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解答HR劳动法问题的专业书。 在企业的日常管理过程中,HR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劳动法问题,由于劳动法问题纷繁复杂,HR往往很难获得准确而专业的解答。从帮助HR解答劳动法问题的角度出发,本书汇集了1000个HR原生态实操问题,这些问题全部为HR的真实问题,源于实际工作当中。当然,是其他人的问题,也可能是你的问题。我们希望这本书能还原HR*真实的用工疑惑, 成为最接地气的HR劳动法实战解答。 你的劳动法问题,这里都有答案。
《什么是法律人类学》是一部针对法律人类学基础知识和学习方法的入门指南。在法律人类学逐渐受到重视的今天, 什么是法律人类学 也就成了所有想要了解法律人类学的人首先要关注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回答这一问题,《什么是法律人类学》共分为六个专题,分别是 为什么要学习法律人类学方法 什么是法律民族志 什么是田野调查 什么是扩展个案 什么是日常个案 从田野调查到法律民族志 。 这些专题,虽然名义上围绕着 方法 而展开,但却涵盖了学科性质、发展脉络、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基本观点以及如何适用于当前中国本土法治实践等中外法律人类学的基础问题,不仅描绘出法律人类学的学科样貌,还深入探讨了诸多学科前沿问题。
目前,企业界需求*大的课程是激励方向的内容,需求*大的咨询项目是薪酬和股权激励方向的。基于薪酬的长短期激励是企业管理中非常重要的激励方式之一,本书通过阐述与薪酬相关的长短期激励的方式和方法,给受困于企业激励方面的管理者提供详尽指导和操作说明。 本书的内容,第一章是薪酬和股权激励的理论,第二、三、四、五、六章是五个企业的最佳实践,都是作者亲自操刀的项目,由作者亲自来书写。每个案例都包含案例背景、项目操作方法步骤、项目成果和感受几个部分组成,全书读来故事性很强,很有画面感,同时借鉴价值很大。
算法规制的目标无他:其一,警惕本来应当是中立的智能应用,被用来掩饰未取得 多数人同意 的少数人集权;其二,建立利益相关者对话和商谈的场域,避免法律沦为 技术寡头 的帮凶。本书从凯伦 杨 跳出 数据道德 或 AI道德 窠臼 以寻求 数据驱动机器时代正义、民主和自由 的主张开始,以李 拜格雷夫 将数据保护法的价值观贯彻进信息系统架构之中 的倡导结束,中间穿插着马丁 洛奇等学者对 风险导向监管路径 的反思与改进;这背后是 自然人正义观 与 算法正义观 从排斥到融合、 个人数据保护 与 技术公共利益 从对立到统一的艰苦历程。本书英文版虽出版于新冠疫情爆发之前,但作者们从不同角度对 算法规制 的路径探寻,无不包含着从 个人健康 促进 社会健康 的现实隐喻,以及人本主义 责有攸归 的道德哲学,对我国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及疫
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揭示立法过程的现实样态及其深层逻辑乃是立法研究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部分。本书首先对立法过程的议程设置逻辑进行总体考察,总体性地梳理其中各类经验事实的类型构造、基本关系以及生成机理。进而,逐一讨论所确立的重点范畴:立法过程中的问题界定逻辑、立法过程中的政治互动逻辑与立法过程中的立法方案生成逻辑。意在于运用法政策学的研究范式,弥补当前法律体系研究中被遗漏的 事实侧面 ,即在事实与价值、主观与客观的不断交互中构建一种分析框架,从而澄清立法过程的议程设置逻辑。
中国新型的正义体系乃是一个结合三大传统的产物:一是古代的 中华法系 ,尤其是其主导性道德价值和民间的纠纷解决机制;二是调解机制在革命传统中的大规模推广,包括由国家法律和民间正义之间的互动而产生的宽阔半正式第三领域正义,也包括其为民服务和社会公正理念;三是从西方引进的形式主义个人权利法律。今后的发展进路不在三者中的任何单一方,而在更好、更精准地融合三者,朝向一个新型的、可能成为新的 万世之法 而推进。
内容简介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第四版)》是著名法学家苏力的代表作,是法律社会学及中国法治研究领域的经典之作,是改变当代中国法学视野的现象级著作,曾获1978—2014影响中国十大法治图书奖。《法治及其本土资源(第四版)》首版于1996年,2002年、2015年两次修订再版,《法治及其本土资源(第四版)》为第四版。全书以“法律多元主义”为进路,通过对转型中国若干个案的理论考察,从法律规避和法律多元、法律本土化、法律专业化、市场与法律的替代以及法学研究方法论等多个方面对中国“法治”赖以推进的“本土资源”进行了生动展开和规范转化,并提炼出“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关系这一核心命题,表达了要从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非正式资源、有传统习惯的法律制度中吸取中国法治建设的营养的
民法典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婚姻家庭法律关系可以因自然事实(如出生、死亡)、事实行为(如扶养事实),也可以因法律行为而发生变动。本书是以我国民法典为规范基础,专门研究身份法律行为(相对于财产法律行为)的专著。本书主要章节包括:绪论;身份法律行为的基础理论;身份法律行为的民法典适用;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损害赔偿问题分析;夫妻财产约定问题分析;忠诚协议的性质与效力问题分析;婚外同居补偿协议问题分析;离婚财产协议的效力问题分析;继承协议问题分析;遗赠婚外同居者遗嘱的效力问题分析;放弃继承协议问题分析;遗赠扶养协议的解除问题分析。
本书通过对清代性规范的专门研究,探讨了 将一部分性行为定为犯罪的社会背景。长期以来,不同社会群体的成员都被要求按照其身份遵守不同的家庭道德和性道德标准。清朝政府则建立了一种新的性别制度,它规定了跨越身份界限的性道德和刑事责任的统一标准,要求所有人都应遵守正统婚姻中界定的社会性别角色。这种转变,表现在官方关于通奸、异性 、 、女性贞节和 等的法令谕旨与司法处理上面,代表着帝国政府为了应对当时正在发生的那种令人不安的社会和人口变化而做出的努力。
理论源于实践,本书立足于典型案例,聚焦个人信息的客体特征和权利属性,归纳裁判倾向、把握理论源流、梳理域外经验、探明法律争议、塑造实用理论,以期深化对个人信息基本概念的理解和认知,寻找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规范的改进空间。
《个人信息保护法》为个人信息权益的具体实现 保驾护航 。若将个人信息权益体系比作一棵 大树 ,那么《宪法》中作为基本权利的个人信息受保护权就是 树根 、《民法典》中作为不同于传统姓名、肖像、隐私等具体人格权的个人信息权就是 树干 ,而《个人信息保护法》中规定的系列权利或权能就是 树枝 ,呈现开放性。本书以个人信息权利体系为核心,将笔墨着眼于各项具体权利或权能内容,以期描绘出其法律性质、规范构造以及行权路径等,为个人信息权利体系的 枝繁叶茂 贡献智识。
《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上海政法学院人工智能法学院 人工智能法学系列教材 之一。全书共分七章,章 导论 中宏观地展现了人工智能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从而揭示出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出台的背景;第二章 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从0 1的突破 ,详细叙述了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诞生过程,并对其系统概述和系统架构予以了介绍。第三章分别从应用技术原理和应用技术创新两个方面对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技术应用进行了概述。第四章是关于证据标准指引、证据规则指引、证据模型的内容,为第五章中系统介绍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证据标准、规则指引功能作铺垫。第五章随即对包括该功能在内的其他主要功能作了阐释。第六章介绍了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在民事、行政案件之中的延伸应用 民事、行政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第七章则对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应
《生态文明刑法保障论》以生态法益思想为主线,以污染环境罪为主要分析标的,研究了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刑法机制,生态环境刑事立法、刑事司法,以及生态环境犯罪的治理等问题。《生态文明刑法保障论》的基本理念包括:其一,生态法益是独立类型的法益,其内涵丰富,既包括秩序、安全等宏观法益,也包括不同法律主体的利益的配置;其二,生态法益以人的生活利益的实现为核心,通过刑事立法、刑事司法等进入法治体系;其三,生态环境犯罪是以生态法益的侵害或侵害危险为标的的较为严重的犯罪,需多元治理。在前述理念基础上,《生态文明刑法保障论》还研究了污染环境罪司法判断中的法益分析,以及污染环境罪的因果关系、司法证明等问题。
本书关注的问题是:为何政府依法或没有依法办事。 法学家们历来是这样回答的:法律能促成一种自发性因果效应 当人们的行为遵守既定规范时,法律就居于统治地位;行为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服从、义务或遵循的关系。与这种 规范性 观念相反,本书捍卫了一种实证主义解释。依据这种解释,法治是相关行动者实施策略性选择的结果。法治不过是政治主体借助他们所能积聚的一切资源,处理彼此之间冲突的可能性结果之一。唯有当这些主体寻求诉诸法律来解决彼此之间的冲突时,法律才能居于统治地位。 法治 (rule of law)之所以能成为一种有别于 法制 (rule by law)的制度性均衡状态,原因就在于权力分置。当任何群体都无法强大到足以支配其他群体,并且当多数人皆运用制度去促进自身利益时, 法治 便产生了。多数统治与法治之间的不一致性,仅仅
本书实例代表了课题组成员对全国各地法治一体建设典型实践探索样本的深度观察和理论思考。这些来自实践的制度创新,涵盖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商环境优化、基层协商民主治理、普法责任制、行政应诉、滥诉治理、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等诸多领域,是一幅生动的法治一体建设实践画卷。在研究过程中,我们坚持回顾历史、观照现实与展望未来相结合的原则,力图在制度的生长轨迹、功能阐释和发展完善中更好助力法治一体建设行稳致远。
本书对数字法学的研究内容进行总括式的研究,也是国内首次尝试对数字法学的基本研究对象做出体系性的研究。对数字法学学科建设起到引领性的作用,为数字法学的具体领域研究,提供理论和方法上的指引。具体内容包括:如何以地方立法加快区域数字经济体系发展,以数字社会立法为数字治理提供依据,以制度安排提升数据要素的流通效率,以自治公约自觉净化网络空间行为,打造司法办案智能化的新高地,以司法裁判形式给数字产品权威定性,以执法协同向网络失序行为亮剑,以界定平台责任促进平台经济发展,以法治化促进数字金融稳步前行,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健康数字消费环境。
《人格权总论:传统与超越》立足回答人格权如何是一项独立的、基本的民事权利的 大 问题,从人格权的概念、主体、客体、性质四个方面入手,为人格权确权及其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编后的人格权研究进行了可贵尝试。 全书分四编。编从人格权概念入手,剖析了人格在法律上的语境及其利益构造;第二编从主体上否认了法人、死者享有人格权;第三编通过对民事客体理论的反思与建构,破解了人格权的客体难题;第四编对人格权作为受尊重权,兼有基本权利的属性进行了分析。 《人格权总论:传统与超越》试图摆脱人格权证成的财产权模型,寻找人格权确权的伦理基础,为学界提供一套人格权证成的解释方案,夯实《民法典》的解释论基础。从独立的伦理角度论证人格权,试图建立起 人格 财产 的二元格局,是《人格权总论:传统与超越》的鲜明特点;其
罗伯托 昂格尔是巴西裔法理学家、社会理论家和政治家,其论述中始终存在一个通过法制改革推动社会变革的宏伟构想。与众不同的是,昂格尔的 法制变革 主张从根本上重构了西方现代法治,即突破现代法律科学加诸自身的种种限制,在守法与变法、法律与政治、中心与边缘、正常与反常、秩序与创新等对立范畴之间建立制度联系,在法律分析中公开进行有关多元的社会生活样式的争论,使 法律 从职业精英的修辞游戏变成民主抗争的公共论坛。本书在围绕昂格尔上述批判法理思想进行梳理的同时,着重关注了昂格尔的 西方现代法治原理多元可能性 的理论思考,针对昂格尔提出的变动世界的制度建设方案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数字社会背景下,数据、算法和互联网络的结合使具有人格权利本质的个人信息天然内含的财产价值被充分挖掘,由此如何妥善地证成个人信息财产价值外化的路径,并确保该路径能够协调个人人格权益保护与财产权益分配之间的平衡,成为未来数字经济发展必须解决的首要底层法律问题。本书基于对个人信息财产价值外化路径的研究,逐一探讨了数字社会中个人信息的客体属性、权利属性、财产价值的外化路径和财产权益的归属问题,对未来解决数据的确权问题进行了初步的理论探索。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技术、新应用带来了社会巨变,也催生了数字法学研究的新视阈,但未来数字法学研究仍然需要遵守主体性价值至上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