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世界,正当法律程序已经成为一项普遍的司法原则。本书尝试呈现一幅有关其早期发展的复杂图景,指出它与中世纪晚期到近代早期欧洲社会及思想的重大变动的内在关联,尤其是在宗教方面的根源。本书试图说明,除了从权利角度理解这项原则及相关操作,我们还有理由把它理解为一种试图控制或隐藏不可克服的敌意的机制,并进一步从这个角度观察和理解现代世界的某些困境。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看得见的正义 ,实质上就是指裁判过程的公平,法律程序的正义。在我们这样一个普遍倾向于看重结果、忽视过程的社会,不仅在法律共同体领域,还应包括更大的公民范围,都有必要重新认识程序,树立程序思维,通过寻求程序的力量,扭转实体本位、程序虚无的趋势。实体和程序双管齐下,法律权威的恢复或可期待。 那么,程序为何重要?程序有着怎样的价值?程序正义价值如何独立于实体结果?程序正义的理论基础是什么?《程序正义理论》一书对此作出了较为全面的回答。本书主要认为,程序正义观念起源于自然正义和正当法律程序;存在工具主义、相对工具主义、程序本位主义、经济效益主义四种程序价值理论模式的分野;程序正义价值有其独立性和构成要素;程序正义可分为对抗性的程序正义和
本书阐述了民行交叉案件及其解决机制的理论基础,在对国内外民行交叉案件审判模式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设计了民行交叉案件 附带审理 制度,强调建立 附带审理 制度的积极意义和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即当事人意思自治与司法权相结合原则、先决问题个案处理原则、公共利益小损害原则、司法终解决原则以及司法权与行政权均衡的指导思想。同时,提出了完善民行交叉案件 附带审理 模式的具体建议,即以 诉的声明 确定案件性质、以 指定管辖 突破管辖限制、以 行使释明权 合并新的诉、以 文书间渗透 关联相关裁判等。本书从司法实践出发,结合《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针对如何实现民行交叉案件的科学立法、公正司法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以期为我国民行交叉案件的审判工作提供借鉴。
这是一本融法哲学、法社会学、法经济学多重原理,以中国学人视角解析诉讼制度的经典著作。作者以严谨的态度、客观的思考与恳挚的期望,尽全力于本书,兼述诉讼制度一般内容与应然构设,同纳诉讼制度社会意义与价值目标,对系统、真实地认识诉讼这一理论对象与实践活动,将大有助益。
关于因外在客观因素导致的 执行难 问题,在作者创作的《保全与执行实务精要》一书中已有全面的论述,而本书主要关注因权利人自身行为导致的 执行难 的相关问题。本书从避免 执行难 的角度出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务案件,以问题、案例、结论、基本案情、争议焦点、裁判要点、相关法律规定、诉讼策略、类案裁判观点分析的行文体例,从对争议合同风险的评判、诉讼请求的制定、被告的选择、保全的适用以及诉中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可执行性等多个角度,阐释因权利人自身行为导致 执行难 的不同情形,帮助权利人在日常经济交往中防范风险,并在准备诉讼或仲裁时优化诉讼策略,以求最大限度避免因自身因素导致的 执行难 ,即本书副标题 以执行视角优化诉讼策略 所言之意。
检察监督与公诉职能的关系,是检察理论研究中的基础性核心问题。作者采取辩证的方法,通过论证检察权的重要属性——控权性与诉讼性,来分析检察监督与公诉职能的关系。一方面阐述了检察监督与公诉职能共存于检察权之中的合理性,同时也指出检察监督与公诉职能具有不同的控权性和诉讼性,二者互不包含而是有着职能交叉。本书对我国检察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具有一定的理论参考意义。
《诉讼文书一本通》内容分为基础理论与具体文书制作两部分。基础理论部分就各类诉讼文书制作应掌握的基本概念、术语、结构框架、制作的总体规律与要求等进行论述,让读者对诉讼文书有一个宏观的认识。具体文书制作部分则按照刑事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文书、行政诉讼文书进行分类编写,并在每编之下选择*主要、*常用的几种具体文书,先汇总该文书所涉及的实体法与程序法,然后跟踪*立法动态之下各种文书格式的变化,并结合中国裁判文书网、12309中国检察网等权威网站上与*文书格式相匹配的实例来讲解文书制作的方法,*后指出每种文书制作中不规范、容易忽略或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以方便读者进行学习和修改。
本书以公诉环节诉讼监督工作为切入点,既深入探究法律监督的原理和规律,解决『为什么要坚持法律监督制度』的理论之惑;又全面总结监督工作的具体方法与技巧,回答『如何开展监督工作』的实践之问,让公诉人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书中聚焦公诉环节开展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的工作任务,将实证分析与思考,案例讨论贯穿始终,从纠正违法侦查行为、纠正漏诉到纠正违法审判活动、刑事抗诉实务,从审查起诉环节的监督工作,到二审诉讼监督、特别程序监督,为解决监督实践难题提供全面参考。 严守诉讼监督的法治原则,杜绝『离开法条谈法律』、『离开法律谈监督』的错误倾向,从公诉人的角度,紧贴法律规定实际,对正确行使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赋予的各项监督职能,推动监督工作的健康发展,提出具有理论依托、操作性强、切
本书系著名律师邬华良的个人办案纪实专集。邬华良律师在其20余年的职业生涯中,共经办1400余件案件,形成了稳健、朴实而又辩锋犀利、张弛有度的办案风格,以善于寻找和发现新的角度和证据终赢得诉讼而著称。书中首次精选披露了其经办的十大经典案件,包括一波三折的徐叶松故意杀人大案、出租车司机拒载案、明清小品著作权纷争案、“不该出生的人”引发的医疗侵权奇案、我国首例“过劳死”人身侵权赔偿案、少女芭蕾课上摔成瘫痪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国内首例网络评论引发的名誉维权连环案、胡伟国纵火案、以间接证据推翻自己亲笔所写收条的否定“证据之王”案、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引发的行政诉讼案。每一案件均含有纪实报告、专家点评、辩护(代理)词、媒体报道四部分。这些案件案情迷离,庭辩激烈,承办律师以其智慧和执著,百折不挠,
即使在刑事司法体制比较成熟的美国,依然有1%的死刑判决后来被证明是链误的。 刑事当事人及其亲属充分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对避免刑讯逼供、避免冤假错案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甚至是决定作用。 刑事辩护律师和刑事诉讼学者共同总结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亲属的自我保护和权利行使方法,通俗易懂,简明实用。
厦门大学法律系(现为法学院)创办于1926年,其后几经坎坷,历尽艰辛。自1979年复办以来,法学院在重视提高诉讼法学教学质量的同时,始终密切关注并积极参与我国诉讼法律制度的建设及诉讼法学科的发展。近十年来,法学院教师出版、发表了许多专著、教材和学术论文,内容涉及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海事诉讼、仲裁制度、破产制度、海峡两岸诉讼制度比较以及司法改革等方面,在法学界产生了较大影响。1999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厦门大学开始招收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2001年5月,为适应诉讼法教学和科研的需要,提升学术研究水准,促进诉讼法学科的发展,并为我国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摇旗呐喊,尽一点绵薄之力,我发起编写“厦门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系列”。受20世纪90年代英国民事司法改革的启示,我们将本丛书的主题确定为“接近正
《审判前沿》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法律出版社联合推出的以北京市法院系统审判案例为基础面向全国的,具有权威性和指导性的综合性学术刊物。《审判前沿》针对审判实践中存在的疑、难、新问题,采取个案或一类案件分析的方法,力图加强案件审判工作中法律适用的深层次理论和实务研究,旨在及时反映全市法院新类型案件审判法律适用中存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传递全市法院新类型案例审判信息,增大广大审判人员的案件审判信息量,开阔视野,为审判人员办案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也为法学研究提供新鲜的案例。本书为其22集。
案例训练的主旨,是要让青年学习律师是如何形成诉讼主张和如何练就诉讼本领的,即培养青年“像律师一样思考”。更重要的是通过诉讼的对抗,学习动态的、往往并无定论的法律,即“活的法律”。 于是,作者以打造全新的、经典的案例教程和诉讼研修读物为己任,借鉴以哈佛法学院为代表的美国案例教学法,潜心十年,苦心孤诣,为法学院师生和青年律师献出此书。 不同于常的写作手法,着力于诉讼双方的对抗较量,从业务的取得,到形成抗辩主张,后总结各类诉讼经验,
案例训练的主旨,是要让青年学习律师是如何形成诉讼主张和如何练就诉讼本领的,即培养青年“像律师一样思考”。更重要的是通过诉讼的对抗,学习动态的、往往并无定论的法律,即“活的法律”。 于是,作者以打造全新的、经典的案例教程和诉讼研修读物为己任,借鉴以哈佛法学院为代表的美国案例教学法,潜心十年,苦心孤诣,为法学院师生和青年律师献出此书。 不同于常的写作手法,着力于诉讼双方的对抗较量,从业务的取得,到形成抗辩主张,后总结各类诉讼经验。
以诉讼证明的基本组成要素为体系构造,以我国现行的刑事、民事诉讼证据和证明制度为主要内容,以比较分析为研究视角和方法是本书的研究特色。开篇阐述了证明和证明制度的基本理论,分析了刑、民诉讼证明问题的异同及原因;围绕着证明的主要环节,论述了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标准的基础理论,介绍了我国现行制度的具体规范,比较了刑事和民事诉讼设置上的差别,探讨了立法中的不足与完善空间;阐释了证明的各种方法:证据的种类、推定和司法认知及证据规则的理论问题、立法规制、适用特点;研讨了证明过程,包括证据收集、举证、质证和认证中的具体规则的内容及其适用。
案例训练的主旨,是要让青年学习律师是如何形成诉讼主张和如何练就诉讼本领的,即培养青年“像律师一样思考”。更重要的是通过诉讼的对抗,学习动态的、往往并无定论的法律,即“活的法律”。 于是,作者以打造全新的、经典的案例教程和诉讼研修读物为己任,借鉴以哈佛法学院为代表的美国案例教学法,潜心十年,苦心孤诣,为法学院师生和青年律师献出此书。 不同于常的写作手法,着力于诉讼双方的对抗较量,从业务的取得,到形成抗辩主张,后总结各类诉讼经验。
案例训练的主旨,是要让青年学习律师是如何形成诉讼主张和如何练就诉讼本领的,即培养青年“像律师一样思考”。更重要的是通过诉讼的对抗,学习动态的、往往并无定论的法律,即“活的法律”。 于是,作者以打造全新的、经典的案例教程和诉讼研修读物为己任,借鉴以哈佛法学院为代表的美国案例教学法,潜心十年,苦心孤诣,为法学院师生和青年律师献出此书。 不同于常的写作手法,着力于诉讼双方的对抗较量,从业务的取得,到形成抗辩主张,后总结各类诉讼经验,
本书围绕劳动合同相关的法律纠纷,根据内容划分为劳动合同订立与履行纠纷、劳动合同变更与解除纠纷、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与赔偿、劳动合同纠纷处理途径四大部分。每部分根据需要首先收录相关的现实案例,其次按效力等级分别收录对应的处理依据(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并对重要法律依据配以解读,后收录有关的法律文书范本和实用图表,力求满足读者解决实际问题的需要。
本书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明确了刑事程序公正的内涵,并运用情感分析理论和“亲恐关系”的化学行为学说阐明程序公正与刑罚效果的关系:经历认为是公正的惩罚和认为是公正的惩罚程序,将会对刑罚和适用刑罚的程序产生认同感,从而产生刑罚的威慑和改造效果,这将减少未来的犯罪;经历认为是不公正的惩罚和认为是不公正的惩罚程序,有可能导致对廉耻的淡漠、无知和对刑事法律甚至对法律整体的傲慢,这些将增加未来的犯罪;而在刑罚威慑、改造的效果和对抗法律的效果相抵消时,刑罚惩罚和未来的犯罪无关。
在现代法治社会,应当在“正当程序”的框架内,为解决“如何查明案件事实”或者说“怎样实现真实”问题,设立合理:程序制度。具体说: 首先,本书在章第二节中论证了,遵行正当程序进行诉讼证明,能够实现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根据正当程序及其保障原理,违反正当程序及其保障原理的证明行为(事实主张行为、举证行为、质证行为和辩论行为等),将会受到否定评价(比如产生行为无效、失权等后果),行为人也会负担诉讼费用,甚至会受到罚款等处罚,藉此以形成或维护符合正义要求的诉讼证明秩序。 其次,在诉讼或诉讼证明中,“实现真实”是多种利益或价值权衡的结果。在诉讼或诉讼证明中,“实现真实”是其首要的但不是的价值追求,还有比“实现真实”更高的利益追求及诉讼效率等价值追求。在本书的相应部分,将分析为什么证明标
该《决定》在立法的层面进一步强调了陪审制度的重要性,并且做出了一些保障实施的规定。但是笔者认为,该《决定》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陪审制度存在的“陪而不审”、“形同虚设”等问题,也没有能够真正体现陪审制度的存在价值,因此还需要进一步的改革。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步一步地走下去。但是,中国的陪审制度改革究竟应该走向何方?我当时也缺乏明确的认识。我正是带着这种困惑承接了司法部的这项研究课题——“陪审制度比较研究”。经过一年多的时间,课题组成员收集了大量资料,特别是关于那些我们过去不太知晓的国家的陪审制度的资料,并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写出了本书。值得高兴的是,我在主持本项目的研究过程中也对中国陪审制度的改革方向形成了明确的思路。经过集体讨论,我们将改革设想写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陪
本书章的标题开头即是“关于物”二词(关于若通过诉讼对某确定物提出主张,人们相信会归还给我们的物,以及关于请求返还之诉)。该标题已经出现在之前的裁判官永久告示中,且这里所涉及的诉讼其历史相当悠久。当代法学家可能会为第十二卷的体系安排而感到费解,可能会为该卷内容的异质性而感到困惑。
生活中人们往往会因种种矛盾或纠纷“打官司”,但很多人并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因而在面对“官司”时不知所措。鉴于此,我们特意编写了这本涵盖“打官司”相关基本法律知识的书。 本书结合简明生动的案例,对常见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答疑,并配上*的法律解读,让大家能迅速学习和掌握打民事官司、刑事官司、行政官司以及法律援助等知识,很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