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教材旨在使读者对国际人权法的标准及其发展的基本内容是一个全面的理解。它有两个不同寻常之处:其一,它是国际合作的结晶;其二,它引入了主动学习的系统。 《国际人权法教程》第二卷,收入了为了解国际人权法的内容必须仔细阅读的主要公约和其他官方文件。该卷收入所有联合国文件均属官方的中译本。第二卷旨在便于对有关文件的查阅和援引。对许多读者来说,第二卷中的一些文件也可在图书馆里或互联网上找到。诸如经第十一议定书修正的《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欧洲公约》等其他一些文件的中文译本则不易在其他地方找到。
“明镜所以察形,往古者所以知今”,《国际商事仲裁法:法理、规范与实证》写在《纽约公约》实施50周年之际,这一重要的历史时刻与历史意义将敦促我们依据公约的精神与理念,借鉴业已形成的国际商事惯例,立足于当前我国仲裁发展的情形,不断地完善我国相关的商事仲裁立法,以规范商事仲裁实践和推进我国商事仲裁事业朝着国际化的方向发展。事实上,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已使其在亚太地区甚至是国际社会赢得了举足轻重的地位,建立与此相适应的法律制度以及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为经济贸易的良性发展提供充分的保障与后续力量势在必行。给予商事仲裁宽松的发展环境,促进国际商事仲裁的现代化发展,对于改善我国的法治大环境,乃至维护国际经济贸易秩序是至关重要的。
《商务合同、国际商法与WTO》系统介绍了商务合同(包括合同价格,正文付款方式,设计与设计联络,标准与检验,现场技术服务等),金融会计(包括财务与会计英语,会计实务,成本会计,美国的税务会计,金融业绩,证券市场)世界贸易组织等知识,涵盖面广,介绍较系统,另书后附有词汇拓展,语句展示,单
《鹿特丹规则·承运人制度研究:兼论对中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影响》是为了丰富这两大块研究而做的选题。笔者通过对比研读传统海运公约与《鹿特丹规则》,发现《鹿特丹规则》与传统公约在对待海运核心制度——承运人制度的态度上是完全不同的,首先从体制安排上与传统公约不同,这就反映出《鹿特丹规则》与传统公约一个实质性的不同:传统公约没有区分承运人的责任与义务,而《鹿特丹规则》明确地将二者区分开来。从这个角度展开,笔者对《鹿特丹规则》的核心制度——承运人制度,从一个全新的角度进行剖析,认为承运人制度由承运人义务制度、承运人责任制度、承运人特殊制度构成。承运人义务制度的主要内容是承运人适航义务、管货义务、签发单证的义务以及交付货物的义务。承运人责任制度又包括承运人的责任基础、责任期间、责任限制、免
《国际私法程序中礼让的新作用》论述了美国的礼让原则等法律制度对国际私法程序的发展所作出的独特贡献。在导论之后,本书首先介绍了美国国际法尤其是国际私法程序中所适用的基本原则,接着从构成要件、与意思自治原则的关系、与国际仲裁的关系等角度介绍了礼让原则,接下来介绍了美国法的域外适用的概念、标准与构成要件以及与礼让原则的关系,然后介绍了外国主权豁免原则及其例外尤其是限制豁免原则的历史发展、具体内涵以及所带来的影响,最后以《美国法典》第28编782条为中心介绍了美国的国际司法协助原则及其在实践中的运作。