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编 西方古代法律思想 章 古希腊法律思想 节 概述 第二节 前期智者与苏格拉底的法律思想 第三节 伊壁鸠鲁学派和斯多葛学派的法律思想 第二章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思想 节 柏拉图的法律思想 第二节 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思想 第三章 古罗马的法律思想 节 罗马法的形成以及历史地位 第二节 西塞罗的法律思想 第三节 罗马法学家的法律思想 第四章 中世纪的法律思想 节 《圣经》中的法律思想 第二节 奥古斯丁的法律思想 第三节 教皇革命及其对西方法律传统的影响 第四节 阿奎那的法律思想 第五节 宗教改革运动中的法律思想 第二编 近现代西方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古典自然法学 章 概述 节 从马基雅维里的君主论到布丹的主权论 第二节 古典自
吴克利著的《审讯心理学(第3版)》从实战的需要出发,全面科学地总结了犯罪嫌疑人抗审的原因,犯罪嫌疑人供述认罪的基本特点以及审讯犯罪嫌疑人的六大基本规律。该书从心理学这一独特的视角出发,论述了犯罪嫌疑人从对抗审讯到交代犯罪事实的全部过程的审讯方法,并且以科学的方法论,提出了实战性的审讯技巧,对于从事侦查审讯工作和教学研究工作的同志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冤错案件纠防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若干意见 辅导读本》详细阐述了冤错案件的概念及其危害、国外防止和纠正冤错案件的基本情况及制度介绍、冤错案件的原因分析、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及其司法适用等内容。 同时结合实际案例,针对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如何防止和纠正冤错案件给予了具体的指导与建议。
《案例法理学评析》从具体的案例,乃至琐碎的生活故事,来阐释复杂而又深奥的法理学原理。将这些原理寓于形形色色、生动活泼的案例中,使法学理论富有生活气息和更为真切的现实感,将使法理学的讲授别开生面;同时,也可从案例中探寻法理的源流,有助于开扩法理学的视野,拓展法理学的研究领域,从而使法理学理论起到对法律实务的指导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本书冠名为《案例法理学评析》,而不叫《法理学案例评析》,也许编者有其用意。因为后者的逻辑似乎是先有法理学而后产生其案例,实际生活是相反的;前一名称不但逻辑顺过来了,而且以案例来诠释法理,我认为可能还隐含有作为法理学的一个新视角、新领域乃至新分支学科的意味。这当然有待作者和法学界的进一步研讨和开创。 通读该教材,资料翔实(共收录203年案例)、论述有据
法理学又称为法哲学,是法学的一门基础学科,主要研究法律现象的共同规律和共同性问题。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一般法,但它的内容不是法的全部,而仅仅是包含在法律现象中的普遍问题和根本问题。法理学属于法学知识体系的层次,担负着探讨法的普遍原理或原理的重任,为各个部门法和法史学提供理论根本和思想指导。 本书可以作为相关专业本专科教学用书,也可以作为各种培训及自学的参考用书。
这本书的写作目的是首先是为了教学。几年来,在为其所在的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各类研究生讲授法理学课程的过程中,作者发现并没有一本合适的教学用书,因为几乎所有的法理学教材都是为本科生准备的。另外,鉴于作者所在学院“国际经济法”的专业特点,考虑到大多数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在授课过程中引入了一些比较法学的内容,收效不错,形成了一六以法理学为主干,包含着比较法学成分的课程。本书就是这些课程的总结。 按照我国现行的教育体制,研究生阶段的学习需要以同专业本科阶段的知识为基础,所以,如果用作教学,本书也应该是在系统学习了本科阶段的法理学课程或研读了教科书的基础上,再来使用的。 全书更像一个若干不同专题的集成。当然,所涉及的都是法理学和比较法中的基本的、重要的主题,希望通过这
法理学是以部门法理论与实践为主要基础提炼而成的法学一般理论,它既包含着法律和法学的一般知识,又包含着法学的一般理论原理,因此,它是进行系统法学学习研究的基础和指导。为了适应本科以下法学专门教育的需要以及非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及其他人士较系统自学法学的需要,我们编写了这一《法理学教程》。本教程内容涵盖了法学专业法理学教学的基本问题,但在结构编排和行文上更注意适应自学的特点,做到由浅入深。在叙述原理时,尽可能提供例证材料以帮助理解。每章后面附有小结和知识点,以提示学习的基本原理和要点;同时,每章还际有模拟司法考试题,以便读者加深理解和自测。本书作者都从事法学本科或研究生法理学课程教学多年,因此,本书也是集教学经验而成。
2007年7月,美国天普大学法学院的教授邀请美国5所院校的著名教授对中国25所大学的教师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培训内容具体细致地涉及教学计划、教学素材和教学方法的应用,使被培训的教师对实践性教学方法(诊所教学方法可以被应用于教授理论和具有实践意义的法学课程)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本书即是参加培训的教师撰写的诊所式教学方法(也可称实践性教学方法)应用于诊所教育课程以外的法学课程的教案、讲义汇编。本书汇集的法理、民法、婚姻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仲裁法、犯罪学、民事诉讼法等学科的教学法、教案或者典型教学片段,为法学教育教学方法的改革提供了一种模式和方法,是探索法学教育方法改革的具体应用的体现。 本书的特点并不是重在介绍具体法学课程的内容,而是重点展示教学活动的组织和实践性教学方法的应用,重点展示引
《法理学初阶》与《法理学进阶》是西南大学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学科组新编的一套供大学本科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法理学”使用的教学用书。《法理学初阶》适用于大学本科一年级学生;《法理学初阶》既适用于大学本科高年级学生,也可供法学各专业研究生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选用。 通过对基本知识点的重点阐述,促证学生掌握基础理论;通过对学术前沿问题的介绍,拓展学生视野,启发学生思维;通过对基本技能训练的指导,提高学生处理法律事务和应对司法考试能力;通过课后作业的问题设计,引导学生独立思考、深入研究。
在本套丛书的14本核心课程教材的编写中,我们不仅有意识的吸收了近十几年以来,在我国社会发展中出现的较为定型的法学研究成果,以及相应学科国际发展的动向,使本教材在内容上能够充分反映出21世纪中国法学发展的现状,以及相应学科的国际发展趋势。而且,特别注意到了东部法学教育,以及法学本科教学的特点,有的放矢的针对法学高等教育中本科学生的特点,将教学内容、教学提问,以及案例教学结合起来,使教材不仅具有新颖性、学术性,也具有较大的可读性。 本书以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主干课程教学大纲为基础,参照国家司法考试的大纲要求,并考虑到初学者的接受能力及与本科后法学研究生教育的衔接,并适应东部法学教育的特点而编写。作为大学本科法学教育阶段的《法理学》教材,全书内容分为四个部分,即绪论、法律本体论
法学是人文社会科学中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学科。笼统地讲,所谓法学,就是研究法律现象或法律问题的学问或理论知识体系,是一门关于社会共同生活的规范科学(Nomnwissenschaft)。但正像任何有关法律的活动并不都可以看作是法学研究一样,任何有关法律的知识也并不都能简单地称为法学。作为专门的学问和特有的知识体系,法学区别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甚至区别于那些以法律为对象的片断的思考(不成体系的法律思想和观点)和为法律的操作而对法律所作的实用解释(注释法律)。法学的生成,具有以下标志:①立法的发达,要求对法律问题进行专门的探究,法学家职业阶因此而形成;②一整套法律概念、原则(原理)和规则的构成,法学方法的运用和自成体系的法律理论的创造;③传授法律知识和探讨法律理论的机构(法律学校)的存在;④学科分化的程度
这是一部酝酿理论创新、呼唤理论创新的法理学教材。它试图重新强调法学研究的科学主义方向,沟通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沟通社会科学内部的有机联系,通过反映全球化背景及各国法律变革的时代趋势,回答中国法治化进程提出的重大实践问题,回应马克思主义法学面临的时代挑战,让学生、学员初步领略法理学学件在中国的基本面貌和前沿问题。 在内容上,本书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法律与人类文明的关系为主线,以“法律是人类文明秩序的体现”为核心思想,在法律变革、法的本质、法律历史演进、法的运行、法律与中国社会转型、法律与可持续发展、法律代现化与法律全球化等问题上做了创新性尝试。
在法律的选择上,一方面考虑重要的基本法律,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如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劳动法、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等;另一方面考虑财经类院校的专业特色,让学生了解一些与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实用的法律,如企业法、公司法、破产法、合同法、担保法、商标法、专利法等。在体例的安排上,将基本法律作为上篇,将与经济活动有关的法律作为下篇,后是诉讼的基本程序介绍。在介绍过程中,尽量做到简单明了,易学易记。在每章的前面,交代本章重点;在每章的后,给出本章的复习思考题,使学生便于掌握和运用。
本书为《21世纪高等院校法专业核心课程教材》之一,是根据*高等教育司审定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编写的。 编著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将堂的十六大以来的法学理论研究成果,尽量吸收到本教材中,试图体现与时俱进的精神。同时尽量把握使法学理论知识点全面且通俗易懂的原则,力求在保持传统法理知识结构的前提下,有所创新。
发展与繁荣是当今中国的主题,这也表现在法理学教材出版方面。近几年教材出版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打破原有的全国统一编写局面,形成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繁荣景象,各地、各校纷纷自编教材。作为西部法学重镇的西北政法大学也迎合了这一趋势,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开始自编法理学教材,并随着形势的发展不断修改。本教材就是这一进程中的一个产品。 用直观形象的图片、表格诠释深奥的法学理论,具有很强的可读性; 通过丰富的资料和启发性的思考开启读者的智慧之门,在扩大阅读视野的同时,引导读者 探寻法律的奥秘; 穿插生动的案例,将抽象的法律知识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可提高读者的实践分析能力; 本教材的读者不限于法律院校的师生,其他研习法律或者对法律感兴趣的读者均能从中受益。
西方法律思想史是以阐述西方历史上各个历史时期不同思想家的法律思想为内容的学科。 学习西方法律思想史,有助于更为深刻地了解西方法律制度发展和运作的理论基础,也有助于充分了解中国现行的法律制度。《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编写以体系简洁、内容扼要、论述通畅、语言朴素为宗旨,以方便学习者的学习并掌握所学内容为目标,对从古希腊、古罗马到当代的西方法律思想进行了分析介绍。
本书将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将法理学原理与相关案例相融合,使法理学从“形而上”走向“形而下”,贴近法律职业和法律生活。 本次修订,在保持版内容基本不变的基础上,根据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的发展和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如下修订: ,对版中存在的极少数文字错误进行了订正;根据新的法律条文规定或司法解释对原有内容进行了相应的改动;对版中引用的个别显得陈旧的案例进行了更新。 第二,在大多数章的后增加了历年来全国司法考试中涉及法理学的真题。对于全国司法考试没有涉及的少数章,也设计出了模拟题。并且对这些真题和模拟题,都进行了解答和分析。
本书以20世纪中国外国法制史教学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为出发点,吸收了全国和各政法院校的《外国法制史》教材的框架体系的精华;首次增加了加拿大法、非洲法、现代亚洲地区法等章节,填补了外国法制史教材体系在上述方面的空白;强化了古埃及法、希伯来法、伊斯兰法、欧洲联盟法的内容,因而具有比较强的系统性。 本书使用了40余幅比较珍贵的外国法制史的文献照片,这在外国法制史教材编写中尚属首次。
法理学作为法学的分支学科,在法学体系中处于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法学方法论的地位。基于这一学科特点,在职业(实践)教育的理念指导下,本教材从法的本体、法的历史、法的价值、法的运行以及法和社会的关系等五个方面人手,系统分析和解释了法、权利与义务、法律责任、法律关系、法律形式与效力、法律体系等贯穿于整个法学体系范畴的概念;系统阐述了法的起源、法的历史与演进进程,对法系的分立、法治国家的构建、法治现代化等问题作了深入的介绍;在对法律价值问题作深入阐述的基础上,对法与公平正义、法与人权等问题.作了系统的介绍;从法的运行角度出发,对法的制定、法的实质、法律方法、法律职业和法律程序等专题作了系统的阐释;以法学的立场为出发点,对法与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现象的关系作了系统的介绍。 本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