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书是冯迈伦教授在其1996年海牙国际法学院演讲的基础上增删而成,作者自谓为“半个世纪从事教学与研究的果实”。全书分为三个部分,部分是讨论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基本理论问题,涉及到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存在理由,主要类型;国际民事管辖权规则设计的政策考量;作为普通法系代表的美国和作为大陆法系代表的德国的民事管辖权理论产生发展的历史。第二部分是对国际民事管辖权中的基本原则和管辖权依据进行了深入分析,如国际民事管辖权中“原告就被告”原则与一般管辖权制度,国际民事管辖权中的同意与协议管辖、推定管辖制度,国际民事管辖权冲突的协调与禁诉令、不方便法院、平行诉讼规则。
本书分为五章,约计25万字。 章为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概述,涉及三个主要问题,一是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在国际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与国际民商事争议法律适用的联系;三是国际及其财产司法管辖免权的理论与实践。 第二章为国际民事诉讼以管辖权之确定——直接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主要从三个层次展开论述,首先涉及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行使的基础,一般而言,包括国籍、住所或居所,物之所在地、法律行为地等传统依据,同时也发展了当事人协商,限度地接触等现代依据,然后选择若干能够代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特点的国家,分别介绍了这些国家在确定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依据方面的立法和实践,第个层面是从当代四个较在影响力的国际条约入手展开的,这些条约在有关国际民事诉讼等管辖权依据的确定方面虽不
本书在第二版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增加了近两年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全面反映靠前私法领域相应的法律变化。着重论述靠前私法的理论学说和法律制度,力求完整、准确地阐明靠前私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和基础知识,努力吸
研究实践、服务实践、引导实践,应是我国未来国际私法研究的一项重要指导原则。司法实践在我国国际私法的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中国国际私法的司法实践进行回顾、总结,发现、研究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建议,为中国法院更好地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建言献策,这应该不失为一种探寻中国国际私法实践出路的模式和路径之一。 本书着重考察2001~2010年间中国国际私法的司法实践,分析中国国际私法的现实动态,夯实中国国际私法发展及深入研究的基础,进一步推动中国国际私法司法实践的发展。
该书是冯迈伦教授在其1996年海牙国际法学院演讲的基础上增删而成,作者自谓为“半个世纪从事教学与研究的果实”。全书分为三个部分,部分是讨论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基本理论问题,涉及到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存在理由,主要类型;国际民事管辖权规则设计的政策考量;作为普通法系代表的美国和作为大陆法系代表的德国的民事管辖权理论产生发展的历史。第二部分是对国际民事管辖权中的基本原则和管辖权依据进行了深入分析,如国际民事管辖权中“原告就被告”原则与一般管辖权制度,国际民事管辖权中的同意与协议管辖、推定管辖制度,国际民事管辖权冲突的协调与禁诉令、不方便法院、平行诉讼规则。
该书是冯迈伦教授在其1996年海牙国际法学院演讲的基础上增删而成,作者自谓为“半个世纪从事教学与研究的果实”。全书分为三个部分,部分是讨论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基本理论问题,涉及到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存在理由,主要类型;国际民事管辖权规则设计的政策考量;作为普通法系代表的美国和作为大陆法系代表的德国的民事管辖权理论产生发展的历史。第二部分是对国际民事管辖权中的基本原则和管辖权依据进行了深入分析,如国际民事管辖权中“原告就被告”原则与一般管辖权制度,国际民事管辖权中的同意与协议管辖、推定管辖制度,国际民事管辖权冲突的协调与禁诉令、不方便法院、平行诉讼规则。
该书是冯迈伦教授在其1996年海牙国际法学院演讲的基础上增删而成,作者自谓为“半个世纪从事教学与研究的果实”。全书分为三个部分,部分是讨论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基本理论问题,涉及到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存在理由,主要类型;国际民事管辖权规则设计的政策考量;作为普通法系代表的美国和作为大陆法系代表的德国的民事管辖权理论产生发展的历史。第二部分是对国际民事管辖权中的基本原则和管辖权依据进行了深入分析,如国际民事管辖权中“原告就被告”原则与一般管辖权制度,国际民事管辖权中的同意与协议管辖、推定管辖制度,国际民事管辖权冲突的协调与禁诉令、不方便法院、平行诉讼规则。
该书是冯迈伦教授在其1996年海牙国际法学院演讲的基础上增删而成,作者自谓为“半个世纪从事教学与研究的果实”。全书分为三个部分,部分是讨论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基本理论问题,涉及到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存在理由,主要类型;国际民事管辖权规则设计的政策考量;作为普通法系代表的美国和作为大陆法系代表的德国的民事管辖权理论产生发展的历史。第二部分是对国际民事管辖权中的基本原则和管辖权依据进行了深入分析,如国际民事管辖权中“原告就被告”原则与一般管辖权制度,国际民事管辖权中的同意与协议管辖、推定管辖制度,国际民事管辖权冲突的协调与禁诉令、不方便法院、平行诉讼规则。
本书分为五章,约计25万字。章为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概述,涉及三个主要问题,一是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在国际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与国际民商事争议法律适用的联系;三是国际及其财产司法管辖免权的理论与实践。第二章为国际民事诉讼以管辖权之确定——直接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主要从三个层次展开论述,首先涉及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行使的基础,一般而言,包括国籍、住所或居所,物之所在地、法律行为地等传统依据,同时也发展了当事人协商,限度地接触等现代依据,然后选择若干能够代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特点的国家,分别介绍了这些国家在确定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依据方面的立法和实践,第个层面是从当代四个较在影响力的国际条约入手展开的,这些条约在有关国际民事诉讼等管辖权依据的确定方面虽不尽完善,
《韩德培文集》(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文丛)2007年8月曾由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分七编全面而系统地收集了反映韩德培先生一生法律思想与学术精神的文章、诗集与挽联及对韩老先生的评论与专访。这次我杜将此文集收于武汉大学百年名典,并在此基础上精心筛选了能体现韩老先生重要学术成果及法制建设思想的系列文章,重新进行了系统归纳,将原书中的注释做了规范调整,对个别文字与标点错误做了订正。特此说明。
本书的基本论点是,以往亚里士多德哲学传统的那著述家们的看法是正确的,至少其中的大多数是正确的。他们确立的基础性原则不仅可以对他们那个时代的罗马法作出的解释,而且对于现代私法来说亦复如此。的确,有止匕问题他们并没有考虑到,比如我们所说的妨害法;还有一些问题他们无法解释,例如我们所说的严格责任。但是,如果我们考察他们确立的那些基础性原则,仍然可以找到这些问题的解决之道。 《私法的基础》是戈德雷教授继《现代合同理论的哲学起源》之后又一部民法哲学论著。作者完全打通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之间的樊篱,透彻地分析了西方法律中关于财产、合同、侵权和不当得利的理论。作者提出,在这些法律领域中仔在一种共同的原则,并月可以用这些原则解释卜述法律领域的历史和发展。这些潜在的原则可以成为一种共识。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