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法是国际法最古老的分支之一,也是国际法中编纂最为完备的部门法。战争和武装冲突从未停止,而由于其破坏性持续上升,战争法的重要性也与日俱增,当发生种种违反战争法规惯例之暴行和惨剧时,公众和舆论对战争法难以保护平民的失望和不满也屡见不鲜。问题在于,保护平民和民用物体只是战争法晚近的目标,在更长的时间范围内,平民在战争法中甚至不存在。本书认为,了解战争法的演进历程有助于更加客观、理性地看待和评价战争法,也能更准确地把握战争法的发展趋势和实现方式。为此,本书从古希腊罗马、中世纪、近现代、 漫长的十九世纪 和二十世纪这五个不同的历史阶段研究战争法,分析希腊罗马世界如何确立战争法的 文明 基调、正义战争理论如何产生和发展、骑士和雇佣军如何影响战争法、军民两分法为何出现、殖民地战争、法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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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气候变暖导致北冰洋夏季无冰年将在10年内出现。目前,穿过北冰洋,连接大西洋和太平洋的海上航道主要包括北方海航道(Northern Sea Route)、西北航道(the Northwest Passage)和穿越北极点航线。当北冰洋成为全年除冬季外没有海冰或仅在北极点附近区域有较少冰的时候,通过北极航道航行可极大缩短海上航线,提供安全的海上航道,降低我国海上贸易成本,确保我国能源安全。本书主要通过以下六个方面的研究深入剖析我国权益视角下北极航行的法律问题和应对策略:1.我国船舶在北极航行的现状及危机。2.我国船舶北极航行海洋法问题及对策。3.我国船舶北极航行国际海事公法问题及对策。4.我国船舶北极航行国际海事私法问题及对策。5.我国与北极航道沿岸国的合作。6.我国与北极利益攸关国的合作。
本书的主旨在于:首先,创设国际法价值的有关基本理论;其次,具体建构国际法的价值体系;第三,提出实现国际法价值的理论基础和现实途径,切实促进国际法的进一步发展和形成良好的国际法律秩序;后,对中国的国际法价值观予以总结、分析并提出展望。作者非常希望能够为丰富国际法的基础理论研究作出贡献。 本书为“武汉大学国际法博士文库”中的一本,以“国际法的价值”为全书的轴线,首先考察国际法价值的相关基本力量,然后重点建构国际法的价值体系,接着提出实现国际法价值的理论基础和现实途径,后阐明中国的国际法价值观。全书结构完整,内容充实,论述严谨,观点鲜明,表达通达,文字精练,值得一读。
本书分上、中、下三编。 上编叙述和分析了索马里海盗的现状、起因、国际社会的应对措施及其效果; 中编从历史和宏观的角度,叙述了世界范围内海盗的过去和现状,关于惩治海盗的国际法各项主要制度的创制、沿革及实效; 下编分析了索马里海盗对国际法多项制度的挑 战,并从国际法和国际政治角度对根治索马里海盗问题提出一些理论探索。 本书在对索马里海盗问题国际法理论研究方面具有开创性,填补了国际法研究在此领域的空白,为将来研究提供了很大的参考和提示价值。 全书约17万字,写作过程历时两年。在此期间,我广泛研究了这一领域的世界历史和国际法论著,跟踪、收集和研究了近年来关于索马里海盗活动的国际组织相关报告、知名智库研究资料和中、英文媒体报道。
《论海洋自由》共有十三章,可分为四大部分,*部分含*章,为总述,是其理论或原则的概括,提出了自由贸易和自由航行的观点。第二部分包括第二章至第七章,主要论述海洋自由:第二章至第四章主要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葡萄牙人对东印度无主权;第五章至第七章也主要从占有、教皇赠送和时效等三个角度论述海洋及其上的航海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三部分为第八至第十一章,主要论述贸易自由权,其中第八章是这四章的总述,第九至十一章,分别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与东印度的自由贸易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四部分即*后两章是总结,一方面否定葡萄牙人的行为,另一方面要求荷兰人坚持自己的贸易权利。
无处不在的数据技术对人类尊严和自主构成了明显而现实的威胁。然而,在过去的五十年里,我们一直忙于保护数据,却未能保护人类本身。在本书中,伊丽莎白·M. 瑞尼尔斯认为,我们应专注于数据保护、数据隐私、数据安全和数据所有权的法律中的人类核心价值观。而且,随着我们对数据的痴迷的增长,我们忽视了与技术发展相关的真正利害关系——我们作为人的尊严和自主性。 伊丽莎白·M. 瑞尼尔斯的研究指出从某些方面来看,数据既是一切,又什么也不是。数据依靠情境,并呈动态变化,因此很难被定义。通过对美国、欧盟的数据法案进行梳理,伊丽莎白·M. 瑞尼尔展现了西方数据法的构建逻辑,同时面向数据法的未来,提出了一个清晰的愿景。
海洋是人类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类生存和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地球表层大部分被海水所覆盖,海洋面积大概3.6亿平方公里,约占地球表面积的71%,其中南半球有80%以上被大洋覆盖,北半球有60%被大洋所覆盖。海洋以其巨大的水体调节着全球的气候,为众多生物提供了生存的空间,它是地球生命支持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海洋是由作为海洋主体的海水、生活于其中的海洋生物、临近海面的大气、围绕海洋周围的海岸和海洋底土组成的统一整体。生物圈的90%在海洋,地球生命于4亿年前起源于海洋,海洋孕育了地球绝大部分的生命形态。全球生物多样性评价组认为,保守地估计目前地球上的物种可多达175万种,而海洋生物则占有相当的比例;对于海洋生物来说,海洋是它们生活的家园;对于陆地上的生物来说,海洋与其生存息息相关。如果没有海
随着我国加入WTO,融人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快,涉外法律服务的重要性和需求越显重要。大量境外投资者进人中国市场,急需了解和适应中国的法律环境;同时越来越多的中国投资者走出国门进人国际市场,也面临国际市场适用的不同法律环境的考验。 本书作者、家由留学归国人员创办的律师事务所—段和段律师事务所,正是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脚步建立和成长起来的。他们见证了中国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尤其是中国市场的高度开放和国际化。在这期间,他们按照国际法律服务的标准全身心地投人到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国际化的实践中,成为中国本土律师中能够为中外投资者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法律服务的领先者。本书是段和段律师事务所集二十年涉外法律服务经验,并经悉心提炼和筛选而成的涉外法律服务实务书籍,它既有法理高度,又具实用性,相信它对加
本书系统论述了靠前公法的基本理论,内容包括:领土(续)、公海、外交关系、条约、靠前组织、靠前争端的和平解决等。
本书收集了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的诸位老师的论文共30篇,内容涉及国际法的各个领域,从不同的角度对国际法进行解读、阐释、探究、评述,这些论文对研究、从事国际法务工作的人不乏借鉴参考意义,对学习国际法德师生有启发、指导作用。
版自2003年出版以来,被许多高校作为专业教材采用,获得同行认可,曾六次重印。该教材出版后,国际商事相关领域的新立法不断涌现,理论及实践方面也有了新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作者对本教材进行了必要的修订。本教材第二版的主要特色:重视立法规定、重视商事交易行为、重视培养实践能力、重视内容的可读性。
国际投资仲裁是近年来国家和投资者都比较青睐的解决国际私人直接投资者和投资东道国间国际投资争议的方式。到二十世纪末期,随着国际上的、跨国的直接投资的增加,国际投资纠纷也日益涌现,国家间开始签订投资条约或双边投资协定,以规制投资、解决投资争议。1995年以前,只有很少的国际投资仲裁的实践案例,但是1995年以后,国际投资仲裁案件数量迅速增加。 投资仲裁起源于商事仲裁,因此其在程序和规则上也以商事仲裁为范本,但由于投资仲裁和商事仲裁本质上的不同,导致了一些制度上的缺陷。由于投资仲裁中存在的制度缺陷引发公众对此机制的不信任,导致了投资仲裁的正当性危机。为此,国际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应对投资仲裁的正当性危机。其中之一就是透明度改革。本书以国际投资仲裁透明度为选题,通过对这一问题的理
本书选取 网络空间国际软法 这一选题着眼于从实证的角度对网络空间国际软法的形成与发展的现状予以描述,以此为基础,总结出国际软法在网络空间国际治理中的作用与局限性,同时运用比较法的研究方法对网络空间与其他领域的国际软法进行对比。接着,分别从网络空间国际软法未来发展的制约因素和前进动力两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并据此提出网络空间国际软法未来发展的路径和走向,就中国在未来网络空间国际软法制定中的应对提出若干建议。
全球治理(Global Governance)的理论在20世纪90年代被提出,并在实践上获得一定的发展。全球治理指的是顺应世界多极化趋势而对全球公共事务进行共同管理。 本书将从国际法治与国际政治新秩序、国际法治与国际经贸新规则两个方面着眼。分为三部分:国际法治与国际政治新秩序;国际法治与国际经贸新规则;中国在国际法治中的作用。
《日本法研究》每年1辑,分为研究论文、判例分析、立法动向、学术综述、书评、调研报告等,旨在促进中日法学交流、介绍日本法学界的新研究动向。 学界回顾 栏目约稿的学术综述之外,其他栏目实行匿名审稿制,投稿文章通过初审之后,均送相关领域的匿名专家二审,以保证稿件的质量。李成玲主编的《日本法研究(第3卷2017)》中专题研究有四篇论文,分别是以日本丰岛事件为例阐述日本环境行政规制的变迁与启示;论述日本的死刑现状和死刑基准;从日本民事诉讼的诈害再审(恶意诉讼)案件考察中国民事诉讼的第三人撤销之诉;从儿童虐待防治的视角研究日本的限制亲权制度。判例评析有两篇,分别是关于税法和宪法上被遗忘权的判例。立法动向介绍和论述的是2016年日本民法典修改的动向。学界回顾分别是2016年日本宪法学研究综述、2016年日本行
中国和欧盟作为当今世界两大能源消费实体,在能源生产和消费上既有共性,又有各自不同的特点。中国和欧盟进行国际能源应急合作,对于双方应对能源危机、保障能源安全、承担国际气候责任、完善能源应急法律制度具有积极意义。本书提出中国可以借鉴欧盟能源应急法律政策经验,转变立法观念,加快制定《能源法》,协调各种能源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关系,形成能源应急法律体系,提高能源应急法律政策的执行力,从而完善我国的能源应急制度。
海洋保险是确保我国海洋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石。海洋经济是典型的高投入、高 险产业, 着我国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海洋灾 等各类海洋 险带来的不确定*对海洋经济发展的影响日益凸显。如何有效化解 险,成为我国海洋经济蓬勃发展的关键。作为海洋灾 损失经济补偿的 要方式之一,保险业应为海洋经济编织一张 全网 ,以有效补偿海洋灾 给人们带来的 产损失,并 力灾后的经济恢复与 设。海洋保险并非一种 定的险种,而是指与海洋经济直接相关的保险产品的统称。海洋保险产业的状况与海洋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规模的海洋经济是海洋保险存在的基础,而海洋保险业的发展又有利于海洋经济的进一步拓展。 《海洋强国背景下海洋保险的治 与创新》从海洋强国的 略基础、我国海洋保险基本情况、海洋保险业发展的域 状况与经验、海洋保险的治 创新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