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是技术性、专业性极强的法律体系,即使有一定法学基础的人,学习和掌握这个法律也颇为耗费精神,《票据法(第四版)》贯彻 使读者明白法理、知晓法律、会运用法理和法律解决具体问题 的思想,力图化深奥为通俗、解复杂为简约,向读者清晰地阐释票据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原理,相对完整地说明票据法理和我国现行票据法律规范,较为深入地揭示票据行为和票据关系的规则,努力地帮助读者构建票据法律知识结构、培养票据法律思维,引导读者形成运用票据法理和法律解决票据问题的能力。 《票据法(第四版)》注重理论说明。作者以票据关系、票据行为为主线,展开述、释、论。全书主要分成总论、分论两个部分。在总论部分,主要讲解票据、票据关系、票据行为、票据权利的一般理论和我国有关的法律规范;在分论部分,以
以票据资产为基础资产是资产证券化中的一种实践。基于票据权利的特殊性,我国目前的票据资产既有票据收益权等创设的权利,也有上海票据交易所创造的标准化票据。票据资产不同于一般基础资产,在证券化中过程中遭遇阻碍,尤其在证券化的份额持有人 投资者实现投资权利时尤为明显。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本书建议从票据权利的可共有、基础资产权益人确定、正当持票人制度等角度,完善票据法律制度。同时,从我国目前票据资产证券化的规范化发展实际,本书认为标准化票据是利用票据基础资产进行证券化融资的未来方向。
本书系统阐述了票据和票据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并分章对票据行为,票据权利、票据的瑕疵、票据抗辩、票据时效与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空白票据、票据之丧失与补救、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等票据法中的基本概念作了法理上的阐述。本书对汇票、本票、支票三种票据分别介绍了相关法律规定。 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商事立法是为活跃的领域,也是*成就的领域。从1979年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到1993年的《公司法》,再到2001年的《信托法》,大凡公司、企业、证券、票据、保险、海商、信托、担保、期货、招投标、拍卖等多数商事法领域,都有了专门的立法(法律或法规)。由于商事法律直接地反映了市场经济的要求,学习和掌握商事法的理论知识可以直接服务于市场经济活动,因而在法学教育以及各种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中,商事法都备受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