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矿业专业律师撰写的矿业权交易法律实务专著,它系统、详尽地介绍了我国现行矿业法律框架下7种矿业权产交易方式及其操作程序。书中提供的18个矿业权交易合同参考文本,将为广大矿业企业及从事矿业权交易实务的律师提供重要的参考和借鉴。
是否存在独立于传统环境侵权损害这一典型私益损害的环境公益损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救济的实体性公共利益究竟是什么?本书认为,传统的环境侵权责任法主要着眼于对因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的危害行为而造成的传统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给予事后救济。但生态损害是一种新型损害,它不同于加害行为以环境为媒介所造成的传统的环境侵权损害,而是生态(环境)本身所遭受的一种新型损害。事先预防与事后救济生态损害的法律机制若能齐头并进固然很好,但本书尝试以生态损害的综合预防和救济思想为指导和目标,在总结归纳境内外已有相关法治实践经验和学术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系统探究其综合预防和补救的法学原理,尝试系统设计适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损害的综合预防和补救的法律制度,并提出了《生态损害综合预防与救济法》(建议草案)等
本书以人对环境的需求作为逻辑起点,以正义论为理论工具,运用逻辑演绎的方法将法律解决利益冲突的作用机理运用于环境资源领域来论证环境法的正当性。其论证思路大体是:环境资源被划分为可以被支配的环境资源和不可以被支配的环境资源,环境法将可以被支配的环境资源转化为自然资源权和排污权等权利形式并为权利人施加义务来对其加以保护,不可以被支配的环境资源的保护则主要以国家为中介通过对环境使用者课以义务来实现。
《中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管理法规指南》结合《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管理需求,从POPs污染防治、风险控制以及履约管理的角度出发,系统梳理中国POPs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为《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
《绿色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律制度创新》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引,研究环境资源法律制度创新,既立足于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需要,又着眼于优选环境资源保护的总体趋势。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已经正式设立,环境资源管
《海洋法精要(原书第2版)》由路易斯·B·宋恩、克里斯汀·古斯塔夫、森·朱罗、约翰·E·诺伊斯、埃里克·弗兰克斯著,如作者所言,本书的目的是:“为学生和专业人士提供一份对国际海洋法中基本规则、概念、机构和程序全面且易于理解的介绍”。因此,这本综合性的精要所论述的主题覆盖了:各国在不同海域的权利与义务、基线及海洋划界、船舶国籍及对船舶的管辖、海洋资源与环境、海上恐怖主义与安全,以及争端解决机制等。《海洋法精要(原书第2版)》除论述了已普遍接受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相关的条约、案例与法理外,还富有特色地讨论了美国、欧盟以及其他国家的立法与实践。
本书确定“中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法律问题研究”这一主题,从理论和制度层面,对我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法制的现状进行检视,挖掘存在的主要问题,介绍国外相关经验,并提出法制完善建议,以期弥补靠前研究的空白,为我
本书梳理了国外流域水污染治理的各种模式以及我国流域水污染治理的经验,认为协商治理是解决长江流域跨界水污染的重要途径。 如何协商:首先构建中央和地方两个协商治理平台。中央协商平台是国家水事协调管理委员会:地方协商平台是长江流域水事协调管理委员会。通过这两个平台,协商治理长江流域跨界水污染问题。再设计一个高效的平台运行机制。 其次,修订长江流域水事法律法规,解决阻挠跨界水事协商的法制障碍;立法协调,确保长江流域新立法律法规间的协调;建立《长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法》作为长江流域水资源管理的法律依据。 通过以上方案的设计,推动长江流域水污染治理模式改革与改善长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状况,实现长江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本书从外经典案例入手,结合作者参与环境立法的经验,深入浅出地论述了环境法治的理论与实践,兼以对重大环境事件的评论与剖析,使读者对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的认识趋于深入,可供环境保护从业者及环境法研习人员参阅及典藏。
在环境法学科建设研究方面,从1998年起我就开始关注对20世纪中国环境法学研究成果进行总结的问题。正好金先生接受了北京部分法学家共同发起的编辑一套“现代法学丛书”的邀请,以全面总结和归纳20世纪各法学学科研究的进展情况及其成果。金先生邀我担任主要撰稿人,于是我又在一段时间内组织研究生科开始收集、整理20世纪70年代以来学者发表的各种环境法研究著述。在参加该丛书编写过程中对各种著述和观点的综述也对我的学术进步有很大的促进。 本书的内容主要取自我在外法学、环境科学期刊上已公开发表的论文的学术观点(其中包括少量与其他学者共同发表的论文的观点)和看法,此外还包括我在学校给研究生授课的讲义和环境法专题讲座等讲稿。为了体系上的便利,我并未直接将它们单列予以汇集,而是按照先学理、后实践的编排顺序,从学术研
水是生命之源,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本书从法学角度对水资源保护进行研究,以期为我国的水资源保护贡献微薄的力量。 本书共分为五部分内容。部分介绍世界水资源概况、水资源保护现状以及水资源保护的法律手段;第二部分对水资源保护的法律制度进行分析;第三部分介绍水资源保护的国际条约与水资源保护先进国家的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及其对我国的经验借鉴;第四部分介绍我国的水资源保护现状及我国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缺陷及其原因;第五部分针对我国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进行完善的具体对策建议。
本书以人对环境的需求作为逻辑起点,以正义论为理论工具,运用逻辑演绎的方法将法律解决利益冲突的作用机理运用于环境资源领域来论证环境法的正当性。其论证思路大体是:环境资源被划分为可以被支配的环境资源和不可以被支配的环境资源,环境法将可以被支配的环境资源转化为自然资源权和排污权等权利形式并为权利人施加义务来对其加以保护,不可以被支配的环境资源的保护则主要以国家为中介通过对环境使用者课以义务来实现。
与其他环境法教材相比,本书具有以下特点:,体系上,以“环境法基本范畴”“环境污染处置与救济”部分形成本教材的架构,改变以往教材的“总论”与“分论”写作模式。本书遵循理论为指导、制度来实施和责任作保障的原则,使得整个教材呈现体系结构的相对完整性。第二,内容上,强调环境法教材法律性特点,突出环境法的应用性品格。以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为研究对象,以环境污染防治中的预防性制度、治理性制度以及救济性制度为主线,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运行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排污收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制度以及环境污染损害救济制度串联起来,在综合分析各类环境法律运用的基础上,对现实中心出现的环境法律现象也予以解读和思考。
《环境基本法比较研究》共分为十章,具体内容包括:环境基本法的发展脉络、环境基本法体系结构的比较分析、环境基本法中“环境”的定义考究、环境法基本原则的比较研究、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的发展等。
水是生命之源,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本书从法学角度对水资源保护进行研究,以期为我国的水资源保护贡献微薄的力量。 本书共分为五部分内容。部分介绍世界水资源概况、水资源保护现状以及水资源保护的法律手段;第二部分对水资源保护的法律制度进行分析;第三部分介绍水资源保护的国际条约与水资源保护先进国家的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及其对我国的经验借鉴;第四部分介绍我国的水资源保护现状及我国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缺陷及其原因;第五部分针对我国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进行完善的具体对策建议。
本书则侧重于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作为环境保护法重心所在的基本制度的研究。本书以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来研究“三同时”、征收排污费、限期治理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等一系列制度,并不是将这些基本制度冠上科学发展观或可持续发展之名,也不是一种简单的相加,而是将这些思想融入到对这些制度的研究中去,用这些思想来分析我国现今环境问题的新情况,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如何进行自身的制度创新,如何进行完善,是否有新的制度来应对新的问题,以及这些制度之间如何进行协调等,进而来实现科学地发展,和谐地发展,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为了介绍刑法关于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规定的具体内容,提高广大公民对环境资源保护、尤其是对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意识,繁荣刑法学关于破坏森林资源犯罪问题研究的百花园,更好地保护我国有限的森林资源,根据刑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在保护森林资源刑事执法活动中经常遇到或者可能遇到的问题,有重点地选择了其中300个问题,以问答形式进行研究、探讨和阐述。
为了介绍刑法关于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规定的具体内容,提高广大公民对环境资源保护、尤其是对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意识,繁荣刑法学关于破坏森林资源犯罪问题研究的百花园,更好地保护我国有限的森林资源,根据刑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在保护森林资源刑事执法活动中经常遇到或者可能遇到的问题,有重点地选择了其中300个问题,以问答形式进行研究、探讨和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