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分十四个专题,围绕全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关键问题展开,保留了口语化的表述形式,以 讲 的写作体例,深入浅出地讲述深奥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指明民事诉讼实务工作中的技巧。 本书目标着眼于司法实践,侧重实务应用是本书的特色。本书并不仅仅针对民事诉讼证据,对于刑事诉讼证据和行政诉讼证据的运用也有触及,是一本适合律师、法官、仲裁员等法律人阅读的办案参考用书,也适合对证据法有兴趣的法学专业学生以及大众读者阅读。
完善 书证提出命令 制度,扩展当事人收集证据的途径 修改、完善当事人自认规则,更好平衡当事人处分权行使和人民法院发现真实的需要 完善当事人、证人具结和鉴定人承诺制度以及当事人、证人虚假陈述和鉴定人虚假鉴定的制裁措施,推动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落实 补充、完善电子数据范围的规定,明确电子数据的审查判断规则
本书以 手把手教 的方式,分享作者十余年的执业经验,案例丰富翔实,是一本用心为年轻律师撰写的 参考书 。 本书以作者参与处理的真实案件为例,详细讲解律师整理案件材料、绘制辅助文件、分析案件要点的方法,介绍庭审前后的工作技巧、确定诉讼策略和运用程序规则的经验,探讨影响案件处理结果的关键因素,以期读者能从中获得启发,处理好每一起案件,甚至在处于不利地位时,捕捉到反败为胜的机会。 本书版出版后,广受好评,第二版则针对《民法典》等民事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民商事诉讼领域新的发展趋势,并结合作者近年来积累的新经验,优化了相关内容,新增近10万字和7个真实案例,力求使本书更适合年轻律师阅读。
赫尔维格于1905年出版《诉权与诉的可能性:当前民事诉讼基本问题讨论》一书,在《德国民事诉讼法教科书》的基础上继续阐述法律保护请求权及其对德国民事诉讼法学的重要价值,并逐项批驳彪罗和科勒为代表的反对意见。在本次大讨论后,瓦赫率先提出的并由赫尔维格发展完善的法律保护请求权论确立了通说地位。赫尔维格构建法律保护请求权论时提出的法律保护必要(Rechtsschutzbed rfnis)等概念成为现代德国民事诉讼法学的组成部分。不仅如此,法律保护请求权论还在二战后的德国出现过回潮,主要推动者是布隆迈耶(Blomeyer)。法律保护请求权论在我国台湾地区至今依旧保持通说地位。
本书主要内容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的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法律文件汇编,主要包括: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包括总则、审判程序、执行程序、涉外民事诉讼的程序特别规定,共4编,27章,291条。《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其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共550条,对管辖、回避、诉讼参加人、诉讼程序等作了详细规定,指导各级人民法院的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
《诉讼证明过程分析 --民事诉讼真实与事实发现》以民事诉讼新司法解释为中心,分析和比较不同诉讼真实观之异同,对中国学者关于诉讼真实的不同论述及司法实践的立场和判例进行了分析评价。对于诉讼真实与诉讼结构的关系,进行了深度分析;对诉讼证明过程的必要手段——证据调查、自由心证的运用进行比较法的归纳,认为不同制度下的证据运用具有共通规律。 本书认为,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是民事诉讼结构的两个,前者强调法官广泛的证据调查权,但是需要司法资源更多的投入;后者则是法官消极发现事实,能降低国家支付的诉讼成本,但需要良好的律师服务且当事人能支付律师费用。我国司法实践应当取其有利元素,构建中国的合作或协同主义模式,强调民事诉讼中法院(法官)运用职权发挥能动作用,与当事人实现充分地相互沟通与协作。
本书分十四个专题,围绕全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关键问题展开,保留了口语化的表述形式,以“讲”的写作体例,深入浅出地讲述深奥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指明民事诉讼实务工作中的技巧。 本书目标着眼于司法实践,侧重实务应用是本书的特色。本书并不仅仅针对民事诉讼证据,对于刑事诉讼证据和行政诉讼证据的运用也有触及,是一本适合律师、法官、仲裁员等法律人阅读的办案参考用书,也适合对证据法有兴趣的法学专业学生以及大众读者阅读。
民事诉讼法学(第3版)重在阐释中国现行民事诉讼制度的要义和原理,同时观照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动态和理论评价,结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在体例和风格上力求简洁、清晰、突出重点、尊重通说、文字洗炼、逻辑一致。
现代型政策形成诉讼、ADR的扩张和灵活运用都是日本社会 法化 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和应对方式直接影响着以裁判和当事人主义为特征的民事诉讼在现代社会的地位,也决定着社会 法化 的走向。 《现代社会与审判 民事诉讼的地位与作用》基于普遍型法、管理型法和自治型法三类模型,从法哲学层面思考了现代社会民事诉讼的地位与作用。指出仍应当坚持民事诉讼在社会纠纷解决中的核心地位,为更好地应对社会的法化需求,民事诉讼可以转化为 讨论与交涉论坛 不坚持民事诉讼的核心地位,将会导致反法化和非法化的短路结合,后导致法治的虚无。 对于尚未完全确立以裁判和当事人主义为核心,以纠纷解决为导向并过于强调ADR效果的我国民事审判制度而言,该书无疑具有明确改革方向、以使之更好地满足民众司法需求的启示意义。
《社会变革中的民事诉讼(增订版)》将中国民事诉讼置于中国社会变革这一广阔的语境当中,采用法教义学的基本进路,兼用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对中国民事诉讼中的基本问题作了既深刻又合于理性的分析与阐释。书中所涉论题均为民事诉讼和中国法制建设的基本问题。其中,对于民事诉讼中审判资源的分配与管理、民事诉讼程序的分类、庭审中的证明责任等问题,本书均有独到的见解。
临时仲裁制度在中国的探索由来已久,但其理论发展与实践运行却呈断裂状态。对于临时仲裁的本土化,既有理论研究大多未谈及临时仲裁在中国实践中可能遭遇的困境与突破。本书梳理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之界分及比较优势,基于我国自贸区纠纷解决机制的创新与实践,阐述临时仲裁本土化构建的现实必要性与可行性;结合《横琴规则》《最高院意见》对自贸区临时仲裁制度构建的探索历程,以及其中存在的技术性瑕疵与适用难题,分析中国开展临时仲裁机制创新的制度障碍;立足《仲裁法》修改大背景,探讨临时仲裁司法协助制度的本土建构、临时仲裁机构化的破解、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的接轨与融合、临时仲裁的司法救济与司法监督等问题;最后,从宏观、微观层面搭建我国临时仲裁立法的体系与规则,完善临时仲裁的相关配套制度。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和谐社会的构建》由导论和三个部分组成:导论概括阐述了本项目的研究方法、理论体系及结构。上篇为纠纷解决机制与和谐社会建构的理论研究,分别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构与理论证成、纠纷解决与社会和谐、权利救济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善治等不同角度为本项目主题奠定理论框架。中篇,旨在通过实证研究揭示我国当前社会各种纠纷与纠纷解决中的现状和问题。首先,根据大量数据对当代中国诉讼及纠纷解决进行了全景式的量化分析;其次,通过实证研究和田野调查对农村土地纠纷、城市社区治理和物业纠纷、商事仲裁的实际运作及转型、劳动监察与劳动争议、高校校内学生申诉制度与校园纠纷等多个领域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下篇着眼于我国当前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构与完善,针对非诉讼
本书是一本论文集,收集了民事诉讼法学界著名学者张卫平教授近几年来在杂志上公开发表的二十篇论文。论文涉及民事诉讼法修改、民事诉讼体制、民事诉讼基础理论、民事诉讼制度和民事执行制度运行理论与实务等方面,是作者对民事诉讼和民事执行问题的深层思考和探索的成果结晶,反映了作者具有个性的研究方法、视角和路径。这些研究和探索对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发展、完善以及民事诉讼法学理论的提升都有积极的意义。
本书第八版遵循大陆法系规范出发型民事诉讼的法律思维传统,深入浅出地阐发民事诉讼 法学的基本范畴和基本理论,系统、准确地阐述民事诉讼法的知识体系,引导学生初步树立权利保护的诉讼目的观和正当程序的价值理念,塑造他(她)们健全的程序法律思维。在内容上,结合*人民法院2015年2月4日颁布实施的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做到 权威 性 前沿性 规范性 新颖性 实用性 ,力争使本书成为民事诉讼法研习者步入民诉法学殿堂的阶梯。本书主要内容包括:民事诉讼法研习方法、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诉与诉权、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民事诉讼受案范围、管辖、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多数人诉讼、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法院调解、临时性救济、诉讼保障制度、*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与小额诉讼程序、民事裁判、上诉审程序、再审程序、特别
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已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系统工程,它的推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也仰赖于法学学术研究的发展和进步,需要优秀的法学理论成果的支持。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从成立至今已经走过了22个春秋。22年来,法学院在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已经发展成为广东省乃至华南地区重要的法学人才培养基地。为了促使法学院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培育一批优秀的法学研究人才,产出一批优质的理论研究成果,为国家法治建设尽一点绵薄之力,在中
本书立足于法经济学方法,着力于解释当事人的选择激励,透析以“选择”为主线的当事人行为在具体诉讼决策中存在的规律,试图通过建构若干能有效解释当事人具体诉讼行为变化,提供能够预测当事人行为选择的数理模型。
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是欧共体内部市场成功的重要因素。为了使成员国的知识产权执法制度更加一致,以便在共同体内部确立适当、均匀且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于2004年4月29日颁发了《欧共体知识产权执法指令》,即Directive 2004/48/EC。 本书不仅详细解读了成员国在执行该指令中所必须履行的各项义务,对该指令各条款的解释提供了有价值的指引;也逐条分析了该指令在荷兰、英国和德国三个欧盟成员国的执行状况,对欧盟成员国反应共同体法的复杂方式作出了大量有价值的洞察。荷兰、英国和德国这三个国家并非是任意选取的,它们不仅代表了欧洲的两大法系,还分别代表了执行第48号指令的三个阶段。这就使得三个国家执行该指令的协调性实践无论在成功的经验上还是面临的问题上都具有典型意义,增加了本书受众的范围及内容的
本书是作者主持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保险合同法律的改革与完善》的终成果。该项目的任务是对我国保险法的“保险合同”部分提出修改建议。 本书以变革保险立法目的和宗旨,进一步明确保险法的调整对象,整合和完善保险法的原则,并为通过地方立法设定强制保险预留空间,书中增加合理期待规则,增加了弃权和禁止反悔规则,完善并提升不利解释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