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通过深入分析国内环境法典编纂的现实立法条件和政策条件以及国外环境法典编纂经验和考量因素,指出我国编纂环境法典的历史性重要意义,旨在为中国环境法典编纂提供对策,为学者及立法机关等提供资料,推动中国环境法典的研究与编纂。
随着中国探月工程 三步走 圆满收官, 天问一号 实现从地月系到行星际探测的跨越,外空资源开发利用在我国航天事业整体快速发展中凸显出愈加重要的地位。《2021中国的航天》白皮书进一步指出,为全面建成航天强国,未来五年我国工作的重点之一是积极参与外空资源开发利用等国际议题讨论和机制构建。本书较为深入地探析了有关外空矿产资源探索和利用的现有国际法原则、现有指导理念、当前外空国际立法的困境,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需引领外空国际法治变革。在此基础上,本书考察了有关 区域 和南极矿物资源活动的相关法律制度,并与外空矿产资源活动进行比较和类比,创造性地构建了外空矿产资源探索和利用的活动协调、惠益分享及环境保护制度。本书旨在为我国参与并引领相关国际规则制定、维护我国外空权益、构建外空人类命运共同体
本书在风险社会和人类世的场景之中,对生态环境安全以及与之相关的风险进行界定,并对生态环境安全法的范围和体系进行探讨。本书以生态安全法的时代背景为统领,以理论创新编和制度创新编为节点,分别从理念、原则、主体、行为、程序、救济、问责等多个维度讨论生态环境安全法的基本理论,并对气候安全、生态安全、生物安全和水安全等四个生态环境安全法领域的具体问题和制度创新进行考察,最后对环境安全法治前瞻性展望,着力建设我国生态环境安全法治。
探索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是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重要内容和举措。本书围绕 基本建立统一行使、分类实施、分级代理、权责对等 的制度建设目标,对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问题产生的背景,所有权委托代理的法律性质,所有权委托代理的理论依据,所有权委托代理的法律关系构造,自然资源清单编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资产核算、统一登记制度,以及所有权委托代理的约束与监督机制等问题展开系统研究,期望这些研究对促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建设和理论研究有所裨益。
善待动物是人类文明进化的表现,虐待动物是任何国家、任何社会都接受不了的社会丑恶现象,危害极大,而且道德谴责在阻止虐待动物方面苍白无力。研究小组顺应世界文明发展的潮流,开展反虐待动物立法研究和立法推动工作,既是发展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怜悯生命的良好传统的需要,也是坚持现代生态文明、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建设人和动物和谐相处、人与人和谐共处社会的需要。
美国环境保护局所著的《美国NPDES*编写 者指南》分为12章,介绍了NPDES项目的历程与发展 及其制度框架与涵盖范围,对其许 可程序进行了概述,对申请表进行了详细描述,重点 介绍了基于技术的排放限值与基于水 质的排放限值的制定过程,并对监测报告、特定情形 、标准情形、其他规章相关内容以及 实施与强制执行进行了阐述,基本上完整地介绍了 NPDES*制度在美国的发展历程 以及制度的设计思路。对中国开展排污*制度编 制、污染排放标准编制、污染源管理 等相关人员来说,本书无疑将成为非常有用的参考资 料。
面对我国碳市场法律治理现状与问题,《我国碳市场法律治理研究》一书从私法、公法、社会法角度,全面梳理了碳市场法律基本关系,明确了我国碳市场的私法自治 信义义务为特征的私力协调,碳市场的公法规制 公共性和金融性为主的监管路径完善,碳市场的社会法治理 碳排放权交易所为中心的自律管理,明确了我国碳市场法律治理的内在逻辑并提出制度完善的建议。
中国与东盟国家山水相连,经济互补,加快战略性矿产资源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合作与制度创新是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内容。本书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完整构建了新形势下中国与东盟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合作与制度创新的体系框架。本书既阐述了当前中国与东盟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合作的背景及意义、双方安全合作的基础及成效,也论述了我国与东盟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合作的支撑条件及面临的机遇挑战,并提出安全合作与制度创新的总体思路和实现路径。在此基础上,着眼未来拓展,分析我国与东盟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合作的重点项目,结合全球矿业资源的区域分布,提出进一步拓展国际矿业经贸合作,打造全球战略性矿产资源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合作区,以实现我国战略性矿业的全产业链 走出去
《海涂围垦生态补偿研究:以温州为例》从整体主义视角体现了"分的正义 合的正义"的深入。"人 物""事先 事后""政府 市场 社会""输血 造血"的复合型补偿,是对以往制度运行之"见物不见人"误区的反思,也有利于提供新的理论增长点。本书以温州围垦为样本,指出温州模式的基本特征、温州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经济的发展、民主政治等方面为温州运行海涂围垦生态补偿夯实了基础。具体的制度构建应围绕"补偿对象的确定、补偿标准的核定、补偿方式的甄选、补偿资金的来源"等诸多难题,坚持事先和事后补偿的统一,协调"中央-区域-地方"三级补偿主体,调整"政府-市场-社会"三元补偿方式,从"生态修复-输血型资金补偿-造血型能力建设"层层递进。
本书以“生物自然力” 和“生物自然力法”为统摄性概念,演绎式地构建生物自然力法,实现和谐社会的环境法制创新。在理论上,为微观研究的进一步类型化、可操作化奠定了理论基础。在实践上,以绿色技术异化的克服为着眼点,研究了生物自然力在生态农业发展中的应用;以山东省生态农业中生物自然力的应用为例,开展了实践性研究;提出了生物自然力法理论框架下的生态农业法制建设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