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银行处置:原理、制度与方法》系统考察了国际银行业监管组织及主要发达国家的全新立法与案例,归纳、总结了银行重整与破产的一般规律、原理及方法。《危机银行处置:原理、制度与方法》的贡献体现在以下方面:(1)系统阐述了银行的特殊性,论证指出银行所具备的公共性与系统重要性两个基本特征,进而提出了保护公共利益、防范系统性风险、保障金融服务持续供给与保障货币政策等银行处置制度的四大目标;(2)对不同语境、不同层次下的"银行处置"概念进行了系统梳理,有助于厘清对于这一概念的模糊认识,便于更为深入的问题讨论和制度构建;(3)提出、论证了银行处置程序的行政化特质,对处置机构应有的权力配制、处置方式选择应遵循的低成本、市场资源优先、保护竞争、风险分担、保护私人合法权益等原则进行了系统阐述;(4
光阴荏苒,岁月流金,薪火相传,法学永继。自1915年9月东吴大学法学院创办以来,时光近一世纪,然东吴之辉煌、法学之昌盛,至今仍为世人津津乐道;东吴大学法学院于中国法治建设与法学教育史上之地位,亦可谓震古铄今,叹为观止。国内近现代法学大师中,王宠惠、吴经熊、盛振为、丘汉平、董康、王伯琦、孙晓楼、杨兆龙、李浩培、倪征噢、潘汉典等诸位先生,或执教于东吴以哺育莘莘学子,或出身于东吴而终成法学名宿。人人握灵蛇之珠,家家抱荆山之玉。合璧中西,形成“比较法”之特色;戮力同心,铸就“南东吴”之美誉。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系承继东吴大学法学院而来。前辈业绩,自然荫庇今人,但全院师生,在以先贤为荣之余,更感使命重大,无一日或敢懈怠。自1982年恢复法学教育以来,励精图治,锐意进取,在教学、科研上取得
《行政改革与法制建设丛书·银行业监管权研究:行政法语境下的理论与实践》在坚持法学研究思路和方法的前提下,主要关注以下问题: 一是国有银行改革与政府监管权。近代以来银行业的兴起和发展主要是由于市场的引导和作用,无论是在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期的中国。1949年以来中国银行业乃至整个金融业的发展过程中,政府权力发挥了*的主导作用,国有银行时有时无、艰难曲折的发展历程就是缩影。因此,研究中国的银行业监管权问题,难以回避政府权力与国有银行之间的密切关系。 二是银行业监管的组织机构。如果说权力是政府的灵魂,那么承载权力的组织机构就是政府的骨架。监管机构作为新型政府组织模式,在各国设立和运行的历史都不长,但发挥了重要作用。更关键的是,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而产生的监管机构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并演变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对世界实体经济造成前所未有的重创。随着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经济形势的向好,在后危机时代下国际社会已从采取短期政策措施以遏制危机蔓延转向对金融监管体系进行全面改革重塑,金融监管的边界问题受到广泛重视。 《银行监管权边界问题研究》一书以银行监管权边界为切入点,对国际社会银行监管权边界调适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比较研究,并以此次金融危机为例,分析了银行监管权边界的结构性缺陷,着重对中国银监会监管权纵横向边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系统和全面的研究,提出了改进措施。 ,通过历史的实证考察,洞悉了银行监管权边界变动趋势和规律,为我国银行监管实践提供指导。 第二,本书对银行监管权纵向边界的讨论和研究,是立足于解决目前我国银行监管实践中存在
本书是20世纪以来迅速发展的一门新兴法律学科,是目前世界各主要国家法学研究的重点领域之一。《银行法学》由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组织编写,以银行法在我国当下的立法、实践和学术研究成果以及国际上的新近发展为依据,对银行法的基本理论和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政策性银行法、银行监管法的主要制度和重要规则进行了系统地介绍和解析,尤其对商业银行的法律制度做了较全面详细的论述。《银行法学》可用于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经济(金融)专业的银行法、金融法教学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法务培训,也可以用作从事银行法实务的司法人员和律师的业务参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