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传统律师管理机制上,律师基本都是通过自我管理或团队的自发管理发展的,律所作为一个机构 管理 律师面临着天然的困难。律师都自带生产工具、律师来去自由等都决定了管理律师的难度,更何况知识密集型人才管理本来就是管理中的难题。因此,律师作为个体职业色彩相对浓厚的职业,管理更是难上加难。 本书讨论和回答的问题是,从组织发展角度看,律师这样一个高度个性化的职业能否通过组织的力量让每个个体更加强大,让每个个体的发展可持续。本书作者所创立的律所成立20年来,经历了合伙人联合体制(提成制)、绩点制,逐步摸索出一种适合中国当下客户需求、律师文化的管理机制 一体化机制。书中重点对一体化机制进行了介绍和反思。
《面向新世纪的律师规制》在美国律师规制的发展历程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地位。1967年2月,美国律师协会成立了以美国法院前法官Tom Clark为主席的美国律师协会惩戒执行评估特别委员会,就职业惩戒的各个方面收集信息和展开研究。1970年,该委员会发布了《惩戒执行的问题和建议》。1992年2月,美国律师协会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并采纳了该报告所提出的大多数建议。Makay委员会报告对于美国律师惩戒制度产生了重大影响。美国律师协会《律师信托账户*审计示范规则》、《律师费仲裁示范规则》等都贯彻了McKay报告中的重要建议。此外,美国律师协会职业惩戒常设委员会促进美国律师和法官惩戒制度完善的方式之一,就是提供惩戒制度咨询,1992年McKay委员会报告是其就有关惩戒制度进行审查时的重要诊断工具之一。在一定意义上说,Makay委员会报告与Clark报告一起,
人类已经进入了一个大时代 大技术时代。这个时代以智力创造 智能制造 平台经济为生产运营模式。在这个时代,人工智能将逐渐取代一线生产工人,商人将逐渐成为历史,此时,律师何去何从?律师这个职业会消失吗?本书从法律和技术,过去和未来的视角出发,解析了中国律师与国外律师,过去律师和未来律师的职业差异,重新对律师这个职业进行了市场细分和定位,并在大技术时代的背景下次提出了平台律师的概念,提出了律师、会计师、心理咨询师等职业的跨界融合。只有看透未来、精准定位,中国律师才能在未来的中国乃至全球取得卓越的成就和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