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雅典式民主制度最重要的文化遗产之一。公元前322年,在为殁于拉米亚的雅典战士举行葬礼时,希波雷德斯高呼:为了人民的康乐,必须以法律之名而非某个人的威胁进行治理。自由人绝不能仅仅因为一鳞半爪的有罪证据而受到控告的威胁;我们公民的安全绝不能系于那些只知一味逢迎主人、中伤公民的人身上,而应建立在对法律的信任的基础上。
历 的统治者都用法律来维持秩序,但是法律不仅仅是权力和社会控制的工具,法律还让普通人有了表达个人期待的机会。牛津大学法律人类学教授费尔南达·皮里追溯了古往今来、存在于世界主要文明的复杂法律体系的兴衰,同时展示了普通人是如何借助法律来定义社区、规范贸易和建设文明的。皮里认为,真正将人类团结在一起的是我们对法律能够产生正义、对抗压迫、从混乱中创造秩序的信念。
本书是以岳麓书院藏秦简中的法律文献的整理与研究为基础,对秦代法律制度进行专题研究探讨的学术论集,是课题组成员集体研读,分头探讨的成果汇集。本书分五个大的篇章展开:一是关于秦代法律文献的研究综述,主要概述了自上世纪 70 年代睡虎地秦简问世以来学界对秦代法律制度研究的一些热点问题。二是关于岳麓秦简中的秦律的专题研究,主要集中对岳麓秦简中出现的《亡律》、《繇律》、《田律》、《?布律》、《置吏律》、《尉卒律》、《行书律》等秦律内容进行了多角度的研究和探讨。三是关于岳麓秦简中的秦令的专题研究,主要对岳麓秦简中的秦令格式进行了具体的归纳分析,并对其中的一些令名和令文进行了不同层次的探讨。四是关于岳麓秦简中的奏谳文书的专题研究,主要将岳麓秦简中的奏谳文书《为狱等状四种》和张家山汉简中的《奏谳
本书以逻辑主线为纲,从“实战”出发对如何进行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进行讲解。通过“椅子”这一模拟案例,讲解如何借助逻辑主线来撰写权利要求,并借助真实专利技术方案,对实战中权利要求的撰写进行分析。对于说明书的撰写,本书从“清楚”“完整”“支持”这三个方面给出了整体撰写原则,并结合真实技术方案,对说明书各部分的撰写要求进行了讲解。全书始终关注逻辑主线这一专利代理中的核心要素,并始终强调工作态度的重要性。全书 大部分内容为案例实践,通俗易懂,适于从事专利实务工作的人士阅读。
《西方法律思潮源流论/吕世伦法学论丛(6卷)》是部改变按照断代人物进行阐述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写作方法,而采用按照法律思潮为主导方法的西方法律思想专著。这样做的益处在于,既可将西方法律思想从古到今的发展脉络一气呵成地把握(避免因断代划分而不易上下连接的缺欠),又可对各种法律思潮(尤其自然法学、分析法学、社会法学主流派)有清晰的了解。 《西方法律思潮源流论/吕世伦法学论丛(6卷)》多年来被高校本科生、研究生作为教材与专业读物。 《西方法律思潮源流论/吕世伦法学论丛(6卷)》原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于1993年8月。本次编集,在原版的基础上做了个别订正,其他一仍其旧。
钱大群先生的《唐律研究》《唐律疏义新注》《唐律与唐代法制考辨》等著作推出之后,在法史学界引起巨大反响。同辈及后辈学者对钱先生的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就部分研究成果进行了进一步的探讨,钱先生也对相关评论进行了回应。现把讨论文章结集出版,以有助于总结研究,推进学界对于唐代律令制度的研究。 由夏锦文和李玉生共同主编的这本《唐典研究(钱大群教授唐律与唐六典研究观点与评论)》还收录了对钱大群先生唐代法制研究成果的综述和学术生涯的访谈,有助于读者进一步认识钱大群先生的学术贡献,了解其治学路径。
本集收录了从20世纪80年代初《法学》上所发表的大部分的法制史论文。所选文章大致能够反映新中国法制史学可的发展样貌。其中有些论文曾被广泛引用,并被收入其他学术集刊,显见其在教学和科研中的影响力。
本书主要围绕著作权涉及的各种权利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独立思考,本书并不是就某一个理论问题进行的研究,而是全方位对著作权制度所涉及的诸多理论问题进行的横向全景式研究。本书分为上、下篇,分别从总论和分
本书以古代婚姻禁制,即缔结婚姻的禁止性条件为研究的切入点,系统梳理了中国历史上各个时期的婚姻禁制。从仅作为礼制的婚姻禁止条件到上升为法律制度的婚姻障碍条件,从传统中国的婚姻禁制到西法东渐后中国婚姻禁制
准确界定“间谍行为”,依法惩治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的各种间谍活动,体现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明确公民、组织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的义务、责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
本书是梅特兰1887—1888年在剑桥大学的讲义,由H.A.L. 整理后于1908年 出版。本书是一本极好的宪法入门书,在某种意义上它还是一本关于英国法的教科书。其篇幅宏大,内容丰富,涉及宪法、不动产法、封建主义、刑法、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法、财政税收,等等,有助于我们准确地理解英国宪政和宪法。本书显示了梅特兰不仅是一位思想精深的法律大家,而且还能极其高明地令知识大众化;这些讲义包含了一些梅特兰在其后来的作品中没有机会表述但却不能为我们所舍弃的、新的、原创性的观点。如果说戴雪的《英宪精义》为我们揭示了英国宪政当中的基本原则、基本状况是什么的话,那么本书则为我们提供了这些原则、这些状况是如何发展而来的。二者相结合,使我们对英国宪政的理解 加深刻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