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编 西方古代法律思想 章 古希腊法律思想 节 概述 第二节 前期智者与苏格拉底的法律思想 第三节 伊壁鸠鲁学派和斯多葛学派的法律思想 第二章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思想 节 柏拉图的法律思想 第二节 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思想 第三章 古罗马的法律思想 节 罗马法的形成以及历史地位 第二节 西塞罗的法律思想 第三节 罗马法学家的法律思想 第四章 中世纪的法律思想 节 《圣经》中的法律思想 第二节 奥古斯丁的法律思想 第三节 教皇革命及其对西方法律传统的影响 第四节 阿奎那的法律思想 第五节 宗教改革运动中的法律思想 第二编 近现代西方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古典自然法学 章 概述 节 从马基雅维里的君主论到布丹的主权论 第二节 古典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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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原名《法理学研究》,与版相比,作了相当大的调整,其中没有一篇论文是版中所包括的。选入第二版的文章的*特点是对法律与发展的中国经验的探讨,在此基础上进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理论的研究,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究。收入本书的作品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近几年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理论专业的教师所发表的论文,二是博士论文,三是参加近年来法律和全球化研究中心召开的两次大型国际研讨会“法律和发展的中国经验国际学术研讨会”(2008)和“中外法律体系比较国际学术研讨会”(2007)的国内外学者所提交的论文。为保持论文原貌,在尊重作者原意的基础上,仅对个别地方作技术性调整。
法理学是一门为初学者提供系统的、全面的关于什么是法、法律的概括性知识的学科。而整个法学的基本问题无外乎什么是权利义务、如何保障权利义务的实现的问题。无论是法律的时间维度还是空间维度,法律终以调整人们的行为规范而做为其存在的必须性、合法性。法律通过权利、义务规范人们的行为,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立法――是按照一定程序对调整人们行为的权利义务的设定,司法、执法、守法、法律责任、法律制裁、法律监督――是权利义务的实现。法律思维方式――是以权利义务思维方式考察社会和法律的过程,通过立法、司法、执法、守法、法律责任、法律监督、法律程序,终实现建立法治国家的目标。以权利义务为教材的编写进路,将使法理学的学习更有针对性,使讲授者与学习者能紧紧住权利义务为一主线,更好地掌握法学基本知识
质量是高等院校的生命线,教学工作始终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多年来,我校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弘扬老延大“政治坚定、实事求是、勇于创新、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断改革进取,提高教学质量,为全国特别是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专门人才。近年来,学校按照适度稳定规模、合理调整结构、充实办学条件、全面提高质量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狠抓教学与管理工作,正在向着“法学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在国内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迈进。 教材作为反映教育思想、教育观念,以及教学改革成果的重要载体,是我校新一轮课程建设的重点。为了适应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的人才目标的要求,学校决定紧紧抓住实
本书为《21世纪高等院校法专业核心课程教材》之一,是根据*高等教育司审定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编写的。 编著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将堂的十六大以来的法学理论研究成果,尽量吸收到本教材中,试图体现与时俱进的精神。同时尽量把握使法学理论知识点全面且通俗易懂的原则,力求在保持传统法理知识结构的前提下,有所创新。
《法学关键问题系列》按照各个部门法学的学科特点,对本学科的重点、难点按照“问题”的形式进行体系化整理并予以详细解析。每个“问题”包括三个部分:分析和阐释问题、延伸阅读、考研考博真题。可以帮助专业学生深度理解学科知识,引导学科研究进路,帮助考研考博学子有针对性地备考。
法理学作为法学的分支学科,在法学体系中处于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法学方法论的地位。基于这一学科特点,在职业(实践)教育的理念指导下,本教材从法的本体、法的历史、法的价值、法的运行以及法和社会的关系等五个方面人手,系统分析和解释了法、权利与义务、法律责任、法律关系、法律形式与效力、法律体系等贯穿于整个法学体系范畴的概念;系统阐述了法的起源、法的历史与演进进程,对法系的分立、法治国家的构建、法治现代化等问题作了深入的介绍;在对法律价值问题作深入阐述的基础上,对法与公平正义、法与人权等问题.作了系统的介绍;从法的运行角度出发,对法的制定、法的实质、法律方法、法律职业和法律程序等专题作了系统的阐释;以法学的立场为出发点,对法与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现象的关系作了系统的介绍。 本教材
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主干课程教材之《法理学》自1999年出版以来,受到了广大教师和学生的欢迎。 本次修订是在2002年修订版的基础上进行的,保持原有特色和章节安排,邀请原作者对各自承担的部分,结合目前社会变化和法治发展的需要以及理论研究的*成果,重新修订。特别是在注释部分增列了近年来的有关重要研究成果。在体例方面,重点是在各章的开篇部分增加了本章学习目的和要求,提示学生注意掌握核心观点或重点难点内容;在每章后设置思考题,作为对本章内容的回顾和总结;另外还设置了推荐阅读书目,帮助学生扩大知识面,以便进一步掌握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希望能够为法理学教学提供更大的便利。 我们处在一个改革的大时代,各种思潮和学说伴随着伟大的实践而不断涌现。法理学作为一门基础课程和理论学科,对时代的变化尤其敏感
法理学是法学的主要理论学科,法律教育的基础课程、核心课程。法理学通过研究法的现象来探寻法的内在规律,探讨法的普遍原理或原理,讨论法律实践和法学中带有根本性、规律性的问题。 高其才的这本本书全面讨论法的一般理论、法律价值理论、法律演进理论、法律运行理论、法律与社会理论,从历史态度、多元视角、全球背景、中国情怀诸方面进行法理学思考,注重科学性,强调时代性,突出资料性,富有可读性。本书内容全面,体系合理,概念清晰、准确,分析简明、透彻,难点、重点突出。 本书出版后因特色鲜明而受到学界和社会的肯定。在版的基础上,第二版充实了内容,吸纳了*成果,改正了错漏。 读者对象:法律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师生,法律实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法律、法学有兴趣的其他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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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常会问:法是什么?法为什么有效?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法?法代表着公平与正义吗?法可以干预一切不道德的行为吗?法是如何制定又是如何实现的?适用法律有哪些方法?法官的恰当角色和实际的角色是什么?……所有这些问题都是法理学所要研究和回答的问题。法理学不仅承载着法学入门与向导的功能,更承载着法律精神的启蒙与传承以及法律思维方式的培养与训练的功能。 美国已故前总统尼克松在他的回忆录《六次危机》中曾谈到他对学习法理学这门课的体会。他说:“回顾我自己在法律学院(在北卡罗来纳州达勒姆的杜克大学)的岁月,从准备参加政治生活的观点来看,我所选修的有价值的一门课程就是朗·富勒博士讲授的法理学即法律哲学……这不是一门要考学位的必修课,但是在我看来,对于任何一个有志于从事公众生活的法律系学生来说,它是一门基础
本书着重阐述了法的本体论、历史论、功能论、发展论、法治论等基本理论和基本观点,力图在已有的学术水平上对法学理论加以深化,从哲学的高度提炼出前人的精辟思想。 本书结合法与科学技术发展的关系、法与生命、互联网等关系、法与经济全球化的关系,阐述了一些新的法学理论问题,使本书能够贴近生活、面向实际、回应社会、着眼发展、与时代脉搏相通。 本书为复旦法学院“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教材”( 即 JM 教材 ) 。法理学是法律科学中的领头学科,在法学教育和研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本书内容分为六编共二十章,着重阐述了法的本体论、历史论、方法论、功能论、发展论、法治论等基本理论和基本观点,力图在已有的学术水平上加以深化,从法哲学的高度提炼前人的精辟思想,并提出和解决一些新的理论问题,使法学观理论能够贴
读者面前的这本教材是21世纪公安高等教育法学系列教材的修订版。本教材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应日新月异的法学教育的需求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及社会进步的需要,旨在全面系统地阐述作为法学基础理论的法理学,以开启法律人教育的大门,奠定法学知识大厦的理论根基,提供法学思维模式。本教材按照目前中国法理学教材通行的体例,吸收了国内外法学和法理学研究的*成果,且密切联系法治建设和公安法律实践,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长期从事法理学教学与研究的老师集体编写而成。
本书对目前国内“法理学”教学中普遍关注的理论问题以及西方法理学的经典课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述。内容涉及法律的概念、法律要素、法律渊源和效力、法律体系、法律作用和价值、立法、司法、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法律关系、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法律程序、法律的起源和发展、法系、法治、法律与社会等。该体系也涵盖了近年来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中的法理学部分。 为增加全书的可读性,本书根据教学实践中学生提问较多的内容设计了 “本章导读”、“阅读材料”、“进一步的思考”、“作业题”等栏目,使用了一些图片、图表、法学家生平介绍,以及主要法律网站索引等内容,以拓展学生的视野,培养其独立思考和运用的能力。 本书是高等学校开设“法理学”课程的理想教材。对于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法律硕士考试以及其他法律基础知识考
本教材主要讲述法理学的基本内容,包括法的基本理论、法的价值理论、法的运行理论和法治国家理论等四部分,其主要特点是教材的编写基于对传统法学基础理论教学的改革。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教研室于1996年开始启动这项教学改革,将《法学基础理论》或单一的《法理学》改革为《法学导论》和《法理学》两部分的课程设置与教学模式。《法理学》的开设时间应当在学生学习完部门法学主干课程之后,在参加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之前,为已经学过部门法的学生深入讲授法理学或法哲学的内容,深化学生对部门法的理解,进一步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 本教材自1998年交付出版至今,经过了三次修订。这次修订出炉的是本教材的第四版。第四版在 第三版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修订。教材内容的修订,一方面是由于认识和理论的发展,在法学的基本概念和理
本书对中国现行的主要法律制度及相关理论进行了深入浅出、言简意赅、全面而又不失细致的阐述。主要内容包括:法的一般理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婚姻继承法、经济法、诉讼法、法律职业、中国与国际法。 本书在努力保持知识阐述准确性的同时,力图反映*法律动态和法学研究进展;强调活学活用,在每章后面都附有相关案例;注重对相关法律制度的背景知识的介绍,在每章之后附以 拓展和链接 资料。书后还分门别类地列举了相关法律网站,以使读者在网络时代快捷有效地获取法律知识。 本书不仅可以作为高等院校开设 法律基础 课的教材,也是法律爱好者了解中国法律基本概况以及相关法律应试的参考读本。
本书将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将法理学原理与相关案例相融合,使法理学从“形而上”走向“形而下”,贴近法律职业和法律生活。 本次修订,在保持版内容基本不变的基础上,根据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的发展和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如下修订: ,对版中存在的极少数文字错误进行了订正;根据新的法律条文规定或司法解释对原有内容进行了相应的改动;对版中引用的个别显得陈旧的案例进行了更新。 第二,在大多数章的后增加了历年来全国司法考试中涉及法理学的真题。对于全国司法考试没有涉及的少数章,也设计出了模拟题。并且对这些真题和模拟题,都进行了解答和分析。
法理学的教学关键是勾起学生对法学的兴趣。当然,引起兴趣并不能以差的学生为标准,因为,法学精英化的教育方式并不一定适合每一个学生,也许只有那些逻辑思维能力较强,记忆力、理解力好,有公平之心、保守倾向,心态平和而不急功近利的学生能够学好并运用好法律。法理学原理属于粗线条的理论,虽然法理学者也常说,一旦具体到案件就可能使理论深入和复杂。本教材是组织了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郑州大学、烟台大学、山东政法学院、山东大学等学校的部分专家学者,在山东威海、河南云台山召开了两次教材编写会议。经过认真讨论编写而成的,把本教材的特色确定为:突出法理学的应用性,还法理学以实用性特质。内容包括法学与法学流派、法律的概念、法律分类、法律要素、立法、法律责任、法律价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