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检察监督制度作为我国民事诉讼中鲜有的原创型制度,近年来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在实践中却因无具体规则的指导而实际处于难以发挥应有效用的半空白状态,为此急需于进一步研究,并建立作为基础性制度的监督证据规则。本书以对技术性规则的研究为视角,对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特别是新型监督制度的落实进行创新型制度设计,旨在推动中国民事诉讼的本土化、国情化发展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次修正,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保护的责任 是21世纪以来全球化背景下由西方国家提出的一种新的国际干预理念,其基本含义可概括为:每个主权国家均有责任保护其人民免遭种族灭绝、战争罪、族裔清洗和危害人类罪之害,但如果这个国家 无力 或 不愿 来承担这一责任,国际社会就可以介入并以适当方式保障该国人民的人权。近年来, 保护的责任 开始由理论探讨转化为实践运作,由此引发了国际社会关于 保护的责任 相关问题的广泛争论。本著作运用中非、利比亚和叙利亚等案例验证 保护的责任 理念在理论基础、实施主体和实施的合法性问题上存在重要的漏洞,*后探讨了东盟等区域组织作为 保护的责任 制度体系构建的重要支点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本著作是国内*部直接以 保护的责任 作为研究主题的学术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