突起的研究法律和法律教育的一般性方法进行了评介。作为现代分析法学第三代学人的代表人物,比克斯对现代分析法学的概念分析方法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并用这一方法厘清各种关于法律性质的理论。
《时代棱镜中的法学方法论》着重讨论了新时代背景下法学方法论研究的一些新课题。它们要么是围绕学界近年来争议热点的介入式探讨,要么是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主张和新要求的方法论反思。这些新课题在传统的方法论著作中要么没有被顾及,要么获得的关注度不够,而新的时代背景却构成这些话题的 诱因 ,使它们相比以前以更高的聚焦度被凸显出来。 《时代棱镜中的法学方法论》以 什么是司法裁判 这一问题为主线,围绕是否存在 统一的 法律人思维、法律渊源与法治的关系、司法裁判中事实与证据的所指及其区分、定义论及其在法典编纂中的应用、关于 同案同判 的争论、对 后果考量 的思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司法适用方式、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相结合的背景下对于法律推理之性质和模式的重新理解这八个话题展开,体现了作者对法学方法论的整
第三帝国运用高度的理性批判魏玛时代树立的现代法治精神,无限放大民族共同体和政治国家的象征性意义、压缩公民个体的权利与私人空间,创制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在任何时代都只能被定性为 不法 的极权统治秩序。法律和法律人在这场由纳粹发起的全面的社会改造的过程之中发挥了相当积极的作用(尽管常常强调其作为 受害者 的身份),并导致这一时期德国的法理学、法律史学、公法学、私法学、刑法学、劳动法与社会法学、司法组织与司法程序、法学教育与研究等领域由内而外地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直到纳粹主义被彻底清算之后,这些领域才部分地按照魏玛宪法的 应有之义 重加塑造。本书力图呈现纳粹德国利用法律和法律人改造社会的全景,引发人们对于现代法治自身脆弱性的深入思考: 法 与 不法 之间或许只有半步之遥。
本书为陈瑞华老师的一部学术演讲稿,收录了作者在全国各地所做讲座的精华:既有为初涉法律之门人士准备的法律入门知识、为法律实务人士准备的职业技能训练、也有为法学研究人员准备的问题研究。全书分为法律人的思维方式、程序法的基本理念、证据法的九大原理、刑事诉讼中的公平正义理念、刑事诉讼中的人权问题、刑民交叉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行刑交叉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法官的思维方式、辩护律师的思维方式、检察官的思维方式、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困境和出路十一部分。
侦查工作是需要思维的,侦查思维是一个包括很多方面的案情信息处理过程,而推理是其*主要的方面和*重要的过程。本书作者结合自身教学与实践的经验,从侦查逻辑与侦查工作的紧密联系出发,整合国内外侦查推理方面的先进研究成果,系统探讨了侦查思维中的各种推理方法,同时对大量鲜活而典型的刑侦案例加以提炼和归纳,明晰展现了实践中侦查推理的过程与要点,使读者能够快速地掌握侦查推理方法和思维策略。
《德国刑法总论:以判例为鉴(第四版)》分为七编共三十四章,体裁新颖、结构安排独特,面向实务与法学考试中的实际问题。《德国刑法总论:以判例为鉴(第四版)》在理论、实践与法学教学方面均有其特色。 《德国刑法总论:以判例为鉴(第四版)》抛弃了传统刑法教科书关于刑法基本原则、刑事立法史与学术史、犯罪论体系演进等抽象理论内容,将过失犯、故意犯的结果归责体系置于第一、二编,作为其刑法理论的基石与出发点,开宗明义直指过失犯、故意犯结果归责的具体问题与具体标准,是普珀教授在结果归责领域多年研究的集大成者。 《德国刑法总论:以判例为鉴(第四版)》面向实务,为加强理论与实践的互动采取了与传统刑法教科书不同的编排体例,在每一个具体理论问题上选取德国联邦法院(少数为州高等法院)的代表性案例。 《德国刑
微观 详述信息检索方法 揭示检索逻辑 提供检索工具 列举经典案例 梳理实用策略 掌握法律判断、决策与修辞的方法 获取整合-存储-创新-应用信息的路径 中观 盘点业务检索要点 适用于民商、刑事谈判、调解、仲裁等业务环节 涵盖合同审查、合规管理、尽职调查业务 宏观 法律人知识管理进阶 提供知识存储、刻意练习、人际管理的实操经验 探索大数据与法律知识管理的前沿路径
本书是法学领域不可逾越的经典,是一部写了超过四分之一个世纪的作品。全书以讽刺的手法对19世纪的 概念法学 展开批判,并认真提出了改善法学教育的若干方法,由此奠定了20世纪 利益法学 的基础。该书一改法学著作枯燥乏味的文风,尽显诙谐与幽默,系德国法律与文学的开山之作, 铁血宰相 俾斯麦、社会学巨擘韦伯、法理学大家庞德等大咖均爱不释手。即使在今天,也很难再找到这样一部独一无二的作品。
本书由阿明 英格兰德教授的29篇论文组成。这29篇论文是他根据自己对中国法学界发展现状的判断专门挑选的,全书涉及法哲学、刑法学与刑事诉讼法学等多个领域,内容丰富,论证精当,足见作者功力。 本书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法哲学与法理论,第二部分是刑法基础与刑法总论,第三部分是刑法分论,第四部分是刑事诉讼法。每一部分都汇聚了英格兰德教授的思想精华,对于中国法学界具有极大的借鉴价值。 本书的出版,将为中国法理学、刑法学及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提供重要的参考。
在过去几十年里,资本市场发生了重大变化。股东积极主义者变得更加突出,机构投资者开始掌握并发挥更大的权力,机构投资者投票顾问服务机构等中介机构的影响力也大大增强。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环境的这些变化超过了基本公司法的变化,使公司不确定如何应对新的动态并遵守其对股东的受托义务。这种不确定性导致了类似于 精神分裂 的反应,包括越来越多地使用双层股权结构,以及旨在对抗或安抚某些股东群体的效果不确定的大规模公司治理改革。 本书汇集了全球顶尖的公司法学者、法官和来自头部公司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共同探讨公司法在哪些方面需要改变,迄今为止又是哪些因素阻碍了改革。 许多规制公司行为的判例法是在20世纪80年代制定的,但现实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因此,值得对公司法进行反思,进一步审视变革时代背景下所需的调整
本书为 法治原理与实务丛书 的一种。作者刘平自1996年开始从事政府法制工作,有法制监督、行政复议、行政立法、政府法制研究等多岗位经历,曾任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市司法局一级巡视员,长期兼任上海市行政法制研究所所长。在行政法学、宪法学、立法学、法理学等领域理论造诣深厚,实务经验丰富。 法治原理与实务丛书 目前拟收入作者刘平 行政法治四部曲 :《法治与法治思维》《行政执法原理与技巧》《立法原理、程序与技术》《行政救济的法理思辨》。 本书初版是基于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修订的《立法法》,全国许多设区的市刚刚获得立法权,迫切需要立法理论与技术结合的工具书的背景应运而生的。全书共分三篇;上篇,立法基本原理;中篇,立法规则与程序;下篇,立法技术规范。集立法原理、程序与技术为一体,更集作者20
中国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法治概念?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不可能仅仅通过对法治概念的要素分析得出,甚至也不能从对法治理论的论争本身当中寻求到答案,而应深入到决定法治论争和分歧何以发生的中国现代性转型这一问题背景中去思考。采取何种法治概念,根本上体现了对现代性及中国现代转型之路的认识。对现代性及中国现代性转型的不同理解,决定了法治理论上的不同认识和回应,最后呈现出不同的法治概念。本书认为, 法治中国 应该是一个实质法治的概念。作为实质法治概念,富含现代性精神的西方法治为 法治中国 提供了一个规范性的参照框架,中国自身的传统和转型社会的现实为 法治中国 提供了一种时空的规定性, 法治中国 概念是一个包容性的法治概念。
本书是在如下两重学术脉络中的展开。一方面,当代法哲学研究中法律实证主义的主流地位,使得学院中关注的法律现象往往以国家法为中心,并注重概念抽象和哲学思辨;这不仅简化和扭曲了我们对法律现象的理解,也使法理学的发展陷入困境。另一方面,法律多元主义限于方法论层面的难题在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逐渐趋于式微,如何克服其理论困难,并复兴该传统中的洞见,成为当代法律多元主义研究的重要课题。本书的讨论便是对这两个方向的接续,根据法律史、比较法以及法哲学理论,通过作者提出的 惯习主义 方法,既克服了法律多元主义方法论上的困难,也批判了当代法哲学主流学说的空洞。 本书旨在澄清并尝试解决围绕法律多元主义存在着的诸多混淆与理论分歧。依赖过往与当下的研究 包括有关中世纪时期、奥托曼帝国、后殖民社会、原住民族、
本书按照立法的过程,以纵向推进的方式,从总则开始,沿着管理体制、监管主体、监管手段、法律责任、执行、附则等的顺序,推进对特定立法环节的研究。就其内容的本质而言,本书可以概括为是一部探讨法律的逻辑与逻辑的法律的专著。其中探讨的核心的问题,是如何将立法者意念中的法律转化为执法者、司法者、守法者可以理解的规则,进而现象化为社会秩序的现实。本书有三大优势:一是精确再现当代立法技术的实况;二是推进法治理念在立法中的落实,尽可能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立法实践;三是探究梳理当代中国立法的规律,通过分析执法主体的设立、行政行为的规范、法律责任的设定、立法技术的完善等方面,阐述当代中国立法的理论与实务,特别是通过立法的不断完善,所反映出来的规律和趋势。
● 全书十章多角度并结合案例阐释讯问原理 ● 着眼于规范办案、科学讯问,从技术操作层面提出讯问的环节和任务
本书围绕类案检索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重点阐述。本书首先介绍了类案的判断标准,如何在大量的案件中寻找和比对类案。这些类案并非完全相同的案件,但因为属于类案所以要在裁判标准上统一。同时分析了类案检索的前提、方法和规则,以便提高类案检索的效率和准确性。其次,本书构建类案检索报告的制作和运用机制,熟练掌握类案检索报告的制作方法。紧接着,本书论述了类案检索与类案裁判规范化密切关联,有助于促进类案裁判标准统一。*后本书介绍了高效开展类案检索有赖于案例分析方法的运用,同时也依托于信息技术的运用。
本书以评判法学为依托,以正当为一般、抽象权利(right)之精准本义,提出体现中国学者独立思考的权利阐释的进路、方法和结论。本书作为一部论述权利概念的专著,以人类由农耕文明向商工文明转型的历史变革为视野,回溯了权利概念的形成、演变过程,辨析了西方三个主要法学流派及其代表性人物的权利思想的成败得失,否定了西方既有权利概念给中国法学界带来的思想禁锢,形成了以权利构成、权利本体、权利载体、权利功能、权利变义等核心概念为支撑的权利理论体系。本书历史背景叙事宏大,问题辨析思维缜密、观点论证逻辑严谨,值得法学人作为根基性知识而细读。
本书是日本机能主义刑法观的开山之作。自20世纪60年代出版以来,已经被重印十几次,历久弥新,属于经得起时间检验的经典著作。作者平野龙一是日本战后最有影响的刑法思想家,平野教授在这本书中所提倡的机能主义刑法观,对当时在日本具有压倒性地位的德国规范刑法学进行挑战,并为形成具有日本特色、总体上偏向结果本位(所谓 结果无价值 )的主流刑法学奠定了基础。本书所表达的机能主义刑法观念和研究方法,对当今乃至后世的学问和学者而言,都具有巨大的借鉴意义。
《法律与道德》是法社会学的奠基者之一彼得拉日茨基的代表性著作。在这本书中,作者通过与道德相对比阐释了法律的基本性质。本书深入讨论了 法律 法律规范 法律关系(权利和义务) 法律的类型 公法与私法 法律的社会功能 等一系列重要的法学议题。本书的特色和原创性的是作者讨论这些问题的视角:社会-心理学视角。基于这种理论视角,彼得拉日茨基向我们展示了一幅细致、全面的法律的社会-心理图景。基于该理论视角,彼得拉日茨基提出了关于法律本质的基本理论命题,即真实的法律源于个体的主观体验,法律是一种心理现象。
《常用司法鉴定意见质证要点》一书包括了人体损伤程度司法鉴定意见等20个常用司法鉴定意见的质证要点,在体例上分为概述、主要法律规定、一般质证要点和实案诠释质证要点四部分。 概述部分是对该类鉴定意见的大致介绍,主要法律规定罗列了该类鉴定意见常用的法律规定,一般质证要点介绍了该类鉴定意见通常会遇到的问题,实案诠释质证要点部分结合真实案例展示了针对个案会出现的共性问题和特殊问题,以及从律师角度如何质证。 在整个诉讼活动中,律师对鉴定意见质证只是对鉴定意见审查的一个环节,公、检、法各个环节的司法人员均会对鉴定意见进行程序和实体的审查,因此,本书虽然是以律师角度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但同时也会给公、检、法人员在审查鉴定意见时提供一定的思路参考。
数据治理是指通过建立组织架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要求,制定和实施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方法,确保数据统一管理、高效运行,并在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价值的动态过程。数据治理有助于控制数据的开发和使用,降低与数据相关的风险,使相关主体可以战略性地利用数据,并从数据治理中获得价值。 数据治理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理解:第一,数据治理的对象是数据,即任何以电子或非电子形式记录的信息,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例,包括所有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的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覆盖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流程中的全部数据。第二,数据治理的目标是实现数据价值。数据治理实质上是将数据视为资产,即可以被拥有、使用并产生价值的经济资源。第三,数据治理应关注三个重点:一是数据治理架构,数据治理架构是开展数据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