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存在独立于传统环境侵权损害这一典型私益损害的环境公益损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救济的实体性公共利益究竟是什么?本书认为,传统的环境侵权责任法主要着眼于对因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的危害行为而造成的传统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给予事后救济。但生态损害是一种新型损害,它不同于加害行为以环境为媒介所造成的传统的环境侵权损害,而是生态(环境)本身所遭受的一种新型损害。事先预防与事后救济生态损害的法律机制若能齐头并进固然很好,但本书尝试以生态损害的综合预防和救济思想为指导和目标,在总结归纳境内外已有相关法治实践经验和学术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系统探究其综合预防和补救的法学原理,尝试系统设计适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损害的综合预防和补救的法律制度,并提出了《生态损害综合预防与救济法》(建议草案)等
本书从伦理学、法学和实践三个层面对西方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学主要理论及其法律实践作出了梳理和批判,认为环境伦理学作为特定文化背景下的特定环境想象,并非普世真理,不符法治精神,社会实效不佳,不应成为中国环境法治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中国环境法学总体存在“法律观偏失”的不足,须树立清醒的学科意识,以“现代法”为前提预设进行制度研究,实现从“启蒙思想”向“法治理论”的历史转型,为环境法治实践作出“法学”的贡献。
本书以人对环境的需求作为逻辑起点,以正义论为理论工具,运用逻辑演绎的方法将法律解决利益冲突的作用机理运用于环境资源领域来论证环境法的正当性。其论证思路大体是:环境资源被划分为可以被支配的环境资源和不可以被支配的环境资源,环境法将可以被支配的环境资源转化为自然资源权和排污权等权利形式并为权利人施加义务来对其加以保护,不可以被支配的环境资源的保护则主要以国家为中介通过对环境使用者课以义务来实现。
本书以水行政执法的特殊性为主线、以水事活动中影响较大的具体行政行为为重点、以行政法学基本理论为指导,首先论述了水行政执法的概念及其一般和特殊两方面的基本原则、水行政执法与水政监察的关系以及水行政执法的依据,介绍了水行政主体的种类及其职权,研究了决定执法质量的水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对水行政命令的重要形式及在违法行为处理中的特殊作用、水行政处罚的管辖、适用、证据和听证等制度,水行政强制执行的立法特点及其实施,水行政许可权及信赖保护原则的特殊要求,水事纠纷调解和裁决及其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等内容。
本书选收了中国海洋法学会年会和其他学术报告会上发表和提交的部分论文,其目的是将海洋法学者在海洋法领域内辛勤耕耘的结果付梓面世,以推动和促进海洋法理论研究和实践的发展,争取在国际上发出中国海洋法学者的声音。本书内容主要包括部分,分别为海洋法的新发展、海上丝绸之路与海洋权益问题等。
本书从伦理学、法学和实践三个层面对西方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学主要理论及其法律实践作出了梳理和批判,认为环境伦理学作为特定文化背景下的特定环境想象,并非普世真理,不符法治精神,社会实效不佳,不应成为中国环境法治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中国环境法学总体存在“法律观偏失”的不足,须树立清醒的学科意识,以“现代法”为前提预设进行制度研究,实现从“启蒙思想”向“法治理论”的历史转型,为环境法治实践作出“法学”的贡献。
任顺平、李春明、姬志宏、黎明哲、何化平等编著的《水法规知识简明读本》主要通过对法学基础知识和我国《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内容的介绍,对《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水法规规定的制度内容进行了解读,探讨了水利立法技术、水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水利行业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等实践,同时对当前水利工作中的水污染事故处置及应急监测的有关规定进行解读。《水法规知识简明读本》内容全面、丰富、系统,实用性强,可供水法规建设者、水行政执法人员和水利行业政策研究工作者阅读参考。
是否存在独立于传统环境侵权损害这一典型私益损害的环境公益损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救济的实体性公共利益究竟是什么?本书认为,传统的环境侵权责任法主要着眼于对因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的危害行为而造成的传统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给予事后救济。但生态损害是一种新型损害,它不同于加害行为以环境为媒介所造成的传统的环境侵权损害,而是生态(环境)本身所遭受的一种新型损害。事先预防与事后救济生态损害的法律机制若能齐头并进固然很好,但本书尝试以生态损害的综合预防和救济思想为指导和目标,在总结归纳境内外已有相关法治实践经验和学术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系统探究其综合预防和补救的法学原理,尝试系统设计适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损害的综合预防和补救的法律制度,并提出了《生态损害综合预防与救济法》(建议草案)等
《环境基本法比较研究》共分为十章,具体内容包括:环境基本法的发展脉络、环境基本法体系结构的比较分析、环境基本法中“环境”的定义考究、环境法基本原则的比较研究、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的发展等。
本书吸收了本学科全新研究成果、教学改革成果和自然资源管理与司法实践新经验,结合我国和国际自然资源立法新动态,全面系统地阐述了自然资源法的总论、水资源法、土地资源法、矿产资源法、森林资源法、草原资源法、海洋资源法、渔业资源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法、能源法等基本内容,注重培养学生运用自然资源法基本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书由全国人大法工委组织编写,根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撰写释义,详细讲解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制度的相关问题,并附有该法修订草案、历次修改审议报告、立法调研报告等立法资料和新旧条文对照表,是国家立法机关法律释义的标准、权威文本。
本书内容有三部分组成:相关法律法规部分,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会标准部分,附录部分。全书共分五篇:篇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第二篇水质标准和饮用水卫生标准,第三篇供水排水工程设计标准,第四篇供水排水工程施工验收、监理标准与运行、维护标准,第五篇供水排水工程管道和设备材料标准。附录中收录了水务新技术与新设备文章24篇。 本书可供水务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阅读,也可供有关人员参考。
《环保法治三十年:我们成功了吗·中国环保法治蓝皮书(1979-2010)》是国内第一部运用实证资料,系统研究中国环保法治问题的研究成果。《环保法治三十年:我们成功了吗·中国环保法治蓝皮书(1979—2010)》的前稿是国家社会科学摹金“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环保执法问题研究》的总报告,是北大资源、能源与环境法研究中心师生历经五年的广泛调查、资料收集与整理而完成的。《环保法治三十年:我们成功了吗·中国环保法治蓝皮书(1979—2010)》内容涉及中国环保法治的各个领域,通过对文献资料和大量案例的实证分析,并以专栏、案例、图、表、问卷调查等形式,全面、系统地总结和回顾了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颁行以来中国环保法治三十年(1979—2010)的发展历程、成就、经验与存在的问题,进而对影响中国环保法治运行的执政、立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