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的贿赂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犯罪体系,既包括以公务员为主体的普通贿赂犯罪,也包括非公务员的贿赂犯罪,还包括选举中的贿赂犯罪。本书根据不同的主体并从不同的角度,研究了澳门的贿赂犯罪的各种表现方式。澳门的贿赂犯罪构成方式也较为独特,只要求行为人有要求或者许诺利益,即已构成是一个量刑的情节。此外,在不同的种类的贿赂犯罪中,行贿和受贿有的分立罪名,各自处罚,有的则规定在同一罪名之中,是同一罪名的两个不同方面,体现出一些古老的盛行之地,回归之后,成立了廉政育四管齐下的方针,使澳门的清廉程度在国际上的排名迅速提升,其中的经验值得镜鉴。
过往澳门治理史研究多以殖民史观切入,关注的是主权、中葡关系等外部议题,较少涉及社会内部互动、民间组织等内容,因此,澳门治理史研究需要内容与方法的双重转换。全球史观的引入疑是寻求突破澳门治理史研究旧格局的新尝试。 《自治与他治:澳门的行政、司法与社团(1553-1999)》引入全球史观的“文明互动区”理论视角及方法,观察发生在澳门微型互动区内,却为过往澳门治理史研究所忽略或遮蔽的的中西治理文明之间接触与冲突的生动历史细节,具体分析不同治理文明因互动而生成的一系列独特的制度安排与治理技术成果及其影响因素,进而从纷繁复杂的历史现象中梳理出澳门社会治理发展的新线索,提示澳门独具的治理文明互动的本质特征,借以重构澳门社会治理史的解释体系。
正因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冲突法涉及种种复杂问题,弄清楚各种复杂关系,探索建立一个符合基本法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冲突法的法律体系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张美榕同志的《香港冲突法研究》,根据国际私法的基本原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香港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判例,条分缕析,构建了香港法律冲突法的理论体系和法律架构,开拓了香港法律冲突法的研究路径,是难能可贵的。我相信,以后一定还会有更多更好的有关研究香港法律冲突法的著作面世,但是作为本研究香港法律冲突法的著作,意义是重大的。 ——董立坤教授(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 香港回归以来,其冲突法在原有基础上有了一些新发展。但从国内外现有著述来看,学界关于“香港冲突法”的
本书通过对香港相关法律和法院判例的分析,系统研究为重新发展强制售卖土地制度,并通过对深圳情况的分析,提出借鉴香港经验、完善深圳相关制度的思路和具体政策建议。深圳作为国家改革开放的 试验田 和先行先试的 排头兵 ,其城市更新制度的建立和后续完善政策的探索,无论正面经验抑或负面教训,都是我国的城镇化发展的重要积累,将为全国的城镇化建设提供重要参考。
本书系 香港澳门基本法研究丛书 之三,由2014年 第十届香港澳门基本法学术研讨会 论文结集而成。主要对宪法在港澳特别行政区的效力、港澳特别行政区管治权与自治权、特备行政区法制度、法律服务制度的实施以及法律运用与司法协助等问题从概念、历史背景、现实状况、存在问题以及完善等方面进行剖析。
“仲裁”是按争议双方意愿所成立的一个独立评核机构,目的是进行审理并为案件提供一个经过理性分析的裁决,机构的成员称为仲裁员。仲裁员不一定由专业的法律人士担任,任何人员只要持公平、耐性和开放的态度,经努力后也可以成为优秀的仲裁员。 《浅谈香港仲裁法》作者曾担任多年香港高等法院原讼庭法官,通过其丰富的经验及专业的知识,辅以案例,将“香港仲裁法”全面及简要地阐释出来,希望读者在阅读过程中非但学到有关的基本知识,更能在有机会处理案件时,将之善用,以达到有效而符合经济原则的结果。
因果关系是英美侵权行为法的核心问题,亦是侵权行为责任成立的构成要件之一.在理论与实务上均非常重要。我国台湾地区法院判决虽经常提及因果关系是否成立,但关于“条件关系”与“因果关系相当性”之区别尚未彻底厘清。本书参酌英美法文献,综合台湾地区学说及法院见解,探讨侵权行为法上因果关系的概念、事实上因果关系及法律上因果关系(相当因果关系)之区别、因果关系在政府赔偿案件的判断等,对于因果关系的基本问题予以说明。此外,本书检讨“存活机会丧失”在因果关系判断时遭遇的难题与学说的解决方案。关于“情绪悲痛” (EmotionalDistress)的问题,英美法发展丰富的实务见解值得我们参考。
本书是专门评述港澳基本法实施情况的文集,由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创办。本卷分四个主题:年度特稿分别评述2014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实施情况,以期全景式展示当年基本法的实施概貌;专题述评收录了评述基本法实施中凸显的重要现实问题的论文:《论 一国两制 理论与实践的关系 以澳门特区15年来基本法实施的成就为视角》、《论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 后占中 的法治基础反思及其重建》、《香港特区立法会 拉布 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74条实施的偏差》、《香港特区实行 双普选 的影响因素》、《澳门回归以来政府施政中的不足与改善》、《香港中学教育核心问题及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解决之途径》、《香港回归以来青年就业上游竞争力及其提升研究》;此外,还有书评和2014年基本法实施大事记
邱庭彪等编著的《澳门刑事诉讼法分论》对澳门地区刑事诉讼制度作了较为全面的论述,涉及大量的实务操作和较多理论知识,紧密地结合司法实践情况,还加插了诉讼法,还涉及刑法、行政法甚至澳门政治体制的基本理论知识。此外,本书在系统阐述了澳门刑事诉讼法在承袭大陆法系的葡萄牙刑事诉讼法基础上,结合澳门实际情况创设了若干特色制度,如澳门司法机关中检察院领导刑事侦查、多种侦查机关人微言轻辅助,强制措施的批准主要由法院控制并决定,程序中有预审制度、法院听证程序。《澳门刑事诉讼法分论》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内相关论著罕见的缺憾,有助于强化对澳门《刑事诉讼法典》基础性、体系性的理论研究,加深全国广大法学工作者对澳门精细化的刑事诉讼制度的了解;进而引起我们对制度背后蕴含的欧陆法系相关理论的探索,对我
本书以《刑法的思与辩》为名,主要的意义,乃在于思维的出发点,系以逻辑的思维与辩证为基础,对于刑法学理较少研究的领域或是既有的问题,重作思考。编排的方式,亦系以刑法论理架构为主轴,希望能从思辩过程中,重新界定刑法学中基础理念及个别概念的判断标准。内容的安排,系以刑法变更适用的问题为引导,对此问题辅以具体的变更适用问题,固有图利罪修正的适用检讨,“惩治盗匪条例”废除后的法律适用问题分析;次而检视刑法所未真正关注的行为主体定位问题,并连带触及由行为主体所生之参与关系问题的分析;再者,在行为阶段的规范中,重新思考不能未遂规范存在的正当性,进而推展到竞合论问题的回顾与前瞻,并检讨若干误用竞合观念的情况;另有“刑法修正”中对于法律效果刑罚、累犯及假释修正的若干意见,以及涉及特别法的
本书是集结作者过去二十余年在台湾发表的学术论著而成。编列的顺序按照文章所叙述的主题在历史上发生时间先后。篇“唯心论与社会主义——费希特政治哲学之研究”,刊载于一九八五年台大法学院社会科学论丛第三十四辑。第二篇原是一本书“韦伯的政治理论及其哲学基础”,一九八三年台北联经出版公司出版。第三篇也是一本一百六十几页的小书:“政治的新浪漫主义——卡尔·施密特的政治哲学及宪法理论”,一九八一年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出版。以上两本书在台湾早已绝版,如今在北京重印,内心非常欣慰。第四篇“纯粹法学与违宪审查制度”这是以讨论二十世纪初期在奥地利兴起,以凯尔生为首的维也纳学派的理论为内容,原本刊在“法务部”主编的“当代法学名家论文集”,1996年台北法学丛刊社印行。第五篇“宪法诠释学”,这是作者2003年出版
本书不仅详细介绍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产生的过程、特点与法律地位,而且还以澳门回归前后对比的方式,深入阐释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主要内容。本书就中央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澳门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行政长官,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以及经济制度、文化和社会事务、对外事务全面展开论述。本书阐述了澳门基本法的要义,辨析了其法理基础,探究了其实施中存在的不足,研习了其完善的基本路径。本书的出版,不仅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具有较为重要的意义,而且,书中对澳门基本法的解释、修改和完善提出的一些意见与建议,无疑也可以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实施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本书立足澳门刑事羁押司法实践,承载欧盟前沿法理之刑事诉讼法, 汲取葡国、香港特区及台湾地区等两大法系的学术成果与葡澳传统之核心法理论, 锐意揭示羁押期标准重构等深层法理。 同时,因应2014年生效的澳门新《刑事诉讼法典》法改前后浮现的焦点,关注检审分立原则在宪制层次解读之敏感课题。 作者期与读者分享法域雨露那一掬滋润。本专著对澳门特区法学士、大律师、司法官、立法者及中国内地的法律工作者都将有所裨益。
这是一本对明清时期澳门涉外法律进行系统研究的著作。《明清澳门涉外法律研究》以澳门地区为中心,考察了明代到清前期中国政府在澳门地区制定实施的涉外法律,揭示了中国传统涉外法律与对外政策的内在属性与本质特征。《明清澳门涉外法律研究》适合澳门领域研究者、明清史研究人员,以及相关专业的大专院校师生阅读、参考。
本书根据2014年1月1日 生效的第9/2013号法律修改的澳门《刑事诉讼法典》,对澳门地区刑事诉讼制度作出全面的论述,涉及大量的事务操作和理论知识。不仅力求还原澳门刑事诉讼的操作过程,紧密地结合司法实践情况;同时,加插相关理论,内容并不局限于诉讼法,还涉及刑法、行政法甚至澳门政治体制的基本理论知识。并阐述了澳门刑事诉讼法在承袭大陆法系的葡萄牙刑事诉讼法上,结合澳门实际情况创设的若干特色制度。
本书在整理、分析、批判传统刑事诉讼法学教科书及实务的见解外,尝试突破传统,重新分配刑事诉讼法议题的比重,将阐释重心移转至刑事诉讼的构造原则、强制处分、证据法则、证据禁止及法庭活动等;并在修改版中将阐述范围扩展至2001年的搜索扣押新法规、2002年的法院调查范围、起诉审查、缓起诉制及交付审判等四大新制,以及2003年关于身体检查、鉴定留置、传闻法则、证据禁止、共同被告、准备程序、法庭诘问等证据及审判章节的重大变革。力求新旧共陈,承前启后,为读者呈现对刑事诉讼法的完整及深刻思索。此外,为了“冀以理论,契入实例”,本书每章契合数则案例辅助理解,其中多数取材、改编自台湾实际的案例。体现“诉讼法的生命在于运用”的宗旨。 本书体系完整,共分四编、十五章,分别介绍了行政法的基本概念、行政组织与公
本书是一本系统全面研究香港基本法实践问题的学术专著,研究了宪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效力和适用,香港基本法作为授权法的性质、意义与实践,香港原有法律采用为特区法律及普通法在特区的适用和发展,香港行政主导体制的制度文本与运行实践,香港基本法的解释机制及其实践,香港法院司法审查权的性质、内涵及其实践,香港特区的政制发展,香港基本法实施的监督机制等15个专题。
本书不仅对香港和台湾地区保障性别平等的相关立法以及法律的实施机制进行介绍,更试图通过对港台地区性别歧视典型案例以及原始裁判文书的呈现和深度分析,反映这两个地区性别平等法律如何被具体实施和运用,台湾法官如何在司法判决中阐释和理解平等和歧视的含义,以及如何来平衡各方的利益关系,以期给内地的立法和司法提供一些借鉴。
本书由多位学者合作完成,作者在《澳门民法典》总则的基础上对民法的一般论题进行了厘清。本书是一本教科书,作者根据教学需要将本书分成结构松散的三篇,分别是绪论、民法的基本原与若干重要原则、民法的基本范畴。其中篇分两章,分别是导言、民法概述;第二篇分为三章,分别是民法的基本原则概述、私法自治原则、善意原则与相关概念;第三篇由四章构成,分别是法律关系,权利与义务,人、物与财产,法律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