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版系列 独具五重使用价值: 运用法律维护权利和利益,是读者选购法律图书的主要目的。法律文本单行本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但单纯的法律文本中的有些概念、术语,读者不易理解;法律释义类图书有助于读者理解法律的本义,但又过于繁杂、冗长。 实用版 法律图书至今已行销多年,因其权威、实用、易懂的优点,成为广大读者理解、掌握法律的*工具。 1.专业出版。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 2.法律文本规范。法律条文利用了本社法律单行本的资源,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正式版本完全一致,确保条文准确、权威。 3.条文关联适用。本书中的【理解与适用】均是从庞杂的相互关联的法律条文中精选、提炼而来。 4.附录实用。本书收录了宪法宣誓誓词以及我国宪法历
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焦点在:完善与《监察法》的衔接机制。删去人民检察院对贪污贿赂等案件行使侦查权的规定,保留人民检察院在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的侦查权。建立缺席审判制度。对于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境外,监察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建立认罪认罚从宽与刑事速裁制度。明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原则、程序规定;增加速裁程序。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被告人认罪认罚,民事赔偿问题已经解决的案件。
《诉讼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研究》对学界已有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的理论进行了梳理,提出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的应然内涵,剖析了证明责任要素分割的危害性和不切实际,主张我国公安、司法机关均应当对其产生的法律文书承担证明责任。证明标准与法律文化传统、司法状况、执法环境、法官素质等都有联系,与诉讼目的、诉讼模式、诉讼价值等更有着密切的关联。《诉讼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研究》还剖析了我国三大诉讼法关于证明标准的规定,主张应辩证看待西方国家的证明标准,我国应当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诉讼证明标准。
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在第50条规定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条款。有关中国是否应当确立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争议终于尘埃落定。尽管《刑事诉讼法》仍然保留了"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的规定,但有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这一条款,本书作者还是可以名正言顺地得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面对讯问有权保持沉默的结论。 作者关于刑事诉讼法的理解和基本立场,在这本书中几乎都已经展现的淋漓尽致。关于沉默权的价值选择,人权保障、自由优先、主体性原则,这三者之间逐一递进,层层深入,至今仍然是作者观察、理解和解释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立场。 《沉默的自由(修订版)》2001年曾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本次作者根据新刑事诉讼法对个别章节做了调整。由于这本书侧重于对沉默权的历史
从实践中看,冤假错案频发,突出反映了我国刑事司法在精度和效率两方面存在相应的不足,预防错案机制不畅、刑事司法"产品"精度不足、个案处断时间居高不下,以上问题的症结就在于我国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有效运作的刑事诉讼案件过滤机制。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便是美国刑事重罪案件的平均处理时间仅为92天,这得益于该国案件过滤机制有效地发挥作用。本书以案件过滤为研究对象,采用比较法研究中美两国案件过滤理论、制度与实践,探讨两国案件过滤机制的异同,并分析两国案件过滤机制差异的深层原因。本书为在著名刑诉法学者左卫民教授刑事诉讼实证分析指导下完成,并得到左教授的首肯并为之作序。
《刑事诉讼中科学证据的审查规则与采信标准》的导论由何家弘执笔;篇由刘晓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执笔;第二篇由黄星(云南警官学院教授)执笔;第三篇由李学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执笔;第四篇由刘品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执笔。何家弘和张晶负责本书体例的确定和初稿的审读修改。在本课题通过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的专家评审之后,何家弘和张晶又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全部书稿进行了修改润色。
本书针对我国刑事法律多元化与开展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迫切需要,在概括性地提出我国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性质、特点、原则、主体和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就区际刑事司法管辖权的本质及其划分与协调、区际追逃追缴协助的实践与立法、区际刑事调查取证协助、区际刑事判决裁定的承认、区际被判刑人移管、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下的刑事司法协助等,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分析研究,强调在尊重各法域法律的基础上,进行制度衔接与司法协助立法。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等。
我国狭义的法律中尚未规定刑事听证,但是实践中已有很多试点,司法解释中也逐渐出现了部分种类的刑事听证。在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应当进一步改革、完善刑事听证制度,进而在狭义的法律中确立。现阶段,正需要对刑事听证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从而为听证的立法确立奠定基础。 《法大诉讼法学博士文库:刑事听证研究》分析了刑事听证的概念、结构、效力、价值等基本问题,并就羁押必要性听证、不起诉听证、申诉复查听证、减刑假释听证、死刑复核听证作了专门的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本书作者凭借对刑事诉讼目的的逻辑展开揭示了刑事诉讼基本结构之完善形态、一般形态和现实形态的区分,在此基础上提出并论证了改造刑事诉讼结构以提升刑事诉讼效率的两条路径:一是对效率与公正发挥“双提升”作用的维持与扩大式路径;二是对效率发挥“单提升”作用的简化式路径。所有的思考与探索形成了一个难以动摇的信念:未突破公正底线的效率本身就是一种公正。
《刑事诉讼法(实用版)》对全国人大*修正公布的《刑事诉讼法》逐条加注条旨,提炼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对重点条文的权威解读,精选人民法院公报、各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的典型案例点明法律适用要点,其后还收录《刑事诉讼法》修正前后对照表,方便读者使用。
作者立足本土,正视现实。打破中国刑事诉讼法学传统的研究范式,借鉴和汲取先进的研究方法,运用新的研究范式,对中国的刑事诉讼立法与司法问题进行研究。在书中,作者将中国的刑事诉讼置于改革开放三十年和全球化的大背景中,回溯其改革道路的历程,实证研究,分析我国刑事诉讼立法与司法的经验及不足,从中发掘出适合中国国情的价值,并提出了具有实用意义的建离。本书的研究视角,研究方法、研究材料,研究过程及研究结论,不仅为刑事诉讼理论研究,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展示了颇具价值的思路,也提供了具有操作性的方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作者公安部法制局)分为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取保候审;讯问犯罪嫌疑人;剥夺政治权利;对又犯新罪罪犯的处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外国人犯罪案件的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内容。
本书提出刑事审级制度之审级独立、上诉不加刑、有限审查等基本原则,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司法裁判的正确性、促进程序公正、统一法律适用、防止权力滥用以及解释和发展法律等功能。对法治发达国家的刑事审级制度从刑事审级制度模式、刑事法院等级、初审程序和上诉审程序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获得启示。挖掘刑事审级制度之认识论原理、价值均衡原理、技术原理等原理。剖析我国刑事审级制度的理论、立法、实践缺陷,对我国学界存在的三审终审制改革方案进行评析,指出三审终审制的建立在我国可能遇到的障碍。提出我国刑事审级制度改革应当分为近期、中期、远期改革的目标,并就其实现的措施进行分别探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公告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本)》特点:内容全面:合法条文本、修正案(草案)说明及修改和审议结果报告等。体例*颖: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版的标准范本和创新格式权威发布。使用快捷:收录法条修改决定,体现刑事诉讼法新旧对照,便于司法适用。
刑事诉讼法分册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各种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共28个规范性文件。《学习式分类教学法规:刑事诉讼法(第3版)》正文分为两大部分,部分为“刑事诉讼法”;第二部分为“与刑事诉讼法相关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并对相关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按照刑事诉讼法学科的体系进行了整理,使读者在学习刑事诉讼法教材的同时,可以很明确地查找到该部分所涉及的相应司法解释。
本教材系统准确地阐述了本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论,做到了知识性、科学性、系统性的统一,可谓“集大家之智慧,成经典之通说”。本教材的出版对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起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和法学界、法律界的高度评价。由于其历史长久,积淀雄厚,已经形成自己独具特色的科学、系统、稳定的教材体系,在法学教育中,既保持了学术发展的连续性、传承性,又及时吸纳新的科研成果,推动了学科的发展与普及。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全面提高法律人才的素质,根据高等政法院校新的教学方案,我们对原来教材分别作了审定和重新修术。 这批教材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吸收国内外法学教育的新成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力求系统、准确地阐述各学科的基本原理
《刑事审判参考》系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主办的业务指导和研究性刊物,自1999年4月创办以来,秉承立足实践、突出实用、重在指导、体现权威的编辑宗旨,在编辑委员会成员、作者和读者的共同努力下,密切联系刑事司法实践,为刑事司法人员提供了有针对性和权威性的业务指导和参考,受到刑事司法工作人员和刑事法律教学、研究人员的广泛肯定和欢迎。 《刑事审判参考》作为人民法院用以指导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刊物,由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三、四、五庭共同主办,人民法院南英副院长担任编辑委员会主任,黄尔梅副院长、刘学文专委和高憬宏专委担任副主任。南英副院长任主编,五个刑庭庭长任副主编。
第十三届 会第六次会议10月22日至26日举行,审议《刑诉法(修正草案)》《公司法(修正草案)》《 组织法(修订草案)》《 组织(修订草案)》《 刑事司法协助法》《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衔条例》《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法等15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等。 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焦点在:完善与《监察法》的衔接机制。删去 对贪污贿赂等案件行使侦查权的规定,保留 在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的侦查权。建立缺席审判制度。对于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境外,监察机关移送起诉, 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 提起公诉。建立认罪认罚从宽与刑事速裁制度。明确刑事案件认罪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