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泽林编译、傅崐成主编的这本《北极航道加拿大法规汇编》收集和翻译了加拿大九部与北极航道联系*为密切相关的法规,以及一部法规的部分条款,还有两部指南(说明书),重点研究北极航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理问题,以便我国相关研究人员更好地理解加拿大管理西北航道航行的法规与制度。
本书以美国成文法和判例法中的相关重大事件为主线,以历史的眼光对美国反就业歧视制度的发展进程进行立体解析,对其发展阶段进行定位和划分,以求厘清其演进过程的基本脉络,总结其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并为完善我国反就业歧视制度提供客观的域外经验和具体的应对路径。
《美国法的形式主义与实用主义》收入了格雷教授亲自选定的五篇代表论文。在这些关于美国现代法律思想的经典论述中,格雷教授由兰代尔院长和霍姆斯大法官出发,全景式地展现了作为法律思想和实践组织模式的形式主义和实用主义。格雷教授认为,霍姆斯的法律实用主义是现代法律系统的*理论框架。而三篇具体部门法论文,则运用实用主义的理论框架切入美国宪法解释、财产法和侵权法的核心论题。格雷教授还为本文集出版专门写作了序言,这是我们了解其学术生涯和成就以及美国现代法律思想的*引言。
“美国法律文库”是“中美元首法治计划”(Presidential Rule of law Initiative)项目之一,该项目计划翻译百余种图书,全面介绍美国高水平的法学著作,是迄今中国*的法律图书引进项目。“美国法律文库”著作将陆续推出,以飨读者。
本书在介绍创新型国家的概念及分析建设创新型国家重要性的前提下,深入研究创新型国家建设的相关理论,对我国当前所处的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阶段进行正确评价,并与发达国家的创新型国家建设情况进行比较研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创新型国家建设的路径。
因议论政府官员与公共事务而引发的名誉权诉讼近年来颇受我国学界的重视,一种共识正在形成,即针对私人的、与公益无关的诽谤,不能与具有重大公益性质的公共诽谤等量齐观。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发展出适合本土的、较为清楚的法律规则,来调整此类案件中言论自由与名誉权的冲突。对此,国内论者讨论多的当推美国法院自1964年《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以来建构的类型化归责体系。有鉴于此,本书试行探究美国公共诽谤法的细致面貌,以为中国名誉侵权法制发展之参照。
《美国(2011年重塑版)条解》对美N2011年重塑的《联邦证据规则》进行了条解。《美国(2011年重塑版)条解》既有对规则背后基本原理的讨论,也有对某些立法技术问题的分析;既有宏观的理论点评,也有微观的术语翻译技术探讨;既有法理层面的阐释,也有说明重要技术点的实际判例。本书除了中英文条文的对照外,还附有英文新旧条文的对照。本书是美国证据法研究和学习的入门书,是证据法初学者了解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的路线图,是证据法学者开展研究的基础性资料,是法律英语(证据法方向)的重要参考文献,也是一般法律英语爱好者的基础读物。
在商标审查过程中,美国专利商标局依据美国商标法和联邦法规的规定确立了一整套应用法律的具体原则,并结合多年的商标审查实践积累起大量对后来相似案件具有很强指导作用的判例以及适用于各审查环节的应用程序。 《商标审查指南》是美国专利商标局审查员所遵循的审查指南和程序,对美国商标申请人、代理人进行商标工作也具有参考意义。内容包括审查员手册及信息和解释,大致描述了审查员在审查过程中需要遵守或需授权遵守的程序。该书翻译了其中的两章。内容涉及商标申请中的实质审查部分,内容丰富,案例众多,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周雅荣先生编著的这本《美国法律辞典(汉英双解)》可作为高等院校法律和英语专业师生、律师、司法官员、翻译和研究工作者、涉外企业和驻美机构工作人员,以及赴美留学、创业和定居华人的参考工具书。内容包括学术性强的美国各门法律的术语,也涉及美国日常生活中与法律有关的用语。鉴于美国法律体系的渊源和路易斯安那州的特殊历史原因,本书还选编了若干主要在英国使用和存在于大陆法系内的法律词汇。全典共收词目及其相关词语一万五千条左右(包含缩略语等)。
本书提供了美国联邦法院的大法官们在不同语境下解读联邦宪法修正案的全貌。全书分非常时期的言论自由、事先限制的实体和程序问题、诽谤和侵犯隐私、淫秽出版物、非政治性言论和非言论性表达、新闻自由和结社自由七个专题,介绍了联邦法院裁定的有关表达自由的二百多个案例。作者详尽论述了大法官们随着时代的变化在解释和适用联邦宪法修正案时所创设和运用的法理,也同时兼述了学者们的代表性观点。
《美国加州小额诉讼程序指南》一书英文版,是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司法设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加利福尼亚司法教育和研究中心为小额诉讼法庭准备的法官手册,2006年由美国索尔森 韦斯特公司出版。该手册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全面地介绍了加利福尼亚州以及联邦所有可能提起小额诉讼的消费者保护案件。该书包括小额诉讼法庭成立的基本理念、审理小额诉讼案件的准备工作、如何审理小额诉讼案件、消费者保护法的相关问题、如何做出判决以及判决后的诉讼程序和上诉等内容。该书对审理小额诉讼案件的法官、普通消费群体和研究人员都有很好的指导和参考价值。美国加州小额诉讼程序指南或许可以成为我国开展相关改革的有益参考和借鉴。 《美国加州小额诉讼程序指南》由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院行政办公室司法教育和研究中心编著。
我国司法审判存在“同案不同判”、司法冲突的沉疴宿疾,而现行立法、司法缺乏有效的应对手段。由于缺乏足够的历史经验积累,在中国这样一个超大型国家里应在何种程度上统一司法、如何统一司法都颇令人困惑和踌躇。而“中美国”(Chimerica)的另一半、同为超大型国家的美国具有旨在统一司法为成功和成熟的联邦上诉审制度。有鉴于此,本书以“域外的眼光”研究“中国的问题”,围绕“美国如何通过联邦上诉审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司法”这一“命题”或核心问题展开分析,以期从中汲取可资参考的理论及制度资源。
在美国就改进证据法产生了争议,争议的一方倾向于法院或者议会制定成文的证据规则,另一方则倾向于为证据法的发展委之于判例,通过个案来产生和修改证据规则。48个州以及联邦政府选择制定成文的证据规则。马萨诸塞州则作出了不同的决定,当然这个决定是符合联邦主义宪法原则的。马萨诸塞州法院(“州法院”)决定不制定成文的证据规则,部分原因是州法院认为成文的证据规则会过于僵化,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相反州法院认为,不具法律约束力的证据规则指南能够随时更新,以适应法律的变化,这样既实现了成文化的目的又不会僵化。所以州法院决定编写《马萨诸塞州证据规则指南》。本书的整理并且详细阐述了在本州的诉讼程序中适用的证据法,这些证据法已经在美国联邦宪法、马萨诸塞州宪法、马萨诸塞州通用法典、普通法以
本书共分25章,以美国的社会、文化、种族和宗教为背景,从规范美国死刑程序的宪法性审查角度、从分析美国宪法第八修正案法律结构的角度、从死刑存废之争等多角度对美国死刑这一错综复杂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阐释;同时,结合典型案例及法官的司法意见,对死刑案件的定罪、量刑程序问题,自动上诉与多次上诉、人身保护令和赦免的后审判程序问题,性别、种族歧视等制度问题,以及未来死刑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详尽的分析。从《美国死刑法精解(第二版)》中,我们可以看到,美国死刑适用不仅严格受到宪法的规制,而且受到各州及联邦相应死刑立法的规制,这些法律规定为从事实上限制死刑的量刑与执行起到了极大的制约作用,从而使美国的死刑判决与执行数量相对较少。因而,在中国当前不适宜废除死刑而又要严格限制死刑适用的法律背景下,美国的
《美国刑法各论原理》系作者刘士心已出版专著《美国刑法中的犯罪论原理》(人民出版社,2010年出版)的姊妹篇,是一部专门研究美国刑法分则各罪问题的专著。作者在大量占有、使用*英文资料的基础上,以美国各州刑法、联邦刑法和《模范刑法典》为依据,结合普通法传统和大量典型判例,对美国刑法分则条文中规定的主要具体犯罪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分析、论述了每种犯罪的普通法渊源、制定法发展、构成要件内容、司法实务中的争议问题、立法与司法发展趋势等问题,较为准确、深入地反映了美国刑法分则的罪名设置体系、每种犯罪的基本原理、司法实务发展和理论研究现状。
1994年6月12日晚上,妮克尔 布朗 辛普森及其男友罗纳德 高曼在妮克尔家中遇害,妮克尔的前夫、前美式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O.J. Simpson)被认为是*的嫌疑人,检察官对他提起了谋杀指控。1995年1月起,辛普森案由日裔法官伊藤主审,庭审历时九个月。此案轰动一时,被称为 世纪审判 ,*终陪审团裁定辛普森无罪,引起美国社会一片哗然:所有人都认为就是辛普森杀害了妮克尔 布朗 辛普森和罗纳德 高曼,为什么*终会无罪释放? 美国前检察官、著名刑事辩护律师文森特 布廖西(Vincent Bugliosi)所著《美国法律故事:辛普森何以逍遥法外?》精辟地分析了辛普森脱罪的原因:陪审团受不良信息影响,辩方律师打 种族牌 ,检察官在指控和总结陈词阶段表现得无能。
本书试图用“对抗”和“判定”两个基本要素来把握归纳渊源于西欧法律传统,并以发达的市场经济为背景的民事诉讼所共通的深层结构。
通过参考美国进步时代的法制变革经验,可以从中了解到现代社会很多社会问题产生的内在原因以及解决问题的思路。本书主要是运用法理学知识,探讨法制变革的起因、路径和结果。在内容上主要侧重于对美国进步时代法制变革原因、变革的思想基础以及主要的制度创新领域的阐释。本书着重说明的是一个国家崛起过程中的法制变革不同于革命时期的法制变革的目的和内容要求,同时也阐释在国家崛起过程中的法制变革的特殊性在于,这个时期的变革往往没有先例可循,需要这个时期的国家改革者和思想家从本国国情出发,形成新的社会所需要的思想体系和相应的法律制度。
大多数人说起监狱黑帮,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一帮暴力之徒、种族分子。很少有人会想到监狱黑帮内部结构井井有条(通常存在成文帮规),不仅可以规范监狱内部的黑市交易,解决争端,还可以在囚犯、帮派分子与管教人员彼此矛盾的需求之间实现战略平衡。然而,正如大卫 斯卡贝克所言,黑帮之所以形成,是为了在不法犯罪人之中建构秩序,为不法行为提供替代性的治理机制。通过经济学分析,他深度挖掘监狱内部那个隐秘世界中的犯罪文化、囚犯等级、监狱黑帮政治等问题,从而阐明:监狱黑帮何以出现?正式治理机制如何产生影响?为什么监狱黑帮的势力远及高墙之外的世界?这一研究的意义,远远超越看似毫无理性、悲惨无助的囚徒社群,更说明了在传统治理机制缺位的情境下,社会与政治秩序如何破土而出。
对于中国的民法典编纂来说,可资借鉴的外国民法典文本主要来自于被奉为经典的《德国民法典》和《法国民法典》。但拉美国家那些自主编纂的民法典,诸如被誉为代表民族构造努力之范本的《智利民法典》《阿根廷民法典》和《巴西民法典》,分别在它们各自所属的国家法律秩序中创造了自己独特的法典样式。 《拉美国家民法典编纂:历史与经验》汇集了国内外众多民法学者关于上述内容的相关论文,主要介绍拉美国家这些伟大的立法者是如何成就其独特的法典样式的:是怎样的法学家品质使他们成为法典样式的缔造者?他们在何种进路上开展工作?他们如何对待本国的和外国的立法资源? 同为发展中国家,本书对中国正在编纂的民法典具有重要借鉴作用,其中的《智利共和国民法典》《**阿根廷共和国民法典》(已被2014年10月通过的新民商法
本书是按照年代组织的。除了有关不同首席大法官领导下的法院的章节之外,还有关于4个分水岭案件的章节——这些分水岭案件既突出了法院是如何运作的,亦突出了重大判决对整个国家和法院自身的影响。我希望这本书的读者不仅限于专研此一主题的专家。作者尽量以一种非技术性的风格进行写作,以便本书不会让普通读者望而却步,法学教授撰写的著作通常都会使普通读者厌烦。诚如一句格言所述,战争是如此重要的一个问题以至于不能交由普通大众。法院的工作在我国同样如此重要,亦不能仅交由法律工作者和法学教授。法院的历史机能尤其如此。要是不理解法院在历史中所起到的作用,就很难完整地理解美国的历史。在许多情形下,法院的判决成为美国发展史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