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法学总论》由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牵头,组织能源行业专家及法学资深教授共同编写。内容上,本书主要立足能源行业实际、能源改革实践和能源革命需要,廓清能源法基本范畴,厘清能源法与其他学科的关系,总结能源立法、执法和司法的经验,广泛吸收国内外能源法研究成果,提炼能源法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从而构建能源法学理论体系。本书作为能源法初阶教材,论述深浅适当、内容完整准确,并辅之以实务研析、知识拓展等模块,帮助法科学生全面学习能源法,并为高等院校能源法教学提供范本。
环境法制以案说法系列读本是面向广大人民群众、企业事业单位和环境保护执法人员所撰写的一套具体案例丛书。本书为该系列读本中的执法人员读本,目标读者群为环境保护机关执法人员。环境法的实施,环境执法人员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环境执法人员遵守环境法律、执行环境法律并且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对于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着重要的意义。本书的目的在于通过一系列具体的案例分析,让读者了解到环境执法人员所享有的环境法律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相应环境法律义务。以便促进从事环境行政执法的人员更深入地了解环境法律知识,遵守环境法律法规,更好地在执法中开展环境保护活动。
《环境法的法权结构理论》从经验和事实出发,提出了 环境法的法权 这一命题。应对 权利义务法理学 路径在环境法学领域存在着统合力不足、缺少普遍解释力的局限性,本书以环境法法权的规范建构作为的核心范畴研究。运用法益分析、规范分析及类型化方法,把环境权利和环境权力置于统一的法权结构体系中,试图打通历来研究者因各自为政而呈现理论割裂和碎片化,为诸类环境权利、环境权力的体系化与分层建构、均衡配置提出了一种全景图式,以求建立符合学科本质特点的环境法学核心范畴。本书集结作者20年研习环境法的思考与探索,其法权结构理论,关注权利与权力,讲求公法与私法的配置均衡,是一部颇具心力的著作。
《私法上的环境权及其救济问题研究》试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探寻环境权在环境法中的应有地位,并在区分作为人权的环境权、宪法上的环境权和私法上的环境权的基础上,确立私法—亡环境权的概念,建立其制度框架,进而寻求私法上环境权的法律救济途径。 《私法上的环境权及其救济问题研究》以环境权的演变为切入点,论证了在法律上确立环境权概念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通过对环境权概念法律属性的学说比较,针对学界有关环境权法律属性认识较为混乱的局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主张环境权的法律属性应在区分人权法上的环境权、宪法上的环境权和私法上的环境权的基础上方能确定;从体系构建和构成要素两个层面论述了私法上环境权的构建问题;后论述了私法上环境权的救济问题。
本教材立足于将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环境法现象进行法学原理解释,紧密结合社会上发生的环境事件、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与法律,指导学习者用环境法的眼光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同时,通过案例分析,帮助学习者从实体法、程序法两个方面学习应用环境法律。本书一改环境法教材越写越厚、内容越来越庞杂之风,按照国家教学大纲要求的课时,摈弃就法论法和简单的罗列环境法律的做法,对环境法进行了知识理性的梳理。语言简洁明快、深入浅出,在基本原理方面注重环境法思维的养成,在法律制度的解释方面突出环境法应用能力的训练,高度重视启发学习者的独立思考,交给学习者具体应用环境法解决环境问题的钥匙. 本教材第三版根据**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对原书进行了全面修订。
*人民法院矿业权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秉承体系化的思维方式,侧重于对如何在实践中正确适用《解释》进行解读,结构上采取[条文主旨][问题解答]和[法条链接]的模式,以全面展示《解释》起草制定过程中的思考、探索和*终选择的论证,尤其注重加强横向的比较研究,借鉴吸收理论研究的*成果,以便于读者深入理解相关理论背景和实践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由张瑞萍*的《环境法视野下生态环境与经济增长协调发展研究》遵循 引出问题一理论分析一实证探讨一梳理归纳一研究结论 这一基本逻辑思路,在环境法视野下探析生态环境与经济增长相互影响机理的本质、动力机制、影响效应以及价值评价标准等基础构成要素范畴。实践层面考察生态环境与经济增长的区域差异、表现形态模式、影响因素、综合绩效评价等。实证层面构建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协调发展程度,用计量模型分析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之间的互动关系。制度层面探讨环境法律制度与环境经济制度协同互动与融合,环境法制创新丰富了环境经济协调发展的内容,实现环境经济的法律化和环境法律的经济化,以此探讨生态环境、经济增长与环境法制协调发展的多重运行机制、实现路径和实现环境经济化的制度设计。
《环境影响评价法制的移植与超越》的方法贡献和目的就在于:本着窥豹一斑,切人全局的研究路径,以环评制度为范本,采用经济分析法、系统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历史分析法、实证分析法,剖析该项法律制度的内在本质,并对我国法律移植中的灵魂缺失进行反思,揭示为何一项以改善政府行政决策、监督和制约政府有关环境的行政行为和权力为根本目的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移植到我国却成了一部行政管理法的内在原因,以期超越环境法,对我国全方位的法治建设中的借鉴与吸收有所裨益。
本书一方面以环境司法相关裁判文书为对象做案例分析和统计研究,另一方面以环境司法司法政策和司法现象为对象做规范分析和学理探究,保持对中国环境司法近距离、全方位和连续性的观察,对其进行全面回顾、客观评估和可能预判。
气候正义是对气候变化法律领域内多元价值冲突的正当性选择和协调。从气候正义的视角观察,目前气候变化法律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于:形式上将安全价值置于首要地位以避免道义谴责,而实质上各主体仍通过对自由、效率价值的过度推崇以实现自身利益*化。气候正义的实现需要真正落实安全价值在正义价值综合体中的首要的、底线性的地位,并据此推动气候变化法律体系的完善:在实体气候正义方面,在分配环节应确立以安全为导向的总量控制目标,再根据人均累积排放、人类发展指数等综合性指标设计对所有主体一致适用的机会均等分配方案;在交换环节应以安全、平等以及自由、效率等价值的平衡为目标,构建交易指标分配、交易市场体系、交易核证和监管等制度;在矫正环节则应改变遵约机制独立性和强制性弱化、责任手段缺乏等现状,建立停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案》2014年4月2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这部法律是对1989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行的修订,这次修订在许多方面都有所创新和发展。 为了配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和宣传,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它的内容和精髓,我们邀请了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高等院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共同撰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释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前世今生”进行了权威的解读。
善待动物是人类文明进化的表现,虐待动物是任何国家、任何社会都接受不了的社会丑恶现象,危害极大,而且道德谴责在阻止虐待动物方面苍白无力。研究小组顺应世界文明发展的潮流,开展反虐待动物立法研究和立法推动工作,既是发展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怜悯生命的良好传统的需要,也是坚持现代生态文明、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建设人和动物和谐相处、人与人和谐共处社会的需要。
近几年,我国陆续颁布或修订了有关节约能源方面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政策文件,因此本书初版中的一些内容急需修订更新。这次修订再版,主要是根据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对书中相关内容做了更新,增加了一些新的政策文件,并对初版中的部分国家标准进行了适当的删减。
如果说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这些历史悠久的诉讼制度发生在法学不发达的古代社会,因而其形成过程曲折、复杂,而且漫长,那么,环境诉讼却发生在法制昌明,法学繁荣的现代社会,法学家们和法律工作者们不应容许这个发生过程拖得太长。我们应当尽可能充分地了解环境诉讼的特点,尽早地把握环境诉讼的本质,进而尽快地为环境诉诉设定恰当的法律规范,使环境诉讼及早从“自发”发展状态进入理性规制阶段。邓一峰的著作《环境诉讼制度研究》就是总结环境诉讼特点、探索环境诉讼本质的尝试,是试图推动环境诉讼走进理性规制阶段的思想成果。
环境资源问题是关乎中国乃至世界发展的前途与命运的重要问题。陈德敏、秦鹏编著的《规则创新——环境资源法制与小康社会建设》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背景下对我国环境资源立法与实施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前瞻性的研究。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进程中,系统地探究环境资源法制变革与创新的理论基础与实践导向,构建小康社会发展视角下的环境资源法律体系结构。在多元化的视角下,对环境资源法的价值关怀、规范理性、制度因应、立法程序与法律实施进行剖析,探求环境资源立法理论的新趋向与新观念,并从理论与实践上为环境资源法的实施困境寻找解决的对策。 陈德敏、秦鹏编著的《规则创新——环境资源法制与小康社会建设》适合于高等院校师生、法律职业者、政府机构人员、从事环境资源法律方面的实际工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于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新水污染防治法主要涉及三个主要问题:一是关于河长制;二是关于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三是关于饮用水保护。河长制是河湖管理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我国水环境治理体系和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新法强化了党政领导对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的责任。
本书以伦理规范意义和法律规范意义的环境正义相区别为逻辑起点,在对环境正义进行描述性认识和规范性分析的基础上,阐明环境正义法律表达的实质、必要性和可行性,通过分析法律表达环境正义的范围,法律所表达的环境正义的性质、法律表达环境正义的关键及其方式,提供了一种法学视域下研究环境正义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框架,并将正义哲学中的正义共同体、分配对象和分配原则引人法学的研究视野,在法律表达环境正义的框架下审视它们,指出法律表达环境正义的范围关涉环境正义共同体,法律所表达的环境正义的性质指向的是环境正义的分配原则,环境正义的分配对象则属于环境正义法律表达的关键的分析范畴。
本书从目前我国面临的环境污染问题出发,通过分析环境侵权的特征以及我国现有救济制度的局限性,得出环境责任保险是解决环境污染及其损害赔偿的好途径。对环境责任保险的必要性分析,为我国开展环境责任保险提供了理论依据。在总结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得出了对我国开展环境责任保险的启示。在此基础上,引出本文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如何设计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责任保险险种、投保方式、承保范围、保险费率;以及现有环境立法如何改革,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
本书共分为21个部分:部分是环境保护基本规定;第二部分是水污染防治;第三部分是大气污染防治;第四部分是环境噪声污染;第五部分是固体废物管理;第六部分是海洋环境管理;第七部分放射性污染防治;第八部分是生态保护;第九部分是城市环境保护;第十部分是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管理;第十一部分是环境经济政策;第十二部分是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第十三部分是消耗臭氧物资管理;第十四部分是有有毒化学品管理;第十五部分是环境标准管理;第十六部分是环境应急、监测、污染源管理;第十七部分是资源保护等相关法规;第十八部分是应对气候变化;第十九部分是依法行政与立法、执法;第二十部分是有关司法规定;第二十一部分是常用环境标准。
本书先介绍海陆环境资源开发利用的现状,接着提出海陆环境资源一体化开发利用问题,然后论述海陆环境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接下去是探讨具体问题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等。 本书将海陆环境资源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具体包括海陆资源开发利用的结合、海陆环境保护的结合、海洋资源与环境保护的结合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