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度是民事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债权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本书所说的无效合同,是无效债权合同。合同效力是指合同约束力,包括形式约束力和实质约束力,有的合同开始仅发生形式约束力。形式约束力是法锁效力,实质约束力是给付效力。合意是约束力的源泉,无效合同的本质是无效合意。无效合同没有形式约束力,也没有实质约束力,不能产生意定之债。无效合同并非不发生任何效果,它作为民事法律事实,可以产生法定之债。无效合同是违反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合同,在《民法典》的语境下,无效合同就是非法合同。无效合同的认定和后果处理,是实务中纠结的问题,不仅要依法,也需要相应的理论指导。 br 无效合同的认定和后果处理,是实务中纠结的问题,不仅要依法,也需要相应的理论指导。本书以《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本书是讲授证据运用的实务型教科书,作者群体覆盖刑事、民事、行政领域,均长期在理论教学或司法实务一线,功底扎实、经验丰富,特别注重全方位培养读者的理解、分析及证据运用能力。 本书立足我国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既有规定,涵盖证据运用基本知识和实务操作要点,并以大量案例贯穿其间。一方面,于宏观中全面介绍证据运用的基本原理、基本规则、基本环节和基本方法;另一方面,在细微处详细辨析不同诉讼领域理解与适用证明责任、证明对象、证明标准的差异。同时,通过数百个真实的 小案例 ﹐针对全书的具体知识点,包括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审查判断技巧,进行深入阐释。 本书实务性、实践性、实用性突出,内容全面清晰,语言平实易懂,既可作为法科生的教学、自学用书,亦可作为司法实务人员的参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与规程理解与适用》由司法解释起草人对《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进行系统解读,从侦查、起诉、辩护、审判等方面明确非法证据的认定标准和排除程序,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审查和排除非法证据的具体规则和流程,有助于审判人员进一步树立规则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发生。
无罪裁判的证据逻辑是一个亟待研究的 富矿 。受我国诉讼结构和研究进路的影响,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长期忽视了证据对于罪与非罪裁判的影响,这便造成了无罪问题研究的系统性缺失。基于此,本书从横向和纵向两条线路,探究了无罪裁判的证据逻辑。在横向视角方面,本书将证据逻辑分为以证据能力(可采性)为中心的静态逻辑和以证明力(推论链条)为中心的动态逻辑。相应地,在无罪裁判中的证据逻辑也就可以分为以证据能力(可采性)为中心的静态证据无罪逻辑和以证明力(推论链条)为中心的动态证据无罪逻辑。在纵向视角方面,本书主要关注法官在无罪判例中对证据规则形成的创造性程度。根据法官的创造性程度不同,将无罪判例证据规则分为了四大类:一是规则解释,即无罪判决对现有证据规则的解释适用;二是法官续造,即法官在无罪判决中
本书是作者10年来(2011-2021年)在《法学研究》《政法论坛》《环球法律评论》《中国刑事法杂志》等期刊上发表的证据法学论文的一本选集,经过笔者系统修改后,整理为两编,共十二章。 br 上编:证据法的基础理论 br 第一章 证据科学的研究现状与未来走向(《环球法律评论》,CSSCI) br 第二章 证据属性的层次性与证据规则的结构体系(《法学研究》,CSSCI) br 第三章 证据法的功能演变:从信息规制到风险防控(《证据科学》,北大核心,约稿,待刊) br 第四章 证据法的运行机制与社会控制功能(《南通大学学报》,CSSCI) br 第五章 证据推理的性质与方法(《证据科学》,北大核心) br 第六章 威格莫尔的证据法与司法证明科学(《中国刑事法杂志》,CSSCI和《司法改革论评》) br 下编:证据制度的理论反思 br 第七章 中国司法专门性问题解决的四维模式(
本书在系统梳理和批判性评价自罗马法以来,两大法系围绕证明责任问题所提出的各种学说和规则演进的基础上,结合实证研究所揭示的中国民事法官在证明责任裁判时所考量的多元因素和思路,提出了一套复合式、层进式的证明责任裁判标准和方法:规范说 导致事实真伪不明的证明过错 价值评价。其中,作者凭借其多年民事审判经验和不懈思考,敏锐地洞见到,法官在适用规范说判定证明责任时,亦须调查并考虑导致特定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原因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可能存在的 证据义务 和 证明过错 (这正是规范说的一项严重理论漏洞或 盲点 )。可以说,由德国学者罗森贝克创立的规范说是大陆法系对证明责任理论提供的奠基性贡献,将 谁主张,谁举证 作为起点,在个案中考量相关因素的 利益衡量法 是普通法系对证明责任裁判作出的经验性贡献。而本书所提出的复
事实认定涉及非常复杂的认知机制。本书从认识论的角度来为这一机制提供规范性阐释。在认识论的诸多理论分支中,认知证成理论最为契合司法证明语境。究其本质,事实认定旨在获得一个具备正当理由的裁决。这一过程的关键在于:事实认定者所赖以作出裁决的 信念 必须具备正当理由。认知证成理论在应然层面上规定了 何种信念状态可被视为具备正当理由 ,并且阐述了 信念 获得证成的实现路径。就此而言,认知证成理论为事实认定之认知机制提供了基础性分析框架。以这一基本立论为前提,本书的目标在于建构事实认定之认知证成规范,即清晰阐释事实认定获得证成的规范性条件。
在论证研究领域,厘清 论证 和 证据 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兼具理论和实践性质的问题。本书将会分析如何使用证据做出对争议问题的正反论证,并且借助在人工智能领域新近发展的论证模型予以展示。 本书包含了许多有趣的案例,以便说明在针对争议事项的自然语言论证中如何使用证据和架构推理。本书使用了一些重要的方法和概念工具,包括论证图示、解释图表、论证型式等。本书遵循了形式对话模型,这种模型将一个论证视为两个以上主体之间的互动。该模型还能呈现出一个论证所处的各种对话环境。在对重要议题的公共讨论和在对法庭证据的审查中,专家意见证据的应用与日俱增,以至于现在任何对证据推理的研究都需要考虑到这一趋势。因此本书的许多篇幅会关注基于专家意见的论证。 与证据、论证、解释等概念相对应,应当秉持一种可废
本书是当代世界警务理论与侦查实务精要译丛之一,原著为《Cyber Forensics: From Data to Digital Evidence》,作者为Albert J.Marcella、 Frederic Guillossou。本书主要主要介绍了在综合网络取证调查中,如何使用特定的知识对数据的真实性进行识别、访问,并加以分析。书稿解释了数据的起源和发展、寻址的概念与数据存储、引导记录、分区、卷和文件系统等相关概念,及在网络取证过程中它们是如何联系在一起的,如何认定数字证据等内容。全书共分为十三章。
证据是法治的基石,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基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大任务之一,提出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 。法治以司法制度为基础,司法制度以证据制度为基础,证据制度建设是我国司法改革的*要任务。司法要摆脱人治的束缚,必须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实现证据法治。
本书适用 相对独立模式 审视网络即时通讯记录司法认定过程,厘清该类证据区别于其他电子数据的静态独立性和动态独立性,划定网络即时通讯记录 主体数据 辅助数据 二元范畴,通过近七百例案例调研,总结三大诉讼中网络即时通讯记录司法认定 非统一性 非明晰性 非解释性 等现象,搭建注册 登录 使用 主体身份裂变模型 、现实语言与网络语言 涵义关联性对比模型 等分析其司法认定困境,构建共通规则与特有规则、采纳规则与采信规则、动态规则与静态规则、法定规则与契约规则等网络即时通讯记录司法认定规则体系。同时,本书旨在提升司法认定规则法律效果,提供司法认定技术、意识、说理等三重配套机制完善建议,研析中外立法及实践经验,拟定《人民法院网络即时通讯记录司法认定统一规则》(建议稿),提供鉴真规则、辨识规则、证明力
基于国内外电子数据证据的运用实践,本著作深入讨论并辩证性地完善了当前电子数据证据属性理论和电子数据专家证据的举证理论,构建了电子数据法庭质证和认证的理论体系。电子数据方向的研究人员、取证人员、检察官、法官、律师皆有可能受益于本著作。
民事证明责任问题是当前民事诉讼理论界与实务界至为关注的核心问题,本书是作者凭借多年参与审判实践与教学工作的经验,对该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而形成的成果。 本书共分十章,从民事证明责任的基础、历史渊源、客观证明责任、主观证明责任、证明责任的分配与转换、表见证明责任、推定证明责任、特殊侵权证明责任等方面对民事证明责任及其分配规则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全景式介绍。无论是实体法的原则还是程序法的规范,无论是对理论的探讨还是对实务的分析,无论是确定个案证明标准的方法还是评价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不同观点,在本书中均有所体现。全书集理论研究的深度和实例分析的广度于一体,为民事审判工作者和相关学者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读本。
《全国专家型法官司法意见精粹:刑事证据卷》针对当前审判中热点和疑难的问题,采用实证方法提出了解决思路,是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佳作。既适合作为全国法官培训学习及工作用书,也可为广大研究人员、律师及当事人了解法官如何办案、法学理论如何运用到审判实践提供*直接的实证材料。
本书汇总证据法领域和刑事司法程序的论文,形成两部分内容。另外,将三篇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庭前会议与准备程序以及冤错案件的对话录附载于中作为附录。书中有关证据方面的论文作为上编,有关刑事司法程序的论文作为下编,分别冠以“证据的容颜”和“司法的场域”,希望读者可以将这两编看作互有关联的一本书的两个部分,也可以把它们看作合编在一起的两本书。
本书包括15篇文章,主要包括:证据法的理论基础和意义,刑事诉讼的法理和政治基础、证据法、诉讼法和实体法的关系,司法证明的性质,相关性和可采性,证明责任,民事诉讼推定再思考,证明标准与法律分析的局限性,美国证据排除规则,排除规则的困难等内容。
从国内外已发表的有关证据理论的著作、论文来看,对三大诉讼证据制度的核心基础理论缺乏集中、系统的横向比较研究。本书力图填补这一证据制度基础理论上比较研究的空白,试图对三大诉讼制度所涉及的证据理论在共性与个性上进行判识与认知,从而更好地探讨、发掘和提炼证据基础理论的基本内涵与精神实质,更深入、系统地把握证据基础理论的内在规律与专门属性,从而为证据理论的基础建设增加新的活力并将其推向一个崭新的高度,为立法机关提供充分、可靠、科学的理论依据,为司法机关务实、科学、高效地运用证据规则对事实问题进行判断和认定提供有力的理论诠释与智力支持。 本书开拓性地对三大诉讼证据制度的核心基础理论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纵深性的比较研究,梳理、整合了有关三大诉讼证据制度自近代以来的许多学术流派及
目 录上篇 证据法的逻辑理念 章 事实、证据与事实认定一、客观存在与经验事实二、事实可陈述性与证据可信性三、“证据之镜”与法庭认识论四、事实认定与经验推论五、事实真相与似真性第二章 相关性是证据根本属性一、为什么说客观性并非证据基本属性二、是客观真相,还是盖然真相三、为什么说相关性才是证据根本属性四、司法是否具有可错性第三章 事实认定在法律推理中的作用一、认真看待事实二、法庭认识论中的事实认定三、事实认定是一个发现法律推理小前提的操作四、法律推理和事实认定中的正当理由第四章 证据推理方法之法学与历史学比较一、证据是历史学和法学共同面对的问题二、历史学与法学领域事实认定的差异三、历史学事实解释理论与证据法学 解释推论第五章 人工智能法律系统的证据推理模拟一、人工智能法律系统的历
《举证责任与证明度》收录五篇关于民事证据法学之学术论文,包括:消极事实之举证责任分配、举证责任转换、证明度之研究、释明之研究、表见证明之研究。学说及实务上对于消极事实举证责任之分配向存在一误解,亦即以为主张消极事实者不用负举证责任,本书对于此一问题,引据德国证据法学之讨论资料,区分类型,进行个别评估,用以厘清此一证据法上之难题。对于举证责任转换,本书亦厘清对于举证责任必要移转与举证责任转换之区别,而在法定举证责任转换与意定举证责任转换之区别亦提出详细分析,研究者应可藉此书而对于相关概念获得厘清之效果。就证明度及释明之证明度而言,在台湾本对于此一问题甚为陌生,本书提出反驳部分学者引用美国所称优势证据理论之十余种理由,并提出邻近于真实之较为高度盖然性作为基准(90%),详细论证,应
特伦斯·安德森、戴维·舒姆、威廉·特文宁编写的《证据分析(第二版)》是一部关于事实问题论证之建构与批判的导论性著作,对诉讼各阶段证据的整理与评价问题也做了介绍,全书有趣而严谨。书中涵盖了逻辑证明的潜在原则;案情讲述之用途和风险;裁决标准以及概率和证明之间的关系;在事实调查、准备审判过程中对证据进行分析和排序的图示法和其他方法,这些方法与法律过程、刑事调查和情报分析过程中的其他重要决定也密切相关。《证据分析(第二版)》的目的,是在学生作为律师进入实践领域或涉足实践推理的其他活动领域之前,使其能够打好基础并将基本技能提高到一个更高水平。
国内证据法学理论主流观点认为,在法律语境中,合法性是证据的一个重要属性,非法证据非证据。本书主要以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的可采性为视角来对上述理论命题进行检视。通过对两大法系证据可采性理论和有关国家立法、司法实践的历史性考察,可以发现,通过非法手段获得或以非法方式形成的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并非不具有可采性;即使在实行民事非法证据排除的现代法律制度中,也并非所有非法获得的证据都不具有可采性。
“证据科学”在本世纪初还只是一个概念,特文宁和舒姆教授等人对它进行了开创性研究,但目前国外的证据科学研究也主要停留在概念建构和纯理论探讨阶段。但在中国,经过十余年的发展,证据科学已成为一种学科建设实践。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的32位教师和数百名研究生,在建院过程中用行动对证据科学进行了探索性研究,自誉为证据科学的“实践学派”。美国学者艾伦教授说,据他所知,目前在全世界,只有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把证据法学和法庭科学两支研究队伍集合在一个研究机构中,切实开展了证据科学的交叉研究。2008年4月,我和常林教授在美国第八届法庭科学与法律研讨会上宣读了《证据科学研究的兴起:法庭科学与证据法学在中国的发展》论文,其中谈到两个观点:*,“实践学派”并非不重视理论研究,但更重视“做”或“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