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论》被视为犯罪学的奠基之作,在现代法学体系中,《犯罪人论》将犯罪者作为一项独立的研究客体,从生物学和精神病学的角度科学理性地分析犯罪人群及其行为,力图从客观上掌握犯罪行为与犯罪者生理和精神上的关联,从而促使犯罪学这一新的学科体系产生。《犯罪人论》在西方犯罪学界久负盛名,于2000年由黄风教授翻译引进到我国出版,曾得到再版。本次由黄风教授对翻译重新修订,授权我社出版。
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由于我国刑法学与前苏联刑法学的移植和借鉴关系,我国刑法学中犯罪客体理论基本上源于前苏联。本书以犯罪客体这一学术范畴为重心,充分利用相关的学术资源,跳出传统的思维方式,以比较研究的方法探讨犯罪客体的构成要件地位。可以促进刑法学的研究,扶植刑法学的新生力量。
本书分上编研究述评、下编代表性论文精选两部分,主要内容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研究概况、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重点研究问题与争议等。
《犯罪预防(原理观点与实践)》新颖的题材结构以及注重理论结合实践的研究方法令人耳目一新。从题材结构上看,本书以《犯罪预防:原理、观点与实践》为书名,分为两个部分:部分为理论。涉及方法结构、社会预防、环境预防以及犯罪预防评估等主要内客;第二部分为实践,涉及犯罪预防从理论到政策、公共场所的犯罪预防、如何应对社会失调以及犯罪预防的前景展望等主要内容。此外,本书中诸多部分均有针对典型性案例或来源于实践经验的条理性概括的分析评述。从上可见,本书不但结构新颖、重点突出,而且其注重理论联系实践的突出特点一方面生动地体现了作者深厚的学术理论水平以及对实践的掌握和驾驭能力,另一方面也显著增加了本书的可读性以及理论和实践界参考借鉴的可行性。其次,亚当·苏通等专著的《犯罪预防(原理观点与实践)》内
贪婪、虚荣、迷茫、失衡,使这些职务犯罪者人生奋斗的方向发生了偏离,滑出正确轨道,滑向腐败深渊……如何找到一种途径,在他们“偏离”之初就能及时发现和修正;如何确立一种制度,使他们根本就没有“偏离”的条件与可能一这就是本书所要告诉你的。
本书从立法论和解释论两个方面认证了单一正犯体系的合理性,并认为我国刑法采取的正是单一正犯体系。在此基础上,本书对我国犯罪参与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从世界各国的犯罪参与立法来看,存在以德日刑法为代表的二元犯罪参与体系(区分制)与以意大利刑法和奥地利刑法为代表的一元犯罪参与体系(单一正犯体系)。我国刑法的共同犯罪规定究竟属于哪一种体系?这是研究我国犯罪参与问题的前提。从目前我国学界的状况来看,绝大多数学者在没有论证这一前提的情况下,盲目地认为找国采用的是区分制。
犯罪化与非犯罪化是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中的永恒话题。从我国连续出台的《刑法修正案》来看,犯罪化都是历次刑法修正的主题,并且,近年来犯罪化呈现出扩大化之趋势。对此种现象,值得我们深入研究,不仅要知道刑法修正的是什么,更要知道其合理性及不足。对某种行为而言,是犯罪化还是非犯罪化?该行为是否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显然是对其作出判断的基础。总体上,在价值观念多元化的现代社会,刑法的人权保障理念及其谦抑原则等要求对危害社会行为进行理性地犯罪化。
目的犯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某种特定目的作为构成要件的犯罪;该目的要么有助于明确犯罪故意的内容,使此犯罪故意能够很容易地区别于其他犯罪故意,要么能够对犯罪行为的法益侵害性产生影响。断绝的结果犯的目的是直接故意的内容;短缩的二行为犯的目的是故意之外的主观超过要素。对目的犯的研究必须采用类型思维方告。不真正的非法定目的犯不是开放的构成要件,其适用方法是限制解释;真正的非法定目的犯是开放的构成要件,其适用方法是目的性限缩。
根据犯罪进展的不同区分犯罪完成形态与未完成形态,在此基础上区别量刑,是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当然要求。但何谓犯罪既遂、其标准是什么,并不是刑法理论与实践中已经明确了的问题。 本文的内容分为四个部分。部分,犯罪既遂的标准。犯罪完成并非犯罪人的主观目的的实现,也非自然意义上的行为的完成,而是体现立法者立法意图的犯罪完成。第二部分,犯罪既遂的范围。第三部分,犯罪既遂的类型。该部分结合不同的犯罪类型,指出了犯罪完成的具体标志。第四部分,犯罪既遂与刑法相关问题。就犯罪既遂与刑法中的相关问题如结果加重犯、共同犯罪等进行了较为系统的阐述。
《犯罪心理学》一书,是为适应高等职业警官院校的刑事侦查和治安管理等专业的教学需要而编写的专业基础课教材。 本书以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指导,吸收犯罪科学的研究成果,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研究和探索犯罪人的心理、行为特征和规律。在编写过程中,作者力求做到博采众长,突出重点,简明通俗,及时反映犯罪心理学研究领域的*发展,并对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和学术观点进行客观准确的介绍。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根据警官职业院校学生的学习及专业特点,本书增加了心理学基本理论的教学内容,以便为犯罪心理学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结合我国当前的犯罪心理学的理论架构,在阐述犯罪心理的形成发展变化的基本理论和一般规律的同时,重点分析了各种不同类型的犯罪心理和特征,以及
本书是热播美剧CSI同名作品,主要系统介绍刑事犯罪中的杀人、盗窃、抢劫、强奸、爆炸和纵火案件。包括克利夫兰枪杀案、酋尔网络盗窃案,日本高校盗窃案、美国孟菲斯银行抢劫案、大阪少女被强奸案、孟买银行爆炸案、墨西哥监狱大火案等。这些案件故事广为流传,有些还被拍成电影,成为好莱坞经典悬疑片;还有一些索件,因为其令人费解的、无法探知的凶手的真实身份和内心秘密,被世界警察学校援引,作为其学生的教材之一。 本书系统介绍的这些惊悚、恐怖的犯罪现场,目的不是为了让读者猎奇,而更重要的是传授给读者像刑侦人员那样思维缜密的推理方法。面对扑朔迷离的犯罪现场,你是否也会想到从尸体特征上着手寻找蛛丝马迹?是否会根据现场环境推断罪犯的作案时间?是否能识破罪犯的谎言,寻找出真正的犯罪细节?如果你不能肯定回
《犯罪控制模式研究》依照“国家—社会”的分析框架,犯罪控制有国家主导、社会主导和国家社会二元主导三种模式,这三种模式是以犯罪控制权力在国家和社会两者间的分布为标准而高度抽象的理想类型。这种来源于韦伯的“理想类型”分类方法基本上可以把古今中外的犯罪控制活动囊括进来,也能反映权力从社会到国家再回归社会的运行轨迹。当前中国的犯罪控制模式属于国家社会二元模式,但在不同的地区,国家和社会在犯罪控制中的力量对比有所不同,因此,应当根据国家和社会在犯罪控制中的力量对比构建科学的犯罪控制体系。《犯罪控制模式研究》由焦俊峰著。
本书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十一五’规划教材”。共分为四篇进行了阐述,包括“罪犯矫正总论”“监禁矫正”“社区矫正”“两类特殊人员的保护制度”。本书主要从罪犯矫正概述、制度的孕育与发展、原理、手段体系、矫正机构及人员、矫正的理论与实践、出狱人保护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和研究。
本文是对刑法中与挪用有关的犯罪进行的系统化、类型化的研究,采用了历史的、比较的、实证分析等方法,紧紧抓住挪用犯的挪用实行行为,在对挪用犯的法律沿革,挪用行为特征、本质以及挪用行为的一般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挪用犯中各罪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证,后,从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出发,对挪用犯的未遂、共犯以及罪数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本研究课题将以我国刑法的基本理论为指导,并结合对司法实践中一些涉烟犯罪案件的分析、判解,对涉烟犯罪的基本构成、处罚进行探讨,厘清打击涉烟犯罪中的一些模糊认识。同时鉴于涉烟犯罪的特殊性,本研究课题还专辟两章对涉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问题、涉烟犯罪案件的证据问题分别进行了专门研究,以提高办案人员的涉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意识和证据意识。研究本课题的主要目的是为打击涉烟犯罪的实务部门提供一些指导,而不是为了在理论研究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在这一研究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引用一些他人的研究成果,这也是学术研究的一个重要方法。
本书的体系完整,重点突出。作者运用其调查所获取的手资料,对犯罪被害人学的基本问题做了全面而详尽的论述。书中对犯罪被害人学产生与发展的历史做了分析,对被害率与犯罪率这两种衡量犯罪水平的基本手段进行了比较,对各类犯罪被害人的特征进行了描述,对被害人与犯罪人在犯罪发生中的相互影响及其角色转换进行了论证,对被害人权益和被害人赔偿的现状进行分析之后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和司法及决策建议,对预防被害的重点进行了强调,对国际范围内犯罪被害人学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向进行了总结和预测。作者得出的许多结论都是非常有趣而重要的,提出的许多建议都是我国急需而符合实际的。
任海涛编著的《共同犯罪立法模式比较研究》是在更宏观的视角下全面检讨当今大陆法系刑法学界和我国刑法学界关于共同犯罪的论著。 本书将共犯论之核心问题定位于因“构成要件符合性”的观念不同所形成的限制正犯概念与扩张正犯概念这两个基本理论预设,所有的共犯论问题均以这两个理论预设为逻辑起点,这样的逻辑论证我相信会解答很多人在共犯论上的困惑;再次,在本书之前,学界关于共同犯罪立法模式的问题鲜有论及,本书对当今大陆法系刑法学界两大立法体系即区分制与单一正犯体系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尤其是对单一正犯体系的研究纠正了很多学者对其的误解;在对区分制与单一正犯体系进行全面分析、比较的基础上,本书对我国共犯立法模式也进行了解释论与立法论的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理论主张与立法构想,这就使本书不仅是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