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1987年1月1日起实施以来,《条例》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犯罪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治安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条例》已经不能适应社会治安管理的需要。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条例》做了个别内容的修改。2005年8月28日,在全面总结《条例》实施经验以及对治安管理处罚制度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修改,将原第六十
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全文,就重点条文作了详细具体的释义,帮助读者了解法条的精髓;其后收录公安部出台的*的部门规章等相关配套规定,方便读者了解我国人民警察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便于读者日常学习使用。
《行诉解释》是对《若干解释》《适用解释》的修改、补充和完善。明确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边界,既要解决 立案难 痼疾,又要防止滥诉现象。总结行政诉讼管辖改革成果,既要解决 诉讼主客场 的问题,又要遵循 两便 原则。明确界定当事人资格,既要畅通救济渠道,又要确保有限司法资源的效益*大化。完善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既要力求恢复客观真实,又要坚持程序公正的导向。规范审理判决程序,既要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审理,又要注意提高诉讼实效。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既要体现行政诉讼的严肃性,又要确保行政纠纷实质化解。落实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制度,既要强化行政复议监督职能,又要聚焦真正争议的解决。细化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既要依法维护合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又要防止不合法条款进入实施过程。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强化了政府采购的源头管理和结果管理;将公开透明原则贯穿采购活动全过程,对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公告中标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各个关键环节,均作了具体规定;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入库、抽取、评审、处罚、退出等环节作了全面规定;进一步细化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等主体的违法情形及法律责任。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作出修改: (一)删去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 (二)删去第十四条*款。 (三)将第五十条*款中的"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修改为"情节严重的,禁止其一年至二年内代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负责人就《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改答记者问三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巳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6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了有效地组织人民防空,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 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本书共分二个部分:第一篇是理论篇;第二篇是实践篇。在第一篇中主要侧重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基本理论。只有系统掌握执法基本原理,才能正确开展行政执法。第一章至第六章,主要介绍了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历史发展、基本特点、基本原则、执法主体、证据规则、执法程序、司法审查等,进行了概括性的理论研究和探讨。第二篇则研究综合行政执法实务,将行政执法基本原理应用于现实实践。第七章至第十三章,主要对油烟扰民事项、噪声污染执法事项、违法建筑执法事项、室内装饰装修事项、医疗美容执法事项、检察公益诉讼等常见常用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活动进行了专门介绍和深入探讨。由于本书兼顾了理论与实务的平衡,尤其对当前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难点疑点或尚不明确之处进行了专题探讨,因此本书是广大第一线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工具
本书主要探讨行政法体系化的两个核心问题:一是行政法法典化,这关乎行政法体系的内涵塑造。法典化可以整合现有的概念和规范,形成并然有序、层次分明的行政法体系。它不仅有助于明确行政法的核心价值观,而且通过逻辑和价值的融合,促使行政机关在合目的性的指引下作出科学理性的行为,妥善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二是行政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的关系,这涉及行政法体系的外延扩展。行政法并非封闭的法律系统,它需要与其他学科持续交流和互动。传统上,行政法作为公法的一部分,其体系建构主要依据公法原理。然而在现代社会中,随着公法与私法的交叉耦合日益显著,行政法的体系建构面临新的挑战。深入研究行政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的关系,可以有效拓展行政法体系,使其更能充分回应现实生活的复杂需求。
《新行政法释论》系行政法学专论。本书注重对行政法学领域 学术个案 的教义学推理与释义学解析,同时,更强调对行政法学专题问题的历史性探微与溯源性整理。 本书在基础理论部分主要围绕行政法治的三个关键词展开,系统阐释了 何为行政 、 何为行政法治 以及 如何行政法治 即行政诉讼的制度逻辑 等基础性理论问题。 本书在抽象和具体行政行为中各择其一进行分析。研究行政法规主要考虑到其是我国行政立法的典型,同时行政法规也关乎权力的宪法配置,此项研究既具有宪制意义,又具有行政法价值。选择学位及其授予问题,则是提醒青年法科学子在学习中,既要关注行政法学总论,又要思考我国部门行政法的发展。 在行政救济法方面,本书就行政案卷中心主义、原告资格理论和行政协议争议三个重点课题展开了深入研究,力图向读者展现中国行政
《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是最高人民法院为指导行政审判与沟通行政执法编写的分专题连续出版物,及时刊登行政法的理论与实践成果,新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司法政策及解读,大法官与知名学者观点,执法与审判一线疑难热点专题研究,具有典型和指导意义的审判案例及分析,重点课题的调研信息及成果等内容,总结审判与执法经验,明确案件裁判标准,关注学术前沿动态。 第99集设有 权威观点 专题研究 理论与实践 案例分析 调查研究 行政审判动态 规范性文件 等栏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包括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8章共124条,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次修正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实用版系列 独具四重法律价值: 1.出版权威。中国法制出版社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所属的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 2.法律文本规范。法律条文利用了本社法律单行本的资源,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正式版本完全一致,确保条文准确、权威。 3.条文解读专业、权威。本书中的【理解与适用】均是从庞杂的相互关联的法律条文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等对条文的权威解读中精选、提炼而来;【典型案例指引】来自*人民法院公报、各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等,点出适用要点,展示解决法律问题的实例。 4.附录实用。书末收录经提炼的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如损害赔偿金额标准)等内容,帮助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2017年《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了 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开创了 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 的制度。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本书是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的专题研究,本书具体内容为:第一章 规范性文件的内涵,规定了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学理内涵、规范性文件性质与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的关系。第二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存在的问题,规定了地方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规定、备案审查与一并审查的区别、规范性文件的识别问题影响了一并审查的范围、行政主体及职权要素是审查的重要条件、司法实践中对规范性文件的判断和识别。第三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范围,规定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及于整个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
2023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通过。本书主要依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条文,精心挑选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核心、重要的问题进行解答,并且书后附有典型案例和文书范本,希望能够帮助读者快速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知识。
本法是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防震减灾活动,适用本法。
本次《安全生产法》修改的重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个是解决安全生产的摆位问题,就是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到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上,要把安全发展纳入其中,从而进一步凝聚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形成推动安全发展的强大合力。二是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落实企业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包括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应该履行的职责,都要进一步明确。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执法的权威性,特别是加强基层安全监管的执法力量。四是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在罚则这些条款当中,有些规定应该更加从严。
本书是作者主持的中国法学会科研项目的结项成果。 本书试图对行政执法体制进行多视角的分析,研究当下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基本问题,为当下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供智识支撑与理论指导,以期对当下的 中国问题 进行有效的回应。 本书由导论、正文、结语三部分组成。 导论分为:问题的提出、研究现状述评、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和写作框架与思路。 正文分为以下六章。 *章为 行政执法体制概述 。对研究对象及其相关概念的界定与分析,是科学研究活动必不可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第二章为 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基础理论 。当下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主要受组织冲突理论、整体性政府理论、行政效率理论、公共服务理论、部门职权相对集中等理论的影响。本章中,我们将主要介绍以上几种基本理论。 第三章为 我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践探索 。本章重
本书是合法预期保护理论的代表性著作,最早对合法预期理论做了系统、全面、深入的研究,范围不只限于英国,也涉及欧盟、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的合法预期理论。本书的核心观点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并荣获第五届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 一等奖。 本书不局限于合法预期,而是从更加宏观的视野,比较分析诚实信用、信赖保护和合法预期之间的异同,关注诚信政府的中国实践,总体盘点了诚实信用、信赖保护和合法预期在我国的引入、运用与发展,全方位总结我国有关立法、理论与审判实践,深入思考诚信政府的理论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