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中电子数据取证》内容简介:开展侦查活动中,无论面对的是怎样的案件,几乎都要面对、处理电子数据。合法科学处理电子数据应成为侦查人员的一种基本能力。基于这样的思路,本书立足于侦查,以侦查人员如何合法科学处理电子数据为研究视角,把侦查人员如何合法科学地处理电子数据取证作为论述的重点。同时,鉴于现有大多数侦查人员的知识结构,本书尽量将复杂的技术问题简单化,尽量将复杂的技术问题进行具有可操作性论述,让侦查人员在学习中能够尽快明确电子数据取证相关知识、尽快初步掌握电子数据取证技能、能力。本书主要包括十部分内容:电子数据及取证概述,电子数据的法律地位、证据能力与证明力,电子数据取证工具,侦查中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侦查中计算机数据的收集提取,侦查中移动终端数据的收集提取,侦查中视频数
《刑事侦查学(第2版)》是刑事侦查综合型理论著作。全书由导论、刑事技术、侦查措施和侦查方法四部分组成,共二十五章。作者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吸收了当代刑事侦查学的新成果,对刑事侦查的基本理论和重大实践问题作了全面、系统、深入的论述。本书内容丰富,具有很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实用性,适合于刑事侦查学教学、科研工作者,侦查人员及其他司法实际工作者,在校大学生和自学法学的人阅读。
恩里科 菲利(Enrico Ferri,1856-1929)是意大利著名的犯罪学家。他与龙勃罗梭、加罗法洛(Baron Raffaele Garofalo)被誉为 犯罪学三圣 ,是刑事社会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菲利的主要著作《刑事实证学派》以实证主义哲学为基础,坚持犯罪现象的决定论,不承认古典学派信奉的 自由意志论 ,基于有效的社会防卫目的,致力于 对罪犯的犯罪行为和社会两方面 的研究。菲利在 犯罪社会学 这一概念下,将刑事科学组合成一个体系,对犯罪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构建了自己的犯罪学思想体系。 《实证派犯罪学》一书汇集了恩里科 菲利于1901年4月22日、23日和24日在意大利那不勒斯大学三次讲演的讲稿。虽只有短短四万余字,却是菲利刑法学说和犯罪学理论的高度浓缩。
《你不知道的刑侦内幕:一线警察讲段子》是由资深警察何斌经过五年采访,根据一线警察口述资料,加工整理而成的一部刑侦纪实故事集,书中精选了四十多个真实的经典案件,包括杀人案、抢劫案、诈骗案、盗窃案等不同案件类型,将凶杀、绑架、奸情等犯罪元素一网打尽。
在犯罪、推理小说领域,英国作家人才辈出,从柯南 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到阿加莎 克里斯蒂的波洛,再到近年来被誉为英国受欢迎的女性犯罪作家薇儿 麦克德米德,推理小说的类型与题材随着技术、时代变革日新月异,但无论小说中的犯罪手法如何高超、犯罪案情如何错综复杂, 推理小说都是依据真实犯罪鉴证科学的发展而延伸的,从犯罪现场到法庭鉴证,鉴证科学的主旨至今未变 即一个犯罪现场、一具尸体或者是一根头发,都能解开事实的真相,展现司法公正。 本书是一部讲述犯罪现场分析和法庭鉴证科学的非虚构作品,完整记录了英国两百年犯罪鉴证的发展史。作者通过对鉴证科学发展的研究梳理,将刑侦过程中的法证科学分门别类,例如犯罪现场调查、毒理学分析、犯罪心理学分析等等。此外,作者结合对业界*专家采访、著名案件分析以及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审核制度实证研究:以侦查权力的控制为视角》主要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借助其他社会科学的相关理论,从规范与经验两个层面对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审核制度的实践运作、发展状况进行考察分析,在此基础上,以案件审核制度为重点,探讨侦查权的内部控制机制的改革与完善,并提出了具体的完善路径,包括建立统一的案件审核制度、扩大案件审核的范围、进一步强化法制部门的审核权、改革现行审核程序、方式、完善现行审核责任机制等。作者指出,在当下的中国语境,侦查权力控制的科层制模式是一种相对合适可行的模式,在追求侦查权控制的司法模式并努力实现该模式所的前提条件、继续完善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制度的同时,可以案件审核制度为重点,通过加强侦查权的内部制约,来进一步强化对侦查权的控制,从而寻找到推进侦查法治
《你不知道的刑侦内幕:一线警察讲段子》是由资深警察何斌经过五年采访,根据一线警察口述资料,加工整理而成的一部刑侦纪实故事集,书中精选了四十多个真实的经典案件,包括杀人案、抢劫案、诈骗案、盗窃案等不同案件类型,将凶杀、绑架、奸情等犯罪元素一网打尽。
《社科论丛:重新犯罪实证研究》这一课题在内容和结构方面具有创新性。对于重新犯罪主体和行为方式的分类是具有启发性的。在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所做的分析中,抓住了重新犯罪中最为突出的一个群体,这一群体社会化过程中,因越轨而受到的标定,在标定后所导致的次级越轨,是重新犯罪中最为重要的原因之一。课题主持人论证了重新犯罪的控制,就是对未成年人重犯率的控制。对这一结论所进行的实证研究对于我国相关领域的研究和防控对策都具有重大的指导和借鉴作用。《社科论丛:重新犯罪实证研究》体系得当,结构合理,论据详实,论述有据,结论具有启发和创新性。
本书在对犯罪故意的概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追溯了犯罪故意的古今流变,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刑法的中的犯罪故意理论进行了考察,并阐述了犯罪故意的归责基础和规范构造,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侦查作为有侦查权的机关和部门的一项专门工作,它的任务不查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追查就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而且还要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