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补偿的法理阐释与制度构造》主要分为六部分内容:生态保护补偿规范的历史发展与概念界定、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正当性、政府在生态保护补偿中的法律定位、生态保护补偿规范的法律属性、生态保护补偿的法律关系主体及其权义结构、生态保护补偿专门立法评述与法典化发展。《生态保护补偿的法理阐释与制度构造》从厘清生态保护补偿的概念和法律属性入手,为理论研究和专门立法奠定了重要基础。发掘出适合中国本土国情的政府应然角色定位及其一般权义构造,全面提升了新时代政府主导生态保护补偿实践的理论根据和法治内涵。通过论证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正当性基础,并从核心制度着手,结合条例的制定与实施,对条例条文及制度安排进行解读与评述,将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构建融入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更好地解释并输出中国经验。
船舶污染是导致海洋生态环境损害的源头之一,如何对相关损害进行及时有效的赔偿,事关受损权益救济和污染事故预防。本书聚焦船舶货油、燃油和有毒有害物质导致的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两个维度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论述。
*人民法院矿业权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秉承体系化的思维方式,侧重于对如何在实践中正确适用《解释》进行解读,结构上采取[条文主旨][问题解答]和[法条链接]的模式,以全面展示《解释》起草制定过程中的思考、探索和*终选择的论证,尤其注重加强横向的比较研究,借鉴吸收理论研究的*成果,以便于读者深入理解相关理论背景和实践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国际社会一直在努力探索更有效的减排模式,基于市场的碳交易体系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青睐,我国也已明确将其作为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配额分配是总量控制型碳市场运行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这一制度工具的实施效果,并最终影响减缓气候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作为重要的社会益品,碳配额的初始分配在价值层面应当追求分配正义。分配正义的实现离不开法律制度,而法律调整讲求具体,对其理解和处理便不能停留在形而上的层面。分配正义的实质是分配中的利益冲突和价值冲突得到合理解决的理想状态,不同学派的歧见大多是围绕 利益冲突和价值冲突如何解决方为合理 而展开。基于这一判断本书着重论述了我国碳配额分配正义的基本内涵、社会需求、具体原则、实现原理、制度构建和司法保障六个方面的内容。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玄武区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全面争先、矢志一流为目标,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精准服务中心大局,努力以富有标识度的工作业绩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玄武新实践,先后获得全国 人民满意的好法院 、全国模范法院、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等荣誉称号,多次被省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涌现出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中国优秀青年卫士、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全国三八红旗手等先进典型。
本书收录了发达国家和地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相关法规,包括三个部分。部分欧美篇,主要收录欧盟、英国、德国、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法规;第二部分亚洲篇,主要收录日本.新加坡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法规;第三部分港澳台地区篇,主要收录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法规。本书收录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法规范围广、规范性好,其篇目整齐,条分缕析,十分方便读者查阅,具有很好的使用价值。 本书是参考和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排水与污水处理的法律、法规范本,能够帮助我国广大从事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的政府官员、科技工作者、工程设计与运行管理者和企业管理者了解国际上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的先进做法,对关注我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问题的各界人士大有裨益。
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高质量的自然资源管理,本书以从概括到具体的形式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权益实现机制进行研究。章到第四章是概括论述,从基本理论到国内外制度研究,包括:章,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权益实现的基本理论;第二章,我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权益实现的历史现状及问题;第三章,国外自然资源资产权益实现机制;第四章,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权益实现改革的思路和对策。第五章到第九章是具体论述,以自然资源资产为核心,就相关内容逐一论述,包括:第五章,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研究;第六章,自然资源资产分类调整机制;第七章,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研究;第八章,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研究;第九章,自然资源损害救济制度。
完善自然资源法律制度历来是法学界关注的热点。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将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基石。此后,改革新政叠出,自然资源改革从学术研究跃升为制度构建。本书以此为背景,结合国家改革大势和政策内容,研究新时代自然资源法律问题,探讨适合的制度方案。同时,结合我国自然资源产权改革的配套制度,延伸探讨其中的新问题,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问题和地方政府间土地权属争议解决法律规则创新问题。
本书全面阐述了中国碳交易的时代背景,介绍了国外碳交易实践及立法经验,翔实阐述了中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及地方立法,并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实践及立法进行了归纳与分析,系统梳理了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及政策法律,揭示了中国碳交易法律制度构建的难点与重点,提出了中国碳交易法律制度的若干完善建议。
生态环境保护是为民造福的 百年大计 。环境监管失职罪作为生态环境监督领域刑法规制的主要罪名,其犯罪主体只聚焦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未能有效遏制我国早期 先污染,后治理 发展模式的弊端。为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环境正义、生态文明等环境法治理念,应将生态环境法益确立为刑法的独立性法益,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督过失犯罪主体的注意义务构造,从生态环境监督过失犯罪主体的自然人范围、单位犯罪主体以及共同犯罪三个维度进行拓展,进而推进美丽中国的全面建设,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感受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
本书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基于生态环境国家政策、制定法和习惯法等治理体系及其治理能力的关联性,尝试以点带面、以小见大,重点关注生态环境法治本土资源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本书内容涵盖了生态环境权利保护、生态环境立法审视、生态环境执法考量、生态环境司法观察、生态法文化与价值、农村生态环境法律问题等方面,大体上与生态环境法治的内涵外延相契合。
自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我国的环境保护立法和修法进程加快,至2020年底,已根据新的生态文明 发展战略,完成了 监管机构改革、简政放权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我国的环境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并将在生态文明治理体系下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在此背景下,企业在生产运营管理过程中的环境法律风险,也逐步由 初的防治污染导致的环境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逐步转向前置的、高要求的合规管理要求。金茂律师事务所吴荣良、万美、黄启荣律师,结合自身服务企业环境保护合规管理的实务经验,从企业如何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防范和应对潜在的法律责任风险出发,梳理了生产型企业从建设之初到退场,全生命周期内的环境法律风险管理要点、指导企业执行和防范环境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