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中的5.1为强制性内容,其余为推荐性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烟幕专卖局提出。
本标准的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企业分技术委员会(TC l44/SC 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烟草(集团)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中烟工业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小龙、朱文倩、黄国棵、张云莲、张胜华、孟庆华、张敏、李燕、吴承刚、王韵、朱强、米芳芳、杨雷。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企业分技术委员会(TC 144/SC 4)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 14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广东中烟工业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河南新郑烟草(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李青常、李栋、马明、沈光林、李文伟、卢斌斌、马丽娜、寇智岭。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卷烟分技术委员会(SAC/TC144/SC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龙岩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YC/T 405((烟草及烟草制品 多种农药残留量的测定》共分以下五部分: 一一第1部分:高效液相色谱一串联质谱法; 一一第2部分: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一一第3部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和气相色谱法; 一一第4部分:二硫代氨基甲酸酯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一一第5部分:马来酰肼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本部分为YC/T 405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和GB/T 20001.4—2001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卷烟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44/SC 1)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烟草总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烟草机械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44/SC 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常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中烟机械技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淑云、丁轶群、韩云辉、陶智麟、董祥云、李久国、邓钢锋。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卷烟分技术委员会(SAC/TC144/SC1)归口。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和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部分为GB/T 22838的第15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ISO 9512:2002《卷烟通风的测定定义和测量原理》(英文版)。 本部分作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将“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部分”;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删除国际标准的前言。 本部分代替GB/T 19610—2004《卷烟 通风的测定 定义和测量原理》。本部分与GB/T 19610—2004在技术内容和结构上没有差异。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附录D和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和GB/T20001.4—200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卷烟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44/8C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tl,.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宏晓、赵砚棠、马强、陈建军、徐海涛、庞永强、陈再根、侯宏卫、姜福东、郭忠成、钟青、管延渠、刘常荣、郑捷琼。
YC/T405《烟草及烟草制品 多种农药残留量的测定》共分以下五部分: 一一第1部分:高效液相色谱一串联质谱法; 一一第2部分: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一一第3部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和气相色谱法; 一一第4部分:二硫代氨基甲酸酯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一一第5部分:马来酰肼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本部分为YC/T405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和GB/T20001.4—2001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卷烟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44/SC 1)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国家
GB/T22838《卷烟和滤棒物理性能的测定》分为18个部分: ——第1部分:卷烟包装和标识; ——第2部分:长度光电法; ——第3部分:圆周激光法; ——第4部分:卷烟质量; ——第5部分:卷烟吸阻和滤棒压降; ——第6部分:硬度; ——第7部分:卷烟含末率; ——第8部分:含水率; ——第9部分:卷烟空头; ——第10部分:爆口; ——第11部分:卷烟熄火; ——第12部分:卷烟外观; ——第13部分:滤棒圆度; ——第14部分:滤棒外观; ——第15部分:卷烟通风的测定定义和测量原理; ——第16部分:卷烟端部掉落烟丝的测定旋转笼法; ——第17部分:卷烟端部掉落烟丝的测定振动法; ——第18部分:卷烟端部掉落烟丝的测定旋转箱法。 本部分为GB/T22838的第12部分。 本部
本标准按照GB/T l.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信息分技术委员会(SAC/TC l44/SC 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烟机械技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庆涛、徐祖发、龚美华。
本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 l4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广东中烟工业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河南新郑烟草(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李青常、李栋、马明、沈光林、李文伟、卢斌斌、马丽娜、寇智岭。 ‘
YC/T 169《烟用丝束理化性能的测定》分为12个部分; ——第1部分:丝束线密度; ——第2部分:单丝线密度; ——第3部分:卷曲数; ——第4部分:丝束卷曲指数及丝束卷曲弹性回复率; ——第5部分:断裂强度; ——第6部分:截面形状和径向异形度; ——第7部分:回潮率; ——第8部分:水分含量; ——第9部分:油剂含量; ——第10部分:残余丙酮含量; ——第11部分:二氧化钛含量; ——第12部分:包装与外观。 本部分为YC/T 169的第5部分。 本部分代替YC/T169.5—2002《烟用丝束测定系列标准第5部分:断裂强度》。 本部分与YC/T 169.5—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本部分的名称由《烟用丝束测定系列标准第5部分:断裂强度》更改为《烟用丝束理化性能的测定第5部分:断裂强度》; ——“规范性
本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14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北省烟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李清诚、廖晓玲、赵云飞、郑莉、胡湘涛、杨艳华、程占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