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收录了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就重点条文进行权*注释,并附录有相关重要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配套文件,是学习适用我国网络安全相关法律制度的实用图书。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24年8月30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旨在规范网络数据处理活动,保障网络数据安全,促进网络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本书收录了新公布的《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标准文本,同时还收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和《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较为全面地汇编有关信息数据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全书内容完整,框架清晰,方便广大读者学习领会。
网络安全法是网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该法从"网络安全战略""网络运行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和"法律处理"等方面进行规范,解决了不同主体在网络信息问题中"该怎么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的问题。 维护网络主权和战略规划 网络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体现和延伸,网络主权原则是我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参与网络国际治理与合作所坚持的重要原则。该法将"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作为立法宗旨,同时对国家网络安全战略和重要领域网络安全规划、促进网络安全的支持措施作了规定。 保障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 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义务。规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制度。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服务的安全审查制度。 保障网络运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2016年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三号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是国家安全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它的颁布施行,对于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配合网络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直接参与本法起草制定工作的同志编写了本书,对网络安全法的立法背景、重大意义、主要特点及条款内容进行解读,供学习参考。
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区块链等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不断推动着信息网络空间的高速发展。 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深刻影响着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勾勒着人们的生活和社会组织形态的可能边界。 随着信息网络空间日益成为人们工作生活越来越重要的场所,社会经济文化生活日益信息化、数字化,可以自动化、智能化地分析处理大量信息的算法在信息网络空间中的应用迅速普及。 其中,算法深度参与进了我们的生活,我们依赖算法推荐新闻、推送广告、排名商品、安排专车,甚至经营工厂、驾驶飞机、评级信用,等等,人类已然迈进了算法社会。 在算法社会中,算法俨然有取代法律来调控我们生活的趋势,我们如何应对? 是把法律融入算法之中,甘愿对算法俯首称臣,还是用法律来规制算法? 是采取事前规制还是事后规制?
这次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包含了涉互联网领域内的小额借款合同纠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隐私权纠纷、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等多类型案件。这10个典型案例在遵循立法本意、正确理解适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还充分体现出尊重互联网领域自身特点这一理念,对于统一涉互联网新类型案件的裁判标准,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作用。这些典型案例深入总结了近些年来我国涉互联网案件的审判经验,为更好地规范网络行为、交易纠纷、降低网络交易提供了可借鉴的审判思路。
《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保护研究》从历史纵向的视角和不同国家横向的视角来审视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保护,重新解读了当前欧美国家未成年人互联网隐私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律性内核,增加了欧美新的司法判例和法律法规,并在顺应互联网信息流动规律的基础上,提出了未成年人隐私保护的建议对策,试图对隐私理论进行一定的拓展。
邹毅、黄玲主编的这本《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 律前沿(第8卷)》是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 与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组织编写的系列文集,已 经先后在2003年、2005年、2007年、2009年、2012 年、2013年出版七卷,其中2013年出版两卷。本卷是 第八卷,内容涉及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综合问题 ,互联网金融法务,信息安全、电子数据证据、软件 、集成电路、电信、网络犯罪,电子商务、高新技术 产业化与资本市场,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等实务 和理论前沿问题。 本书可供关注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领域法律新问 题的律师、法官、研究人员以及法律专业、IT专业的 学生阅读,也适合IT行业的管理人员阅读。
网络在中国的发展,不仅直接催生了诸如跨境纠纷管辖、网络主体认定、“人肉搜索侵权”、网络购物纠纷审理、网络著作权保护、网络犯罪刑法规制等司法难题。网络舆情民意的积聚或爆发,也真真切切地影响甚至改变了中国法院的司法裁决。仅以刑事司法领域为例,无论是“许霆案”、“邓玉娇案”,还是“药家鑫案”、“李昌奎案”,无不被中国网络关注、无不为网络舆情所影响。中国网络经济的勃勃生机,冲撞着传统的法律规则,孕育着层出不穷的网络纠纷,检验着中国法官的司法智慧,推动着中国网络法治的发展,也因此有了罗胜华编著的《网络法案例评析》选编的诸多中国网络司法真实案例。
《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是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系列教材 互联网金融系列教材之一,全书共分为八章,包括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概述、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P2P网络借贷法律法规、众筹融资法律法规、互联网基金销售法律法规、互联网保险法律法规、其他互联网金融业态法律法规。本书在概述互联网金融法规法规基本状况的基础上,从消费者保护、互联网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基金营销、互联网保险、其他业态几个方面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并附以相应的专栏和判例。本书框架清晰,文字流畅,表述准确,是一本时效性很强的教材。
本书针对近年来在我国电子商务领域涌现出的各类新型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进行梳理和总结,并结合大量的真实案例、数据,深入分析该领域新型侵权、违法行为的特点,及对我国现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带来的挑战,后运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思考探索,提出完善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策建议。
作为国内网络借贷领域的法律专著,本书独创性地提出了网贷的众筹属性对于网络借贷法律逻辑体系的建构、监管方法的选择以及阻却非法集资刑法规范滥用的重要意义;从信息披露功能等角度论证了银行业和证券业信息披露的区别,并以此为视角分析了英、美、法三国网络借贷监管体制的差异;分析了证券模式的网贷在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追究上的优势;论证了网络借贷应以小额为本分的法律逻辑;为网络借贷建立了逻辑一体化的完整的法学体系。
《自媒体传播模式下的网络侵权立法研究》以自媒体传播模式为研究背景,在对自媒体传播模式与传统媒体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归纳出自媒体传播模式的产生对现行法律制度的影响和挑战。通过分析法学理论和现行的法律规范中,尤其是《侵权责任法》针对网络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中无法合理适用于自媒体传播模式之处,提出自媒体传播模式在归责原则、数人侵权等方面应当适用的特殊规定。*终综合总结出关于自媒体传播模式法律适用的若干设想,并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提出对自媒体网络侵权立法的若干建议。
本书为学术专著,论述网络信息政府监管的法律制度问题,思想内容在战略上富于前瞻性,在视觉上具有全局性,论题鲜明,论证充分,具有权威性。本书作者唐汇西长期从事广播网络信息等方面的政策法制工作,所写内容具有实践性。
《网络环境下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研究》部分,考察隐私权的基本概念、特征、侵权构成、分类及原因等。第二部分,探讨网络环境下隐私权保护的法理基础。第三部分,考察域外网络环境下隐私权的保护的现状并分析利弊。第四部分、第五部分、第六部分、第七部分,借鉴了国外有益经验和理论,分别从行政法层面、民法层面、刑法层面、行业自律层面,对我国隐私权的保护现状进行利弊分析,指出不足,并提出完善建议。本书主要创新表现在:对国外主要国家和国际组织相关法律规范、司法判例和行业自律准则作了系统的考察、梳理、比较和分析。本书由张鸿霞,郑宁等著。
本书从法律、科技与民众生活的角度,采用通俗易懂,问题明确实务操作性强的内容撰写方式解读密码,从社交软件到在线交易、从智能终端到智慧城市的无处不在。这种深度渗透中看到:其正在成为包括中国近十亿网民在内的信息技术和网络空间活动的 基本配置 ,对密码产品、服务的技术关注和需求已经超越了从普及到专业的所有方面。由此,对《密码法》这部规范密码活动的技术法律的普适性解读,也不应停留在用条文解读条文,用规定证明规定的解释层次,必须和网民日益高涨的技术能力和法律意识相匹配,让其合理正确理解和适用密码技术对生活带来的改变和影响,以及更好提高民众网络安全意识,维护健康的网络平台。
《私法》第30卷收录10篇论文,第1,重点关注我国民法典制定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本卷继续开设民法法典化相关问题研究专题讨论,收录了两篇有关民法典编纂的论文,分别介绍了《民法总则》文本中的情态动词、流质契约类型的独立性以及德国法官援引司法判例的主要方法。第二,关注知识产权保护的z新发展动态,收录了三篇知识产权领域的佳作,分别探讨了公共建筑作品上的智力成果添附、专利权与品种权的共存问题、发行权用尽原则在网络领域的适用。第三,注当下社会急剧变革中出现的社会和法律问题,并刊发了相关的学术研究成果,比如人工智能与侵权责任的冲突及应对问题等。
本书试图进行一个探索性的理论尝试,将人类阶级社会以来为传统的思想观念意识形态和*的互联网科技进行 互联 、 互通 ,使互联网本性上的失控与意识形态本性上的控制、互联网强调的多元连接和传统意识形态的单向灌输、互联网对身份、地位的模糊与意识形态对秩序和规则的强调,这三类几乎完全相反的特性发生了激烈的碰撞,揭示出在互联网时代条件下,互联网不仅改变了意识形态,也被意识形态所改变。在这样一种激烈的碰撞中,我们要将互联网对意识形态的解构,变为意识形态在互联网上的重构,完成非理性向理性的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