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研究 丛书展示了《前海方案》、《前海意见》,该方案和意见发布以来,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深入落实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内地与港澳商事法律规则衔接研究工作的体系化成果,本丛书将有效推动大湾区法律规则 软联通 ,为商事主体开展跨境商事活动提供规范的、透明的指引和遵循,助力前海合作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诉讼规则篇》主要包括内地与香港地区在诉讼主体资格确认、送达、管辖、答辩、证据交换等诉讼程序规则与实践的异同,并创新提出系统化的协调衔接路径。
《日本劳动法研究》注重案例的介绍和分析,这些判例包括经典判例、热点判例、疑难判例等,这些重要判例都是在学习和研究日本劳动法时被经常分析和引用的。日本是大陆法系国家,但十分注重对判例的积累,在劳动法领域,由于劳动环境的变化多样,在对劳动法律的适用存在学说上的争论和判断困难的情况下,判例法理和规制得到了发展,特别是裁判所的判决具有的指向意义,因此《日本劳动法研究》重点对裁判所的相关判例进行介绍评析。
本书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住房保障、失业保险、工伤保障、家庭保障以及社会赡养、赔偿制度和国际社会保障等角度,对德国社会保障体系进行了全面系统、客观真实的介绍。 本书在掌握关于德国社会保障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收集了大量德文版的专著,查阅了相关官方网站、统计数据以及专题研究报告,并通过附录、附表、中德文术语对照表和参考文献等,为读者进一步研究提供便利。这也使本书具有介绍客观而全面、资料而新颖以及学术性与实践性并重的特点。
《创意产业中的知识产权》侧重于对数字时代美国法和商标法的解读,专业性强。该书使用简洁的语言,并引用了许多现实生活中的3/4典案例,详细地解释了美国知识产权方面具体的法规政策及其应用情况,讲解了对于和商标如何进行购买和出售等方面的知识。总之,该书非常适应我国对外合作交流的实际需要,适合涉及知识产权内容的从业者、涉外法律研究者、高校等科研机构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学生阅读参考。
本书在实证调研的基础上对我国刑事错案的样态予以客观认识,结合已有研究成果,立足中国当今的司法现实,以侦查阶段为切入点,从理念、制度、方法的角度分析刑事错案的成因,重点进行对策研究。基于遏制刑事错案发生之目的,提出相应的改革完善之建议,对我国立法、司法和学术研究具有的参考价值。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以及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神圣的历史使命,也是海内外每一个中华儿女的真诚愿望。进入21世纪以来,海峡两岸关系发展既出现了难得机遇,也面临着新的挑战。面对历史性的机遇与挑战,所有的中华儿女都在认真、严肃地思考着两岸关系的前途。 作为与台湾一海之隔的福建省,自古以来就与台湾有着割不断的地缘、血缘、文缘、商缘和法缘关系,在发展两岸关系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不可替代的地位。在新的历史时期,福建希望加快发展,在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提出要充分发挥“五缘”优势,积极拓展“六求”作为,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为法律工作者,如何融人大局,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出力,现实、有特色的就是加强对两岸“法缘相循”的研究。 游
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以下简称《金商法》)的立法宗旨主要是为了保护日本证券市场中的投资者,以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它也是与日本《环境法》和《消费者保护法》相并列的现代法律之一。 《金商法》的内容主要是针对金融业(证券业、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等)进行规范。由于以纽约和伦敦为代表的证券交易市场等证券业的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进步促进了以美国联邦储备银行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缓和,以欧盟、东亚等经济共同体为首的商业交易的全球化,证券交易逐步呈现多样化趋势。 为了适应证券交易的变化,《金商法》几乎每年都要进行小规模修改。2013年6月,在实施了25年,之后,《金商法》首次进行了大规模修改。此次修改主要包含以下内容:规制内幕交易的行为,将自股票等买卖行为扩大
本书全面而深入地介绍了印度国家绿色法庭的成立和运行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环境司法在印度的发展历程、现状和未来道路。全书开篇以优选视野探讨环境正义,并由司法如何促进正义的实现引向专门环境法院和审判机构的建立问题。第二章客观阐述了印度国家环境正义的实现及国家绿色法庭的诞生。第三章对《国家绿色法庭法案》的核心内容进行了解析,内容包括立法目的、审判人员组成、起诉资格、管辖、诉讼时效、诉讼费、责任追究等。第四章结合判例,对国家绿色法庭如何运用靠前环境法的相关重要原则进行了分析。第五章——“科学与法律”中,作者站在理论的高度识别并分析了环境法庭中科学与法律的互动问题。第六章对国家绿色法庭在过去五年内作出的1130个判决进行数据检视。作者对上述判决,从时间和空间的分布、不同案由在时间和空间上
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法律与社会,ISBN:9787207073617,作者:张乃和
《乌克兰民法典》于2003年1月16日由乌克兰Z高拉达通过,自2004年1月1日起生效。《乌克兰民法典》共6卷,90章,1308条。 卷为总则,下设基本规定,人,民事权利的客体,法律行为、代理,期间和期日、诉讼时效5编。第二卷为自然人的人身非财产权,下设总论、保障自然人自然存在的人身非财产权和保障自然人社会存在的人身非财产权3章。第三卷为所有权和其他物权,下设所有权和对他人财产的物权2编。第四卷为智力所有权,下设12章,规定了人对智力、创造活动的成果,或者对本法典和其他法律确定的智力财产权其他客体的权利。第五卷为债权,下设关于债的总则、关于合同的总则、债的特定种类3编。第六卷为继承权,下设总则、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继承权的实现、遗嘱的执行、继承权的手续、继承合同7章。 《乌克兰民法典》的六卷体系,体现了乌克兰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