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由三编十二章组成,既有对评估、拍卖理论问题的探索,也涉及评估、拍卖的一般问题和疑难问题的全面梳理和系统分析。从不动产、动产到财产性权益的定价、拍卖流程等一般性问题的介绍与梳理,到撤拍、悔拍、拍卖标的交付、税费负担等疑难复杂问题的研究分析,本书以全面、详实独开司法拍卖类书籍之先河。书中内容既是对既有研究成果的检视和反思,也是对司法拍卖可能路径的有益探索。 作者结合自己在人民法院系统执行局工作的实践经验及对执行法律、法规的学习与理解编写本书,目的就是对评估、拍卖的相关法律知识点以及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全面的梳理和解答,以供执行实务工作者以及执行理论研究者、社会大众参考。
民法典塑造民法文化,努力培养依法积极理性为权利而斗争的人。本书从自由全面发展的人、关爱特殊群体、具体的形象的人、生命尊严、民法典的大道初心五个章节讲解不同人的民法故事,例举了63个案例,努力 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民法典所培养的是大写的、完整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人,这也是在培育良好的公民素养。 民法典的人法品格和民法典中的法治思维是作者做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的两条主线,《民法典中的人》是作者对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的阶段性总结,是对广义法律实践观的研究尝试。本书也是在坚持近代民法和现代民法上经典人像的基础上,对人的形象的再描画、再补绘,展现二十一世纪我国民法典中自由全面发展的 人 的形象。
民法典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民法典的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本书紧扣中办、国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中关于认真学习民法典的要求,从干部正确履职的角度,重点溯源民法的法典化过程,详解民法典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7项基本原则,民事主体、物权、合同、人格权等7大基本制度,剖析民法典在具体案例中的运用,助力提高各级干部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全书共12章。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的界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历史变迁,精神损害赔偿的性质、功能分析,精神损害赔偿之范围,精神损害赔偿的原则,精神损害赔偿同案同判的困境,典型国家精神损害赔偿额判定借鉴,精神损害赔偿额判定学说分歧,精神损害赔偿案件画像,精神损害赔偿的实证分析,精神损害赔偿因素量化证成及设计,精神损害赔偿 严重 之量化证成及设计。 专著梳理了精神损害赔偿的理论,在相关理论基础之上,创新性利用大数据分析等工具、通过交叉学科的研究方法、以北大法宝精神损害赔偿判决文书为对象展开,对决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全要素 标价 量化。 本专著对学者提出的影响因素进行理论推演及案例研究,发现影响判决结果的新因素,寄希望对发展和完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产生积极的作用。
本书共13章,分别对人格权独立设编当中所涉及的问题做了详尽的阐述,对我国主张人格权是否应独立设编的民法学者的意见做了评论,认为人格权的*重要性以及人格权法理论的系统性,都要求我国立法者将人格权在民法典当中独立设编。
在我国刑法的实务处理和理论讨论中,存款的占有至少具有四个层面的含义,即现金的事实占有、现金的法律占有、存款债权的占有以及基于存款债权的占有而产生的对现金的占有。这种多义性直接导致了存款占有归属认定上的不确定性,从法治国原则的角度来看,这将对法安定性与国民的预测可能性构成威胁。因此在刑法教义学上,自上,有必要讨论这种多义性在多大程度上偏离了德日刑法教义学传统中对于财产犯罪基本概念的解释;自下,则应着眼于这种多义性在现实案件处理上的必要性与妥适性。本书尝试从清理我国刑法中涉及存款占有这一命题的具体案件出发、结合德日刑法理论和实务对于这些案件的处理讨论存款的占有所具有的这种多义性在教义学解释体系和实践处理中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在财物概念上主张有体物概念,在占有概念上主张事实上的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重要途径,是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手段。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出台,首次从立法上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法律保障,对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本书旨在探索地方立法工作实践,总结新时期地方立法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发挥地方法制工作在富民强省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促进”作用,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本书为著名民法学者徐国栋先生早年的关于民法基本理论的经典著作。曾入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首批中青年法学文库。本书在民法学界影响甚广,学术引注率很高,为学习民法学学生之参考用书。现作者对本书全面进行修订,将于今年年底完稿。
本书重点介绍 App 运营商、数据出境企业、拟 IPO 企业对于数据合规应履行的义务及达到的要求,结合热点问题和作者的实务经验,从数据合规的角度分析数据案例、法律条文及域外法律等,为 App 运营商、数据出境企业、拟 IPO 企业提供实用有效的合规建议。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问题是保险以及保险法律理论和实践领域中重要的问题,对于此问题的研究有利于引导我国司法审判实践,以及引导保险公司的经营实践。我国《保险法》第17条第2款规定了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但是在司法裁判过程中对此类案件的争议仍频。解决问题的路径一方面在于法律制度有待作进一步细化,另一方面在于进一步理顺有关免责条款明确说明义务的基本理论,以及加强对保险合同免责条款司法案件裁判结果的研究。本书旨在借助于基础理论以及司法判例的精细解析,以及对司法判例与理论问题的有机衔接,实现三个维度的功能:、推进保险合同免责条款司法裁判的标准化和统一化;第二、推进保险公司进一步优化保险产品,将其条款中免责条款的内容同司法裁判结果作纵深层次的衔接;第三、借由前两个功能的实现,推进保险行
本书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现状分析入手,从产业规模、产业链、技术链、企业链四个方面整理人工智能产业的基础数据;从政治、经济、社会和技术四个方面分析当前人工智能产业的宏观发展环境,结合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历程,分析人工智能产业转移的基本规律和转移趋势;从创新政策和各省市公共服务资源两个方面揭示人工智能发展的政策环境。然后,根据上述产业资料进行人工智能产业专利导航分析,重点从专利分析的角度确定区域的产业发展方向及产业发展定位、产业链优劣势和竞争实力、专利运营实力定位等,从而指引重点区域的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路径。
经营者集中救济是政府通过反垄断法适度干预市场的一种制度安排,是政府控制经营者集中的有用工具,是民众参与公共治理的有效途径,是现代反垄断法回应社会需要的制度创新。本书采用比较研究、历史研究、案例研究和实证研究等方法,以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经营者集中救济的相关立法与执法经验为基础,同时结合我国经营者集中救济的现行立法与实践做法,试图在分析经营者集中救济的基本理论问题和具体运作环节的基础上,以经营者集中救济的产业适用为中心视角,探究在不同产业环境下经营者集中救济适用的特点和规律,分析经营者集中救济的实施效果,*后提出完善我国经营者集中救济制度的对策建议,是一部具有较高理论深度和实务价值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