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研究系列 之一,就债的基本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采用请求权基础方法,以实例引导法律上的思考,《债法原理(第二版)》版于2009年在大陆出版,广受好评,多次加印,此次作者针对新修正的法律条文及解释适用进行了修正,另增加 变动中的债法 一章,对学术成果进行了总结。《债法原理》一书继续秉持王泽鉴以案说理的写作风格,通过列举中外案例及审理过程,来介绍债法基础理论和实践经验,同时向我们介绍了现行法律的运行情况,以供研究,具有实用价值。
《不当得利(第二版)》是在2009年版基础上的修订版,从属于王泽鉴教授民法研究系列。王泽鉴教授结合近几年台湾地区法规新的修正情况,纳入最近实务案例,补充新的文献重新检视争议问题,强化说理论证,对不当得利有较为深入透彻的理解。 不当得利作为民法领域一个重要理论问题,被单列为一本专著,足见其重要性。在当前的民法判例中,与不当得利相关的问题非常繁杂,其涉及面相当广,产生的法律后果和影响也很大。《不当得利(第二版)》作者旨在整理分析判例学说,建构不当得利法的理论体系。 《不当得利(第二版)》是王泽鉴教授继2014年修订《民法总则》之后,对民法研究系列丛书的又一次系统性修订。
《无形人格侵权责任研究》由张民安编著。在侵权法上,无形人格侵权责任是相对于有形人格侵权责任而言的,是指行为人就其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自由权、人格尊严权以及声音权等无形人格权的行为对他人承担的侵权责任,而有形人格侵权责任则是指行为人就其侵害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行为对他人承担的侵权责任。在当今两大法系国家和我国,侵权法均明确区分无形人格侵权责任和有形人格侵权责任,因为两大法系国家和我国的侵权法均认为,一方面,无形人格侵权责任仅建立在过错侵权责任的基础上,不会建立在严格责任的基础上,而有形人格侵权责任除了建立在过错侵权责任基础上之外,还可能会建立在严格责任的基础上,在我国甚至还可能会建立在所谓的公平责任的基础上;另一方面,无形人格侵权责任领域会贯彻
[15:42:03]侯春杰:“民法研究系列”之一,就债的基本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采用请求权基础方法,以实例引导法律上的思考,本书第一版于2009年在大陆出版,广受好评,多次加印,此次作者针对新修正的法
《行政合同司法审查》主要内容包括:如何认识行政合同、关于行政合同中的优益权、行政合同的划分、怎么区分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国外行政合同的区分标准、二者区分的法理基础、识别两种合同的标准、由一起案例谈区分标准的适用等。
本书以合同法为主线,依照我国合同法的体例脉络展开讨论,既站在税法角度对合同法司法实践以及税务行政合同中的涉税争议问题进行了相关解析,也对中央与地方现行的合同课税政策进行了私法维度的审视与批判性解读。本书紧密围绕我国现行税收实践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具体实务案例进行重点的讲解与剖析,同时就完善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提出了建议性意见。
在我国,行政法是完全独立的法律制度,以设立、变更、终止行政法律关系为内容的行政合同应适用行政法进行规范和调整,行政合同制度独立于民事合同制度,在理论上需要独立进行研究;行政私法合同虽然在形式上具有民事合同的基本特征,但实质上服务的对象又是公共利益,因而,它在基本适用合同法的同时又受到公法规范的约束,但在具体适用时如何处理公法与私法的关系是这类合同在理论及立法上必须解决的基本问题。本书以政府的行政合同及行政私法合同作为研究对象,至于上述第三类以政府的名义签订的民事合同,因这类合同与普通的民事合同没有本质区别,本书不作讨论。 本书以行政合同和行政私法合同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为讨论的主要内容,共分为三部分:部分是政府合同的基本理论概述,着重阐述政府合同、行政合同及行政私法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