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可以在招聘、调岗、休假、解雇等各个环节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和安排。为了保障劳动者拥有适度的自主选择权利,也为了维持公正、安定的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对用人单位的管理权进行适度的限制。本书旨在以劳动关系建立、履行的过程为线索,以真实的司法判例为分析基础,客观呈现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管理方面的权力边界。
民法研究室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专门从事民法学研究的专业机构,自创建时起即为中国民法学研究的学术重镇,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四十个优势学科之一,北京市重点学科。先后有王家福、谢怀栻、陈汉章、梁慧星、孙宪忠等国内民法学界的一流学者,在民事立法、恢复和促进中国民法学研究、推进民事权利法制建设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是国内外公认的中国著名民法学研究团体。 出版二十多年来,《民商法论丛》发表了许多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推出培养了许多法学人才,目前在民商法学界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学者几乎皆在《民商法论丛》上发表过论文。
【新华书店总店旗舰店】 就业保障,山东大学出版社 作者 王正柱 著 原价 ¥68.00 出版社 山东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24-09-01
力求能够准确透视我国当下在家事法领域所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挑战,及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据此,本书以《民法典》的编纂为研究背景,以笔者近年来相关研究成果和文献资料积累为基础,依据*的亲属与继承法理论,采用法学、社会学、伦理学等多学科研究方法,对我国亲属与继承法领域有关非婚同居、变性人变性权及其婚姻家庭权益、代孕生育、半流动农民工家庭婚姻家庭权益、成年监护、离婚登记程序、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老年人养老权益、财产继承等理论前沿、研究热点难点与审判实务问题进行重点分析探讨,并从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角度对一些重要的亲属与继承法律制度的建构与完善问题进行研究。
本书共13章,分别对人格权独立设编当中所涉及的问题做了详尽的阐述,对我国主张人格权是否应独立设编的民法学者的意见做了评论,认为人格权的*重要性以及人格权法理论的系统性,都要求我国立法者将人格权在民法典当中独立设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