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总论(第二版)》共十一章,涉及商法的概念与特征、商法的地位、商法的产生与发展、商法的理念与原则、商法的渊源、商法的体系与立法模式、商主体通论、企业通论、商行为通论、商事登记制度以及商号制度等,既吸收了近年来的全新商法理论研究成果,又立足于中国市场经济制度及实践需求。在基本知识点之外,基于商法的实践性特征,本书还为体现商法理念的商事法律实践中典型问题的解决提供基本思路与方法,力求将商法理念与原则融汇于具体法律适用的解释中,从而使商法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更为明晰,帮助读者确立至关重要的商法理念与商法思维。
《高职高专国际贸易专业含金融方向系列规划教材:国际商法》根据高职高专教育的特点与教学改革的需要而编写,突出实用性;同时保持了国际商法知识体系的完整性,吸收了*的国际商法规则和研究成果,突出新颖性;另外设有学习目标、案例导入、小资料、关键词汇、本章小结、思考题、案例分析题等环节,突出编写体例的灵活性。 《高职高专国际贸易专业含金融方向系列规划教材:国际商法》分为九章,包括国际商法导论、商事组织法、国际商事代理法、国际商事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产品责任法、国际票据法、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法和国际商事仲裁法。 本书语言精练,文字通俗易懂,侧重实用性和实践性,可作为高职高专涉外类专业以及成人高校涉外类专业的通用教材,亦可作为从事涉外商务工作的在职人员的培训教材,或供其他人
市场经济的确立和良性运转,是我国保险事业得以全面发展的动力性因素所在。在这一过程中,责任保险日益突显出其重要地位。因为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对自己的行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论从何种角度观察,都构成一种意外的负担。当这种负担过于巨大,超出行为人的承受能力时,不但自身将陷入贫困窘迫境地,且因此行为而使受害者的利益难有保障。科学技术的发达在为人类活动开辟了更为广阔空间的同时,也使得因自身行为致他人损害而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性大大增加。民事法律制度,特别是民事责任制度的不断演进和变化,更使得社会成员为自身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不断扩展。为此,人们迫切需求一种有效的风险转嫁措施,将所面临的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分散出去。而聚集、分散和消化损失构成了保险的本质特征。在责任保险制度中,投保人通过
《公司法实战智慧(二)》由广州市律师协会企业与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编写,是在2016年出版的《公司法实战智慧》基础上的又一成果。本书中的实务案例和理论文章,多来自广州律师为公司和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实践,由本书编委分组编辑完成。本书的框架结构由各位作者撰写的应用法学研究文章及大量与理论文章相配套的案例构成。文章和案例结合了本届公司委多期沙龙的研究主题,是广州律协公司委的综合研究成果的结晶。书中部分案例来自于广州律师的积极投稿。本书既有较深的理论阐述,又在程度上反映了广州律师在公司法律实践中的成果,是一本集理论与实践于一体的实务好书。
现代公司法和证券法尚未解决的问题之一,是关联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责任。各国公司立法和司法实践,已经发展为以调整单一公司为主并以调整关联公司为辅的制度。关联公司涉及的法律问题非常复杂,涉及的领域相当广泛。关联公司在许多法律领域提出了新的课题,以单一公司为调整对象的传统法律难以解决这些问题。本书的主体和重心是关联公司这一经济和法律现象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围绕关联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责任这一主线展开研究。本书通过对关联公司法律责任制度的法理分析和具体规则的研究,分析比较发达国家和地区关联公司的法律制度,结合我国关联公司的现状和司法实践,对关联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系统研究,以分析研究为基础,为立法设计或者司法解释提供素材和视角,提供一个预测涉及关联公司案件的具体标准,并提出
本书对我国新出现的大调解制度的经验,运用了上海和绵阳等地方的实证性数据和资料,进行了总结和反思。对于现在各地法院出现且重视的审前程序的调解、诉调对接问题进行了研究以指导实践,同时对调解制度原本基础的原则和程序问题进行了澄清。
本教材是为本科电子商务专业编写的。在概要介绍电子商务法基本原理的基础上,针对电子商务经营活动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分别进行了阐述,具体包括电子商务运行平台(网站)、网络服务商、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电子合同、电子支付、电子税收、电子商务广告、网络隐私与知识产权、电子商务安全法以及电子商务纠纷的解决等相关法律问题。 本教材力求结合电子商务专业的特点和要求,在反映*研究成果和立法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地介绍相关知识基础,并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本书也可作为电子商务专业自学考试参考书。本书配有电子教案,可在我社的网站上下载。另外作者还建有教学网站,有兴趣者可登录: www.shecan.net。
本套教材具有如下特点:,体系新颖。本套案例教材以法学的基本理论为线索,就每个具体理论问题设案情简介、思考方向、法律规定、理论分析、自测案例五个部分,这一体例可以充分地体现实践、法律、理论的结合。第二,内容简洁。本套案例教材力争以简洁的语言明确问题,解析实例,说明法理,使学生能够一目了然。第三,紧密结合法律规定。针对现有案例教材往往脱离现行法规定的缺陷,本套案例教材特别强调现行法的规定,并通过实例帮助学生理解法律的规定,以增强学生自觉适用法律的能力。第四,具有启发性。本套案例教材在每个具体理论问题的设计上都包括有自测案例,其目的就是给学生以充分的思考空间,启发学生运用理论与法律分析和解决实践问题。
本书以我国新修订的保险法为主要法律依据,参照国际保险立法变迁,围绕保险利益、损失补偿、近因、*诚信等保险法基本原则,保险合同订立、履行与解释等保险法根本的问题及其在保险实践中的适用和纷争,并结合国内外近70个保险法经典判例,对保险法总论作了全面、深入、系统的阐述。本书理论与实务并重,语言精练、准确,资料翔实、新颖。 本书适合高等院校法学本科生和研究生课堂教学使用,同时对保险法律实务工作者、保险法研究者也具有较高参考价值,也可作为一般院校和社会各界保险法培训的基本教材。
本书以简明扼要的语言,辅以国内外经典案例讲述保险法的基础理论和基本原理。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突出保险法律在中国本土的实践性,深入浅出地介绍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保险法律体系、法律原理和立法过程;对国内欠缺的法律条文进行重点分析;以专题讨论或案例分析的形式分析中国保险法律体系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进行横向的国际比较。 本书可以作为金融保险类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学习以及教师授课的参考用书,也可以为保险监管部门、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本书配有教学课件,教师可填表免费索取。
该套教材旨在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弥补现有教学主要以部门法知识为课程教学内容的不足。这套教材以项目为教学单元,结合现有的法学实验教学方式并充分考虑现代教育技术在法学实验教学中的作用,其特点是注重以法的运行过程为背景来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
《企业法律与管理实务操作系列: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应用全书》要由三部分组成,即:(1)关于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制度、组织、机制、文化、目标、手段的介绍和说明;(2)对企业法务的日常工作,例如合同管理、谈判、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劳资关系协调、风险控制、参与决策等具体业务的分析;(3)对于非日常性活动,例如诉讼(特别是战略性诉讼的提起或应对)、企业的危机处理和应急措施、与外部律师之间互动关系的探讨。
本书系“21世纪经济管理类法律应用简明教材”民商法系列商法典型案例部分。本书主要针对高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生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司中经济管理干部学习、了解商法基础理论及从事实际业务需要,在兼顾学科体系的前提下,甄选若干典型案例,进行分析阐述。本书共分五编:公司法编、保险法编、海商法编、票据法编及证券法编。各编分为概述与法律应用两部分:概述部分简要介绍该部门法的基本内容;法律应用部分包括案情简介、法律问题、法律依据、法理和法律分析、存在问题以及参考案例六大部分,对真实案例进行分析,深入浅出地阐述了与该案例相关的法律原理。
以小博大的交易机理、精算及条款标准化的产品设计技术、社会风险管理的功能定位是保险市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保险法也由此围绕如何有效地实现防范利用保险获得不当利益、克服双向信息不对称、张扬风险管理积极意义等基本目的而展开。本书不求对保险法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展示的体系性和全面性,而是围绕保险市场法律需求的逻辑主线,聚焦保险交易的技术属性与伦理属性、政策属性之间的关系及其对保险制度的影响,选择性地探讨新型产品对保险定义的冲击、人身保险保险利益认定的纷争、保险人说明义务被过度利用与保险条款公平性评判过度道德化的危机、责任保险扩张的边界、巨灾保险的发展瓶颈、保险消费者保护监管等热点问题。
现代法学教材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法制建设以及法学教育改革的实际 ,瞄准培养跨世纪高质量法律人才的目标,努力编写出版反映当代先进水平的法学教材。 这批教材分若干系列,力求完整、准确地阐明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吸收国内外优秀学术成果,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达到理论性、实践性和应用性的统一。 《海商法》是现代法学教材民商法系列的一种。
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的组织与活动的法律,由此决定了揭示公司的概念与特征乃是公司立法与公司法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 公司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物,是世界性的经济组织形式,这就决定了认识公司的概念,离不开对各国公司法的比较分析。由于各国法律文化及公司法制度的差异,对公司概念的表述也不尽一致。 在英美法系国家,公司是指数人出于共同目的而进行的组合,常常是为了营利而经营业务,对于合伙难以胜任的联合,一般采用这种组织形式。由此可见,英美法系国家在学理上强调公司是有别于合伙的人的组合,确认公司的本质属性有二,即法人与有限责任。 在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它揭示公司具有以下特征:公司是社团法人。在大陆法系国家,以公法与私法理论作为划分的基础,将法人分
保险法作为现代法律体系中的独立法律部门,是适应着保险市场的产生和发展而形成和确立的,它以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在各国民商法领域内占有一席之地,成为民商法的必要组成部分。 保险法是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产物,究其原因,保险业是人类的社会生产和经济交往达到一定的历史阶段,具备了形成独立的保险行业的社会条件时,始得出现专门经营保险商品的保险业,而作为规范和调整保险商品交换活动的行为规则,保险法必然适应保险业的发展,不断地发展和完善。 保险法适用于特定的社会经济关系范畴,即保险商品交换关系。这使得保险法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而不能被其他法律规范替代。其首要表现就是围绕着保险经营活动,着眼于维护保险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促进保险业发展,建立了其特有的保险法律制度——保险合同制度
面对高等法学教育中的种种现象,我们感到困惑,也产生了很多的忧虑:十年前的时候,法学专业是所谓的“热门专业”之一,现在的热门专业排行榜早已不见了“法学”的踪影;法学本来是很“专业”的专业,但在日前法学专业毕业的学生求职的时候,很多用人单位感觉法学学生似乎没有专业;很多学生学了4年的法学专业,知道了很多法律上的专业名词,在被问到一个案子如何处理的时候,可以侃侃而谈、头头是道,满口专业词汇,甚至德国如何规定、美国有某个新鲜的理论,但是就是不知道中国怎么规定,这个发生在中国的案子究竟该如何解决;等等。这种现象似乎可以称为“专业教育的非专业化”。2005年贺卫方教授在网上宣布停止招收研究生,就是针对现在考研过于注重公共课程、不注重学生对于专业的喜好这种现象而进行的挑战。法学教育中出现的这些
为了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培养高级法律人才的需要,编写了这本《商法总论》,根据“民商合一”的指导思想,依照我国民商法律、法规,突出商法特点,结合我国司法和经济实践,就编写教材的要求,组成商法导论、外国商事法律制度概况、商事主体、商事法律行为、商事登记、商业名称、商业账簿、商事诸法的体系,概述相关的内容。
本书为研究生读者而写。我们虽然已经给研究生开设商法课程达二十年之久,培养的研究生已经在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以及经济实务部门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要写好一本研究生商法教材仍然深感困难。根据理论体系按部就班阐述,难以摆脱本科生教材编写的套路;不按体系结构安排,又会显得过于凌乱。目前本书只能定位为研究生学习参考书。我们将商法分成几大部分,每一部分选择了一个或几个专题。这些专题基本上是专家们认真研究的心得,现整理编辑予以出版:一方面,有助于研究生们对一些商法前沿、焦点和难点问题的理解;另一方面,有助于研究生们重点关注和学习专家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我们的看法是:研究生培养重在素质的培养,研究生读者在阅读本书的时候,务必事先具备理解商法本科教材的基本功,如是读后才能获益,才能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