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犯罪是指侵犯他人财产或具体财产价值的犯罪。这一术语可从广义和狭义上予以使用,取决于财产损失的出现是否属于相关犯罪类别的刑事处罚条件(比如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背信罪),抑或只是构成要件行为通常的伴随结果,而非其必然后果。后者涉及财物犯罪,相较于狭义的财产犯罪,财物犯罪特点首先体现在,其(比如盗窃罪和毁损财物罪)亦将经济上无价值之物纳入保护范围(例如偷走情书、撕毁他人纪念照片等)。在本书第43版中,扬 舒尔(Jan Schuhr)对第1条、第24条以及第13条至第21条做出了修订。
中国涉案财物制度改革蓝皮书 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编写,旨在持续记录和描述中国涉案财物制度从传统向现代改革转型的发展状况,分析改革中存在的问题,预测未来发展趋势,推动涉案财物管理和处置工作的现代化进程。该蓝皮书2023~2024年卷为《中国刑事涉案财物制度改革发展报告No.3(2023~2024)》,分为总报告和分报告两部分,描述了中国刑事涉案财物制度改革现状,梳理和分析了刑事涉案财物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未来我国刑事涉案财物制度改革的完善建议。
本书深入探讨了不法原因给付在民法与刑法领域的法律效果及其相互关系,从多个维度对不法原因给付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全面剖析。本书通过对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相关制度的比较研究,不仅揭示了不法原因给付制度的历史沿革和理论基础,还进一步阐述了其在现代法律体系中的适用问题。 本书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不法原因给付的民事法律效果。本书系统梳理了不法原因给付在民法中的制度构造及其法律后果,包括原则性丧失返还请求权和个别例外情形的返还权恢复,为刑法评价提供了坚实的逻辑前提。第二,刑法评价的基本立场。本书提倡刑法片面独立说,即在处理刑民关系时,既强调刑法的独立性,也承认其在一定范围内的从属性,为解决法秩序矛盾提供了新的视角。第三,财产犯罪的保护法益。本书深入分析了我国及德日两国关于财产
本书内容包括:《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补充样式及相关规定。
《美国和欧洲的检察官:瑞士、法国和德国的比较分析》勾勒了美国、瑞士、德国等西方国家检察制度的整体面貌,介绍了不同国家检察机构的设置、检察官的选任、检察官的权限、检察官问责制等,同时兼容了两大法系代表性国家的检察元素,既有起诉法定原则、酌定主义、纠问式审判模式这些我们熟悉的元素,也有刑事处罚令这些西方检察独有的制度设计。
本书上篇为研究述评,包括诈骗罪研究概况、诈骗罪主要问题介绍、诈骗罪研究状况整体评论;下篇为代表性论文精选,包括了“对诈骗罪盗窃兼施的案件应如何认定”、“试谈诈骗罪”等内容。 本书分为上编研究述评和下编代表性论文精选,上编分为诈骗罪研究概况,诈骗罪主要问题介绍,诈骗罪研究状况整体评论。
该书围绕诈骗犯罪主观目的的司法认定、诈骗犯罪的犯罪形态等诈骗犯罪的共性问题以及诈骗犯罪的司法解释适用、金融诈骗犯罪与合同诈骗犯罪的司法疑难问题等进行研究,进一步加强法学理论和司法实务的结合互动,完善刑事法治,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由刑法学专家赵秉志院长担任主编,全书已基本完稿,30万字左右,统稿后即可交稿。
本书内容包括:《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补充样式及相关规定。
本选题按照《刑法》总则、分则的法条顺序,针对《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下各具体罪名在司法实践中的典型问题进行了全面讲解。本选题对该类罪名涉及的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犯罪概念、犯罪形态、共同犯罪、自首与立功、刑罚的具体适用及追诉时效等《刑法》总则问题和该类罪具体罪名及其相关从重、加重处罚情节认定等《刑法》分则问题进行了归纳。 本选题将司法实践中发生的有代表性的问题作为专题,在每一专题下设置“裁判规则”和“规则适用”两个部分。其中,“裁判规则”部分以总结、概括某一问题的法律适用规则为主,旨在为解决类似问题作出清晰指引;“规则适用”部分详细阐释规则背后的理论支撑及法律依据,让读者在“知其然”的同时“知其所以然”。在此基础上,本书选用 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以及作者在审判实
本书从信用博弈的角度,以全球视角审视永恒的庞氏骗局在个人、银行社保等机构、国债、国家货币、国际货币乃至整个金融体系层面的体现,揭示各种过度信用安排的骗局本质,包括目前尚在演化之中的金融危机的骗局性;同时揭示金融中介看门人往往是庞氏骗局的帮凶。 本书的核心是研究应对个人和私营机构型庞氏骗局,也就是中国语境中非法集资的法律措施,透过麦道夫案,为我国金融法治建设,包括投资基金法律规制提供全新的借鉴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