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世界,正当法律程序已经成为一项普遍的司法原则。本书尝试呈现一幅有关其早期发展的复杂图景,指出它与中世纪晚期到近代早期欧洲社会及思想的重大变动的内在关联,尤其是在宗教方面的根源。本书试图说明,除了从权利角度理解这项原则及相关操作,我们还有理由把它理解为一种试图控制或隐藏不可克服的敌意的机制,并进一步从这个角度观察和理解现代世界的某些困境。
《刑事诉讼法修改与司法适用疑难解析》关注2018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修改后的司法适用问题,是一本理论与实务兼具、偏重司法实务,并有一定工具书性质的专著。 全书共三编。 上编 刑事诉讼法立法修改司法适用 在回顾2018年《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决定》相关条文修法过程的基础上,主要依据2021年刚刚施行的《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对修法所涉及的监察与刑事诉讼衔接、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速裁程序以及其他相关问题的司法适用进行探讨。 下编 刑事诉讼司法实务与疑难解析 选取了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未予涉及,但2012年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司法实务中关注度较高,并在2021年刑诉法司法解释中给予重点关注的若干问题进行分析,涉及证据一般规定、分类审查与认定、电子数
本书作者以要件诉讼理论为基础,总结相关理论及实践经验,创建了律师处理案件的要件诉讼九步法。要件诉讼九步法主要从律师视角,以查找请求权基础为先导,以证明责任划分为枢纽,以要件事实理论为支撑,将律师代理案件的思路分解为具体的九个步骤,并标准化、结构化地展现出来,逻辑清晰、环环相扣、操作简便,有助于律师体系化、精细化地适用法律,实现律师代理工作的逻辑化、结构化、标准化,对于律师厘清代理思路、制定诉讼策略、把握诉讼流程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看得见的正义 ,实质上就是指裁判过程的公平,法律程序的正义。在我们这样一个普遍倾向于看重结果、忽视过程的社会,不仅在法律共同体领域,还应包括更大的公民范围,都有必要重新认识程序,树立程序思维,通过寻求程序的力量,扭转实体本位、程序虚无的趋势。实体和程序双管齐下,法律权威的恢复或可期待。 那么,程序为何重要?程序有着怎样的价值?程序正义价值如何独立于实体结果?程序正义的理论基础是什么?《程序正义理论》一书对此作出了较为全面的回答。本书主要认为,程序正义观念起源于自然正义和正当法律程序;存在工具主义、相对工具主义、程序本位主义、经济效益主义四种程序价值理论模式的分野;程序正义价值有其独立性和构成要素;程序正义可分为对抗性的程序正义和
这是一本融法哲学、法社会学、法经济学多重原理,以中国学人视角解析诉讼制度的经典著作。作者以严谨的态度、客观的思考与恳挚的期望,尽全力于本书,兼述诉讼制度一般内容与应然构设,同纳诉讼制度社会意义与价值目标,对系统、真实地认识诉讼这一理论对象与实践活动,将大有助益。
本丛书及时刊登行政法的理论研究成果及实务前沿问题,新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司法政策及解读,具有典型和指导意义的审判案例及分析,行政法及行政审判的调研信息及成果等内容。 第90集设有 高端论坛 行政处罚专题研究 理论与实践 案例分析 调查研究 规范性文件 等栏目。
强制执行竞合是民事强制执行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同时,也是强制执行实践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如何处理强制执行竞合,在理论上一直有争议,各国的具体做法也不尽相同。从立法上看,我国的相关立法规定不仅条文比较粗陋,而且还存在着许多矛盾和冲突,无法有效地解决实践中存在的执行竞合现象,加重了“执行难”。所以,研究和探寻解决执行竞合的原则和方法,不仅有利于完善民事执行立法,而且有利于正确处理实践中存在的执行竞合现象,保护债权人的权利。 本书从分析强制执行竞合的具体涵义和主要类型入手,对民事强制执行的目的及原则、解决强制执行竞合的价值取向、解决强制执行竞合所依据的执行清偿原则、扣押的法律效力以及保全执行与终局执行之间竞合的处理方式等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探讨,在此基础上,借鉴外国相关立
本书从理论和实务,域内和域外,纵向和横向多视角对侦查主体设置、侦查权限划分和侦查权控制三个方面对侦查权配置问题进行探索和比较。并结合我国刑事诉讼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逐一进行剖析和论证,提出尽可能详尽的立法建议与改革方案。 全书以侦查概念为研究起点,重点围绕侦查权与侦查主体、侦查权配置的理论架构等基础理论问题进行探究,并以不同国家和法域为视角,对侦查权配置三方面的内容进行考察比较。在此基础上对我国侦查主体设置状况进行梳理,重点探索我国侦查主体设置应当遵循的原则、侦查权限划分的基本框架和在诉讼框架内完善侦查权控制体系等问题。
检察监督与公诉职能的关系,是检察理论研究中的基础性核心问题。作者采取辩证的方法,通过论证检察权的重要属性——控权性与诉讼性,来分析检察监督与公诉职能的关系。一方面阐述了检察监督与公诉职能共存于检察权之中的合理性,同时也指出检察监督与公诉职能具有不同的控权性和诉讼性,二者互不包含而是有着职能交叉。本书对我国检察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具有一定的理论参考意义。
本书以国际商事仲裁正当程序法律规范体系实施机制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国际商事仲裁正当程序适用条款具体实施问题的系统梳理,聚焦完善我国国际商事仲裁正当程序规则适用的相关理论及制度建设,并提出刑事规范对国际商事仲裁正当程序规制的意义,在动态中推进规则和机制发展创新,目的在于增强我国在有关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关于因外在客观因素导致的 执行难 问题,在作者创作的《保全与执行实务精要》一书中已有全面的论述,而本书主要关注因权利人自身行为导致的 执行难 的相关问题。本书从避免 执行难 的角度出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务案件,以问题、案例、结论、基本案情、争议焦点、裁判要点、相关法律规定、诉讼策略、类案裁判观点分析的行文体例,从对争议合同风险的评判、诉讼请求的制定、被告的选择、保全的适用以及诉中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可执行性等多个角度,阐释因权利人自身行为导致 执行难 的不同情形,帮助权利人在日常经济交往中防范风险,并在准备诉讼或仲裁时优化诉讼策略,以求最大限度避免因自身因素导致的 执行难 ,即本书副标题 以执行视角优化诉讼策略 所言之意。
案例训练的主旨,是要让青年学习律师是如何形成诉讼主张和如何练就诉讼本领的,即培养青年“像律师一样思考”。更重要的是通过诉讼的对抗,学习动态的、往往并无定论的法律,即“活的法律”。 于是,作者以打造全新的、经典的案例教程和诉讼研修读物为己任,借鉴以哈佛法学院为代表的美国案例教学法,潜心十年,苦心孤诣,为法学院师生和青年律师献出此书。 不同于常的写作手法,着力于诉讼双方的对抗较量,从业务的取得,到形成抗辩主张,后总结各类诉讼经验,
本书阐述了民行交叉案件及其解决机制的理论基础,在对国内外民行交叉案件审判模式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设计了民行交叉案件 附带审理 制度,强调建立 附带审理 制度的积极意义和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即当事人意思自治与司法权相结合原则、先决问题个案处理原则、公共利益小损害原则、司法终解决原则以及司法权与行政权均衡的指导思想。同时,提出了完善民行交叉案件 附带审理 模式的具体建议,即以 诉的声明 确定案件性质、以 指定管辖 突破管辖限制、以 行使释明权 合并新的诉、以 文书间渗透 关联相关裁判等。本书从司法实践出发,结合《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针对如何实现民行交叉案件的科学立法、公正司法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以期为我国民行交叉案件的审判工作提供借鉴。
本书探讨在特定的法制背景下,能否通过以维权为目的的民事或行政诉讼,来实现法律、法规所追求的公共利益目标。书中涉及的领域包含公司、证券、消费者权益、环境保护、行政法及程序法等方面,贡献洞见的既有内地的专家,更有来自美国、欧盟、日本、韩国和中同台湾地区的权威学者。鼓励通过私权的实现机制以维护个体权利,有无可能构成针对违法行为的“私人总检察官”,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执法的不足?阅后当会有所启发。
证据的提出在于发现真实,然追求真相并不是证据法的全部目的。为保护社会特定价值或者基于社会政策之考量,法律也允许证人享有在一定条件下拒绝作证的权利。厘清作证特免权的内容和边界,不仅于保护证人有重要意义,亦是强化证人义务的前提。本书首次全面阐述了不自证其罪特免权、亲属特免权、职业特免权和公共利益特免权等重要制度,分析了其在保护社会重大价值和实现司法正义之间的艰难权衡,澄清了学界对于特免权内容的误读。针对特免权制度在中国的历史性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本书直面中国司法实践中证人作证制度的困境,提出我国证人特免权制度设立的可能性和障碍,回应了当前证据立法中就此问题存在的争论,拓展了我国证据制度研究的深度。
司法审判的本质在于,面对诉讼双方竞争性的事实主张和证明,事实认定者到底应该相信或支持哪一方的案件理论?在这样的判断过程中,事实认定者必须(也只能)依赖证人证言和各种实物证据。但实物证据需要辨认证人、鉴真证人出庭作证,才能证明其来源的可靠性。因此,证人证言不仅是一个具体证据种类,实际还是几乎所有证据种类的呈现方式。心理学家通过构建 证言三角形 ,使包括证人感知、记忆、叙述和诚实性的各种危险暴露出来,促使人们借助交叉询问和对质这样的质证方式,努力将证人证言的错误风险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内。证人证言对于事实认定既是必不可少的。又是可能存在错误的,这促使我们在警惕这种潜在危险的同时,要更加清醒地认识事实真相的盖然性。本书聚焦于证据法上的 求真 问题,通过一种交叉学科视角下的研究,对证言
《日本公共法译丛:诉的利益》以诉的利益为中心,对公权与诉的利益的关系、抗告诉讼中处分性问题与行政行为的关系等进行了深入浅出地分析,在敏锐地指出了问题的所在的同时,也展示了新的行政争讼的应然状态。
本书围绕对核心法律的理解和应用,从四个不同的角度对法律条文作了详细解读。 本书通俗易懂,简洁实用。条文注释、名词解释、实用问答等对法律条文不同角度的解读,都突出了一个特点,即语言平实易懂,尽量以通俗的语言概括出专业的意思;内容精炼简洁,尽量把有用、核心的内容呈现给读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是1979年制定的,施行以来,对于惩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民权利,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刑事诉讼法》实施17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不断发展,社会情况有了变化,司法实践中积累了不少经验,但也反映出一些问题,需要总结实践经验,联系现代法制建设的新发展、新情况,对《刑事诉讼法》进行补充修改。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
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长期以来,一直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民事案件在法院所受理的案件中一直占有较大的比重,因此,对于民事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以及全国各地法院都极为重视。一段时期以来,民事审判工作也是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民事审判的主要依据是民事、商事法律规范,对于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属于私法规范的范畴;民事法律关系的争议,属于私法范畴的争议。私法规范一直贯彻着意思自治的原则,所以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规范,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而很多情况下在立法时就给当事人的行为留下了较大的空间;这一特点,反映到司法审判实践中,则多数情况下属于法律规范的漏洞或者空白。同时,对民事法律行为的规范,涉及到大量的法律、行政法规,既要考虑到当事人的主体资格问题,也要考虑到民事行为的
传统诉权理论在推动诉讼法基本理论的发展和建构后,已经逐渐从纯粹的理论文本转向具体的诉权保障。在接近正义运动的影响下,诉权揭下了神秘的面纱,逐渐从理念转向制度、从理论走向规则、从文本走向行动。现代诉权理论以接近正义为理想和使命,以诉权保障为行动指南,以制度建设为基本内容,在促进诉权理论研究不断深化的同时,促进了接近正义事业的不断发展。现代诉权理论也推动着我国民事诉讼制度和程序不断改革和发展,2012年的《民事诉讼法》修改在理念上突出强调诉权保障的意义,并将这种理念体现到了一系列的制度改革和程序建构中,在增强民事诉讼的权利保护功能和纠纷化解功能的同时,强化了的当事人的诉权保障机制。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司法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实行立案登记制,人民法院在地方设立巡回法庭、设
无论是在当事人主义还是在职权主义的审判制度中,问答都是法庭话语(courtroom discourse)乃至整个司法体系中富有动态意义、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的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目前还没有专门从互动角度系统地研究法庭问答的。 本书试图从言语行为理沦(为主)和话语分析(为辅)相结合的途径,通过对13场公开的法庭刑事、民事案件(包括行政诉讼案件)审判现场录音转写语料(约90余万字)的分析,以达到下列目的: 1.揭示法庭审判中问答主体间的互动机制以及法庭审判的问答互动结构特征; 2.揭示法庭问答主体内的互动机制,结构特征及策略; 3.描述法庭问答互动中的话语形式冲突并揭示其特征和原因; 4.解释法庭问答互动与目的的关系; 5.探讨法庭问答互动中的合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