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及其交易制度是西方 在探索环境问题市场化解决机制的过程中确立一项法律制度。该项制度设计的核心思想表现为允许排污具有有限的流通性,以实现环境要素供给与环境排放需求之间的动态平衡。由于我国目前的环境要素主要以行政法律关系为基础进行配置,在大陆法系现有的行政法律框架下,私法主体间的行政交易又被严格禁止,这使得在美国、欧洲等地盛行已久的这项环保利器在我国无法施行。为弥补法律体系中的这一缺陷,本书提出应适时转换排污权制度的 法依据逻辑思维,通过半环境要素物权化的制度设计与传统民法的移转规则相连接,实现环境要素的法化配置,以置换原有行政法在资源配置问题上的僵化规范,消除采行排污权交易的法律障碍。
田为勇、颜茂昆、黄河、胡明朗主编的《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图解案例手册》共分五部分。《手册》以生动、形象的图画对《 、 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2016年)]修改或新增的重点条款进行解说,以翔实的文字进行了解读和亮点分析,还与《解释》(2013年)进行了新旧对比,要点一目了然。 同时,本手册选取了八个典型的环境污染犯罪案例,并采用图文并茂的方式予以展现,有助于读者深刻理解《解释》(2016年)的规定。 本手册还收录了《解释》(2016年)重要的配套文件——环境保护部、 和高检院联合 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办法》的解读,可以使环保部门、公安机关和 加强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强
排污权及其交易制度是西方 在探索环境问题市场化解决机制的过程中确立一项法律制度。该项制度设计的核心思想表现为允许排污具有有限的流通性,以实现环境要素供给与环境排放需求之间的动态平衡。由于我国目前的环境要素主要以行政法律关系为基础进行配置,在大陆法系现有的行政法律框架下,私法主体间的行政交易又被严格禁止,这使得在美国、欧洲等地盛行已久的这项环保利器在我国无法施行。为弥补法律体系中的这一缺陷,本书提出应适时转换排污权制度的 法依据逻辑思维,通过半环境要素物权化的制度设计与传统民法的移转规则相连接,实现环境要素的法化配置,以置换原有行政法在资源配置问题上的僵化规范,消除采行排污权交易的法律障碍。
本书由导论、本论与结论三个部分组成。导论部分通过对研究背景及研究现状的描述,勾勒出我国环境侵害国家赔偿责任研究的现状与不足,明确研究环境侵害国家赔偿责任的意义。章“环境侵害国家赔偿责任概论”,第二章“环境侵害国家赔偿责任的理论基础”,第三章“基于怠于履行环境监管职责致害的赔偿责任”,第四章“基于公共设施污染环境致害的赔偿责任”。
法学研究领域都不是什么私人园地,研究者能够形成并想要表达的真正意思实际上乃是公意。研究者表达通过研究而形成的意思,实际上只是把略显凌乱和模糊低沉的社会公意声音加以整理和放大并传输出去而已。但为了确保这种表达的真理性,表达者必须确信自己所传达的确实是公意的声音。法学是人的生存样式,从事法学就是以追寻法学真理的样式去生活,而人的生存是极其复杂的事情,其真理必然受各种各样因素的遮蔽。如果说自然科学的真理是要去揭示,则法学的真理则是要去说明。说明之为说明,必含有说服的意味。人们往往容易接受自然科学的真理,然而当一个法学理论认识摆在人们面前时,对其真理性的考量就不会是简单的,争论在所难免。所以,在法学园地中进行劳作,就特别需要追求真理、献身于真理的精神。真理乃是某种神圣的东西,所以人
排污权及其交易制度是西方 在探索环境问题市场化解决机制的过程中确立一项法律制度。该项制度设计的核心思想表现为允许排污具有有限的流通性,以实现环境要素供给与环境排放需求之间的动态平衡。由于我国目前的环境要素主要以行政法律关系为基础进行配置,在大陆法系现有的行政法律框架下,私法主体间的行政交易又被严格禁止,这使得在美国、欧洲等地盛行已久的这项环保利器在我国无法施行。为弥补法律体系中的这一缺陷,本书提出应适时转换排污权制度的 法依据逻辑思维,通过半环境要素物权化的制度设计与传统民法的移转规则相连接,实现环境要素的法化配置,以置换原有行政法在资源配置问题上的僵化规范,消除采行排污权交易的法律障碍。
排污权及其交易制度是西方 在探索环境问题市场化解决机制的过程中确立一项法律制度。该项制度设计的核心思想表现为允许排污具有有限的流通性,以实现环境要素供给与环境排放需求之间的动态平衡。由于我国目前的环境要素主要以行政法律关系为基础进行配置,在大陆法系现有的行政法律框架下,私法主体间的行政交易又被严格禁止,这使得在美国、欧洲等地盛行已久的这项环保利器在我国无法施行。为弥补法律体系中的这一缺陷,本书提出应适时转换排污权制度的 法依据逻辑思维,通过半环境要素物权化的制度设计与传统民法的移转规则相连接,实现环境要素的法化配置,以置换原有行政法在资源配置问题上的僵化规范,消除采行排污权交易的法律障碍。
排污权及其交易制度是西方 在探索环境问题市场化解决机制的过程中确立一项法律制度。该项制度设计的核心思想表现为允许排污具有有限的流通性,以实现环境要素供给与环境排放需求之间的动态平衡。由于我国目前的环境要素主要以行政法律关系为基础进行配置,在大陆法系现有的行政法律框架下,私法主体间的行政交易又被严格禁止,这使得在美国、欧洲等地盛行已久的这项环保利器在我国无法施行。为弥补法律体系中的这一缺陷,本书提出应适时转换排污权制度的 法依据逻辑思维,通过半环境要素物权化的制度设计与传统民法的移转规则相连接,实现环境要素的法化配置,以置换原有行政法在资源配置问题上的僵化规范,消除采行排污权交易的法律障碍。
排污权及其交易制度是西方 在探索环境问题市场化解决机制的过程中确立一项法律制度。该项制度设计的核心思想表现为允许排污具有有限的流通性,以实现环境要素供给与环境排放需求之间的动态平衡。由于我国目前的环境要素主要以行政法律关系为基础进行配置,在大陆法系现有的行政法律框架下,私法主体间的行政交易又被严格禁止,这使得在美国、欧洲等地盛行已久的这项环保利器在我国无法施行。为弥补法律体系中的这一缺陷,本书提出应适时转换排污权制度的 法依据逻辑思维,通过半环境要素物权化的制度设计与传统民法的移转规则相连接,实现环境要素的法化配置,以置换原有行政法在资源配置问题上的僵化规范,消除采行排污权交易的法律障碍。
当今国际社会亟待建立一个公平、有效、可行的国际温室气体减排责任分担机制。黄婧编著的《国际温室气体减排责任分担机制研究》提出一项新型减排责任分担方案,在综合考量各项因素和衡量指标的基础上得出各国减排责任分担指数,进而量化分配各国减排责任。该方案的提出旨在淡化各国分歧、体现全球共识,促使国际社会在减排责任分担问题上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并转化为实际的减排行动。
本法旨在规范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活动,保护海洋环境,提升深海科学技术研究和资源调查能力,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可持续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版·附配套规定)》*新版配套已经出版到第24本,环境保护法*新版附配套规定都是选取重要法律和行政法规,同时配套收录实务当中与主法条适用密不可分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文件。本书以环境保护法为主法,同时收录了*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以及环境保护部相关的部委规章。
排污权及其交易制度是西方 在探索环境问题市场化解决机制的过程中确立一项法律制度。该项制度设计的核心思想表现为允许排污具有有限的流通性,以实现环境要素供给与环境排放需求之间的动态平衡。由于我国目前的环境要素主要以行政法律关系为基础进行配置,在大陆法系现有的行政法律框架下,私法主体间的行政交易又被严格禁止,这使得在美国、欧洲等地盛行已久的这项环保利器在我国无法施行。为弥补法律体系中的这一缺陷,本书提出应适时转换排污权制度的 法依据逻辑思维,通过半环境要素物权化的制度设计与传统民法的移转规则相连接,实现环境要素的法化配置,以置换原有行政法在资源配置问题上的僵化规范,消除采行排污权交易的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