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修订内容如下:1.落实政府和排污单位责任。这也是历年代表议案中突出关注的问题,也是此次修改增加的重要内容。现行环境保护法关于政府责任仅有一条原则性规定,草案将其扩展增加为 “监督检查”一章,强化监督检查措施,落实政府责任。2.完善环境管理基本制度,保护改善我国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具体包括完善环境质量标准制度、完善环境监测制度、规范环境保护规划制度、衔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完善跨行政区污染防治制度、补充总量控制制度、完善保护环境的具体措施等方面。3.进一步明确企业责任,完善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制度。包括进一步完善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衔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对的规定,针对环保领域“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突出问题,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这次修改主要的问题有三个:一是关于河长制;二是关于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三是关于饮用水保护。 1.河长制是河湖管理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我国水环境治理体系和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将河长制写进法律中,强化党政领导对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的责任。 2.当前我国农业、农村的污染问题较为严重,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工作是一个薄弱环节。这次修改水污染防治法对农业和农村的污染防治做了规定:首先明确要对农村的污水和垃圾进行集中处理,国家要给予支持,地方政府要规划建设农村污水和垃圾的集中处理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第二,关于农药、化肥的施用问题。此次修改明确提出在制定农药、化肥的质量标准和使用标准,应当适应水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做出重大修订,主要有七大亮点:放低公益诉讼门槛(拟增加环保社会组织等);明确党政同责;建立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加强跨界流域监管;加大处罚力度(除了增加罚款,还增加停业关闭等措施);扩大排污*范围(畜禽养殖场等注意了);总环评、检测机构与排污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版配套已经出版到第24本,环境保护法*版附配套规定都是选取重要法律和行政法规,同时配套收录实务当中与主法条适用密不可分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文件。本书以环境保护法为主法,同时收录了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以及环境保护部相关的部委规章。
彼得·辛格和汤姆·雷根是世界动物保护运动的旗手,是他们两个人在理论上的卓越贡献,使动物保护主义不再只是一种情感、一种姿态、一种口号,而是使其具有了深刻的哲学根据,雄辩的逻辑论证和迫切的当代意义。 该书是两个人共同编选的一本文选,为动物权利的辩论提供了一个从古到今的历史视角,让我们了解从圣经时代、古希腊、中世纪、启蒙时代直到今天出色的哲人和思想家们如何看待动物的本性,如何论述我们人类对它们的责任。 辛格和雷根对于他们的主张充满自信,所以这本文选中收录的文章决不仅仅是拥护动物权利者的附和,而是将自古以来人们对动物权利的争论客观地展现出来,让激烈的动物歧视主义者和动物保护主义者进行激烈的交锋,因为动物权利是人类诞生至今所面对的艰巨的道德挑战,不仅仅依靠我们的感情和爱心,更需要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多项规定极富针对性: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违法情节严重将被永久禁入;建立土壤污染责任人制度,土壤污染责任人负有修复义务;用途变更为住宅前应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照版)》分为《环境保护法》原文和修改前后对照表两部分。修改前后对照表用阴影、黑体、删除线来表示新法与旧法相比,替换、增加、删去的内容。
《私法上的环境权及其救济问题研究》试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探寻环境权在环境法中的应有地位,并在区分作为人权的环境权、宪法上的环境权和私法上的环境权的基础上,确立私法—亡环境权的概念,建立其制度框架,进而寻求私法上环境权的法律救济途径。 《私法上的环境权及其救济问题研究》以环境权的演变为切入点,论证了在法律上确立环境权概念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通过对环境权概念法律属性的学说比较,针对学界有关环境权法律属性认识较为混乱的局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主张环境权的法律属性应在区分人权法上的环境权、宪法上的环境权和私法上的环境权的基础上方能确定;从体系构建和构成要素两个层面论述了私法上环境权的构建问题;后论述了私法上环境权的救济问题。
本教材立足于将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环境法现象进行法学原理解释,紧密结合社会上发生的环境事件、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与法律,指导学习者用环境法的眼光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同时,通过案例分析,帮助学习者从实体法、程序法两个方面学习应用环境法律。本书一改环境法教材越写越厚、内容越来越庞杂之风,按照国家教学大纲要求的课时,摈弃就法论法和简单的罗列环境法律的做法,对环境法进行了知识理性的梳理。语言简洁明快、深入浅出,在基本原理方面注重环境法思维的养成,在法律制度的解释方面突出环境法应用能力的训练,高度重视启发学习者的独立思考,交给学习者具体应用环境法解决环境问题的钥匙. 本教材第三版根据**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对原书进行了全面修订。
《环境影响评价法制的移植与超越》的方法贡献和目的就在于:本着窥豹一斑,切人全局的研究路径,以环评制度为范本,采用经济分析法、系统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历史分析法、实证分析法,剖析该项法律制度的内在本质,并对我国法律移植中的灵魂缺失进行反思,揭示为何一项以改善政府行政决策、监督和制约政府有关环境的行政行为和权力为根本目的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移植到我国却成了一部行政管理法的内在原因,以期超越环境法,对我国全方位的法治建设中的借鉴与吸收有所裨益。
气候正义是对气候变化法律领域内多元价值冲突的正当性选择和协调。从气候正义的视角观察,目前气候变化法律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于:形式上将安全价值置于首要地位以避免道义谴责,而实质上各主体仍通过对自由、效率价值的过度推崇以实现自身利益*化。气候正义的实现需要真正落实安全价值在正义价值综合体中的首要的、底线性的地位,并据此推动气候变化法律体系的完善:在实体气候正义方面,在分配环节应确立以安全为导向的总量控制目标,再根据人均累积排放、人类发展指数等综合性指标设计对所有主体一致适用的机会均等分配方案;在交换环节应以安全、平等以及自由、效率等价值的平衡为目标,构建交易指标分配、交易市场体系、交易核证和监管等制度;在矫正环节则应改变遵约机制独立性和强制性弱化、责任手段缺乏等现状,建立停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案》2014年4月2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这部法律是对1989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行的修订,这次修订在许多方面都有所创新和发展。 为了配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和宣传,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它的内容和精髓,我们邀请了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高等院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共同撰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释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前世今生”进行了权威的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环境保护法是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法律。为了更好的宣传环境保护法,使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法特别是这次修订内容有全面、准确的了解,保证环境保护法的顺利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的同志编写了这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解读》。对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逐条地进行了详尽的解释和说明,力求准确、通俗地阐释立法原意。 本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和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的同志联合编写。
当今社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渗透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等各个领域,以及涉及到全球、区域、国家和地方等各个层面。环境法对于 环境与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调整、控制和引导的法律规范的正当性、合理性的来源如何?社会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集体行动的内在法律逻辑如 何?如何利用法治手段合理、有效地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如何实现环境与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代内、代际公平?回答诸如此 类的法律问题,都需要深入到环境法的法理与法哲学层面,进行理论和实践的剖析和透视。《环境法的生态实践理性原理》由柯坚所著,本书以生 态实践理性为核心内容,旨在通过环境法基本原则的话语表达,分析和揭示环境法的生态实践理性,及其对于环境法理论和实践的影响和作用的外 在机制和内在规律。在总体论述部分,本书首先
环境法是当前我国法制建设中一个重要的领域,也是研究的热点。但是,现有的研究大多数是针对纯粹的法律技术操作的,而忽视了对制度运行的外部环境的考量,这样的局面导致环境立法繁荣背后普遍存在的有治法而无法治的现象。本书是作者近几年来对环境法律制度成长的外部环境进行思考的结晶,其意义在于通过对环境法律文化的发掘,为现实的环境立法价值取向提供参考,防止唯制度论和法律虚无主义在环境法学中的蔓延。 全书参照法社会学理论所提供的法律生长规律,按照法统论-法律意识论-法体论-法律运行论的逻辑展开,以环境法的价值更新、环境法律意识的审视、公民环境权的实现,以及环境法律制度运行的外部条件的逻辑顺序,综合运用了法哲学、社会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的方法对环境法制现状进行了剖析。 本书共分五章:章围绕代际
运用法律维护权利和利益,是读者选购法律图书的主要目的。法律文本单行本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但单纯的法律文本中的有些概念、术语,读者不易理解;法律释义类图书有助于读者理解法律的本义,但又过于繁杂、冗长。“实用版”法律图书至今已行销多年,因其权威、实用、易懂的优点,成为广大读者理解、掌握法律的*工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案是1989年环境保护法公布以来的首次修正,本次修改明确了新世纪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突出强调政府责任、监督和法律责任,并进一步明确企业责任,完善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制度,对保护改善我国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如果说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这些历史悠久的诉讼制度发生在法学不发达的古代社会,因而其形成过程曲折、复杂,而且漫长,那么,环境诉讼却发生在法制昌明,法学繁荣的现代社会,法学家们和法律工作者们不应容许这个发生过程拖得太长。我们应当尽可能充分地了解环境诉讼的特点,尽早地把握环境诉讼的本质,进而尽快地为环境诉诉设定恰当的法律规范,使环境诉讼及早从“自发”发展状态进入理性规制阶段。邓一峰的著作《环境诉讼制度研究》就是总结环境诉讼特点、探索环境诉讼本质的尝试,是试图推动环境诉讼走进理性规制阶段的思想成果。
环境资源问题是关乎中国乃至世界发展的前途与命运的重要问题。陈德敏、秦鹏编著的《规则创新——环境资源法制与小康社会建设》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背景下对我国环境资源立法与实施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前瞻性的研究。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进程中,系统地探究环境资源法制变革与创新的理论基础与实践导向,构建小康社会发展视角下的环境资源法律体系结构。在多元化的视角下,对环境资源法的价值关怀、规范理性、制度因应、立法程序与法律实施进行剖析,探求环境资源立法理论的新趋向与新观念,并从理论与实践上为环境资源法的实施困境寻找解决的对策。 陈德敏、秦鹏编著的《规则创新——环境资源法制与小康社会建设》适合于高等院校师生、法律职业者、政府机构人员、从事环境资源法律方面的实际工
本书以伦理规范意义和法律规范意义的环境正义相区别为逻辑起点,在对环境正义进行描述性认识和规范性分析的基础上,阐明环境正义法律表达的实质、必要性和可行性,通过分析法律表达环境正义的范围,法律所表达的环境正义的性质、法律表达环境正义的关键及其方式,提供了一种法学视域下研究环境正义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框架,并将正义哲学中的正义共同体、分配对象和分配原则引人法学的研究视野,在法律表达环境正义的框架下审视它们,指出法律表达环境正义的范围关涉环境正义共同体,法律所表达的环境正义的性质指向的是环境正义的分配原则,环境正义的分配对象则属于环境正义法律表达的关键的分析范畴。
本书从目前我国面临的环境污染问题出发,通过分析环境侵权的特征以及我国现有救济制度的局限性,得出环境责任保险是解决环境污染及其损害赔偿的好途径。对环境责任保险的必要性分析,为我国开展环境责任保险提供了理论依据。在总结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得出了对我国开展环境责任保险的启示。在此基础上,引出本文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如何设计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责任保险险种、投保方式、承保范围、保险费率;以及现有环境立法如何改革,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
本书以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法为中心,通过条文注释的形式全面且详细地介绍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内容,并附录环保领域的重要的法律文件等。是了解国家环境保护立法的大众实用法规工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