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的法权结构理论》从经验和事实出发,提出了 环境法的法权 这一命题。应对 权利义务法理学 路径在环境法学领域存在着统合力不足、缺少普遍解释力的局限性,本书以环境法法权的规范建构作为的核心范畴研究。运用法益分析、规范分析及类型化方法,把环境权利和环境权力置于统一的法权结构体系中,试图打通历来研究者因各自为政而呈现理论割裂和碎片化,为诸类环境权利、环境权力的体系化与分层建构、均衡配置提出了一种全景图式,以求建立符合学科本质特点的环境法学核心范畴。本书集结作者20年研习环境法的思考与探索,其法权结构理论,关注权利与权力,讲求公法与私法的配置均衡,是一部颇具心力的著作。
*人民法院矿业权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秉承体系化的思维方式,侧重于对如何在实践中正确适用《解释》进行解读,结构上采取[条文主旨][问题解答]和[法条链接]的模式,以全面展示《解释》起草制定过程中的思考、探索和*终选择的论证,尤其注重加强横向的比较研究,借鉴吸收理论研究的*成果,以便于读者深入理解相关理论背景和实践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由张瑞萍*的《环境法视野下生态环境与经济增长协调发展研究》遵循 引出问题一理论分析一实证探讨一梳理归纳一研究结论 这一基本逻辑思路,在环境法视野下探析生态环境与经济增长相互影响机理的本质、动力机制、影响效应以及价值评价标准等基础构成要素范畴。实践层面考察生态环境与经济增长的区域差异、表现形态模式、影响因素、综合绩效评价等。实证层面构建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协调发展程度,用计量模型分析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之间的互动关系。制度层面探讨环境法律制度与环境经济制度协同互动与融合,环境法制创新丰富了环境经济协调发展的内容,实现环境经济的法律化和环境法律的经济化,以此探讨生态环境、经济增长与环境法制协调发展的多重运行机制、实现路径和实现环境经济化的制度设计。
本书一方面以环境司法相关裁判文书为对象做案例分析和统计研究,另一方面以环境司法司法政策和司法现象为对象做规范分析和学理探究,保持对中国环境司法近距离、全方位和连续性的观察,对其进行全面回顾、客观评估和可能预判。
《钢铁行业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编著,收集、归纳、整理国家和地方颁布的钢铁行业环境管理相关政策标准共89项,其中国家颁布的钢铁行业政策标准54项,地方钢铁产业政策35项。本书可作为各级环保部门、钢铁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评估机构和相关单位的人员在开展钢铁行业环境管理相关业务工作时使用。
遗传资源是国家战略性资源,同时也是现代社会发展农业、生物及医药产业的基础,因此成为世界各国商业公司及研究机构争取和掠夺的重要资源。我国遗传资源流失问题严重。本书系统分析了遗传资源流失的概念和特征、我国遗传资源流失的法制因素、国际公约的立法空间、南非等国家的立法经验,进而提出了针对我国遗传资源流失防控的法律对策。
本手册全面收录了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审批的内容,特别是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的批、第二批和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1795项;同时还收录了国务院决定保留的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500项。编者集中摘录了取消、调整和保留的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并详细列举了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本手册内容全面、资料准确。它所包含的内容,实际上向社会各界集中展示了环境保护领域行政许可和审批的清理结果。
本书跟踪我国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立法进程,结合环境法的法制实践,运用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论证民法与环境法的互动与同步发展,分析可持续发展的权利本位化与环境资源生态价值权利化,探索物权与环境资源权利体系构建,提出环境民事主体制度构想,关注民事特殊侵权救济与环境损害责任社会化,设计市场化条件下可流转的环境资源财产权益及交易行为规范,为我国民事立法提供环境法专业的技术支持,为环境法研究拓展领域和路径,通过不同学科的对话、碰撞与互动,促进民法和环境法学术研究的共同繁荣和发展。
收录该领域常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及请示答复,除请示答复单独列出,其他均案类别分,不再按法律层级分。同时考虑到很多读者在购买民事法律时同时希望能买到劳动相关法,拟单独列劳动一类予以收录部分重点文件。每个分册单独撰写编辑说明,设置导读、条旨等。特设动态增补。
本书为《中国能源法研究报告》之2009卷,收录了“能源变革与法律制度创新”为主题的年会上的论文46篇,探讨了能源变革趋势与中国现行能源法律制度的改进、促进清洁能源发展的制度设计与国外经验、能源法助推节能减排和提高能源效率、能源市场竞争与监管、能源产业法与可持续发展、能源安全与国际能源合作,分析能源实践中的问题,总结能源法学和能源领域法制经验,以完善中国的能源法律制度,推动中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体内容包括《论〈能源法〉绩效指标及其制度实现》《可持续发展与能源法变革》《论能源立法的低碳化》《论我国可再生能源法律体系的构建》《我国核电立法重大问题研究》等。
《福州大学“东南法学”系列专著:环境法哲学》乃我国环境法学领域的拓荒之作,作为当代法哲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有力推动法学理论创新和发展。全书分为四篇:环境法学的认识论、环境法学的方法论、环境法的本体论和环境法的价值论。首先,本书对传统法学的认识论在生态危机方面的缺陷进行历史性反思和追根溯源拷问,并在此基础上,提炼出顺应生态文明时代的环境法认识论。其次,在对传统法学的方法论作出深刻剖析的基础上,《福州大学“东南法学”系列专著:环境法哲学》力图通过对后现代主义对环境法学方法论的影响、环境法学方法论对传统法学方法论的突破、环境法学方法论的法哲学视野、环境法学方法论与“生态人”模式、环境法学方法论与法律主体的扩张、环境法学方法论与法律制度的设计等基本问题的深入思考和逻辑整理,
本书吸收了本学科全新研究成果、教学改革成果和自然资源管理与司法实践新经验,结合我国和国际自然资源立法新动态,全面系统地阐述了自然资源法的总论、水资源法、土地资源法、矿产资源法、森林资源法、草原资源法、海洋资源法、渔业资源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法、能源法等基本内容,注重培养学生运用自然资源法基本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电力行业节能减排法规政策选编》收录了2000年以来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相关法规政策,纳入了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环保部、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涉及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的主要法律法规、政策、条令,并归纳划分为法律法规、综合类、资源节约、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五部分。为了方便读者使用,我们还配套出版了《电力行业节能减排标准条文选编》,以便读者日常工作查阅。 本书是电力行业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研究者了解、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参考资料。
编写本书的想法是我在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以下简称战略所)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我于2005年4月进入“海洋”,作为一名程序法研究生,可谓对海洋一无所知。适逢当年国内例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诉讼案成为“海洋界”的争议和焦点,在战略所领导张海文女士的指导下,遂开始往海洋生态损害赔偿的方向跨步,在以后的不断实践和研究过程中,逐步确立了该研究领域。
《国土资源法律评价报告2012》共分五个部分,由国土资源产权制度评价报告、“土地违法问责制与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评价”等11个专题研究报告、热点争鸣、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室建设和附录等组成,约24万字。该报告立足我国国土资源产权研究,集成和发展了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2011国土资源产权年”成果,对国土资源产权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和客观真实的评价,结合实际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汇集了国内众多专家学者的研究精华,对全面推进国土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创新,持续完善国土资源产权制度体系,发挥了先导与支撑作用。
全书收集了与水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政令法规,行业标准包括农业(NY,含渔业、畜禽养殖业)、水利(SL)、海洋(HY)、环境保护(HJ)、地矿(DZ)、水产(SC)、卫生(WS)、铁路运输(TB)、交通(JT)、冶金(含YB—黑色,YS—有色)、轻工(QB)、纺织(FZ)、机械(JB)、电子(SJ)、林业(LY)、电力(DL)、公安(GA)、石油天然气(SY)、石化(SH)、化工(HG)、煤炭(MT)、城建(CJ)、建材(JC)、核工业(EJ)、兵工(WJ)、船舶(CB)等。内容涉及了水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工业和城镇生活的水质、水量,供水、排水,防洪、排涝,雨水收集,水质处理,景观、消防、节约用水……以及相关的卫生、安全标准、规范;从规划到设计,从产品到检验,力求详尽收入。部分标准内容因篇幅所限未能收录的(尤其1989年以前的(除个别保留)和已
本书部分从民事、刑事、行政三个方面对环境保护案件的进行实例分析。第二部分的办案法规汇编打破了以往环境保护法律汇编的常态,按照办理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实用角度,以案件性质分门别类,综合各类立法或制定机构出台的与办理案件直接相关的法律文件,力求全部汇编到齐,可以帮助省却学法、用法、执法、司法时的查询之烦,排除挂一漏万、适法不当担惊受怕之惑。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释法典”丛书是我社集数年法规编撰经验,创新出版的大型实用法律工具书。本套工具书不仅全面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成果,而且秉承权威、实用的理念,相信能够成为广大读者理解、掌握、适用法律的*工具书。本套工具书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主线,结合日常司法实践领域确定分册。本书为环境分册,收录我国环境方面常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文件。
在建设海洋强国的国家战略大背景下,海洋相关问题与理论的研究就显得非常适时且重要,本书正是旨在回答如何把中国建设成为海洋强国的问题和那些与建设海洋强国有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海洋湿地管理、海洋倾倒区选划、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生态环境建设、海洋生态安全及其社会参与对策、国家对非领土性管辖海域的治安管辖、中国对北极事务的参与等的研究,都是有助于海洋事业发展的研究。
生态人是处于生态系统之中的人,是日常人,是人的社会性和自然性的统一体现。生态人在人类生态系统中既可以是主体也可能成为客体。理性生态人是追求人与人和谐相处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人。构建生态人模式采用的是“主、客一体化的研究范式”及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相结合的方法论。生态人模式和理念的确立,可以为公民环境权的正当化、可实施化提供理论根据,为建设“五型社会”的法律夯实法理基础;有利于环境法与生态伦理接轨,增强环境资源法的正当性和有效性,引入生态系统方法和综合生态系统管理,促进环境资源法的生态化;有利于扩大法律调整对象的范围,促进当代法律和法学的进步和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