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著名法官波斯纳的传记。 波斯纳,1959年以生毕业于耶鲁大学英文系,1962年以全年级名毕业于哈佛法学院,并曾担任过《哈佛法学评论》主编。1962年毕业后,他曾在联邦法院担任大法官布冉能法律助手一年,并先后在其他政府机关任职,同时开始接触并自学经济学,形成了他的学术思想。1968年,他加入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成为副教授;1969年,他来到芝加哥大学担任教授;1973年出版著作《法律经济学分析》,给整个法律界带来了一场 革命 (《纽约书评》语);1978年以后成为法学院讲座教授。1981 年,里根总统提名他出任联邦第七上诉法院法官,并在1993年到2000年间因为资深担任首席法官(院长)。2017年,波斯纳法官宣布退休。 任职法官期间,波斯纳一直担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高级讲师;每年至少上两门课。同时,他每年平均撰写80件以上的上诉审判
《陈光中口述自传》系我国著名刑事诉讼法学家陈光中先生深情回顾其九十多年人生经历后完成的口述自传,由陈夏红历经三年采写并整理完成。陈光中1930 年生于浙江永嘉。改革开放之前,他在历史和政治的惊涛骇浪中浮浮沉沉,有时卑微如蝼蚁,有时坚韧似金刚。 改革开放之后,年过半百的陈先生枯木逢春,致力于在学术界立功、 立德、 立言。 机缘凑巧,则执掌学务,为公共学术事业开拓疆土;功成身退,则回到书斋,潜心治学,通过一本本专著、 一篇篇论文,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制的现代化和人权保障事业殚精竭虑。他的成长经历,恰恰与中华民族历史上波诡云谲的一段历史重叠。 作为刑事诉讼法学领域的泰斗,他乐于看到自己的学术观点转化成改革措施,但不会为了自己的观点被采纳而曲意迎合。 这种风格, 使得他的学术视野具有开放、 前沿的一面,高
导读 程树德及其五种佚著 br 凡例 br 甲编 中国法系论 br 《国故谈苑》自序 br 中国法系论上 总论 br 第一章 中国法系之评价 br 第二章 中国法系发达之历史 br 第三章 中国法系与英美罗马法系之异同 br 第四章 中国法系立法之目的 br 第五章 中国法系不振之原因(阙) br 第六章 中国法系之将来 br 中国法系论下 各论 br 第一篇 中国法系之宪法 br 第二篇 中国法系之行政法 br 第三篇 中国法系之刑法 br 第四篇 中国法系之民法 br 第五篇 中国法系之诉讼法 br 乙编 散见法史文存 br 中国古代之国际公法 br 哲学大家荀子之政治论 br 《说文稽古篇》法史条目辑录 br 《续明夷待访录 原法》佚文 br 论中国法系 br 名教 br 隋文帝政治上之兴革 br 古朝会君臣皆立 br 古以罪人充奴婢僮仆 br 穴居时代之窃盗 br 儒家解决社会问题之方法 br 道家
本书从证据科学的视角对电子证据取证和鉴定进行了系统研究,参照国内外有关质量标准和方法,从主体、技术、程序、工具等影响因素分析,认为电子证据取证和鉴定需要适格的调查主体,遵循法定程序和取证要求,对涉案的电子针具与科学验证的方式予以获取、识别、保存、传输、分析、鉴证,才能最终使所得的电子证据能够为法庭采纳和采信。
周鲠生是中国著名国际法专家,其关于国际法原理性著作有两部,一是民国时期的《国际法大纲》,纳入“大学丛书”,近年又以简体字版收入“中华现代学术名著丛书”;一是新中国时期的《国际法》。《国际法》是周鲠生1949年后完成的主要著作,也成为中国20世纪国际法领域的代表性著作。本书具有浓重的时代烙印,深刻记录了中国在国际政治舞台崭露头角的大国形象与战略思维,特别倡导第三世界国际法。如果将本书与《国际法大纲》相比较,前者代表中国当代国际法,而后者则代表了中国近代国际法。? 《国际法》全书分十二章,依次为导论,国际法的主体――国家,国家的承认和继承,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居民,领土,公海,外交关系,条约,国际组织,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本书是一部难得的国际法教科书,其原理性阐释超过时空,对今天中国
清朝是我国一个封建王朝,清代的法律制度可以说是封建法律之集大成者。本书主要对清代立法、审判、司法及刑、民事法律关系方面进行了论述探述。
《票据法案例精选》作为从事实务的律师,办理客户的大量委托业务之外,来编辑这样的一本大书,实在非我精力所能完成,这中间要特别感谢冯守尊博士和潘洪兴编辑的长期协助和努力,还要感谢我之前工作过的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以及现在效力的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的李洪积律师、陈强律师等,还有北京市众一律师事务所常建律师的大力支持,还要感谢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周院生秘书长一贯的支持和关怀,特别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杨逢华书记、法学院副院长王军教授、学生处的王强处长,清华法学院前院长王晨光教授等领导、朋友及同事在过往和现在的大力支持和鼓励。在此一并表示感谢。我的想法是:我希望能收集和整理一些基础材料,以作为实务和研究的“地”,则其他同人的实务和研究可以在这“地”上展开,无论想种什么样的“种子”,开出
《陈光中口述自传》系我国著名刑事诉讼法学家陈光中先生深情回顾其九十多年人生经历后完成的口述自传,由陈夏红历经三年采写并整理完成。陈光中1930 年生于浙江永嘉。改革开放之前,他在历史和政治的惊涛骇浪中浮浮沉沉,有时卑微如蝼蚁,有时坚韧似金刚。 改革开放之后,年过半百的陈先生枯木逢春,致力于在学术界立功、 立德、 立言。 机缘凑巧,则执掌学务,为公共学术事业开拓疆土;功成身退,则回到书斋,潜心治学,通过一本本专著、 一篇篇论文,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制的现代化和人权保障事业殚精竭虑。他的成长经历,恰恰与中华民族历史上波诡云谲的一段历史重叠。 作为刑事诉讼法学领域的泰斗,他乐于看到自己的学术观点转化成改革措施,但不会为了自己的观点被采纳而曲意迎合。 这种风格, 使得他的学术视野具有开放、 前沿的一面,高
科特威尔教授的《法律社会学》为当代西方社会中的法律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观察视角,并为研究该领域多种多样的文献提供了一个清晰的分析框架。《法律社会学导论(第二版)》上一版出版于1984年,为了考察最近的理论著作,反映有关法律实践、纠纷解决和法律执行的研究重点的变化及相关新近研究,这个新的版本不仅篇幅有所增加,而且进行了大幅度改写。总的来看,新增加了170多条参考文献,几乎全部重写了注释及拓展阅读文献。作为一本享有国际声誉的杰出的著作,《法律社会学导论(第二版)》对法律社会学所有主要的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做出了系统介绍。就其本身而言,《法律社会学导论(第二版)》是为大学和理工学院中的法科学生以及社会科学学生所写的,而且并未预设读者具有法学或者社会科学等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