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针对英国1996年《仲裁法》,原因有好几个。是完全出于实际需要,一般认为参与国际商务游戏就必须熟悉英国法,而参与国际商务仲裁就离不开伦敦仲裁。第二是英国商务仲裁历史悠久,在一百多年前就已经有仲裁法的立法,是其他国家(即使是先进国家)无法相比的。此外,英国仲裁法律与做法影响深远,一旦掌握就能在任何其他地点(如美国、新加坡、加拿大、澳大利亚、香港地区等)的仲裁中驾轻就熟了。换言之,掌握了英国仲裁就掌握了国际仲裁。第三是中国开放后,越来越多的公司/单位去伦敦仲裁,据悉吃了很大的亏,屡屡败诉。问题可能出在多个方面,但笔者坚信缺乏知识是关键的原因。这也不光是中国,也是其他发展中国家所面对的困境。所以希望本书能对参与伦敦仲裁或其他国际仲裁的人士一一不论他/她是什么身份(订约方、当事人、代表律
1.主要内容: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包括《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至(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等。 2.主要特点: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重点和服务热点,从人社服务对象需求和日常使用习惯出发,精选相关领域内实用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实用性强,针对性强。 3.选题价值:系统梳理人社政策法规,提高老百姓对人社政策法规的知晓度,增强运用能力,并为系统更好地开展普法工作、创新普法形式提供抓手。
《劳动争议案件裁判规则与法律适用》重点面向初、中级法官及律师等,精选3~5年来各审判领域多发典型案件、业界关注度较高或者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及行业新型案件,精准总结裁判规则,凝炼案情,深入浅出地对案件裁判方法和审理思路进行解读,明确司法实践中审理该领域案件的主流规则,为同类案件的办理提供参考。
本书为国际仲裁协议等争议解决条款的起草与执行提供了简洁实用的指南。主要内容包括: ◇选择国际仲裁条款与协议管辖条款的理由 ◇起草国际仲裁条款与协议管辖条款的指南 ◇起草国际仲裁条款与协议管辖条款的注意事项 ◇提供超过50条示范条款 ◇临时仲裁条款和机构仲裁条款的对比 ◇领先仲裁机构概览(包括国际商会、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美国仲裁协会国际争议解决中心、伦敦国际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海牙常设仲裁法院、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维也纳国际仲裁中心、德国仲裁院、荷兰仲裁协会、开罗地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等) ◇主流仲裁地的优缺点概述 ◇多层次争议解决条款 ◇国际仲裁条款与协议管辖条款的可选内容(包括仲裁员的选择、仲裁程序、仲裁费用、临时措施、
商事仲裁保密性制度有利于保障商事仲裁的独立性及公正性、维护当事人的隐私及声誉,这亦是商事主体选择商事仲裁这一争议解决机制的重要动因之一。基于判例、国家的仲裁立法以及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等资料,本书从商事仲裁保密性的历史演进、商事仲裁保密性的基本问题、商事仲裁保密性的范围、商事仲裁保密性的主体及商事仲裁保密信息的披露制度方面进行了研究。关于商事仲裁保密性问题的讨论缘起于英国,并出现了是否区分 保密性 与 私密性 的论战。随着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及实践经验的积累,仲裁学界与仲裁实践达成了共识,即私密性是防止第三人干预仲裁程序,而商事仲裁保密性除了上述要求外,还限制当事人、仲裁员以及其他仲裁参与人向公众披露商事仲裁程序中所产生的仲裁通知、答辩意见、庭审笔录、专家意见以及仲裁庭作出的决
《仲裁法一本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总成》全面收录与仲裁法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内容不仅涵盖*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公报案例以及相关的仲裁条约、仲裁规则,还包括仲裁文书、仲裁办案流程图等实用资料。在编写体例上,以仲裁法条文为主干体系,用以法释法的方式全面解释每个条文,方便读者迅速查看、全面理解、准确掌握条文内容。 《仲裁法一本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总成》不仅是适合法学院师生研习仲裁法、备战司法考试的重要参考书,而且是从事仲裁法实务工作的仲裁员、法官、律师、公司法务人员等处理仲裁法相关问题的实用工具书。
奥林匹克体育争议的解决有体育组织的内部解决、仲裁、调解和司法诉讼等几种途径,但是对于奥运会争议而言,仲裁是一种主要也可以说是专有的方法。大量的涉及奥运会问题的纯粹技术性或者商事性质的争议提交到了国际体育仲裁院在奥运会上设立的临时仲裁机构。解决这些与奥运会有关的争议不再是单纯的竞技和比赛规则方面的问题,它需要依据法律方面的理论以及知识。 随着中国申奥成功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逐步临近,奥林匹克运动的法律问题特别是奥运会仲裁制度正日益受到国内法学界和体育界的关注。本书的目的也正是想使更多的人了解奥运会仲裁制度,以此促进我国的体育法律建设。
《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大力发展海洋经济,进一步提高海洋经济的质量和效益,对于提高国民经济综合竞争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从法治的角度而言,建立一整套科学、可操作性较强的海商事纠纷解决规则体系,是一国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已有《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及其司法解释,以及《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等规则。但是,由于海事纠纷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复杂性、涉外性特征,海事诉讼和仲裁实践中遇到的法律程序问题越来越多。所以,相关的理论研究有待于进一步深入。本书分为上下两编,以《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结构和内容为主线,系统地介绍了海事诉讼和海事仲裁特有的程序问题,并结合我国海事纠纷处理实践,选
《仲裁与法律》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商会仲裁研究所主办,专门研究仲裁与法律问题的全国性法学读物。本刊自创刊二十多年来,始终贯彻仲裁基本原则,坚持仲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对重大仲裁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研究,追求学术创新,严守办刊宗旨,在仲裁界、法律界和经贸界颇具影响。《仲裁与法律(第122辑)》由王文英主编,辟有如下栏目:仲裁动态、专论争鸣、调解专栏、海事仲裁、案例精辟、特载和法律资料等。
本书是一部研究仲裁时效与诉讼时效衔接的专著,主要从两种制度的价值理念和规则设计的衔接为研究视角。对商事仲裁时效、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土地承包争议仲裁时效与诉讼时效衔接中的理论问题和实务争议进行研究。本书运用立法比较、理论分析和实务梳理等研究方法,对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和土地承包争议仲裁领域中的时效规则设计及适用进行了探讨。在国内文献中,尚无专门以仲裁时效为研究对象的专著出版。
自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以来,我国仲裁机构总数已超过202家。然而,特殊的组建渠道和方式决定了我国仲裁机构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和地方色彩。各地仲裁机构严重依赖于政府。仲裁机构的自主性、创新性和竞争力差,仲裁机构的社会认可度低。全书内容包括六章和一个调研报告。主要讨论我国商事仲裁机构的性质与特点、仲裁机构与仲裁协会的关系、仲裁机构与仲裁庭的关系、仲裁员资格与对仲裁员的动态监督和不同仲裁机构之间的合作与竞争等。本书在对我国部分仲裁机构进行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分析我国仲裁机构运行现状,探讨未来发展趋势和方向。本书认为十几年来,政府在组建各地仲裁机构中已经发挥了“扶上马,送一程”的作用,但继续将仲裁机构作为事业单位,并对其日常工作管理参照行政机关管理的方法已经严重阻碍我国仲
加里博恩教授以其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在仲裁界所取得的卓越成就,被公认为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权威人士,屡获殊荣。《国际仲裁:法律与实践》即是博恩教授的代表作之一。 本书旨在对国际仲裁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全面介绍,重点关注国际仲裁的基本法律框架及各法域、各仲裁机构的实践,以简明、精练的语言向读者介绍国际仲裁的核心法律原则与实践惯例。本书的主体部分按照国际仲裁的时间推进顺序分为国际仲裁协议、国际仲裁程序和国际仲裁裁决三大部分,均主要探讨国际商事仲裁,并在必要时与国际投资仲裁或国家间仲裁进行对比。本书的特点在于其比较法的研究视角和翔实丰富的实践资料。 中国的涉外商事活动日益频繁,企业和投资者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国际商事仲裁庭和投资仲裁庭上,法院和仲裁机构也开始更多地处理与国际仲裁相关的业务。
本书围绕着私人与国家间的投资争端法律适用问题的解决这一核心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和深入的研究。作者首先明确界定国际投资争端仲裁中准据法的含义,实体问题的准据法与撤销仲裁裁决的关系,然后在介绍准据法确定原则和方法的基础上,详细论述了国际法和其他相关规则的适用。文章特别结合中国双边投资条约的签署,以及涉及中国投资者和中国政府的投资争端仲裁案件,对国际投资争端仲裁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深入阐述,并对完善中国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提出有益建议。 全书内容涉及国际投资法和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投资争端仲裁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以及国际法、一般法律原则、公平善意原则、现代商人法的适用,结构安排合理,思路清晰、论述充分。应该说,本书填补了我国国际私法领域及国际投资法领域对这一问题研究的空白。
《仲裁与法律》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又名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商会仲裁研究所主办,专门研究仲裁与法律问题的全国性法学读物。 本刊自创刊二十多年来,始终贯彻仲裁基本原则,坚持仲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对重大仲裁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研究,追求学术创新,严守办刊宗旨,在仲裁界、法律界和经贸界颇具影响。 本刊现辟有如下栏目:仲裁动态、专论争鸣、调解专栏、海事仲裁、案例精辟、特载和法律资料等。
本书是研究“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仲裁撤销制度的理论专著,是“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文库”之一。 ICSID仲裁撤销制度的法律依据是《华盛顿公约》第52条。本条规定了如下五个撤销理由:仲裁庭组成不当、仲裁庭明显越权、严重违背基本程序规则、仲裁庭的成员有受贿行为、裁决未说明其所依据的理由。《华盛顿公约》中上述撤销理由的外延,通常比一般国际商事仲裁中的撤销理由更为广泛。然而,在正常情况下,ICSID专门委员会并不依据这些撤销理由对裁决进行以实体问题作为切人点的审查。本书就ICSID仲裁撤销制度的基本框架进行了系统的评介,对ICSID仲裁撤销理由的运用实践进行了研究、比较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指出,ICSID仲裁裁决应该具备实体公正性,ICSID仲裁监督制度也本应有权审查裁决实体问题,维护裁决的实体公正,因此,作为 ICSID仲
作者研究解释适用法律的方法,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一九九五年出版《民法解释学》一书。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民法解释学的历史;二是民法解释学的基本理论;三是民法解释学的方法。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四年曾对本单位民法博士、硕士研究生讲授。一九九四年后,专在各种法官培训班上讲授。考虑到中国大陆法官队伍的实际,只讲原书第三部分,以“民法解释学的方法”为题。尽量回避理论性论述,采用浅显平易的口头语,着重以实际的判决例或解释例演示各种方法的运用。 撰写《民法解释学》时,所举外国法院和我国台湾法院的判决例较多,所举中国大陆法院的判决例殊少。在近十年的讲授过程中逐渐增加了许多中国大陆法院的判决例和解释例。正是中国大陆法官裁判的这许多成功判决例和解释例,增强了作者对中国大陆的法院终将走出地方保护
本书是我国著名民事诉讼法学专家谭兵先生主编的一部关于中国仲裁制度的理论著作。全书将我国仲裁制度放置在整个仲裁国际化、现代化的大背景下,对我国现行仲裁制度作了全面评估,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同时全面反映了近年来国内外*研究成果和发展动态,提出了诸多新的观点和改革完善我国仲裁制度的新思路。 本书的突出特点是: ·首次提出了仲裁环境这一概念,并对如何优化我国的仲裁环境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路径。 ·在质疑仲裁协议效力仅限于仲裁当事人这一传统观点的基础上,多视角论证了仲裁协议效力可以扩张到当事人以外的人的理论,从而为我国的仲裁第三人制度和共同仲裁制度等重要仲裁制度的确立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 ·率先提出了准仲裁这一全新的概念,并就在我国建立起统一、规范的准仲裁制度作了全面论述。
仲裁(亦称公断)是解决争议的一种方法,即由双方当事人将其争议交会第三者居中评断是非并作出裁决,该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无具有拘束力。 承认仲裁是一种自治体系,实际上就是承认仲裁的非国内化以及当事人具有控制仲裁的无限制的意思自治。据此,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可适用于仲裁的法律体系,无论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依照自治来说,商业社会是一种足以发展自身法律的“国际环境”,在解决商事争议方面,其作用等同于国际法院。 全书分十章,章导论,第二章国际商事仲裁会议,第三章国际商事仲裁庭,第四章国际商事仲裁的进行,第五章国际商事仲裁的仲裁法,第六章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实体法,第七章国际商事仲裁法,第八章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第九章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和执行,第十章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国家豁免问题。
1958纽约公约是国际仲裁法领域重要和成功的国际文书。世界各国的法院日趋统一并和谐地适用与解释该公约已有五十余年。截至2014年4月10日,已有149个国家加入了纽约公约。 所有缔约国的法官都需要掌握适用与解释纽约公约的要旨。该公约对缔约国国内法院应如何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实体问题以及管辖权等问题都有所规定。本指南旨在简要概述纽约公约的起草背景和目的,并对法官们如何决定该公约的适用范围、对公约条文应当如何解释和适用提供指引。它用语简明扼要,可以作为进一步研究公约的路线图。它的目的是为了回答在适用公约的任何阶段中可能遇到的具体问题,而非作为综合的参考书。它的对象主要是使公约能够有效运作而不可或缺的法官们。
本书是一本专门研究仲裁机构的著作。作者通过对仲裁机构的历史、理论和实证等问题进行比较、分析和开掘,希望能够对“仲裁”这一法律社会现象提供有价值的思考。本书章是仲裁机构的发展历史概述。第二章对仲裁机构进行了学理上的分析与研究。第三章对仲裁机构的构成情况展开了论述。第四章对我国仲裁机构的三个构成要素进行了剖析和解读。第五章对我国仲裁机构的发展作了历史的回顾。第六章对我国国内几个主要的仲裁机构的运作过程进行了分析。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围绕仲裁机构的三个构成要素来判断。第七章是仲裁机构的比较法研究。第八章对我国仲裁机构改革的价值取向和基本路径作了探索性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