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论》被视为犯罪学的奠基之作,在现代法学体系中,《犯罪人论》将犯罪者作为一项独立的研究客体,从生物学和精神病学的角度科学理性地分析犯罪人群及其行为,力图从客观上掌握犯罪行为与犯罪者生理和精神上的关联,从而促使犯罪学这一新的学科体系产生。《犯罪人论》在西方犯罪学界久负盛名,于2000年由黄风教授翻译引进到我国出版,曾得到再版。本次由黄风教授对翻译重新修订,授权我社出版。
《侦查策略与措施》教材,是西南政法大学侦查学院的专业骨干课程,是本科、研究生的必选教材,也是实战部门的参考用书。该教材已经入选西南政法大学校级规划教材。该教材主要由两个部分构成。一、侦查策略的基本内涵和案件侦查中策略的运筹模式和思维。通过研究策略行为,达到以下目的。 (一)构建侦查思维 (二)围绕侦查措施的使用,构建相应的运用思维和运用方法,为案件侦查方法的建立奠定基础。 二、各类侦查措施的具体运用方法 (一)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类侦查措施的具体运用方法 (二)侦查职能部门规定的各类侦查措施的具体运用方法 (三)案件侦查中的各类新技术手段的具体运用方法,包括大数据侦查措施等。
本书作者将德国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归纳为双系统的理论。所谓的双系统犯罪构成要件理论是指,判断一个行为是否该当犯罪的标准是通过两个不同的理论系统共同完成的:其一是判断行为性质的 三要件 系统,其二是评价行为价值的 不法-罪责 系统。前者是判断系统,后者是评价系统。尽管不同学者对两个系统之间的关系有不同的主张和论证,但是本质上其理论范畴都没有脱离这两个系统。我国直到20世纪末21世纪初才开始从日本、德国接触和输入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因此这一传统理论在我国还需要进一步的发展完善才能融入中国刑法的文化和司法实践中。本书用结构主义的方式,按照德国刑法史的不同发展阶段分别论证双系统理论的形成、发展以及现状,希冀这次进入他者(成熟)理论状态的训练和经验,可以为中国刑法提供理论进阶的可能性。
本书分上编研究述评、下编代表性论文精选两部分,主要内容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研究概况、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重点研究问题与争议等。
犯罪学(criminology)是一门在国外产生的重要学科。犯罪学研究的重镇一直在国外,特别是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国的犯罪学研究要想得到大的发展,必须很好地吸收全人类犯罪学研究的精粹。美国等其他国家犯罪发展的成功历史也表明,翻译国外的重要犯罪学书籍,是发展本国犯罪研究、提升本国犯罪学水准的重要途径。 中国人公安大学出版社一直将犯罪学作为重要的出版方向之一,此次将《犯罪学名著译丛》介绍给广大读者,也是致力于发展中国犯罪学事业的重要举措。 收入本《译丛》的著,主要是根据下列标准来衡量的:一是犯罪学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二是获得过重要学术奖项的;三是统计研究表明被广泛引用的;四是与中国犯罪学的发展关系密切的。 本《译丛》是一套开放的丛书,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将尽可能多地把犯罪名著翻译过来
根据犯罪进展的不同区分犯罪完成形态与未完成形态,在此基础上区别量刑,是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当然要求。但何谓犯罪既遂、其标准是什么,并不是刑法理论与实践中已经明确了的问题。 本文的内容分为四个部分。部分,犯罪既遂的标准。犯罪完成并非犯罪人的主观目的的实现,也非自然意义上的行为的完成,而是体现立法者立法意图的犯罪完成。第二部分,犯罪既遂的范围。第三部分,犯罪既遂的类型。该部分结合不同的犯罪类型,指出了犯罪完成的具体标志。第四部分,犯罪既遂与刑法相关问题。就犯罪既遂与刑法中的相关问题如结果加重犯、共同犯罪等进行了较为系统的阐述。
本书首先界定了结果加重犯的规范构造,明确了我国刑法典中结果加重犯的存在范围。之后运用动态的责任主义观点,提出在实质责任论的背景下,危险性理论能够解释结果加重犯存在的合理性。进而探讨结果加重犯成立的限定规则,提出应当在客观归责和主观归责的分析之后运用 全等审查阶层 理论判断因果历程偏离情形的归责,并对结果加重犯的未遂以及共同犯罪问题展开讨论。通过对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结果加重犯的司法认定,对本书提出规则的可操作性予以检验。
《没药花园(十五个 真实的案件)》系人类学博士、百万级热门微信公众号“没药花园”创始人及主笔何袜皮重磅推出的犯罪悬疑推理系列,这些文章多为在社会上引起大众强烈关注的罪案与悬而未决谜团的分析。其中包括美国黑色大丽花案、美国楼梯悬案、蓝可儿之谜等案件的推理和犯罪心理分析。 “悬疑”是何袜皮作品的典型风格,思考则是她的作品 隐秘的内核。受益于人类学的训练,何袜皮的每一篇罪案推理文章,都潜移默化地带有人类学的思维,所以她的文章在悬疑之外,多了一份温情、思想和深度。 罪案或许离奇,作案动机却往往来自人性中普遍的欲望。手持人性显微镜的人类学博士何袜皮带你看见真相。
犯罪学(criminology)是一门在国外产生的重要学科。犯罪学研究的重镇一直在国外,特别是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国的犯罪学研究要想得到很大的发展,必须很好地吸收全人类犯罪学研究的精粹。美国等其他国家犯罪学发展的成功历史也表明,翻译国外的重要犯罪书籍,是发展本国犯罪学研究、提升本国犯罪学水准的重要途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一直将犯罪学作为重要的出版方向之一,此次将《犯罪学名著译丛》介绍给广大读者,也是致力于发展中国犯罪学事业的重要举措。 收入本《译丛》的名著,主要是根据下列标准来衡量的:一是在犯罪学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二是获得过重要学术奖项的;三是统计研究表明被广泛引用的;四是与中国犯罪学的发展关系切的。 本《译丛》是一套开放的丛书,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将尽可能多地把犯罪学名著翻
本书从立法论和解释论两个方面认证了单一正犯体系的合理性,并认为我国刑法采取的正是单一正犯体系。在此基础上,本书对我国犯罪参与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从世界各国的犯罪参与立法来看,存在以德日刑法为代表的二元犯罪参与体系(区分制)与以意大利刑法和奥地利刑法为代表的一元犯罪参与体系(单一正犯体系)。我国刑法的共同犯罪规定究竟属于哪一种体系?这是研究我国犯罪参与问题的前提。从目前我国学界的状况来看,绝大多数学者在没有论证这一前提的情况下,盲目地认为找国采用的是区分制。
本书作者将德国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归纳为双系统的理论。所谓的双系统犯罪构成要件理论是指,判断一个行为是否该当犯罪的标准是通过两个不同的理论系统共同完成的:其一是判断行为性质的 三要件 系统,其二是评价行为价值的 不法-罪责 系统。前者是判断系统,后者是评价系统。尽管不同学者对两个系统之间的关系有不同的主张和论证,但是本质上其理论范畴都没有脱离这两个系统。 我国直到20世纪末21世纪初才开始从日本、德国接触和输入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因此这一传统理论在我国还需要进一步的发展完善才能融入中国刑法的文化和司法实践中。本书用结构主义的方式,按照德国刑法史的不同发展阶段分别论证双系统理论的形成、发展以及现状,希冀这次进入他者(成熟)理论状态的训练和经验,可以为中国刑法提供理论进阶的可能性。
本书是“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刑法学研究总整理文库”之一,全书共分上下两个篇章,主要对故意伤害罪专题进行了整理,具体内容包括《故意伤害罪的犯罪类型初探》《伤害罪若干问题探究》《论胎儿生命利益的刑法保护》《对重伤害若干问题的探讨》等。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犯罪心理学》自2004年出版以采,至今已经重印6次,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此次修订,除了完善原有的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问题、犯罪动机、犯罪人格、不同犯罪主体的犯罪心理分折、各种犯罪类型的犯罪心理分析、犯罪心理学应用技术、罪犯心理矫治等内容少,还增加了流动人口犯罪心理分听,罪犯描绘技术,变态性犯罪、恋物性偷窃重要、纵火犯的心理动机分析等内容,理清了多导测谎技术的概念,并在相关章节介绍了国内外出现的重大疑难案件,希望引起读者的思考。 《犯罪心理学》(第版)一如既往重视注重心理学基本理论知识在犯罪领域中的运用和犯罪心理学实证研究资料的采集,并对近年采犯罪心理学理论对我写刑事司法实践影响较大的两个问题送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各章设有专栏,以帮助读者理解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
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由于我国刑法学与前苏联刑法学的移植和借鉴关系,我国刑法学中犯罪客体理论基本上源于前苏联。本书以犯罪客体这一学术范畴为重心,充分利用相关的学术资源,跳出传统的思维方式,以比较研究的方法探讨犯罪客体的构成要件地位。可以促进刑法学的研究,扶植刑法学的新生力量。
本书是关于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专著,书中包括了:未成年人犯罪研究的历史与现状、未成年人犯罪的数量特征、未成年人犯罪的类型与方式特征、未成年人犯罪的空间特征和时间特征等内容。 本书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本书以西北五省(自治区)(包括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至2018年五年间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审判决书为基础建立数据库,借助实证研究方法客观反映我国西北地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量刑的实际情况,通过实证检验和分析发现量刑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完善建议,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量刑规范化的进一步推进提供参考。
目的犯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某种特定目的作为构成要件的犯罪;该目的要么有助于明确犯罪故意的内容,使此犯罪故意能够很容易地区别于其他犯罪故意,要么能够对犯罪行为的法益侵害性产生影响。断绝的结果犯的目的是直接故意的内容;短缩的二行为犯的目的是故意之外的主观超过要素。对目的犯的研究必须采用类型思维方告。不真正的非法定目的犯不是开放的构成要件,其适用方法是限制解释;真正的非法定目的犯是开放的构成要件,其适用方法是目的性限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