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作者从《刑法哲学》一书所开始的刑法理论探索的继续,本书以人性——理性与经验以腑的意志自由问题,作为一个理论视角,审视刑事古典学派和刑事实证学派建构起来的刑法理论的基本框架,作者提出人性的理性与经验二重性的原理,肯定人在存在论意义上的行为决定论和在价值法和司法的人性基础。在犯罪的人性基础中,作者论述了犯罪存在论与犯罪论;在刑罚的人性基础中,作者论述了刑罚存在论与判例论;在立法的人性基础中,作者论述了刑罚存在论与刑罚价值论;本书以人性为切入点,对刑法进行了哲学的综合分析,其中包含大量哲学、法理学、社会学、心理学、伦理学、生物学业等内容,使本书具有相当的理论包容量和逻辑穿透力。本书结构对称、体系严谨,反映了作者孜孜追求的形式美,给人以别开生面的感觉。本书是作者继《刑法哲学》
《贿赂十罪认定与处理实务》有三百余个案例,一些最近判决的案例也被收入书中。这些案例都较为典型,既有案情的叙述,也有法院对定罪量刑的说明,有的案例还有被告人的上诉理由和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本书既有对有关贿赂犯罪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详细阐释,也有对有关贿赂犯罪争议问题的深入研究,还有对有关贿赂犯罪知识点的案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