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出版社编的《侵权责任法新解读(全新升级第4版)/法律法规新解读》为法律法规新解读丛书系列的其中一本。“法律法规新解读”丛书作为一套实用型法规汇编,历经三版,以其 、实用、易懂的优点,赢得了广大读者的认可,真正成为“遇事找法者”运用法律维护权利和利益的利器。本丛书选取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领域,将各领域的核心法规作为“主体法”,并且将与主体法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分类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是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制定的法律。由十一届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中国法制出版社编的《侵权责任法新解读(全新升级第4版)/法律法规新解读》为法律法规新解读丛书系列的其中一本。“法律法规新解读”丛书作为一套实用型法规汇编,历经三版,以其 、实用、易懂的优点,赢得了广大读者的认可,真正成为“遇事找法者”运用法律维护权利和利益的利器。本丛书选取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领域,将各领域的核心法规作为“主体法”,并且将与主体法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分类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是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制定的法律。由十一届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中国法制出版社编的《侵权责任法新解读(全新升级第4版)/法律法规新解读》为法律法规新解读丛书系列的其中一本。“法律法规新解读”丛书作为一套实用型法规汇编,历经三版,以其 、实用、易懂的优点,赢得了广大读者的认可,真正成为“遇事找法者”运用法律维护权利和利益的利器。本丛书选取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领域,将各领域的核心法规作为“主体法”,并且将与主体法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分类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是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制定的法律。由十一届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可得利益的民法治理:一种侵权法的理论诠释》致力于探索和构建社会普遍信任机制下来来财产利益的民法保护理论体系。对那些形成于过去、实现于未来的预期利益来说,财产法的规制路径有无限扩张财产类型的危险,侵权法的规制路径则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作者杨彪运用法教义学的方法系统地讨论了可得利益损害赔偿问题,对侵权法范畴下的诸多理论争议进行了梳理和澄清,并主张通过动态归责体系来协调损害救济与风险分担的关系,对可得利益的理论框定、模式选择、规范设计、类型区分、司法运作以及立法改进等疑难问题给出了契合转型中国复杂情势的解答。本书为现代财产观念的转变提供了充分的知识注解和学理支持,展现了未来世界治理的民法图景,对推进中国侵权法乃至整个民法的学术发展与理论创新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中国法制出版社编的《侵权责任法新解读(全新升级第4版)/法律法规新解读》为法律法规新解读丛书系列的其中一本。“法律法规新解读”丛书作为一套实用型法规汇编,历经三版,以其 、实用、易懂的优点,赢得了广大读者的认可,真正成为“遇事找法者”运用法律维护权利和利益的利器。本丛书选取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领域,将各领域的核心法规作为“主体法”,并且将与主体法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分类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是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制定的法律。由十一届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新闻法》迟迟没有 ,《民法通则》本来就挂一漏万,不可能对新闻侵权进行详细的规定,而《侵权责任法》也将新闻媒体侵权排除在类型化之外,如此一来,关于新闻媒体侵权留下了大量的灰色区域,而这些灰色区域只能留给司法机关、新闻传媒和法学学者去逐渐摸索。目前我国关于新闻侵权制度的主要缺陷就在于立法设计简单粗糙,在司法审判中缺乏可操作性。相应地,在理论界我国缺乏对侵权行为类型化的深入研究,仅仅适用一般侵权行为的理论来解决新闻侵权这类特殊的侵权行为,这显然是不够的。 随着我国民法典的立法和侵权责任法的制定,新闻侵权的类型化问题开始逐渐受到法学界的关注。针对新闻媒体侵权的特殊性,《新闻媒体侵权问题研究——新闻媒体侵权的判定抗辩与救济》对新闻媒体侵权的认定、抗辩理由和救济措施进行系统的研究,
中国法制出版社编的《侵权责任法新解读(全新升级第4版)/法律法规新解读》为法律法规新解读丛书系列的其中一本。“法律法规新解读”丛书作为一套实用型法规汇编,历经三版,以其 、实用、易懂的优点,赢得了广大读者的认可,真正成为“遇事找法者”运用法律维护权利和利益的利器。本丛书选取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领域,将各领域的核心法规作为“主体法”,并且将与主体法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分类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是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制定的法律。由十一届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本书以请求权基础分析法作为案件分析方法,按照“谁得向谁,依据何种法律规范,主张何种权利”的构造,分章分节对侵权责任法案例案例进行请求权基础分析,在案件事实与法律规范中来回穿梭。在一个案件中,首先判断请求权是否发生;在请求权发生的情况下,继而判断该请求权是否消灭;在请求权存在的情况下,再判断被请求人的抗辩权。通过尝试案件处理的程式化和科学化,为保障案件分析的质量进行有效探索。本书视角主要集中于侵权责任请求权,但请求权基础分析法是一种体系化的检索分析方法,只进行某个方面的检索和分析不能真正体现该方法的特点,故在部分案例中还对案例涉及的其他请求权进行了检索和分析。我们深信,在案例分析中,坚持必要的方法不仅是必须的,也是可行的。本书在国内众多的案例书中,少有的尝试以一个统一的方法将
中国法制出版社编的《侵权责任法新解读(全新升级第4版)/法律法规新解读》为法律法规新解读丛书系列的其中一本。“法律法规新解读”丛书作为一套实用型法规汇编,历经三版,以其 、实用、易懂的优点,赢得了广大读者的认可,真正成为“遇事找法者”运用法律维护权利和利益的利器。本丛书选取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领域,将各领域的核心法规作为“主体法”,并且将与主体法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分类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是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制定的法律。由十一届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中国法制出版社编的《侵权责任法新解读(全新升级第4版)/法律法规新解读》为法律法规新解读丛书系列的其中一本。“法律法规新解读”丛书作为一套实用型法规汇编,历经三版,以其 、实用、易懂的优点,赢得了广大读者的认可,真正成为“遇事找法者”运用法律维护权利和利益的利器。本丛书选取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领域,将各领域的核心法规作为“主体法”,并且将与主体法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分类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是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制定的法律。由十一届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本书在医疗侵权责任一般性研究的基础上,对医疗侵权责任的特殊类型展开具体研究。随着患者权利运动的发展,患者的权利已经体系化并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认可,与此同时,医方侵犯患者权利的行为被纳入侵权责任体系,受侵权行为法的调整;而医疗行为的特殊性,决定对于医患关系的法律调整需要遵循特殊的技术规则。因此,医疗侵权在归责原则、构成要件和免责事由等方面均具有特殊性,需要借助不同于普通侵权责任的特殊认定规则。
《新闻法》迟迟没有 ,《民法通则》本来就挂一漏万,不可能对新闻侵权进行详细的规定,而《侵权责任法》也将新闻媒体侵权排除在类型化之外,如此一来,关于新闻媒体侵权留下了大量的灰色区域,而这些灰色区域只能留给司法机关、新闻传媒和法学学者去逐渐摸索。目前我国关于新闻侵权制度的主要缺陷就在于立法设计简单粗糙,在司法审判中缺乏可操作性。相应地,在理论界我国缺乏对侵权行为类型化的深入研究,仅仅适用一般侵权行为的理论来解决新闻侵权这类特殊的侵权行为,这显然是不够的。随着我国民法典的立法和侵权责任法的制定,新闻侵权的类型化问题开始逐渐受到法学界的关注。针对新闻媒体侵权的特殊性,《新闻媒体侵权问题研究——新闻媒体侵权的判定抗辩与救济》对新闻媒体侵权的认定、抗辩理由和救济措施进行系统的研究,《
中国法制出版社编的《侵权责任法新解读(全新升级第4版)/法律法规新解读》为法律法规新解读丛书系列的其中一本。“法律法规新解读”丛书作为一套实用型法规汇编,历经三版,以其 、实用、易懂的优点,赢得了广大读者的认可,真正成为“遇事找法者”运用法律维护权利和利益的利器。本丛书选取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领域,将各领域的核心法规作为“主体法”,并且将与主体法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分类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是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制定的法律。由十一届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