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辛格和汤姆·雷根是世界动物保护运动的旗手,是他们两个人在理论上的卓越贡献,使动物保护主义不再只是一种情感、一种姿态、一种口号,而是使其具有了深刻的哲学根据,雄辩的逻辑论证和迫切的当代意义。 该书是两个人共同编选的一本文选,为动物权利的辩论提供了一个从古到今的历史视角,让我们了解从圣经时代、古希腊、中世纪、启蒙时代直到今天出色的哲人和思想家们如何看待动物的本性,如何论述我们人类对它们的责任。 辛格和雷根对于他们的主张充满自信,所以这本文选中收录的文章决不仅仅是拥护动物权利者的附和,而是将自古以来人们对动物权利的争论客观地展现出来,让激烈的动物歧视主义者和动物保护主义者进行激烈的交锋,因为动物权利是人类诞生至今所面对的艰巨的道德挑战,不仅仅依靠我们的感情和爱心,更需要所
善待动物是人类文明进化的表现,虐待动物是任何国家、任何社会都接受不了的社会丑恶现象,危害极大,而且道德谴责在阻止虐待动物方面苍白无力。研究小组顺应世界文明发展的潮流,开展反虐待动物立法研究和立法推动工作,既是发展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怜悯生命的良好传统的需要,也是坚持现代生态文明、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建设人和动物和谐相处、人与人和谐共处社会的需要。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为法学学科核心课程之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三版)》立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理论的独特性和体系的完整性,紧密联系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建设的实践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前沿,全面、系统地介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本概念、原则、制度、法律责任以及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各具体领域主要的法律规定,着重培养学生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理论体系整体上的认知和把握,同时也注意训练学生运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015年本教材出版以来,恰逢我国环境立法进入快车道。近三年来,《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一批重要环境保护单行立法相继修改,上述立法的变动与本教材多个章节内容有直接联系,迫切需要根据新的法律规定对教材相关内容进
本书以“生物自然力” 和“生物自然力法”为统摄性概念,演绎式地构建生物自然力法,实现和谐社会的环境法制创新。在理论上,为微观研究的进一步类型化、可操作化奠定了理论基础。在实践上,以绿色技术异化的克服为着眼点,研究了生物自然力在生态农业发展中的应用;以山东省生态农业中生物自然力的应用为例,开展了实践性研究;提出了生物自然力法理论框架下的生态农业法制建设建议。
环境法不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法律部门,它的年龄只有大约半个世纪。这个判断既适用于我国,也适用于世界。然而,在环境法这仅历的半个世纪的旅程中,它却每每都是先把足迹留在西方世界,然后才光顾我国和世界的其他角落。这种状况要求急于让我国不完备的环境法趋于完备、迫切希望不成熟的环境法学理论走向成熟的我国立法者和环境法学者向西方学习,学习人家先进的环境立法和相对发达的环境法学理论。作者本人和《中国环境资源法学评论》(以下简称《评论》)编辑部的同仁都十分重视对先进国家的学习和研究。在卷发表陈冬的《美国联邦环境法律层面的公民诉讼——一种静态的考察》、柯坚的《日本循环型社会立法的历史源流与理性架构》、徐伟敏的《德国废物管理法律制度研究》等几篇研究外国环境法律制度的论文的基础上,本卷又收录了罗丽的
本书由全国人大法工委组织编写,根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撰写释义,详细讲解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制度的相关问题,并附有该法修订草案、历次修改审议报告、立法调研报告等立法资料和新旧条文对照表,是国家立法机关法律释义的标准、权威文本。
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公认的优先行动领域是能源活动。各国能源领域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行动差异与其国内能源法律政策密切相关。 本书将当前理论研究的二大热点“气候变化”与“能源法律政策”联结起来,基于对能源消费结构转型和改变能源利用方式之社会需求与发展走向的考量,系统比较主要国家或地区能源领域推行减缓或适应气候变化战略的能源法律政策安排,特别关注现行能源法律政策在防止全球危险气候变化方面的成效如何及其未来走向的影响,理性地思考如何才能实现能源供应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挑战之双赢。
本教材系统阐述了环境法的概念、渊源、特征、体系、基本原则、基本制度、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污染防治法、自然保护法、物质循环管理法、环境责任和国际环境法等内容。作者在编写本书的体例和表述上,着重考虑到了以下几点:一是及时性。本教材以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基础,力求及时准确地反映*的立法规定和吸收*的研究成果;二是实用性。本教材在叙述相关法律规定和学说时,大量结合近年来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三是启发性。本教材在内容表述上并不纯粹地列举各种理论学说,而是通过案例,对各种理论背后的区别进行阐释,以期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引导他们独立思考。
2013年9月18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经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七章五十九条,为加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条例明确了政府及其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规定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规定了排水户、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应尽的义务,并对从事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排水户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为方便读者学习新条例内容,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农林城建资源环保法制司、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城市建设司一同编著了本书,对条例规定的内容作了权威释义。
污染环境罪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一个罪名,是一种违反国家环保管理规定实施排污行为并严重污染环境的犯罪。 《污染环境罪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研究》是研究此的专著,书中除绪论与结语外,包括以下五个部分:*章,污染环境罪客观构成要件要素概述;第二章, 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 的界定;第三章, 违反国家规定 的解读;第四章, 严重污染环境 的分类解读;第五章,污染环境罪因果关系的认定。
气候的变化导致的全球性连锁反应,如地球两级冰山的融化、海平面的逐年上升及“气候难民”的出现等,日益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的生存与可持续发张。为切实保护环境与资源,人类通过诸多制度和手段来应对全球性的环境问题。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于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新水污染防治法主要涉及三个主要问题:一是关于河长制;二是关于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三是关于饮用水保护。河长制是河湖管理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我国水环境治理体系和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新法强化了党政领导对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的责任。
目前,国内教科书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方法的论述较多,论述各有不同,本教材认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如下三个方面: (1)以唯物辩证法为指导。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研究必须坚持运用唯物辩证法,着眼于环境法的整体性、综合性的特点,深入研究各环境因素之间、人与环境之间、各环境保护措施之间以及环境、资源、人口和发展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矛盾统一关系。只有以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才能提高研究水平,不断完善国家的环境法制体系。 (2)运用比较研究方法。各国在处理环境问题的过程中既有许多共同之处,也有各自的经验和教训。我们应当运用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充分吸收其他国家先进的研究成果和立法经验,以利于我们开阔视野,丰富研究课题,加强有关的国际
李永宁等著的《生态保护与利益补偿法律机制问题研究》主要采用了经济学、环境科学和法学的研究方法。在研究的思路上,先是对环境科学关于生态补偿的一般含义进行分析,明晰各学科对生态补偿不同的理解;在运用经济学分析生态补偿社会关系的基础上,找到与法学的连结点,进而对生态补偿的法学含义及其社会关系的本质进行了深入探讨。用一章的篇幅专门探讨了目前立法倾向包含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的导向性谬误,提出制度性外部经济。*后,用三章的篇幅对前述理论和实证的分析进行法学上的抽象,归纳出解决生态利益的法律补偿制度与机制。
本书先介绍海陆环境资源开发利用的现状,接着提出海陆环境资源一体化开发利用问题,然后论述海陆环境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接下去是探讨具体问题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等。 本书将海陆环境资源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具体包括海陆资源开发利用的结合、海陆环境保护的结合、海洋资源与环境保护的结合等方面。
环境影响评价是各国为协调开发利用环境与资源活动中普遍存在的经济利益与环境利益相冲突而确立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主要目的在于通过法律程序保障政府对各类环境与资源开发利用行为进行决策的正当性,预防可能的 环境风险。本书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从以往我国政府的重大决策行为和争议的个案人手,对中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展开了具体的分析和讨论,特别对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程序、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与内容、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等重大议题展开了较为深入的比较研究。本书回顾了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意见分歧,并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中适用的相关技术规范作了介绍。本书还围绕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后发生的若干起涉及公众环境权益侵害的重大环境影响评价争议案件,结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
本书是在中国动物保护法制建设国际研讨会(2008 Beijing)论文集的基础上编辑而成的。 加强动物的保护法制建设,既可以加强国民道德素质的建设,促进环境保护,预防发生动物公共卫生事件,还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因此,加强动物保护法制的建设,其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动物的法律保护在欧洲是一个已有二百多年历史的话题。目前,在中国,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动物的法律保护也日益成为一个热门话题。中国在依法保护野生动物、农场动物和宠物动物方面做出了艰巨的努力,在动物防疫、动物卫生等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动物保护立法的发展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下子制定出一系列脱离自己国情的动物保护法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能闭门造车,应当借鉴和吸收国外成熟的经验。但中国有自己的文化传
任顺平、李春明、姬志宏、黎明哲、何化平等编著的《水法规知识简明读本》主要通过对法学基础知识和我国《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内容的介绍,对《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水法规规定的制度内容进行了解读,探讨了水利立法技术、水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水利行业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等实践,同时对当前水利工作中的水污染事故处置及应急监测的有关规定进行解读。 《水法规知识简明读本》内容全面、丰富、系统,实用性强,可供水法规建设者、水行政执法人员和水利行业政策研究工作者阅读参考。
环境权是环境法核心的权利,也是当代社会一项新兴的宪法基本权利,环境权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环境权理论的新展开》是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环境权理论的新展开”(09CFX051)的成果,该课题已于2016年顺利结项,鉴定等级为良好。本书系统运用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全面分析了我国三十年来环境权理论研究的概况和存在的问题,从环境公共性原理出发,结合英美法系国家公共信托理论和大陆法系国家的公物理论论证了环境权的法理基础。进而对一百九十多个联合国会员国的宪法文本进行梳理和分析,对各国宪法环境权条款进行了深入的比较研究。在宪法文本分析的基础上转而就环境权司法救济的法理与实践作了论述,尤其是对环境权的可诉性、审查标准和公益诉讼制度作了比较深入的分析。本书全面回应了对环境权的各种质
生物多样性包括生态系统多样性、遗传资源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等方面的内容,还涉及生物学、生态学、环境科学等多学科领域。韦贵红编著的《生物多样性的法律保护》通过对生物多样性的内涵、价值和目前面临的威胁的梳理,深入探讨了生态系统多样性、遗传资源多样性的法律问题以及严重影响物种多样性的物种入侵等问题,详细介绍了与保护生物多样性有关的生物技术与传统知识,尤其是与生物多样性有关的重要的国际公约和国内立法,同时提出了我国目前法律体系和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建议。
本书为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打造的新品牌《国土资源政策法律研究成果选编》,目的是通过对中心政策法律研究方面成果的梳理分析、归纳总结、提炼升华,搭建法治研究交流平台,促进研究成果转化,支撑国土资源法治建设。本书此次主要收录中心近两年的优秀研究成果,形成《国土资源政策法律研究成果选编(2013-2014)》,内容涉及基础法治理论、法律评价、土地抵押登记分析、土地使用权权属管理、不动产登记员制度、土地利用效率、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政策理论分析、土地市场运行的理论与动态监测技术、矿产勘查投资、资源收益分配、法律素质评价等多方面。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是中国环境法、民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部门共同关注的学科前沿问题。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在民法法典化的过程中,我国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物权化”,即民事权利化,已逐渐成为社会的主流观念,并在《民法通则》、《物权法》等立法中得到了体现。本书以可持续发展为研究视角,跳出单一的民法思维,对中外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了多部门法的比较研究。本书认为:保障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当代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的基本功能之一;片面强调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物权化”或“泛民法化”不利于中国的可持续发展;解决之道,是厘清宪法和民法在规范与保护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上的不同功能,区分公共、自然资源与国有自然资源,通过公法与私法相结合的多元化法律体系
《海洋法精要(原书第2版)》由路易斯·B·宋恩、克里斯汀·古斯塔夫、森·朱罗、约翰·E·诺伊斯、埃里克·弗兰克斯著,如作者所言,本书的目的是:“为学生和专业人士提供一份对国际海洋法中基本规则、概念、机构和程序全面且易于理解的介绍”。因此,这本综合性的精要所论述的主题覆盖了:各国在不同海域的权利与义务、基线及海洋划界、船舶国籍及对船舶的管辖、海洋资源与环境、海上恐怖主义与安全,以及争端解决机制等。《海洋法精要(原书第2版)》除论述了已普遍接受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相关的条约、案例与法理外,还富有特色地讨论了美国、欧盟以及其他国家的立法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