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对量刑政策和量刑研究进行了极具原创性和建设性的反思。 大量的学术研究和改革工作一直致力于解决量刑决策的 问题 。但它仍然是个谜。这是因为在该领域,要么急于提出各种改革方案,要么否认改革的必要性。然而,这种急于宣布规范解决方案的态度阻碍了对日常量刑工作现实的更深入理解。学术和政策思维由法律形式主义的假设所主导,并笼罩在更广泛的自主个人主义范式中。相反,将量刑重新定义为一个社会过程,可以使决策的概念更加深入,从而为可能的改革提供更坚实的基础。三个关键特质揭示了量刑是一个社会过程。,量刑不可避免地具有阐释性。其次,量刑决策实际上不是由法官个人独自决定的单一时刻,而是一系列从业者合作作出贡献的过程。第三,量刑具有表演性,展现了文化所期待的角色和品格。
2005年日本公司法的制定,与我国公司法的修改几乎同步。两厢比较,虽各有千秋,但除了我国有关公司法人格否认规则成文化的体例,尚未在日本法上有所体现之外,其他新引入的制度,通常均可找到日本法的影子(尽管日本法也是传承欧美的产物,但毕竟已经亚洲化、本国化)。而论详尽周延的程度,则我国新公司法远逊于日本法,这单从较之我国新公司法为寥寥13章219条,日本公司法则有8编34章979条,即可见一斑。因此,赶在我国新公司法施行之际,将这部21世纪最新最庞大的外国公司法典译介过来,不仅对学界比较公司法研究有重大意义,而且对该法施行中的诸多具体问题的理解与认识也会有所帮助和启发,甚至可为公司法实施条例或者司法解释的制定提供有益的借鉴。值此之际,我们就日本公司法的本国化、现代化与法典化演进,稍作回顾与探讨,以为代
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干预可以是国家对市场经济主体行为的肯定,也可以是国家为了某种目的或矫正市场失灵而管理、规范、协调和引导市场经济活动。以此概念为基础,根据国家干预的不同层面,将全书分为五编。编是导论,主要阐述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经济诉讼和经济仲裁。第二编是经济组织法律制度,主要阐述公司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第三编是市场运行法律制度,主要阐述合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产品质量、商标、专利、广告、对外贸易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第四编是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主要阐述税收、会计、审计、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第五编是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主要阐述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以及劳动保障方面的
《欧洲公司法/西北民商法学术文库》编著者阿德里安·德瑞斯丹、提亚戈·蒙泰罗、克里斯多夫·泰西曼、埃里克·沃劳夫。 《欧洲公司法/西北民商法学术文库》内容提要: 中文版序 前言 缩略语 章 导言 第二章 欧盟内的商事组织 第三章 欧洲范围内的协调计划 第四章 欧盟法下的商事组织 第五章 公司的设立与融资 第六章 成员国法下的公司管理与控制 第七章 员工参与 第八章 跨国合作与收购 第九章 年度财务报表 第十章 公司集团 参考文献
本书作者Rober W. Hamilton是德州州立大学奥斯丁分校的法学教授,在公司法领域颇有建树。我们可以较一下他另外两本书,其中一本叫Cases And Materials On Corporaions Including Parthership And Limited Parner-ships,另一本书是与人合著,叫Business Basics For Law Student Essential Terms And Con-cepts。在这三本书中,作者写作的特点都是深能浅,深入浅出,用简洁的语言和方式告诉您那些复杂却又是最基本的东西。
新公司法公布后,正确理解和全面落实该法的新内容,继续对与该部法律有关的法律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认真研究,积极研究探讨相关法律制度的立、改、废问题,继续关注该部法律的实施情况,为相关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积累经验等等,就成为相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共同任务。有鉴于此,我社组织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部门和单位的专家和学者
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的主体法。2023年12月, 《公司法》修订通过。此次修法力度较大,旨在贯彻落实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保护、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等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为打造 具活力的中国市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本书以全新修改的《公司法》法律内容为基础,配以公司法律相关司法解释,以及相关规定,还配上部分相关典型案例进行指引,让读者 好地了解公司法律相关内容,进而 好地履行相关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